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上易传》 2024年0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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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七日来复图-朱震《汉上易传》右图。 七日来复。 子夏曰:极六位而反于坤之复,其数七。 日,其物阳也。 京房曰:六爻反复之称。 陆绩曰:六阳涉六阴,又下七爻在初,故称七日。 日亦阳也。 虞翻曰:消干六爻为六日,刚来反初,盖先儒旧传自子夏,京房、陆绩、虞翻,皆以阳涉六阴,极而反初为七日。 至王昭素乃始畅其说,曰:乾有六阳,坤有六阴,一阴自五月而生,属坤,阴道始进,阳道渐消,九月一阳在上,众阴剥物至十月则六阴数极,十一月一阳复生,自剥至十一月,隔坤之六阴,阴数既六,过六而七,则位属阳,以此知过坤六位即六日之象也。 至于复为七日之象,是以安定曰:凡历七爻,以一爻为一日,故谓之七日。 伊川:四七变而为复,故云七日。 苏子曰:坤与初九为七。 其实皆源于子午,夫阳生于子,阴生于午,自午至子,七而必复,乾坤消息之理也。 故以一日言之,自午时至夜半复得子时; 以一年言之,自五月至十一月复得子月; 以一月言之,自午日凡七日,复得子日; 以一纪言之,自午岁凡七岁复得子岁。 天道运行,其数自尔。 合之为一纪,分之为一岁、一月、一日,莫不皆然。 故六十卦当三百六十日,而两卦相去皆以七日。 且卦有以爻为岁者,有以爻为月者,有以爻为日者,以复言七日来复者,明卦气也。 陆希声谓圣人言七日来复为历数之微明,是也。 以消息言之,自立冬十月节至大雪十一月节,坤至复卦,凡历七爻。 以卦气言之,自冬至十一月中气卦起中孚,至复卦,凡历七日。 圣人观天道之行,反复不过七日,故曰七日来复。 彖曰:七日来复,天行也。 王辅嗣曰:复不可远也,夫天道如是,复道岂可远乎? 岂惟不可远,亦不能远矣。

诸儒七日来复义

七日来复,彖曰:七日来复,天行也。 王辅嗣云:阳气剥尽至来复时,凡七日,以天之行反复不过七日,复之不可远也。 孔颖达曰:阳气始剥尽,谓阳气始于剥尽之后,至于反复,凡经七日。 案:《易稽览图》云:卦气起中孚,故坎离震兑各主一方,其余六十卦,卦有六爻,别主一日,凡主三百六十日,余有五日四分日之一者,每日分为八十分,五日分为四百分日之一,又分为二十分,是四百二十分。 六十卦分之,六七四十二,卦别各得七分,每卦得六日七分也。 剥卦阳气之尽在于九月之未,十月当纯坤用事,坤卦有六日七分,坤卦之尽则复卦阳来,是从剥尽至阳气来复,隔坤之一卦六日七分,举成数言之,故辅嗣言凡七日也。 两汉诸儒传经皆用六日七分之说,故孔颖达述而明之,辅嗣论其大意而已。 至于我国朝王昭素、王复七日来复图-朱震《汉上易传》、宋咸始著论,驳之、胡旦明其不然。 今录其语而弥缝其阙云。 王昭素曰:注疏并违夫子之义,《序卦》云物不可以终尽,剥穷上反下,故受之以复。 以此知不剥尽也。 况剥上九有一阳,取硕果之象,硕果则不剥尽矣。 坤为十月卦,十月纯阴用事,犹有阳气在内,故荠麦先生。 直至坤卦之末,尚有龙战之象,龙亦阳也。 假使运有剥丧之时,则商王受剥丧,元良贼虐谏辅乃亿兆夷人离心离德,当此之时,岂无西伯之圣德、箕子之肾良乎? 则知阳气必无剥尽之理。 况阴阳者,刚柔迭用,变化日新,生生所资,永无尽矣。

