萃,亨,王假有庙,利见大人,亨,利贞,用大牲吉,利有攸往。
彖曰:萃,聚也。 顺以说,刚中而应,故聚也。 王假有庙,致孝享也。 利见大人亨,聚以正也。 用大牲吉,利有攸往,顺天命也。 观其所聚,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
萃者,天下生聚全盛之极也。 天地聚而阴阳和,万物聚而食货充,君臣聚而大道行,万民聚而天下熙,此岂一人一日所致哉? 圣人于其时也,前必揆其所从,后必稽其所终。 不揆所从,其散孰聚? 不稽所终,其聚复散。 昔者天下之散也,何从而聚也? 刑错不式之治,生于反商政之日,烟火万里之富,生于除秦网之时,是可忘哉? 王假有庙,用大牲吉,所以报萃之所从,而不敢有也。 今者天下之聚也,谁得而散也? 永嘉之祸生于平吴之功,天宝之乱生于开元之治,是可惧哉! 利见大人者,必求大人之助,屈己以见之。 利贞者,必守以贞正之道,无逸以终之,所以持萃之所终,而不敢恃也。 顺,坤也,说,兑也,刚中而应,九五与六二也。
象曰:泽上于地,萃,君子以除戎器、戒不虞。
息者,消之初,盈者,虚之始,聚者,散之原。 泽,水之聚也,泽上于地,聚之聚也。 物有聚而不散者乎? 君子所宜坊也。 坊泽之聚者以坊,坊治之聚者以备。 除戎器、戒不虞,言有备也。 此亦治之坊也与。
初六,有孚不终,乃乱乃萃,若号,一握为笑,勿恤,往无咎。
象曰:乃乱乃萃,其志乱也。
诗曰:士也罔极,二三其德,其萃之初六乎? 初六与九四正应也,而九四君子之刚阳者也; 初六与六二、六三同类也,而二、三阴柔之小人也。 始欲从九四,则远于君子,而隔于二、三; 欲不从二、三,则昵于小人,而私于同类。 欲从君子者,其始有孚也,复欲从小人者,有孚而不终也。 圣人晓之曰:尔何扰扰为志之乱,而妄欲与小人群聚乎? 九四虽远,尔曷不号嗚以求应乎? 尔与九四虽不终,然九四察尔初心之孚,固将舍旧而开新,与尔一笑而释然相聚矣。 尔何恤于自新而不往乎? 其无咎决矣,此圣人开初六自新之涂也。 不开人以自新之涂,是驱天下之人而胥为小人也。 魏舒初欲从乐盈之乱,既而乃归范宣子; 召伯盈初已从王子朝之僭,既而乃从刘文公,君子与之,是圣人开萃之初六之义也。
六二,引吉,无咎,孚乃利用禴。
象曰:引吉无咎,中未变也。
君臣之聚会,始于相求,终于相信。 臣固求君也,然君之求臣甚于臣之求君。 观汤之于伊尹,先主之于孔明,则见矣。 然则何道以求之? 星辰非能自高也,引而高之者天也; 贤臣非能自进也,引而进之者君也。 六二之进,非九五引之而谁也? 故曰引吉无咎,此相求于初之道也。 及相得相信之后,则如骨肉、如一体,岂复事于外饰哉? (中未变者,盖六二所守之中道,不以为上所引而有所变也。 )*故冯唐之对文帝,张玄素之对太宗,初以为廷辱,卒尽其说; 马援谓光武脱略边幅,魏征告太宗不事形迹,皆心孚而文薄者也。 禴者,祭之薄而无文者也,故以喻焉,此相信于终之道也。 然六二德则中正,而才则阴柔也,自非阳刚如伊尹,孰得五去桀哉? 如九五之引六二,幸及其中末变之时,而引之,则得之矣。 不然,知丁公之事楚,吕布之事魏,虽引之,何吉无咎之有?
*注:「中未变」者以下依《学易记》增补。
六三,萃如嗟如,无攸利,往无咎,小吝。
象曰:往无咎,上巽也。
六,阴柔也。 三,不中不正也。 挟阴柔不中正之资,其谁纳我? 故进而求聚于九四之君子,则四非其类而不答,退而求聚于六二之大臣,则二非其应而不与。 萃聚之不合,则戚嗟而无归,又何所利哉? 圣人怜之曰:尔盍住从上六巽顺之正应乎? 庶乎无咎,然终不免于悔吝也。 此商鞅出走,而诸侯不纳之时也。 兑之上六,反则为巽。
九四,大吉,无咎。
象曰:大吉無咎,位不當也。
九四以剛陽之資,居近君之位,下與民為聚,則盡得三陰之眾,上與君為聚,則已偪九五之尊。此如陳氏之得齊民,司馬氏之得魏民也。故聖人戒之曰:九四,必也柔順謙退。如未居其位之時,有不敢當其位之意,則大吉而無咎矣。四幸而居陰柔之位故也。不然,非凶于而國,則害于而家也。
九五,萃有位,无咎,匪孚,元永贞,悔亡。
象曰:萃有位,志未光也。
九五以刚阳中正之德,当萃聚之时,为萃聚之主,岂不盛哉? 然有其位而无咎矣,又曰匪孚,又曰志未光,乃若未盛者,何也? 盖卦辞有利贞之戒,彖辞有聚以正之戒,爻辞又有元永贞悔亡之戒,非萃聚之难也,永其萃聚之难也。 非永其萃聚之难也,永其贞正之难也。 当天下之已孚,而惕然怀匪孚之忧,当志意之光大,而歉然有未光之志,可谓元永贞矣,宜其久安长治,有聚无散,而悔吝销亡也。 此伯益克艰之戒,周公无逸之规也。 元者,善之长。
上六,齎咨涕洟,无咎。
象曰:齎咨涕洟,未安上也。
聚不极则散不生,治不极则乱不萌。 上六以阴柔之资,说乐之尤,而居萃聚治安之极。 此开元之末,燕游之所由兴,元和之季,宫室之所由侈也。 故圣人戒之曰:临至乐以至忧之心,处已安以未安之虑,庶乎无祸咎矣。 齎咨涕洟,忧之至也。
还没有评论呢,快来抢沙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