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甲壬得戌亥者均谓之干,不一其甲子壬子也。 乙癸得申未者均谓之坤,不一其乙未癸未也。 故论干则甲子与壬子同,甲寅与壬寅同,甲辰与壬辰同,壬午与甲午同,壬申与甲申同,壬戌与甲戌同; 论坤则乙未与癸未同,乙巳与癸巳同,乙卯与癸卯同,乙丑与癸丑同,乙亥与癸亥同,乙酉与癸酉同。
. 干,阳物也,得于干者皆阳物也,干造成男是也。 坤,阴物也,得于坤者皆阴物也,坤道成女是也。
. 阴阳家八卦变五鬼、绝命、天医、生气、绝体、游魂、福德,其卦乾坤坎离震巽艮兑相对而变,亦先天之序也。
. 疾者,阴阳偏胜而不得其正也。 故卦以阴居阳、阳居阴者谓之疾。 所得之偏者亦然,三疾是也。 或曰:偏乎阴者资之以阳,偏乎阳者资之以阴,谓阴处阴则误也。 阴阳各得其正,非疾也。 《说卦》以坎为心病。 坎者,乾之二五交乎坤也,二阳不当位,疾也; 五阳当位,通也。 故坎又为心亨。 先儒概以坎为病则误也。 曰心病、曰心亨者,二五中也。
. 离为飞鸟,凤谓之朱鸟,离也。 又谓之朱雀,故雀入大水为蛤,离极成坎也。
. 变坎七变艮二,即五也。 初自下爻三变,即前参以变也。 次自中爻下而二变,次自中爻上而二变,即前伍以变也。 参去伍,伍去参,皆不能变,此三所以为极数,五所以为小衍也。 若一若二即未变也,故曰天地定位,易行乎其中。
. 巽为号,又有啬嗃者,何交乎离也。 巽为风,离为火,大且急者,风火之声,怒声也。 天下之大声有四,曰雷、曰风、曰水、曰火,《诗》曰:众怒如水火。
. 或用一卦,或用一爻,或不可用则曰勿用,天下之时无不可用者,顾用之如何耳。
. 一索再索三索,先论揲蓍,次论策数中便有八卦,次论画卦中坎离互有四卦。
. 归藏之乾有乾大赤,干为天、为君、为父,又为辟、为卿、为马、为禾,又为血卦。
. 归藏,小畜曰:其丈人乃知。 丈人之言,三代有之。
. 临川解睽六五噬肤曰:肤六三之象,以柔为物之间,可噬而合。 此卦自二至上,有噬嗑象,此互体也。
. 后说之弧一作壶。 爻有坤坎离艮而无震足,当作弧。
. 明夷之离为小过之飞鸟,无妄之坤为睽之掣牛。
. 离畜牝牛,离中之阴即坤之阴也。 坎为马脊,坎中之阳即干之阳也。
. 苋,陆泽草也,生于三月四月。 苋,蒉也,叶柔根坚而赤,陆大于苋,叶柔根坚,坚者,兑之刚也。 坚而赤,赤者,干之色也。
. 困,九月霜降气也,故曰株木、曰蒺藜。 蒺藜者,秋成也。 大过,十月小雪气也,故曰枯杨生稊、枯阳生华。 姤,五月夏至气也,故曰以杞包瓜,王瓜生于四月,中气故也。 夬,三月清明气也,故曰苋陆夬夬,苋陆,三月四月生也。
. 闗子明曰:接物者言接之而已,非同之也。 故濯物心无所渎污。 谓之洗心,言洗濯其接物之心无所渎污,故谓之洗心。 而注者误以为洗濯万物之心。
. 郭璞《洞林》得豫之小过,曰:五月晦日,群鱼来入州城寺舍。 注以乙未为鱼星,非也。 豫艮为门阙,震为大涂,六三变九三,互有巽体,巽为鱼。 豫五月卦,坤为晦日。
. 兑为妾,变为巽,巽为近市利,则倚市门矣。 故《洞林》咸之渐,兑成巽曰:妾为倡。
. 王弼谓颐初九不能使物由已养,误也。 夫使物由已养,有命存焉。 初九在下,未能养人而当自养以正,故以朵颐戒之。
. 易之有《说卦》犹诗之有诂训也。
. 天命圣人以祐下民,微阴浸长,民将内溃,圣人含章不耀,中正自处,委任贤佐,厚下安宅,尽人谋以听天,虽有陨越,自天陨之,吾志不动也。 不舍天之所命也。 周公曰:我弗敢知。 孔子曰:天生德于予,桓魋其如予何?