胡旦难昭素曰:夫积阳则萎,凝水则载,男老则弱,女壮则雄,故蘼草死于始夏,荠麦生于孟冬,数已尽而气存。 时已极而物反,天地之常理,阴阳之本性,阴之极有龙战之灾,故剥尽则复,穷上反下,皆正理也。 言穷者,剥之尽也,言反者,复之初也,何知西伯、箕子非剥丧之人哉? 昭素未之辩也。 臣曰:阴剥阳尽而成坤,阴极阳反而成复,天之行也。 以时言之,九月剥,十月坤,十一月复。 以理言之,阳无剥尽之理,故坤之上六龙战于野,为其嫌于无阳也。 上六则十月也。 《说卦》曰:乾,西北方之卦也,西北方亦十月也。 序卦曰:物不可以终尽,剥穷上反下,故受之以复,非特此也。 五月一阴生,其卦为姤,积而成坤,故坤下有伏乾; 十一月一阳生,其卦为复,积而成乾,故乾下有伏坤。 反复相明,以见生生无穷之意。 盖书不尽言,言不尽意,天地阴阳不可以一言尽故也。 王胡达序卦之义而未尽夫说卦、变卦之妙,是以其论如此,然各有所长,不可掩也。

王昭素曰:注云至来复时,凡七日。 注用凡字,取七日之义,即约酌而已,然未见指归也。 疏引易纬六日七分,以十月纯阴用事,有六日七分。 坤卦之尽,则复卦阳来。 疏文此说未甚雅,当其六日七分是六十四卦分配一岁之中时日之数,今复卦是乾坤二卦阴阳反复之义。 疏若实用六日七分,以为坤卦之尽,复卦阳来,则十月之节终,则一阳便来也,不得到冬至之日矣。 据其节终尚去冬至十五日,则知七日之义难用易纬之数矣。

今论七日者,不离乾坤二卦天地阴阳之理。 乾坤者,造化之本,乾有六阳,坤有六阴,自建子而一阳生,至巳统属于乾; 自建午而一阴生,至亥统属于坤。

胡旦难昭素曰:西汉京房以卦气言事,皆有效验,东汉郎颜明六日七分之学最为精妙,夫卦之爻则实数也,岁之日则虚数也。 岁月不尽之数,积而为闰,则加算焉。 六日七分,实数也,三百六十五日有余焉,故算而为闰。 昭素言从十月终至冬至,尚有十五日,未明岁月之积闰,术数之精妙也。 惜乎! 纬文丧失,京、郎已亡,学者难知,但凭臆说,后生穿凿,罕得师资,是以纷然而致论也。 臣曰:昭素知九月剥,十月坤,十一月复,而不知此言,其大纲耳。 坎、离、震、兑,各主一方,六十卦分主一岁,卦有六爻,爻主一日,凡三百六十日余五日四分日之一,又分于六十卦,每卦六日七分。 气之进退推盪而成,如九月剥也,有艮、有既济、有噬嗑、有大过,凡五卦而后成。 坤十月坤也,有未济、有蹇、有颐、有中孚,凡五卦而后成复。 说卦言:坎,北方之卦也; 震,东方之卦也; 离,南方之卦也; 兑,正秋也。 于三卦言方,则知坎、离、震、兑各主一方矣,于兑言正秋者,秋分也。 兑言秋分,则震春分、坎冬至、离夏至为四正矣。 复大象曰:先王以至日闭关。 所谓至日者,冬至也。 于复言冬至日,则姤为夏至,而十二月消息之卦可知矣。 复彖曰:七日来复,则六十卦分主一岁,卦有六爻,爻主一日可知矣。 系辞曰:三百八十四爻当期之日,盖六十卦当三百六十日,四卦主十二节,十二中气所余五日则积分成闰也。 大纲而言,则剥九月,坤十月,复十一月,故京房曰:剥复相去,三十日别而言之。 复主冬至,冬至中气起于中孚,自中孚之后七日而复,故曰七日来复。 譬如辰为天枢而不动,之处犹在极星之下,圣人之言居其所者曰北辰,而占天者必曰极星之下,详略异也。 历代先儒唯玄能得其旨,故玄一中、二羡、三从、四更、五晬、六廓、七减、八沉、九成。 中者象中孚之卦,冬至之节日起牛宿一度斗建子,律中黄钟,夏后氏之十一月也。 其入牛宿之五度为周,周者,象复卦冬至之后周复也。 宋衷陆绩曰:易七日来复是也。 夫京房学于焦赣,其说则源于易矣。 自扬子云、马融、郑康成、宋衷、虞翻、陆绩、范望并传此学,而昭素非之奈何?

