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计
周纪三百六十 元法七十二 第一甲子元 第二丙子元 第三戊子元 第四庚子元 第五壬子元 置积年以周纪去之,余以元法,而一为一元,不满元 法者为入元,以来年数
月计
置不满周纪,筭减一以十二乘之,加入所求之月,是为积月(太一行月以节气为断,故不积闰)。
日计
岁实三百六十五万二千四百二十五分 朔实二十九万五千三百五分九十三秒 闰限一十八万六千五百五十二分九秒 月闰九千六十二分八十二秒 置积年减一以岁实乘之得数满朔实去之,其不满 朔实者则是减一内之日,谓之闰余,仍置岁实所乘之 数减闰余,此本年天正朔前之积日也。 以纪法约之,知其末日。 甲子加入本年所求之日,是为积日。 在正以后之月,每月加一,朔实一月闰于闰余之内
时计
冬夏二至,但逢甲子便为上元置二,至以来积日减一,以十二乘之,加本日所求之时,是为积时。 冬至后用阳局,起一宫顺行。 夏至后用阴局,起九宫逆行(推入纪元之法岁月日时皆同)。
第一求太一宫次
宫法三 宫周二十四 置不满元法之筭以宫周去之,余以宫法而一起一宫顺行,唯不入中五。
第二求计神
置不满元法之筭以计,周十二去之,余起寅逆行十二辰(阴局起申)。
第三求合神
子丑合 寅亥合 卯戌合 辰酉合 己申合 午未合 视岁所在,如岁在子合神在丑,岁在丑合神在子。
第四求天目文昌
周法十八 置不满元法之筭,以周法去之,余起武徳顺行十六辰,次遇阴徳大武重留一筭(阴局起吕申顺行,遇太昊和徳重留一筭)。
十六宫图
第五求始击
置十六宫为天地二盘,以天盘计神所临之宫,加地盘和德上视天盘,文昌临地盘何宫,其宫便为始击。
第六求主算
視文昌所在宮,在正宮以宮數起算(一宮為一算,九宮為九算),在閒神(不當八卦者)只起一算,順行至太一前一宮而止(所在閒神為算一,其經行閒神不列算數)。
第七算客算
視始擊所在宮,其法同文昌。
第八求主大將客大將
视算多少,取其奇龄以为宫数,满十去之,若其数遇十则去九存一,遇五者名曰无将(五为虚宫),主视主算,客视客算。
第九求主参将客参将
以大将所临之宫,三因之,仍去十用零,以为参将之宫。
第十求定计目大小将
以岁月日时所用之计合神为天盘,加地盘岁月日时之辰,视天盘文昌临地盘何宫,其下即为定计目也。 又视定计目所在,依二目法起宫间,止太一前以取算,又依主客算法去十用零,以为定计大将,又三因大将宫数以为定计参将。
三基太一
- 君基:邦周三百六十 邦率三十 邦盈差二百五 十 置积年加邦盈差,以邦周去之,余以邦率而一起午,邦顺行十二辰,不满为入邦以来年数
- 臣基:邦周三十六 邦率三 邦盈差二百五十 置积年加邦盈差,以邦周去之,余以邦率而一起午,邦顺行十二辰,不满为入邦以来年数
- 民基:周法十二 邦率一 邦盈差二百五十 置积年加邦盈差,以周法去之,余起戌,邦顺行十二辰
五福太一
一宫曰黄秘,在西河之乾地。
二宫曰黄始,在辽东之艮地。
三宫曰黄室,在东之巽地。
四宫曰黄庭,在蜀川之坤地。
五宫曰玄室,在洛邑之北宫。
宫周二百二十五 宫率四十五 宫盈差115%置积年加宫盈差以宫周去之,余以宫率而一起一宫,乾行至五宫,不满宫率者为入宫以来年数。
四神太一
一宫 二宫 三宫 四宫 五宫 六宫 七宫 八宫 九宫 绛宫 明堂 玉堂(已上十二宫,天一地一直符四神皆顺行。 )
天一 宫周三十六 宫率三 置积年以宫周去之,余以宫率而一起六宫,不满宫率为入宫之年
地一起九宫
直符起五宫
四神起一宫(宫周宫率皆同天一)
太游太一
宫周二百八十八 宫率三十六 宫盈差三十四 置积年加宫盈差以宫周去之,余以宫率而一起七宫,顺行不入中五
大游天目
神周一十八 神盈差二百一十四 置积年加神盈差以神周去之,余起天道顺行十六神遇大武阴徳重
留一算
直事太一
周纪三百六十 纪法六十 宫周九 宫盈差三 置积年以周纪去之,余以纪法而一所得为一纪,不满纪法者为入纪年数,置不满纪法者加盈差以宫周去 之,余起一宫逆行即为直事,以直事钓入中宫其相次 之神顺排六七八九一二三四之宫为钓位。
