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济,亨,小狐汔济,濡其尾,无攸利。
彖曰:未济,亨,柔得中也。 小狐汔济,未出中也。 濡其尾,无攸利,不续终也。 虽不当位,刚柔应也。
易之卦六十有四,其辩邪正,其防消长,其儆勤怠,其戒治乱安危存亡,其变不知其几也,幸而至于既济矣。 而其终犹未济,然则事何时而济,济何时而定乎? 盖天下国家之治,如人之一身,如天地之造化,一身吸必有嘘,大地昼必有夜,天下国家治必有乱。 其变无息,圣人处之亦无息,此易之道也。 是故泰复变为否,既济复变为未济。 处既济者,在于有持守克终之心,处未济者,在于有进为克终之才。 心不克终,故既济为未济,才而克终,故未济为既济,济斯亨矣。 故曰「未济亨」,非未济之亨也,未济而能济之亨也。 既曰亨矣,又曰小狐汔济,濡其尾,无攸利,何也? 三阳失位而弱于才,如狐之能济而恨其小也。 惟其才之能济而恨其小且弱,故狐几济而衰,力不能以举其尾,如事之几成而败,才不能以毕其功。 苌宏、晁错、房琯是已。 柔得中,谓六五; 未出中,谓未出于险中; 刚柔应,谓六爻皆一阴一阳,自相应也。
象曰:火在水上,未济,君子以慎辨物居方。
水在火上,则成烹饪之功,故为既济; 火在水上,反是,故为未济。 然君子观未济之象,而得慎辨物居方之理,何也? 六位皆一阴在下,一阳在上,物各有辨,居不乱方,则类聚群分之理得矣。 故舜与共驩杂处尧朝,非辨物居方也。 进二八,退四凶,辨物居方也,可不谨乎?
初六,濡其尾,吝。
象曰:濡其尾,亦不知极也。
既济之初九,濡其尾则无咎,未济之初六,濡其尾则吝,何也? 初九,强于才者也,已济而濡其尾,贺其济而后濡也,故无咎; 初六,弱于才者也,几济而濡其尾,忧其濡而不济也,故吝。 管仲之三归反坫,绛侯之有骄主色,初九之濡尾也; 桓温至洛阳而复败,刘裕得关中而复失,初六之濡尾也。 「亦不知极」谓才之小且弱者,其极终无成而不自知也。 然虽不知其终极之无成,而能力其弱以济难,其济尔志也,其不济非尔志也。 故圣人惜之曰吝,吝者,力不足之辞也。
九二,曳其轮,贞吉。
象曰:九二贞吉,中以行正也。
既济之初九曰曳其轮,濡其尾,则乘者人,曳者马也。 未济之九二,止曰曳其轮而已,则一人而乘且曳也。 人乘车而马曳之,或两或四或六,则其车轻,其济易,吾乘之,吾曳之,则其车重,其济难,故九二视初九可以为难矣。 自非九二以刚健坚贞之才,居大臣中正之位,受九五孚信之知,安能以一身莫助之力而独济大难之险,以底于中正之吉乎? 一萧何而助者二人,一邓禹而助者二十有七人,一玄龄而助者十有七人焉,马曳轮也。 羽既死,飞又死,而孔明自将以出祁山,身曳轮也。 哀哉!
六三,未济,征凶,利涉大川。
象曰:未济征凶,位不当也。
六三以阴柔之资,当险难之极,而位下卦之上,位浮于才也。 己若独行以济难,得不凶乎? 然下有九二刚健之大臣,上有九四刚明之近臣,六三能柔顺以亲附之,亦可因人以成事,涉险以济难矣。 其丙吉、王导之徒与?
九四,贞吉,悔亡,震用伐鬼方,三年有赏于大国。
象曰:贞吉悔亡,志行也。
臨難而坐觀,履險而不欲濟,无志者也。有志矣,患无才;有才矣,患无位。有志而无才者,欲濟而不能濟,有才而无位者,能濟而不得濟,備斯三者,其惟未濟之九四乎?懷剛正之資,其志立矣,奮震動之威,其才果矣,居近君之地,其位親且重矣,是惟无動,動而用之以伐遠夷,則有大功受大賞,必矣。宜其志之得行,吉而悔亡矣。然未濟之九四,聖人喜其伐鬼方之賞,既濟之九三,聖人憂其伐鬼方之憊,何也?既濟之世,利用靜,未濟之世,利用動也。然未濟之九四,亦必曰三年者,戒其欲速,謹之至也。雖許其動,可輕動乎?馬援請行征蠻於建武之隆,李靖請行伐狄於貞觀之盛,既濟之九三以之。宣王興衰撥亂之世,而吉甫伐玁狁,召虎伐淮夷,方叔伐蠻荊,未濟之九四以之。
六五,貞吉,无悔,君子之光有孚,吉。
象曰:君子之光,其晖吉也。
六五逢未济之世,为济难之主,而应之以阴柔之才,宜其如周平王、晋元帝之弱也。 今也以贞正而吉,以孚诚而又吉,以光晖而又吉,又许之以无悔,何其反也? 盖未济之六五,其体离也,在天为日,在地为火,日与火,虽柔犹刚,虽弱犹强,故日之在夏,噎之益热,火之在夜,宿之弥壮。 六五文明之至盛,而养之以晦,刚烈之至猛,而揜之以柔,方且虚其中以临照百官。 正其身以一正天下,坚其诚以信任群才,故初六之在下而弱才,乃最先濡其尾,以为之用。 九二刚健之大臣,则又自曳其轮,以为之用; 六三之弱才,则又亲附二阳,以为之用。 九四刚明之近臣,则又奋伐远夷,以为之用,安得不一埽大难为无难之世,一变未济为既济之时乎? 备三吉之盛福,而无一毫之悔尤,又何疑焉? 其汤、武、高帝之创业,少康、宣王、光武之中兴事邪?
上九,有孚于饮酒,无咎,濡其首,有孚失是。
象曰:饮酒濡首,亦不知节也。
未济至于六五,已变而为既济矣,至于上九,则周文武终于逸乐之时也。 上九于此,夫何为哉? 燕兄弟、燕朋友、燕群臣嘉宾,推孚诚以待下,以与天下乐其乐而已。 故曰有孚于饮酒,无咎。 然治乱同门,忧乐同根,天之道也。 故又戒之曰濡其首,有孚失是,又戒之曰「饮酒濡首,亦不知节也」。 其明皇末造之事邪? 既济上六之濡首者,水也; 未济上九之濡首者,非水也,酒也。 水之溺人,溺其一身,酒之溺人,溺其身以及其天下国家。 故洚水之害,小于仪狄之酒,禹恶旨酒之功,大于平洚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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