. 王洙曰:木之始纽引孚甲触地而出,能破铿确无所不通,巽之上刚是也。 根柢散之,自固其植,巽之下柔是也。 以至华实成落而不反其故处。 《杂卦》曰:升不来也。
. 震亦为王者,五行更,王始于震也。 震,乾之一索也,其王之始基乎? 故大王。 文王与武王之南狩皆用此象,升之三不用此象者,决躁也。
. 分阴者,六、八也; 分阳者七、九也; 迭用柔刚者,互变也。
. 人疑《系辞》非孔子作,乃门人所作,不然。 子曰何也? 此大不然,荅问者所以起意也。 如困之上六困于格藟,于臲卼,曰动悔有悔,征吉。 此爻言人曰动必有悔,虽有悔也,征则吉,可不动乎?
. 鲋,子夏作虾蟇,此五月卦也。
. 初奇、二偶、三奇、四偶、五奇、六偶,卦有取于奇偶为象者,如乾九四曰渊。 渊,重坎也,自四至上有重坎象。
. 五兵之有戈,上锐将有兵者,刀剑有光,离也。
. 郭璞筮升之比,升二、三、五变也。 五变坎,曰:和气氤氲,感潜鸿,坎下伏离,离为飞鸟,鹅凫同象。
. 郭璞为东海世子母病筮,得明夷之既济,坤变坎,曰:不宜封国列土以致患,母子不并贵。 坤为国邑,坎折之,坤母坎子,土克水也。 又曰:当有牛生一子而两头,一子谓坤变坎,此《说卦》所谓子母牛也。 两头者,坎离相应,离中爻有田。
. 璞得大有之泰,云:七月中有蛇在屋间,出食鸡雏。 案:离为飞鸟,变坤,互中有震,震为大木者,梁也。 巳在上爻,故云屋。 此大过,云本未弱,取栋桡象也。
. 《洞林》以巽为大鸡,酉为小鸡者,酉,巽之九三爻也。 以此推之,午为马,干之九四也; 丑为牛,坤之六四也; 寅为虎,艮之上九也; 辰为龙,震之九三也; 未为羊,兑之上六也。
. 八卦兼用五行乃尽其象,管辂、郭璞共享此术。
. 巽为风,蛊,虫以风化,故为蛊。
. 又筮遇节之噬嗑,曰:簮非簮,釵非钕,此以内卦兑言也。 兑为金,大抵断卦当先自内。 又曰:在下头断髭须。 所谓头者,坎中之干也,须者,在首下而裔也,柔坎也。
. 顾士犀母病,得归妹7日亡者。 归妹,女之终也。
. 卦有取前卦以为象者,有取后卦以为象者,有一爻而取两象者,有一象而兼二爻者,有一爻变动而二爻共取以为象者,其言可谓曲矣。 然而尽万物之理,不如是无以致曲焉,不如是其言亦不能以中矣。
. 干策三十六,阳也; 坤策二十四,阴也。 阳合于阴而生震、坎、艮者二十八策; 阴合于阳而生巽、离、兑者三十二策。 乾坤六爻,其策六十。
. 泽中有火,非火居泽下也。 如以刚限之,故火不见灭,是水在鼎中,火巽鼎下之象,非革象也。 盖水火之性寒热燥湿皆有常,然泽中有火,则水火之性,革其常矣。 息,止也。 火炎上而水息之,水润下而火息之,有二女同居,其志不相得之象,故曰水火相息。 若以刚限之,则无同居之象。 郭璞言有温泉而无寒燄,璞其知革睽之象歟?
