蓍法
揲蓍之法,其用四十有九者,策数四十九,无所谓虚一反于柜中也。
分而为二以象两者,信手中分,由静而之动,动静两端也。
挂一以象三者,或左或右,随取一策(孔氏取左,朱子取右),横于案上,不必在左手小指之间方名为挂。 一变中凡三挂,故曰象三,非蒙上象两而为三也。
揲之以四以象四时者,先取左手之策,四四为数,一策一时也。 归奇于扐以象闰者,四数之余不一则二,不三则四,谓之残奇。 扐是指间,扐物之处,归此残奇于扐。 闰者月之余日,奇者揲之余策,故象之也。 五岁再闰,故再扐而后挂者。 次取右手之策,四四为数,并于前之正策,其余策左三则右一,左二则右二,左一则右三,左四则右四,亦归之于扐,是为再扐,犹再闰也。 其言五岁者,四十八策中分为两,除残奇以外,每手正策大约以二十为率,四策一岁,则二十策为五岁也。 以明扐之相去如此,非必真如五岁之中有两闰,以齐气朔也。
此为第一变。
别置余策,取见存正策或四十,或四十四,信手中分,复挂一为三,揲四归奇如前法,此为再变。 并其余策,取见存正策或四十、或三十六、戓三十二,信手中分,复挂一为三,揲四归奇如前法,此为三变。
并其余策取正策以四而一,得九为老阳,得六为老隂,得七为少阳,得八为少隂。 老变而少不变,始成一爻,故十八变而成六爻也。
初变,为奇者三,为偶者一; 再变、三变,为奇者二,为偶者二。 *
其法见于虞翻氏之注,孔颖达氏因之,朱子则有蓍卦考误,以主张是说。 然法虽是,而所以释经文者则多不合。 虞氏谓奇所挂一策,扐所揲之余,当是时揲余未有安置,奇巳在挂,信如虞说,则当言归扐于奇,不应倒置若是。 且挂余截然两事合之,有何义理。 故挂与挂合,余与余合,不相杂也。
孔氏以三多三少,两少一多,两多一少,余策定隂阳之老少。 经文乾之策210有6,坤之策百四十有四,其所以定隂阳老少者,指正策而言,以明余策置之不用矣。 今弃正策而就余策,是背经文也。
蓍之所以必用49者,以去其13则得36,去其17则得32%,去其21则得28,去其25则得24%,只有此9678,老少四者之策。 若三多三少之数,则加乎四十九,减乎四十九,无不可得。 亦可不顾九六七八策数,而以之定老少耶? 惟余策不用,故初变为四为八,再变三变为三为七,各不相妨。 今必准余策而以挂一杂于其间,连挂则初变之五九为有余,除挂则再变三变之三七为不足,无乃违揲四之义乎。 又有于余策多少分八卦之象者,夫三变方成一爻,一爻之中但有老少之可分,今于一爻而指其孰为乾震坎艮,孰为坤巽离兑,是六变而可以成卦矣。
古人何不惮烦而为此十八变乎,朱子发围径之义,以余策为径,正策为围,奇之象圆,而径一得围三,颇为近似。 偶之象方,而径二得围二,其说有所不达矣。 此皆执余策之病也。
蓍法二
郭兼山书伊川揲蓍法云:四十九蓍两手无意而中分之,于左手取蓍一茎揲于左手小指之间,此名奇也。 以右手之蓍置之案上,取左手之蓍四揲之,四揲之余数置案之左方,次取右手之蓍,四揲之,四揲之余数并入左,余为之扐,即取所挂之奇归于扐。 一变后复合见存之策,再以左右手分为二,更不重挂奇,四揲之余并入前扐,为第二变。 其第三变如第二变,凡揲蓍第一变必挂一者谓不挂一则无变,所余皆得五也。 惟挂一则所余非五则九,故能变。 第二、第三虽不挂,亦有四八之变,盖不必挂也。
朱子作《蓍卦考误》辨之,三变皆挂可为老阳者十二,可为老隂者四,可为少隂者皆二十七,少阳九,老隂一而巳,深有害于成卦变爻之法,是后两变之不可不挂审矣。
某推求其故,後兩變不掛,與以掛為奇,蓋相因為說者也。蓍之所以必四十九者,每四而當一月,四十有八,十二月之數也。其一者四分月之一也,四分月之一積四歲成月而為閏,然閏恒三歲,以餘分,前後相移,不截然一歲餘月之一,故五歲再閏也。每合蓍,為一歲後兩變,未嘗不餘一,然而不掛者猶歲歲有餘分,不俟滿分不可以為閏也。十有八變,凡六掛而策道窮。十有八歲,凡六閏而氣朔齊。其在一歲論之,乾坤之策三百六十。堯典曰:朞三百有六旬有六日,十二月,月三十日,正三百六十日矣。又除小月六日,是為歲有餘十二日。乾坤十二爻,凡十有二掛,此閏數在當期之外者也。以厯法叅合蓍法,姑存之以備一說。
蓍法三
自隂陽老少之不均也,後兩變不掛,老隂之變一;三變皆掛,老隂之變亦止四而巳。故為說者紛紜,宋莊綽作揲蓍新譜,引張轅之法,用蓍四十九莖,總筯把之,以意中分,扐一小指間,四揲之。第一揲,餘一二足滿五,餘三四足滿九。第二、第三揲,餘一二足滿四,餘三四足滿八,皆揲左不揲右,四五為少,八九為多。三多老陽交分,三少老陽重分,兩少一多少隂拆分,兩多一少少陽單分。
元張理因之以謂,揲法從程子。張子初變既掛一以象人,置而不用,後二變乃蒙上不復掛者為是也。
揲左不揲右,從唐張轅、莊綽二家(綽宋人,理誤為唐),蓋天動地靜,陽變隂合,地承天而行於義,為當左餘一而右承之以三,左餘三而右承之以一者,成其為奇之陽也。左餘二而右承之以六,左餘四而右承之以四者,成其為偶之隂也。
明季本窃疑大传所言:「大衍之数五十,其用四十有九」,九字当为八字之误,止用四十八策,虚二以为隂阳之母,分二、挂一、揲四、归奇,三变皆同除挂一,外左一则右必二,左二则右必一,左三则右必四,左四则右必三。
由诸家之法,于隂阳老少得其均矣,然庄绰之余三足九,张理之余二承六,皆不可通。 四揲之外,方为残奇,五策六策尚有一揲,岂可迁就以合左乎。 季本则明改经文,无所依据。
然则隂阳老少,终不可均乎? 曰:无所俟乎均也。 成卦之法在隂阳,不在老少,以古法论之,隂阳各三十二,九六常少,七八常多,七八所成之卦与九六所成之卦无以异也,爻之变不变在老少六爻之中,占者一爻则一变而足,七八居其五,九六居其一,乃可谓之均也。 若变者与不变者相均将扰,扰何所适从乎? 彼轻改古法,以均老少者,其亦未达乎此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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