一太一坎九天一离 八太阴艮
七咸池兑六青龙干 五天符中
四招摇巽 三轩辕震 二摄提坤
十精太一
天皇:周法二十 置积年以周法去之,余起武徳顺行十六神遇乾坤艮巽四维重留一算(阴局取对冲,十精皆倣此)
帝符:周法二十 置积年以周法去之,余起阴主顺行十六神遇坎离震兑四正重留一算
天时:周法十二 置积年以周法去之,余起吕申顺行十二辰
天(讳):周法四 置积年以周法去之余起地主逆行四正。
飞鸟:周法九 置积年以周法去之余起阴徳顺行九宫。
五行:周法五 置积年以周法去之余起阴徳行地主和徳大昊大武五宫。
八风:周法九 置积年以周法去之余起大威顺行 九宫。
五风:周法九 置积年以周法去之余先阳后阴以 一三五七九二四六八为次。
三风:周法九 置积年以周法去之余以三七二六 一五九四八为次。
太一数:置积年以大周法三百六十去之,不足以元法七十二去之,余顺行每宫一数。
太一命法卦限
阳九限
取日干化气之五行,从所生之方而起,男顺女逆,初限依化气之生数,交宫其次,皆十年一交。
甲已化土,火生土,故起于午土,数五,五年而后交宫。
乙庚化金,土生金,故起于己金,数四,四年而后交宫。
丙辛化水,金生水,故起于申水,数一,一年而后交宫。
丁壬化木,水生木,故起于亥木,数三,三年而后交宫。
戊癸化火,木生火,故起于寅火,数二,二年而后交宫。
百六限
取生日生时干支及纳音,六者生成之数积之,如天地之数五十有五,以六十除之,余为限数。 以限数从生日之辰逆数,至于数尽,谓之受气,其受气之千,依阳九限化气起所生之方,大限十年一易,男顺女逆。 小限一年一易,男逆女顺。
入挂
以年月日时干支及纳音十二者生成之数积之,加入天地之数,以六十四除之,余为入卦之次。 卦次依周易,视受气之辰属阳属阴,阳用阳爻(初、三、五),自下而升; 阴用 阴爻(二、四、上),自上而降,皆起于子数,至受气之支,即为动爻。 其行限,阳爻九年,阴爻六年(爻之阴阳与上异),皆自动爻顺行,本卦既毕,动爻变为之卦,从变爻起限,一如本卦。 本卦为出身之限卦,之卦为立业之卦限。
流年卦
就出身卦次加入行年几岁,满六十四除之,余便为流年卦。 视百六限所到宫辰,阳用阳爻,自下升,阴用阴爻,自上降,起子数至宫辰为动爻。
月卦
就流年卦次从天正起,加入所求之月,满六十四除之。 便为月卦,阳月用阳爻,下升,阴月用阴爻,上降,起子数至月建之辰为动爻。
日卦
就月卦次从甲子起,加入所求之日,满六十四去之,便为日卦。 阳日用阳爻,下升,阴日用阴爻,上降,起子数至日辰为动爻。
时卦
就日卦次加所直之时为时卦,阳辰用阳爻,下升,阴辰用阴爻,上降,起子数至当时为动爻,年月日时皆只取 动爻,余爻不用。
大游卦法
內卦
一宮乾,二宮離,三宮艮,四宮震,六宮兌,七宮坤,八宮坎,九宮巽(中五不入)
宮周二百八十八
宮率三十六
宮盈差三十四
置積年加宮盈差,滿宮周去之,餘以宮率而一起七宮坤順行八宮,即為內卦,其不滿宮率者是入卦年數。
外卦
六十四卦週六百四十
八卦周八十
卦率一十
置積年加宮盈差,滿六十四卦周去之,不盡滿八卦周去之,餘以卦率而一起七宮坤順行八卦,不滿卦率者,是入卦年數即為外卦,以內外相重得值運之卦。
動爻
大遊入內卦三十六年,均分於重爻之六爻,則六年行 一爻,視當下入內卦以來年數自一至六,初為動爻;自 七至十二,二為動爻;十三至十八,三為動爻,十九至二 十四,四為動爻;二十五至三十,五為動爻;二十一至三 十六,上為動爻。
小遊卦法
內卦
卦周一百九十二
卦率二十四
置积年满卦周去之,余以卦率而一起一宫乾顺行,不满卦率者为入卦以来年数。
外卦
卦周纪元一百六十
卦周二十四
卦率三
置积年满纪元去之,不尽以卦周去之,余以卦率而一起一宫乾顺行为外卦,以内外相重得值运之卦。
直爻
以内卦之率分于重卦之六爻,每爻四年,视入内卦以 来年数即知所入之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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