. 两仪生四象,孔氏谓金木水火禀天地而有,土则分王四季,且金木水火有形之物,安得为象哉? 孔氏失之远矣。
庄氏之实象、假象、义象、用象于释卦中破之。
何氏谓神物变化垂象图书,此易外别有(阙)。
易有四象,所以示也。 此象谓爻卦之象。
七八九六乃少阴少阳老阴老阳之位,生八卦之四象也。 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兼天五之变化,上下交易,四象备其成数,而后能生八卦,于是坎离震兑居四象正位,各以本位数存三以生余数,则分乾坤艮巽之卦,四象既列,五居四位,此河图五十有五,居四位之数。
. 刘氏曰:八纯卦兼两仪四象而尽五十五数,谓先布五十五位后除天地四方数,余以奇耦数排之,便见八卦之位。 此说不通,所谓乾者,天也,坤,地也; 所谓坎者,北方也,离,南方也,兑,西方也,震,东方也,今除天九地六,四方四数而分布八卦,即八卦所用止三十六,而十九数为赘矣。 夫八卦皆本于乾坤,而坤之数乾兼有之,故八卦不出于三十六,夫三十六数,六、九也。 九,老阳之数也,此小成之卦也。 若大成之卦三十二策也、二十八策也、二十四策也,而三十六策皆兼有之。 盖天地之数五十有五,自一衍而五,大衍为五十,五十则五十五在其中。 其用四十有九,则一在其中,更不论五十五也。 若除天地四方之数,又于四象二仪之外而有八卦矣,故曰其论不通。
. 刘氏曰:内十五,天地之用,九六之数也。 兼五行之数,四十合而为五十有五,备天地之极数也。 曰九与六合为十五,水一、六,火二、七,木三、八,金四、九,土五、十,凡四十数配合论之则不通。 虞翻曰:甲乾乙坤相得合木,丙艮丁兑相得合火,戊坎己离相得合土,庚震辛巽相得合金,天壬地癸相得合水,翻谓天地者,言乾坤也。 十日之数:甲一、乙二、丙三、丁四、戊五、己六、庚七、辛八、壬九、癸十,故干纳甲壬配一九,坤纳乙癸配二十,震纳庚配七,巽纳辛配八,坎纳戊配五,离纳己配六,艮纳丙配三,兑纳丁配四,此天地分五十五数也。
. 水一火二木三金四土五,五行之生数也; 水六火七木八金九土十,五行之成数也。 一三五七九,奇数二十五; 二四六八十,偶数三十,奇耦之数五十有五,此五行分天地五十有五之数也。 《太玄》三八为木,四九为金,二七为火,一六为水,五五为土,五五者,十也。 洛书之数也。 刘牧曰:十五天地之用,九六之数也,兼五行之数四十,合而为五十有五,备天地之极数者,误也。 言五行之成数,则九六在其中矣。
. 韩氏曰:衍天地之数,所赖者五十,其用四十有九,则其一不用也。 不用而用以之通,非数而数以之成,斯易之太极也。 此言是也。 四十九数总而为一者,太极也。 散而为四十九,即太极在其中矣。 故分而为二以象两,揲之以四以象四时,四时者,坎离震兑,此六七八九之数也。
. 又曰:夫无不可以无明,必因于有,固常于有物之极,必明其所由宗,此言未尽也。 四十九因于太极,而太极非无也,一气混沦而未判之时也。 天地之中在焉,故谓之太极。 极,中也。
. 京房云:五十者,谓十日十二辰二十八宿也。 凡五十其一不用者,天之生气将欲以虚来实,故用四十九焉。 此言五十数之见于天者,其成象如此,谓其一不用为天之生气,则非也。
. 马融云:易有太极,谓北辰也。 太极生两仪,两仪生日月,日月生四时,四时生五行,五行生十二月,十二月生二十四气。 北辰居位不动,其余四十九运转而用也。 季长之论不若京房,盖两仪乃天地之象,而北辰不能生天地也。 故邵雍曰:万物皆有太极、两仪、四象之象。
. 荀爽曰:卦各有六爻,六八四十八,加乾坤二用,凡五十。 初九潜龙勿用,故用49也。 乾用九,坤用六,皆在八卦爻数之内。 潜龙勿用,如勿用娶女之类。
. 郑康成云:天地之数以五行气通,凡五行减五,大衍又减一,故用四十有九。 康成所谓五行气通者,盖谓十日十二律二十八宿,三者五行之气通焉。 为五十五减五行之数,为五十大衍,又减一,为四十九,其说本于《干凿度》与京房为一说。 而五行气通,其说尤善,但后学一例诋之,不详观耳。
