钦定四库全书
易学象数论卷二
余姚黄宗羲撰
卦气一
《易纬》有卦气之法,京房精于其学,以坎震离兑主二十四气,其余六十卦起自中孚卦,有六爻,爻主一日,凡主三百六十日,余五日四分日之一,每日分为八十分,五日得四百分,四分日之一得二十分,积四百二十分,均于六十卦,六七四十二,每卦得六日七分,又于六十卦之中,别置复、临、泰、大壮、夬、乾、姤、遯、否、观、剥、坤十二,以为辟卦,每爻各主一候, 自复至乾为息卦,曰太阳。 自姤至坤为消卦,曰太阴。 息卦所属者曰少阳,消卦所属者曰少阴。
故孔颖达复彖「反复其道,七日来复」之疏谓:「剥卦阳气之尽,在于九月之末,十月纯坤用事,坤卦之尽则复卦阳来。」 坤卦有六日七分,举成数,故言七日。
王昭素驳之曰:「坤卦之尽,复卦阳来,则十月之节终,一阳便来,不得到冬至之日矣。 据其节终,尚去冬至十五日,则卦七日之义难用易纬之数。」
某以为,昭素驳之是矣。 然昭素未悉卦气之法,不能鍼其痼疾也。 以十二辟卦言之,剥之至复,所隔惟坤,六爻其一爻当一候,一候得五日五分,六分分之,五六爻得三十日三十五分,非七日也。 以六十卦言之,一卦六日七分,剥之至复,中隔艮、既济、噬嗑、大过、坤、未济、蹇、颐、中孚九卦,计五十四日六十三分,非一卦也。 孔氏牵合两者,故其说不能合易之七日来复,取卦之反易为义,反剥为复,所厯七爻,以一日为一爻,故曰反复其道。 反复即反复也,与卦气何与?
即使孔氏之疏能合卦气,则易之辞无乃为卦气图说乎,为卦气之法者,宓戏耶? 文王耶? 先儒之议卦气者,谓冬至不起于中孚,而起于复,中孚为大雪之终气,至冬至而始尽,故系于冬至之下。 中孚之于冬至,于象于名,两无当也。
然观太玄之辞曰:阳气藏于黄宫,信无不在其中,则中孚之直冬至者,顾以其名耳。 太玄之释卦序,自辟卦之外,无不以其名为义也,又何独疑于中孚乎。 所谓六日七分者,六日既尽,七分便为来日之始,非必取足八十分而自为一日也。 赵汝楳乃以余筭归之一卦,于是有一卦直七日者,失其意矣。 叶氏则以七分为之气,盈六十卦余五日二十分,若积余以置闰者,是一卦直六日,且并焦京之学失其传也。
卦气二
六日七分之说相传最久,其余卦气皆自后起。
有自乾至未济,并依易书本序,以一卦直一日,乾直甲子,坤直乙丑,至未济直癸亥,乃尽六十日,六周而三百六十日,四正卦则直二分二至,坎冬至,离夏至,震春分,兑秋分,不在六十卦轮直之列者,焦氏之法也。
有以乾坤坎离四卦为橐籥,余六十卦依序卦一爻直一时,一月有三百六十时,足其数者。 又以十二辟卦,每卦管领一时,魏伯阳之法也。
乾起甲子,坤起甲午,每卦直六月者,京房之法也。
史绳祖曰:革居序卦之四十九,当大衍之数; 节居序卦之六十,当周天之度。 六十卦三百六十爻,一爻主一日。 上经干起甲子,泰甲戌,噬嗑甲申,至离三十卦,一百八十日而三甲尽。 下经咸起甲午,损甲辰,震甲寅,至节癸亥而终,亦三十卦,一百八十日而一年周。 故曰:天地节而四时成。 亦曰:天地革而四时成。 中孚、小过、既/未济者,分坎、离、震、兑(中孚巽上兑下,小过震上艮下,既未济皆坎离)以应分至每爻直十五日,以应二十四气。
先儒言卦起中孚,非也。 以六十卦言甲子起于乾,以分至四卦,言甲子亦起于中孚,亦古法也。 至宋而后有所谓先天图者,于是邵子以六日七分之法施于其图,黜卦起中孚之说,以复起冬至,姤起夏至,其以坎离震兑四正卦主二十四气者,改为乾坤坎离,此圆图之卦气也。
张理以方图覆背置之,泰处于东北,乾处于东南,否处于西南,坤处于西北,亦以冬至起复,至泰而正月,至乾而四月,至否而七月,至坤而十月,此方图之卦气也。 张氏又以一阴一阳至六阴六阳类而并列,六阳处南,六阴处北,阳自下而升,阴自上而降,广辟卦之法也。
邵子又以方图乾兑离震各重之为六十四卦,共一百五十六卦,以之算大运,亦以算小运,二十四气每气六十四爻,积一千五百二十六爻,合乾兑离震挂一之数,谓之「挂一图」,所谓皇极之学也。
诸家之不同如此,盖初无一定之理,各以意之所见为之,是故六日七分之外,有一卦直一日者,有两卦直一日者,一爻直一日者,四爻三分强直一日者,总卦与日之大数而后分配其小数,或多或少,不顾其果否如是也。 其卦之排比,惟序卦可据。 序卦之义,于时日不可强通,故汉儒别求其义于卦名,而有中孚之起。 然扬雄氏所传之卦义,未免穿凿附会,未尝为易之笃论也。 宋儒始一变其说,以奇偶之升降消长为言,而于经文四时可据之方位,一切反之。 然则宋儒之画,汉儒之义,犹二五之为十也,孰分其优劣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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