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干的生克合化
一、天干相生——天干甲乙木生丙丁火,丙丁火生戊己土,戊己土生庚辛金,庚辛金生
壬癸水,壬癸水生甲乙木。
凡生者(如木)可以增长受生者(如火)的力量,然生者亦会耗损本身的元气;凡受生者可
以借生者之助而充实力量,然亦能泻耗生者之元气。生者与受生者地位邻近则生力较大,地
位遥隔则生力较小;生者坐旺通根则生力较大,生者坐衰虚浮则生力较小;倘虚浮无根的生
者再逢克伐,则有等于无;又生者党多势众则生力亦大,党少势孤则生力必小。如果日主过
生力的生者来助,通常可以论旺,但这也须视受生的日主本身根基够不够坚实而定,设使日
主弱极无根,弱不堪扶,则纵遇强旺生扶助力亦是枉然,就像扶不起的刘阿斗一样。
又从另一角度来看,阳干生阴干或阴干生阳干,其生力较大,反之阳干生阳干或阴干生
阴干,其生力较小,这也就是我们在第十一章所提到的“异性之相生,为有情之生,其力必
尽生;同性之相生,为无情之生,其力不尽生”的原理。所以说,如果八字日主弱,遇官杀
旺,被克太过,这时若得有力的印星,即可泻官杀之气并转生日干,但同样用印星化官杀,
则用正印化杀或用偏印化官比用偏印化杀或正印化官来得有力。
如果八字日主弱,遇食伤旺,泻身太过,这时得有力的印星,亦可收到生身制食伤之功;
然而同样用印星制食伤,则用正印制伤官或用偏印制食神比用偏印制伤官或用正印制食神来
得有力。以上两种情形都是印星生我护我的功效,不过,如果印星地位遥隔,党少无根又逢
克伐(财能克印),那么印星虽有相助日主之心,却也无能为力了。
总之,命局中的用神或喜神若在天干,必须就其邻近、遥隔、通根、无根、坐旺、坐衰
及有情、无情等各方面加以观察。如果上下妥协,左右容洽,前后团结呼应者,均可称喜用神得力,一遇运助,莫不富贵;反之,如果喜用虽有,知无情而不得力,则命格当减分数;
如果不幸喜用临于死绝甚或无用可取者,则必贫贱殇夭了。
二、天干相克——天干甲乙木克戊己土,戊己土克壬癸水、壬癸水克丙丁火,丙丁火克
庚辛金,庚辛金克甲乙木。
五行之相克,通常是克者(如火)占优势,受克者(如金)占劣势,但如受克者党多势大,
克者党少势弱,则此时克者未必能占优势。天干相克也和天干相生一样,地位邻近者,克力
较大,地位遥隔者克力较小;克者坐旺通根则克力较大,克者坐衰虚浮则克力较小;倘虚浮
无根的克者再逢它行来克,则有等于无;又克者党多势壮则克力亦较大,克者党少势孤则克
力必较小。
再者,阳干或阴干,其克力亦较大,反之,阳干克阴干或阴干克阳干,其克力则较小,
这也是第十一章所提的“同性之相克,为无情之克,其力必尽克;异性之相克,为有情之克,
其力不尽克”的原理。天干同性相克,有甲戊、乙巳、丙庚、丁辛、戊壬、已癸、庚甲、辛
乙、壬丙、癸丁等十类,天干异性相克,有甲、己、乙戊、乙庚、丙辛、丁壬、丁庚、戊癸、
己壬、辛甲、癸丙等十类,其中“甲己、乙庚、丙辛、丁壬、戊癸”五组,因属天干五合,
所以论合而不论克,其余则仍以克论。
设取甲木为日主,且日主气势衰颓,如再遇庚杀不弱来攻身,则此时用食神丙火制庚杀
比用伤官丁火制庚杀效果更彰;如果日主甲木势旺,再遇不弱的正印癸水生身为病,则此时
用正财己土克制癸印比用偏财戊土克制癸印来得有力。以上两种情形都是克神的功效,当然,
如果日主弱,杀星旺,或日主旺,印绶强,八字无食神或正财可用时,还是可取伤官制七杀
及偏财克正印为用,但其效果较逊而已。兹特就天干相生相克的情形,综合举例说明如下:
例一——
七杀 戊戌
正印 辛酉
日主 壬寅
食神 甲辰
本造壬生酉月,年干透出戊土七杀攻身,月干正印可以转化七杀之力量,又可生身护卫
日主。时干甲木食神遭月干辛金遥制,无力远征年干七杀,且其泻耗日主壬水的力量,也受
辛金规范节制。
例二——
偏印 癸卯
七杀 辛酉
日主 乙丑
伤官 丙戌
本造乙生酉月,月干透出辛金七杀攻身,年干癸水偏印地位间隔,无力遥克,时干丙火
伤官,故而伤官可出动克合七杀,牵制七杀攻身之势以护日主,年上偏印亦可就近转化泻耗
七杀的力量。
例三——
正财 甲辰
食神 癸酉
日主 辛丑
劫财 庚寅
本造辛生酉月,日主气势不弱。年干透出甲木正财,遭时干庚金劫财遥夺,月干透出癸水食
神。可以转化劫财的力量,并以生财护卫日主之财源,这叫“食神生财逢劫财,虽劫不空”。
例四——偏财 癸亥
正印 丙辰
日主 己卯
七杀 乙丑
本造己土生于辰月;虽得令而日主气势仍弱。时干透出乙木七杀攻身,本有月干丙火正印转
化杀星护卫日主,无奈年干却透出癸财克制丙印,于是日主己土顿失天干之所屏矣!
