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人于野,亨。 利涉大川,利君子贞。
离,亦三画卦之名。 一阴丽于二阳之间,故其德为丽、为文明; 其象为火、为日、为电。 同人,与人同也。 以离遇干,火上同于天,六二得位得中,而上应九五,又卦唯一阴而五阳同与之,故为同人。 于野,谓旷远而无私也,有亨道矣。 以健而行,故能涉川。 为卦内文明而外刚健,六二中正而有应,则君子之道也。 占者能如是,则亨,而又可涉险。 然必其所同合于君子之道,乃为利也。
《彖》曰:同人,柔得位得中而应乎干,曰同人。
以卦体释卦名义。 柔,谓六二。 干,谓九五。
同人曰。
衍文。
同人于野,亨,利涉大川,干行也。 文明以健,中正而应,君子正也。 唯君子为能通天下之志。
以卦德、卦体释卦辞。 通天下之志,乃为大同; 不然,则是私情之合而已,何以致亨而利涉哉?
《象》曰:天与火,同人,君子以类族辨物。
天在上而火炎上,其性同也。 类族辨物,所以审异而致同也。
初九,同人于门,无咎。
同人之初,未有私主。 以刚在下,上无系应,可以无咎。 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出门同人,又谁咎也?
六二,同人于宗,吝。
宗,党也。 六二虽中且正,然有应于上,不能大同而系于私,吝之道也。 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同人于宗,吝道也。
九三,伏戎于莽,升其高陵,三岁不兴。
莽,莫荡反。 刚而不中,上无正应,欲同于二而非其正,惧九五之见攻,故有此象。
《象》曰:伏戎于莽,敌刚也。 三岁不兴,安行也。
言不能行。
九四,乘其墉,弗克攻,吉。
墉,音庸。剛不中正,又无應與,亦欲同於六二,而為三所隔,故為乘墉以攻之。然以剛居柔,故有自反而不克攻之象。占者如是,則是能改過而得吉也。
《象》曰:乘其墉,義弗克也。其吉,則困而反則也。
乘其墉矣,則非其力之足也,特以義之弗克而不攻耳。能以義斷,困而反於法則,故吉也。
九五,同人先号咷而后笑,大师克相遇。
号,户羔反。 咷,道刀反。 旅卦同。 五刚中正,二以柔中正,相应于下,同心者也,而为三四所隔,不得其同。 然义理所同,物不得而间之,故有此象。 然六二柔弱而三四刚强,故必用大师以胜之,然后得相遇也。
《象》曰:同人之先,以中直也。 大师相遇,言相克也。
直,谓理直。
上九,同人于郊,无悔。
居外无应,物莫与同,然亦可以无悔,故其象占如此。 郊,在野之内,未至于旷远,但荒僻无与同耳。
《象》曰:同人于郊,志未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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