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学象数论》 2024年0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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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用之法,以一定之卦推治乱,以声音数取卦占事物。

凡占一卦,视其卦之当位与否,当位则不变,不当位则变。 卦既变矣,视其所直之爻当位与否,当位则不变,不当位则变。 以终变之卦为准,终变之卦即不当位亦不变。

本卦为贞,变卦为悔。 当位则吉,不当位则凶。 视其卦为奇为偶,于《方图》中奇卦在右为阳中阳,在左为阴中阳; 偶卦在左为阴中阴,在右为阳中阴。 阳为顺,阴为逆。

视其卦在某会某运某世,大运以会当月,以运当日,以世当辰,如尧之巳会、癸亥运、己未世,即一岁之五月三十日未时也; 小运以世当月,以年当日,以月当时,如尧之己未世、甲辰年,即一岁之六月十一日也。

视其卦之纳甲与所当之年月日时有无生克,视其卦之世应与所值之爻有无伦夺,又以《律图》求之,运在四大象中某所,得天门唱卦,居左; 世在四大象中某所,得地户和卦,居右。 合两卦并观,在《既济图》第几位,合《挂一图》问卦,然后以其卦变化进退之,而推其时运之吉凶。

若用年配世,则以世求天门唱卦,居左,以年求地户和卦,居右,与上一例。 取卦之时,视筭位中余数,以六位配六爻,元自一起,世至九终。 无问十百千万,皆以当一,一为甲,二为辛,三为丙,四为癸,五为戊,六为乙,七为庚,八为丁,九为壬,十为己。 甲乙为木,为饥馑,为曲直之物。 庚辛为金,为兵戈,为刃物。 丙丁为火,为大旱,为锐物。 壬癸为水,为淫潦,为流涤之物。 戊己为土,为中兴,为重滞之物。 此致用之大凡也。

《皇极》包罗甚富,百家之学无不可资以为用,而其要领在推数之无穷。 宋景濂作溟涬生赞,记蜀道士杜可大之言曰:「字宙,太虚一尘尔! 人生其间,为尘几何,是茫茫者尚了然心目间。」 此一言已尽《皇极》之秘,能者自有冥契,则余言亦说铃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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