三、天干相合——天干的相克,有能合与不能合的区别,而天干的相合,又有能化与不能化
的区别。即令是天干合而不化,也有各种不同的特微与现象,兹分别叙述如下;
(一)年干与月干之合,因地位邻近,故其黏合力较强,如果两者在四柱中的力量相当大多可
以合去,合去之后,通常均视两者如同闲神,在命局中即失去其原有大部分力量及作用。
(二)年干与时干或月干与时干或日干与月干,因地位间隔,故其黏合力较弱,只能算是互相
纠缠羁绊而已,其相互间的影响力,不过十分之二、三或十分之四、五。
(三)两干相合,而其中一干得时得地,一千失时失地,两者之力量有明显差别时,则弱者将
尽失其原有作用,但旺者亦会多少受到弱者之纠缠羁绊,而削弱其原有作用至五、六分或七、
八分。
(四)如果两干争合(亦称妒合、分合、宠合)一干,则往往因争妒而用情不专,故其原有可能
发生之作用,仍存有五、六分,然有时在特殊情况下,也有两干争合一干,其一能合去,而
另一不合的现象(如其中一干受制于临近之它干)。
四、天干合化——天干的相合,有能化与不能化的区别。如前述即令相合而化,也有真化与
假化的不同。滴天髓说:“化得真者只论化,化神还有几般话”,这就是说,天干的合化或日
主的合化,看起来虽然简单,而实际上是一言难尽的。近贤吴俊民说:“通常论天干合化,
不管是命主日干的合化或年月天干的合化,均以所临地支通根乘旺为重,且忌克伐化神。如
果合化之神,不通根乘旺,一律不得变化其原来的气质,如果通根乘旺过克,有时也不能化,
就是勉强论化,也是以假化论之,不算真化”。兹将天干合化的情形,分述于后:
(一)八字天干的合化,大致分为“日干合化”与“年月干合化”两种,除非四柱中助化之物
甚多,否则遥隔之干(如年日、年时、月时等干)通常难以论化。
(二)论年月干之合化,若见年月地支或余支通根乘旺,大多可以论化。
(三)论日干之合化,则“甲己合而化土”,须生于辰、戌、丑、未月或巳、午月;“乙庚合而
化金”,须生于申、巳、酉、丑月或辰、戌月;“丙辛合而化水”,须生于亥、申、子、辰月
或酉、丑月;“丁王合而化木”,须生于寅、亥、卯、未月或子、辰月,“戊癸合而化火”,须
生于巳、寅、午、戍月或辰、未月;否则,甚难论化(详参十四章化气格篇)。
(四)如庚日乙年或丙月辛时等例,因其地位遥隔,合且勉强,通常均不论化。但如果庚日
乙年,月干透土金,且干支土金助化之物甚多,有时也可以论化,于是乙木便遭庚干合化为
金,失去乙木原来之作用;又如丙月辛时,日干属水,且干支金水助化之物甚多,则此时丙
辛亦可合化为水,合化之后,丙和辛皆失去其原有之作用。
现在为使大家彻底明了天干相合及天干合化的相互关系,特举十五例详为说明于下。另外有
一点大家须加注意的是,我们审度命造天干时,绝不可忽略了地支,因为天干与地支之间,
处处皆有其密切之关连,不能予以截然分开,这就是滴天髓所谓的“战天履地”“天覆地载”
之要诀。
例一——
偏印 乙未
偏财 辛巳
日主 丁丑
正财 庚子本造丁火生于巳月,年干乙木与时干庚金本欲遥合,却遭月干辛金克去乙木,是故乙庚不能
遥合矣!日主弱,财星强,正须偏印牵制正财,今遭偏财破印,则本造如经商将乏明显贵人
助力也。
例二——
正官 庚辰
食神 丁丑
日主 乙亥
食神 丁丑
本造乙生丑月失时,冬月寒湿,应取火神调候格局。年干透出庚金正官欲来遥合日主乙木,
然遭月干丁火食神抑制,是故乙庚不能遥合矣!日主弱,格局寒,忌官而有丁火食神制官兼
调候,甚宜就任私人企业之地政职务。
例三——
偏印 甲申
正官 癸酉
日主 丙申
食神 戊戌
本造丙生酉月,月干癸水正官与时干戊土食神因日主丙火之喜忌,故可论为遥合(但不合化),
年干甲木偏印则因地位远隔,无力克伐时干戊土,反须劳神先去生助日主丙火。
例四——
比肩 辛卯
正官 丙申
日主 辛丑
食神 癸巳
本造辛金生于申月,月干透出丙火正官,于是年干辛金与日主辛金均欲争合丙官,但由于时
干癸水食神能遥克月干丙官,致使丙火无心亦无力与两辛作合矣!