王洙曰:孔颖达虽据《稽览图》以释王传,而易纬消息之术,月有五卦,卦有大小,有诸侯、有大夫、有卿、有公、有辟,五卦分爻,迭主一日,周而复始,终月而既,不连主,七日则是剥尽至复,全隔一月,恐王传之旨不在此义也。 当以七为阳数,阴阳消复不过七日,天道之常也。 凡消息据阳而言之,阳尊阴卑也。 臣难王洙曰:辅嗣之意谓阳为阴剥,其气始尽,至于阳气来复之时,凡七日而已。 何故如是? 以天道之行,反复不过七日,复之不可远也。 盖本于天矣。 颖达以易消息之术考之,月有五卦,五卦分爻迭主一日,周而复始,终月而既,以成一岁,其六十卦之相去不过七日。 阴阳消复,天道之常,则辅嗣所谓复之不可远也。 其言验矣。 孰谓王传之旨不在此哉? 宋咸曰:卦气起中孚,如何? 曰京房、郎颛、关子明辈假易之名,以行其壬遁卜祝、阴阳术数之学,圣人之,旨则无有焉。 嗚呼! 好怪之甚也! 文王、周公、仲尼悉以阴阳、刚柔、进退、消长、得失、存亡之象为之教云尔,又何以是卦直是月,是爻直是月云云之为乎? 夫卦气何不起于他卦,而独起于中孚乎? 臣难咸曰:六壬推日月行度,参以时日,得易之坎离者也; 遁甲九宫八门,得易之河图者也。 壬遁得易之一端,而不尽易之道,散而为阴阳术数之学易,亦何往而非阴阳哉? 故曰:易以道阴阳,又曰:立天之道阴与阳,立地之道柔与刚,圣人推阴阳刚柔进退消长之理,为得失存亡之象,其道一。 归于仁义而未始不原于天地。 咸信进退消长而不信消息之卦,是终日数十而不知二五也。 又谓诸儒假壬遁言易学以笼天下,不知壬遁实出于易,言易者亦何假壬遁哉? 咸谓易书所不及者,为圣人之旨无有焉,且如河图洛书见于《系辞》,而河图四十五、洛书五十之数传于异人,安得以为圣人之旨无有哉? 中孚,十一月之卦也。 以岁言之,阳始于冬至; 以历言之,日始于牵牛; 以日言之,昼始于夜半; 以人言之,虑始于心思。 咸谓何不起于他卦,真不知者也。 且不信直卦则阳生为复,阴生为姤,临至于八月有凶,八月不知果何月也。 夫善味者别淄渐之水,善听者知要妙之音,善视者察秋毫之末,咸读易疏恶易纬之学而并废消息之卦,岂得为善观书者乎? 刘遵曰:天行跹次有十二,阴行其六,阳行其六。 当于阴,六阳失位,至于七,则阳复本位,此周天十二次环转反复,其数如此。 施之于年、月、日、时并同,故一日之中七时而复,一月之中七日而复,一年之中七月而复,一纪之中七岁而复,今云七日者,取其中而言,则时、月、年从可知也。