. 董遇云:天地之数五十有五者,其六以象六画之数,故减而用四十九,非也。 董谓五十有五减卦之六画为四十九,不知五十有五,天地之极数,大衍之数五十。 其一太极不动,而四十九运而为八卦,重而六十四,若去六画,即说不通矣。
. 顾懽云:立此五十数以数神,神虽非数,因子以显,故虚其一。 数以明其不可言之义,所谓神虽非数,因子以显是也。 然其说大而无当,不及韩说。 刘氏谓韩注虚一为太极,即未详其所出之宗,而顾之未详又可知矣。
. 刘谓天一居尊而不动,则与马季长言北辰不动何异? 若谓不动,则筮者当置一策以象天一不动,不当言其用四十有九也。 动静一源,显微无间,知四十有九为一之用,即知一为四十有九之体矣。
. 刘曰:天一者,在数为天一,在日为甲,在象为六之中位,在纯卦为坎之中爻,在重干为初九,在复为阳爻,在辰为建子,在五行为水,在律为黄钟,刘所谓一者,言一之定位也。 不知五十去一,则一在四十九中,使四十九去一,则一又在四十八。 凡有数则未尝无一,而一之所在无往而不为万物之祖,得此而不失,是谓执天地之机。
. 又曰:一用天德,天德者,九也。 干用九者,谓天德不可为首也。 用之如何? 见群龙无首吉也。 此存乎其人也。 坤用六者,利永贞是也,非谓一用九也。
. 又曰:乾道包坤,阳得兼阴,此论用之于八卦小成其三十六爻皆出于乾可也。 若谓乾三兼坤之六,成阳之九,干运五行成数而通变化则误也。
. 刘前论天地之数十五,四方之数四,九十有九通,八卦之爻三十六为五十五。 今论七九六八之策,又曰:先分天地数为二十,后兼四时为二十四,何其纷纷耶?
. 少阳七者,谓天五驾地二为七。 前言地以二上交于天五而生七,七为少阳之数也。 阳以进,故进二之九为老阳之数,此一进也。 若以四位合之,则少阳数七,四七二十八也。 又四位进二见八,二十八进八,故老阳数三十六也。 又以天地四时数因之,天地分二,少阳数七,二七则一十四也,四七则二十八也,成一百六十有八。 数阳生自复至乾,凡六卦,每卦进八,故老阳数二百一十有六。 若天五驾地二为七,二进之为老阳,四位合之,四七二十八,又四位进二见八,二十八进八为三十六。 四位者,指四时之位也。 天地四时之数二十四,以天地四时数因之,天地分二,少阳数七,二七则一十四,四七则二十八,二七十四,又四七二十八,凡四十二。 又四因之,成一百六十有八数。 阳生自复至乾,凡六卦。 复、临、泰、大壮、夬、乾,每卦进八,故老阳数一百一十六。 谓于160有8之上又进6848,成216为老阳之数。 谓之老阳者,皆干爻也。
. 少阴数八者,谓天五驾天三为地八。 阴以退,故退二之六,六为老阴之数,此一退也。 若以四位合之,则少阴数八,四八三十二也。 又四位,每位退二见八,则一十六,四八则三十二也。 成一百九十二阴。 生自姤至坤。 凡六卦每卦退八,故老阴数一百四十有四也。
. 刘氏论咸恒二卦不系之于离,其论过于韩注。 至言天地之数五十有五,循十日而周一元,三周而万物之数足,则为可疑也。 夫刘氏配五行生成之数,五、十居中,水火居右,木金居左,始于丙丁,终于庚辛,周而复始,六十日之纳音尽矣。 此一律含五音而成六十律之说也,而配于易之上经三十卦则不合矣。 虽甲子始于干,而癸亥终于离则不合也。 乾当甲金而二十九卦,岂尽然哉? 《系辞》言二篇之策当万物之数,而谓三周五十五数一百八十爻为万物之数足,则未之闻也。
. 易有以一策当一日者,乾坤之策是也; 有以一爻当一日者,七日来复是也; 有以策数七八九六言日者,勿逐七日得是也。 易之取象岂一端而尽? 六十卦直日两卦相去皆七日,其实则六日七分,犹书称期三百有六旬有六日,其实三百六十五日四分日之一。 《礼》言三年之丧,其实27月。 《诗》言一之日、二之日,其实十一月、十二月之日。 何于此六日七分而疑之乎? 先儒以此候气占风效证寒温,而刘氏易之以五卦各主五日,则吾不知其说也。
. 刘氏曰:郑氏虽以四正卦之爻减二十四之数,与当期之日相契,则又与圣人之辞不同也。 四正之卦四六二十四爻,主二十四气,此先儒旧传,非郑氏配合也。 刘氏用六十卦主期之日,则四正之卦主二十四气不废也。 故曰:策数当日而不取爻数,则一爻一日,五卦一月何谓也?
