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极》之数,一元十二会,为三百六十运; 一会三十运,为三百六十世; 一运十二世,为三百六十年:一世三十年,为三百六十月:一年十二月,为三百六十日:一月三十日,为三百六十时; 一日十二时,为三百六十分; 一时三十分,为三百六十秒。
盖自大以至于小,总不出十二与三十之反复相承而已。 以《挂一图)之二百五十六卦分配,凡一运,一世、一年、一月、一日、一时,各得四爻,其为三百六十者尽二百四十卦。 余十六卦,分于二十四气,亦每气得四爻,以寓闰法于其间。
不论运世年月日时,皆有闰也。 然推求其说,多有可疑。 夫自一年成数言之,为360日; 自十二月言之,为三百五十四日; 自二十四气言之,为三百六十五日三时; 自闰岁言之,为384日。
今以康节之术,案之于历,辰法三百六十(其数皆以秒言),日法四千三百二十,月法十二万九千六百,岁法一百五十五万五千二百,世法四千六百六十五万六千,运法五亿五千九百八十七万二千,会法一百六十七亿九千六百十六,元法二千一十五亿五千三百九十二万,皆成数也。 在一月为30日,于朔策强2160,于气策弱1890。 在一年为360日,于岁实弱22680,于12朔实强25920。
既不可施之历矣,乃于二气相接之际,各增一日以为闰,以准一年三百八十四日之数,可谓巧矣。 然384日,有闰之岁也。 闰虽每岁有之,亦必积之三岁两岁,而后满于朔实,故有384日之岁。 若一岁之闰策只四万八千六百,今概之三百八十四日,是岁岁有闰月也,岂可通乎! 且所谓闰者,见之于年月日时者也。 就如其说,增此四爻,亦当增于三百六十之中,徒增之于卦,其为三百六十者如故,是有闰之名,而无闰之实矣。
是故运世岁无闰,而月日时有闰,六者不可一例。 一年之日三百五十四,以运准之,则少六日; 一月之时三百五十四,以世准之,则少六时。 康节必欲以十二与三十整齐之,其奇龄岂可抹杀乎! 如以康节之数而立法,岁实一百五十七万七千八百八十,朔策一十二万七千四百四十,气策六万五千七百四十五,闰法四万八千六百,由此推而上之为元会运世,庶乎可通耳!
康节之为此书,其意总括古今之历学尽归于《易》,奈《易》之于历,本不相通,硬相牵合,所以其说愈烦,其法愈巧,终成一部鹘突历书而不可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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