胡旦难刘遵曰:一日之中从夜半至日中,一年之中从建子至建午,言其复也,亦以阴阳之数也。 若一月之中七日,一纪之中七年,则未知阴阳之复如何也。 若天之十二次环转反复,周而无穷,则未闻从玄复七日来复图-朱震《汉上易传》至星纪。 何者为阴,何者为阳? 以寅、卯、子、丑言之,则天之十二辰也,其以子为阳,丑为阳耶? 左转之也,与天戾矣。 刘遵之论妄也。 臣曰:遵论阴阳运行之数,得天道之行七日必复之理,但不本于乾坤二卦,消息之象以论之,是以其言近乎漫漶,要之亦有所长,未可斥之以为妄也。 夫阳生于子,阴生于午,自午至子,七而必复。 以一日言之,自午时至夜半而复得子时; 自一年言之,自五月至十二月而复得子月; 以一月言之,自午日凡七日而复得子日; 以一纪言之,自午岁凡七岁而复得子岁。 天道运行,其数如此,合之为一纪,分之为一岁、一月、一日,莫不皆然。 故六十卦当三百六十日,而两卦相去皆以七日。 圣人所以存其七日来复于复卦者,明卦气也。 陆希声谓圣人言七日来复为历数之征明,是也。 王洙曰:凡阴息则阳消,自五月至十一月,其日之历行天七舍,而阳气乃复。 故云七日来复。 复初体震,震居少阳,其数七,复则君子道长,因庆之也。 庆在乎始,其言速,故称日,取乎日行一舍也。 臣难王洙曰:周天三百六十五度二十八舍,日行一度为一日,行一舍与月合朔为一月,洙取日行一舍,故称日,盖用褚氏、庄氏变月言日者,欲见阳长之速,大同而小异。 要之日行七舍,自是七月,安有变月言日之理? 且如诗言:一之日,二之日,止是省文,葢言十一月之日,十二月之日也。

王昭素曰:乾有六阳,坤有六阴,一阴自五月而生,属坤,阴道始进,阳道渐消。 九月虽有一阳在上,无奈众阴之,之剥物也。 至十月则六阴数极,十一月一阳复生,自剥至十一月,隔坤之六阴。 六阴盛时,一阳自然息迹,阴数既六,过六而七,则位属阳,以此知过坤六位,即六日之象,至于复,为七日之象矣。

胡旦难昭素曰:易纬以剥卦阳气之尽在九月之末,十月纯坤用事,隔坤一卦六日七分,阳气来复。 昭素以五月一阴生,至九月虽有一阳,无奈众阴之剥物,至十月六阴数极,十一月一阳复生,此则谓昆为兄,窃褚庄之美为己力者也。 臣曰:昭素虽掠褚庄之美,其论乾坤消息阴阳六位周而复始,得易之象。 虞翻、陆绩推六十卦以解太元八十一首,于中言象中孚,于周言象复是,于六日七分卦气之学既笃信之矣。 而翻注七日来复曰:消干六爻为六日,刚来反初,七日来复,天行也。 绩注京房易传曰:六阳涉六阴,反下七爻在初,故称七日。 日亦阳也。 岂唯虞陆之学如此,论六十卦者京房也。 而房作复传曰:七日来复,六爻反复之称,葢天地之间有是理则有是象,有是象则有是术,其致一也。 故子夏曰:极六位而反于坤之复,其数七日,其物阳也。 安定曰:凡历七爻,以一爻为一日,故谓之七日。 伊川曰:七变而为复,故云七日。 苏氏曰:坤与初九为七,皆言七日之象也。 易之为术深远矣,故鼎祚于此请俟来哲。 若陆希声、刘牧王洙、龙昌期以七为少阳之数,则无取焉。

一曰策数,二曰爻数,三曰卦数,四曰五行数,五曰十日数,六曰十二辰数,七曰五声十二律数,八曰纳甲数。

少阳七 二十八策

老阳九 三十六策

少阴八 三十二策

老阴六 二十四策

右策数者,四象分太极数也。 震勿逐,七日得。 仲翔曰:少阳七即此二十八策也。 讼九二「不克讼,归而逋,其邑人三百户,无眚」。 曰:乾为百,坤为户,三爻故三百户,乾一爻三十六策,三阳一百八策。

震彖曰:震惊百里。 曰:阳爻三十六,阴爻二十四,震初九、九四,二阳二阴为百二十,举其大数也。 陆希声疎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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