剥,不利有攸往。
彖曰:剥,剥也,柔变刚也。 不利有攸往,小人长也。 顺而止之,观象也。 君子尚消息盈虚,天行也。
剥,落也。 自一阴之姤,生而愈长,进而愈上,至于五阳为五阴矣。 五阴盛而外一阳,小人众而外一君子,故君子不利有所往,此君子处剥之道也。 然则不利有所往,其遂听天下之自乱乎? 圣人固曰:盍观诸剥之象乎? 坤顺艮止,止乱以顺,止小人亦以顺。 故解党祸者,陈寔之临; 延唐祚者,方庆之对,皆顺而止之,非逆而激之也,此君子治剥之道也。 然天亦岂忍天下之久剥乎? 五阳消矣,消极必息; 五阴盈矣,盈极必虚。 故剥极而七日来复,是以君子尚之也。 于是乎知有天道,盖天道已行矣。
象曰:山附于地,剥,上以厚下安宅。
五阴盛而剥一阳,为小人剥君子,言刚柔也; 高山摧而附下地,为下民剥君上,言坤艮也。 厚其地,山不摧,厚其民,上不危。
初六,剥床以足,蔑贞凶。
象曰:剥牀以足,以灭下也。
天下之势若处屋,屋上庇,牀下承,人中处者也。 害人者先坏其牀之足,害国者先坏其国之足。 君子者,人主之股肱也,非国之足乎? 小人之灭正道,消君子,剥牀之足者也。 正道灭,而后凶于而国者随之,王章不诛,汉不亡; 任恺不去,晋不乱,故剥始于灭下,其流及上,一柔自下首变一刚,故有剥足之象。
六二,剥床以辨,蔑贞凶。
象曰:剥牀以辨,未有与也。
辨,牀之干也。 牀有干,国亦有干,大臣,国之干。 二,大臣之位,今二柔进而变二刚,此小人进为大臣,而退君子之大臣也。 其当罢九龄,相林甫之日也与? 五阴一阳,阳孤且外,孰为之与? 故曰未有与也。 未有者,圣人犹待其有也乎
六三,剥之,无咎。
象曰:剥之无咎,失上下也。
六三阴类,不应其类,而独应上九之阳,内则失上下羣阴之心,外亦未能为一君子之助。 然许其无咎者,劝之之辞也。 程子以吕强当之。
六四,剥床以肤,凶。
象曰:剥牀以肤,切近灾也。
五,君位也,其象身也。 剥床及肤,灾近于身,小人近尊,灾切于君。 四阴自下而进,党日众,势日成,灾其君必矣。 其当莽、卓、宪、冀、林甫、国忠权盛之日乎?
六五,贯鱼以宫人宠,无不利。
象曰:以宫人宠,终无尤也。
六五羣阴之类,亦羣阴之主,能总羣阴以听命,而止其害正; 能调群阴以恩幸,而止其弄权,乃六五柔得尊位,顺而止之之道也。 鱼宫人,阴类也,谓下四阴也。 贯者,听而总之也; 宠者,心以幸之也。 如是,庶乎羣小不为害矣。 无不利者,言不为害而已,非盛世之大利也。 其唐之代宗乎? 使文宗忍录过甘露,何由而作?
上九,硕果不食,君子得舆,小人剥庐。
象曰:君子得舆,民所载也。 小人剥庐,终不可用也。
上九当五阴并进之日,众阳剥落之余,一阳独存,其犹岁塞百果摇落之后,尚余一硕大之果,而不为所食耶,亦危矣。 当是时,君子至孤矣,而犹曰得舆,而民所载; 小人极盛矣,而犹曰剥卢,而终不可用,何也? 阴极生阳,乱极思治。 白公之乱,楚几亡矣,而国人望子高之来。 卒安楚者,子高也。 此君子得人而民所载之效也。 群小剥正道以覆邦家,如剥床焉,自足及干,自干及肤,犹不已,必剥其室庐,此大厦将颠之时也。 有国者亦可以少悟矣。 恶来亡商,尹氏亡周,椒兰亡楚,斯高亡秦,张禹、胡广亡汉,贾充亡晋,守澄令孜亡唐,此「小人剥庐,终不可用」之效也。 曰终不可用,儆之之至也。 五阴载一阳,庶民载一舆之象,一阳庇五阴,庐之象。 坤为大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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