. 遯临卦义不同,何氏从建子阳生至建未为八月,褚氏自建寅至酉为八月,孔氏以建丑至否卦八月。 刘氏云:若从建子则卦辞当在复卦之下,否之六三当消泰之九三,又更临卦之九二不应。 今以遯之六二消临之九二,则于我为得则是。 刘氏取何氏之说而条达之也。 又曰:临彖曰浸而长,遯彖亦曰浸而长,二卦之爻相偶而彖辞皆有阴阳消长之义。 又王氏卦略云:临刚长则柔微,柔长故刚遯,故伊川亦用此说。
. 周公作爻辞多文王后事,则知文王之旨,周公述而成之,故以周正言易有三名,夏曰连山,商曰归藏,周曰周易。 连山,神农氏之别号也; 归藏,轩辕氏之别号也; 并是代号,所以易题周以别余代,犹《周书》、《周礼》之谓也。 周公不得不以周之正朔定其月也。
. 刘氏以天地五十五数布之五行,自丙丁至甲乙为一周,其辰子丑午未自甲乙至壬癸为一周,其辰寅卯申酉自壬癸至庚辛为一周,其辰辰巳戌亥,故上经三十卦,三周而成六十卦,六十卦当期之日,其策一万一千五百二十。
. 子云子午九,丑未八,寅申七,卯酉六,辰戌五,巳亥四。 以六辰相配,成十二支之数,盖有得于纳音之说也。 其于十日亦然。
. 郑康成言四象曰:布六于北方以象水,布八于东方以象木,布九于西方以象金,布七于南方以象火,备为一爻而正,谓四营而成。
. 《干凿度》曰:三百六十五日四分日之一以周事,一卦六爻,一爻一日。 凡六日用事,一曰诸侯,二曰大夫,三曰卿,四曰三公,五曰辟,六曰宗庙,爻辞善则善,凶则凶。 流演曰:诸侯在初,大夫次,尊王官也。
. 又曰:三画以下为地,四昼已上为天。
. 又曰:易气从下生,故动于地之下,则应于天之下; 动于地之中,则应于天之中; 动于地之上,则应于天之上。 故初与四,二与五,三与六,此之谓应。
. 十日十二辰二十八宿,凡五十,大衍之数也。
. 又曰:历以三百六十五日四分之一为一岁,易以三百六十析当期之日,此律历数也。
. 兑干,金也,而干为大赤,故兑金从火革。
. 坎生于坤,本乎地也,故润下; 离生于干,本乎天也,故炎上。
. 占法以八卦绝乡为墓,金生巳,故乾兑墓在艮; 木生亥,故震巽墓在申; 水生申,故坎墓在巽; 火生寅,故离墓在干; 土生申,故坤艮墓在巽。 此合河图洛书而言之也。
. 七为少阳,九为老阳,八为少阴,六为老阴。 一五九老阴变老阳,二五六少阳变老阴,三五七少阴变少阳,四五八老阳变少阴,反复数之,其变无穷。
. 我仇有疾,王弼以六五为九二仇,伊川以初六为九二仇,郑虞以九四为九二仇。 按先儒说,我据四之应,四承我之应,故曰我仇。 四为毁折之象,故曰有疾。 而子夏传亦曰:四以近权,恶我专任,四之覆餗,正无几矣,岂辄谋我哉? 怨偶曰:仇当以四为仇。
. 安定胡先生以陆作逵。 案虞氏所傅之象,上之三成既济,三陆也。 夫上之所生者进也,所反亦进也,兹所以动而不穷歔? 渐至九五极矣,进至上九亢矣,是以上反而之三,然后安处。 考之鸿象坎象,既退自南而北向之时也。 宜以陆为正。 或曰:鸿渐至此,千里之举也。 曰:不然,鸿飞冥冥,洁身而去之象也,非渐也。
. 渐卦,虞氏之象以否坤之三上之四,乾之四下之三,而初上二爻不正,故所变之爻止于初三。 上三爻而已,余二四五爻不动。 六四,否坤之三也,故卦以为妇孕不育,以为寇,小人之爻也。 九三,乾之四也,故戒以夫征不复,顺以相保,不中之爻也。
. 中孚,王洙曰:柔在内而巽说,合和之性也。 刚得中而上下信,化言之道也。 中孚天理之端,叶于教化之义,若鸟之孚卵,柔浑于内而刚鹜于外,妪伏化羽不违其期,自然之信也。 此与小过旁通,自中孚而变,故小过有飞鸟之象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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