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有孚,光亨,贞吉,利涉大川。
需者,有所须而动,有所待而发。 传曰:需,事之下。 又曰:需,事之贼。 言犹豫不决之害事也。 而光且亨、且吉、且利,何也? 易之需,非不决之需,见险而未可动,能动而能不动者也,孚且贞故也。 孚者,以诚待诈,诈穷而诚自达; 贞者,以正待邪,邪诒而正自伸。 惟诚惟正,无敌于天下,是惟无动,动则亨吉,虽大川亦可涉而利也。 先主所谓操以诈,孤以诚; 操以暴,孤以仁,盖假之者也。 假之者且然,而况性之身之者乎! 干之刚健,诚且正也,坎之险陷,邪且诈也。 大川坎也。 *
*注:订诂引诚斋曰:水体至明。 光也,坎为通也。 案二语以坎体释光亨也。 今本脱去亨。
彖曰:需,须也,险在前也。 刚健而不陷,其义不困穷矣。 需有孚,光亨贞吉,位乎天位,以正中也。 利涉大川,往有功也。
以乾之尊,遇坎之险,而能不陷不穷者,刚健而已。 刚则其静不可动,健则其动不可御。 静不可动则能忍以需险之衰,动不可御则能决以济险之穷,我何陷何穷之有? 彼无刚健之才,见险而不能忍者,其能免于陷且穷乎? 虽然,亦必德与位并,而后可以吉须也。 位乎天位则有位矣,正中则有德矣,无位而须者,无济险之势,伯夷避纣是也。 无德而须者,无济险之资,秦未亡而陈涉先亡是也。 以在天之位,秉正中之德。 利涉大川,往则有功,文武须暇五年是也。 天位谓九五乘乾也,正中兼二五而言也。
象曰:云上于天,需,君子以饮食宴乐。
升而未降,则天下望云而徯雨; 蕴而未施,则君子藏器以待时。 待时者,夫何为哉? 饮食以自养,宴乐以自怡而已。 此颜子箪瓢陋巷之日,谢安游宴东山之时也。 虽然,饮食宴乐以须其时,惟有德之君子而后能也,不然含哺之氓皆颜,酒荒之士皆谢矣。
初九,需于郊,利用恒,无咎。
象曰:需于郊,不犯难行也。 利用恒无咎,未失常也。
坎水为险,初九去险远矣。 故需于郊,郊远于水之地也。 宅于水而资舟,备难者也; 宅于郊而冯河,犯难者也。 无难而犯难以求利,不若守常之为利,无难而不安于守常,若穆公伐郑,夫差伐齐,其咎何如哉?
九二,需于沙,小有言,终吉。
象曰:需于沙,衍在中也。 虽小有言,以吉终也。
渚自水出曰沙,需于沙,则去水之险渐近矣。 近水者未溺,沙倾则溺; 近难者未隙,言出则隙。 九二以阳居阴,则宽绰而有衍,以位居中,则正大而不过。 宽而不过,则小有言之隙,可以窒而不开矣。 吴濞以太子之隙,常出怨言矣。 文帝宽而不诘,故终其世而乱不作,所谓终吉也。
九三,需于泥,致寇至。
象曰:需于泥,灾在外也。 自我致寇,敬慎不败也。
初需于郊,止而不敢进; 二需于沙,进而不敢逼; 三进而逼于水矣。 泥者,逼于水者也。 虽逼于水,未弱于水也。 何也? 坎之灾犹在外也。 灾在外,而我逼之,是水不溺人,而人狎水者也。 狎水死者,勿咎水; 致寇败者,勿咎寇,自我致之故也。 虽然,善备无寇,善御无败,既有寇矣,敬慎以御之,犹不败也。 不败于寇,不若不致夫寇,不致夫寇,不若不逼夫寇,三居健之极,进之勇,能不逼乎? 不然,在外之灾,安能寇我? 楚非宋寇也,襄公与楚争霸,而败于泓,宋致寇而不敬慎也。 晋非楚寇也,庄王与晋争郑而胜于邲,楚敬慎而晋否臧也。
六四,需于血,出自穴。
象曰:需于血,顺以听也。
阴阳相胜,亦相伺也。 干之三阳,所以需而未敢进者,伺坎之衰也。 盗僧主人,亦伺主人,故六四亦需三阳之逼己也。 虽然,三阳厄于险,故同力以济险,四以一阴柔之资,而当三刚健之敌,伤于阳必矣。 血者,伤也,物伤必避,避必顺以听命。 出自穴者,伤于阳而避阳,且听命于阳也。 君子之于小人,不可穷也。 三阳汇进,一阴退避,需之险于是济矣。 为君子者,勿穷小人可也。 王允既诛董卓,而不宥傕、汜; 光弼垂定河北,而复图思明,皆不开小人顺听之门之祸也。 坎为血卦。
九五,需于酒食,贞吉。
象曰:酒食贞吉,以中正也。
阳汇而进,阴引而退,九五以阳刚,居中得正,而位乎天位,险者夷,难者解,天下治平矣。 *于此何为哉? 涵养休息,与天下相安于无事而已。 不可移济险之道为履平之道也。 万物需雨泽,人需饮食,天下需涵养。 云上于天,物之需也。 需者,饮食之道,人之需也。 需于酒食,贞吉,天下之需也。 酒食者,养天下之谓,成、康、文、景得之矣。 有险乐险则妧,周平王、晋元帝是也; 无险行险则扰,秦始皇、汉武帝是也。
*注:学易记引此文,治平矣下有曰:需于酒食,乃太平之君,以饮食宴乐,劳忠臣嘉宾之事也。 贞吉者,待之有礼,而无过不及之谓也。 故象曰:以中正也。 凡四十三字。 疑李氏润色之词。 非本文也。
上六,入于穴,有不速之客三人来,敬之终吉。
象曰:不速之客来,敬之终吉,虽不当位,未大失也。
险至上而终,需至上而极,险终则变,阳极则升。 干之三阳欲进,而坎为险以阻之,至上六则终而变矣。 三阳虽为客,其需我之变久矣,我终能遏其来乎? 敬以纳之而巳。 主孤而客众,主虽有危之势,敬客以及主,主亦有安之理。 入于穴者,主安也。 桓温作难于晋,晚而病亟,犹幸不杀王谢,晋室安而桓氏亦安,此其效也。 不当位,阴居上,则僭也。 僭而未大失者,小人敬君子,抑亦僭之救也与? 不然,壅甚必决,蕴甚必裂,如秦末之法吏,汉季之阈寺,众所快也,亦所怿也。 君子之于小人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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