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古籍各家所言,气色系因七情六欲所发,即喜、怒、衰、惧、爱、
恶、欲等七情,及眼、耳、鼻、舌、身、意等六欲所生的意念所发。或因酒
色所发,或因自身之体质变化及脑组织骨骼和内脏病变等原因所发,即所谓
“有诸内必形诸外”的道理也。凡人有喜怒哀乐等情绪上之变化,或酒色等
肉体上之刺激,或健康发生变化引致“生理短路”所冲击,无不影响吾人之
生理机能和心理状态,因而引发西方人及日本人所谓之“血色素”之变化,
在中国人相学上则谓之发出“五行”气色,呈现在面部之重要部位(即三十
六宫)。大体言,红、赤、紫色属“心火”所发,青色属“肝木”所发,黄
色属“脾土”所发,白色属“肺金”所发,黑色属“肾水”所发,得时令及
宫位者为吉色,反时令及宫位者则为凶色(时令及宫位详见第三、四、五章
及附图)。以上说明气色系因内在外来之各种生理、病理及心理因素与时令
和宫位感合所引发,而后见之于面形之于色,应验于吾人之生活工作环境,
和际遇之顺逆及健康状态等,所以说气色是吾人一生运程
吉、凶、祸、
福——之寒暑表实不为过。然而吾人可否藉自身之意志力将气色加以改变?
答案应该是肯定的。盖修身可以养性,性和则血全,血全则神安,神安则气
壮,气壮则色明。孟子主张“养气”(养浩然正气及身体元气),气可藉修
持而获得,此即“七分天命,三分人事”之道理也。至于天德自发之阴骘气
色详第十一章。(注:天命即遗传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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