例五——
伤官 癸巳
食神 壬戌
日主 庚申
正财 乙酉
本造庚金生于戌月,地支申酉戌三会金方,时干透出乙木正财,四柱金强,所以乙财和日主
庚干合而化金,这是“化金格”。
例六——
正官 癸巳
食神 戊午
日主 丙辰
七杀 壬辰
本造丙生午月,得令,年月天干透出癸、戊,而年月地支各坐巳、午,于是戊癸合而化火,
此时癸水与戊土均丧失其原有之作用,而化成火行了。然因癸水与戊土均通根于两辰水库,
时干复透壬水,水土原有力量不弱,今虽合化成火,其天干却仍留存有一、二分癸水与戊土
的气息。
例七——
偏印 丁未
正官 甲辰
日主 己酉
劫财 戊辰
本造己生辰月得令,地支二辰一未,时干透出戊土,四柱土行气势可谓强矣!于是月干甲木
遂与日主己土合而化土,这是“化土格”。
例八——
正财 丙寅
偏印 辛卯
日主 癸酉
正官 戊午
本造癸生卯月午时,年干丙火通根于年支寅木与时支午火,其旺可知,月干辛金虽通根于日
支酉金,然酉逢旺卯所冲,其势较火行为衰,故而年月干丙辛之合,丙火仍不失其作用,但
辛金则因失势致其力丧失大半了。至于日干癸水与时干戊土之合,因未生于适当之月令,故
亦只论合而不论,两者遂互相羁绊了。
例九——
七杀 庚寅
劫财 乙酉
日主 甲子
劫财 乙丑
本造月、时天干双透乙木争合年庚,然因日主甲木隔之,故而较无争妒之意,年月乙、庚仍
可作合。又本造乃生于酉月,秋金当令,是以年、月乙庚合而化金,月干乙木完全丧失其原
有之作用力。
例十——
比肩 乙未
正官 庚辰
日主 乙卯
正印 壬午
本造二乙争合一庚,然因日干乙木坐旺,年干乙木较衰,故庚金干所合。又庚金虚浮无根,
其力甚弱,无力合化日主乙木,反遭主羁绊牵制,完全丧失其原有之作用力。
例十一——
正财 乙亥
正财 乙酉
日主 庚戌
劫财 辛巳
本造年、月天干双透乙木争合日主庚金,然因年干乙木地位间隔,又逢时干辛金遥克,故而
年乙虽有合庚之心,却无合庚之力;只有月乙贴临日干可以论合,且因本造生于酉月,四柱
金旺?故月乙与日庚合而化金,月干乙木完全丧失其原有之作用力,这是“化金格”。
例十二——
正财 己卯七杀 庚午
日主 甲辰
伤官 丁巳
本造日主甲木与年干己土本欲遥合,然甲木却遭月干庚杀阴隔并抑制,致甲木不敢冒然合己,
但时干又透丁火遥克月干庚金,使七杀无法全神抑制日主,故甲己之合力仍有二、三分。
例十三——
正官 庚戌
七杀 辛巳
日主 乙亥
劫财 甲申
本造年干庚金本欲与日主乙木遥合,然因月干辛金贴临克制日主乙木,故而日主乙木不敢合
庚矣!庚金仍保存其原有作用力,可以遥克时干甲木。
例十四——
劫财 甲寅
正官 庚午
日主 乙丑
偏印 癸未
本造月干庚金克伐年干甲木,然遭日主乙木纠合牵绊,使其无心克甲;又全局木盛金衰,生
于火月,故乙庚相合不化,乙木实力未损,庚金几乎完全丧失其作用力了。
例十五——
伤官 丙辰
正官 庚寅
日主 乙酉
劫财 甲申
本造月干庚金本欲与乙木相合,然年干透出丙火克伐庚金,使庚无力合乙;但由于全局金行
气势强于丙火甚多,丙火并无法完全控制庚金旺势,故而庚合乙之力仍存四、五分,日主乙
水受到庚金之束缚,其气势便大打折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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