剥,不利有攸往。
剥,落也。 五阴在下而方生,一阳在上而将尽,阴盛长而阳消落,九月之卦也。 阴盛阳衰,小人壮而君子病。 又内坤而外艮,有顺时而止之象。 故占得之者,不可有所往也。
《彖》曰:剥,剥也,柔变刚也。
以卦体释卦名义,言柔进于阳,变刚为柔也。
不利有攸往,小人长也。 顺而止之,观象也。 君子尚消息盈虚,天行也。
长,丁丈反。 以卦体、卦德释卦辞。
《象》曰:山附于地,剥,上以厚下安宅。
初六,剥床以足,蔑贞凶。
剥自下起,灭正则凶,故其占如此。 蔑,灭也。
《象》曰:剥床以足,以灭下也。
六二,剥床以辨,蔑贞凶。
辨,音办。 辨,床干也。 进而上矣。
《象》曰:剥床以辨,未有与也。
言未大盛。
六三,剥之,无咎。
众阴方剥阳,而己独应之,去其党而从正,无咎之道也。 占者如是,则得无咎。
《象》曰:剥之,无咎,失上下也。
上下,谓四阴。
六四,剥床以肤,凶。
阴祸切身,故不复言蔑贞,而直言凶也。
《象》曰:剥床以肤,切近灾也。
六五,贯鱼以宫人宠,无不利。
鱼,阴物。 宫人,阴之美而受制于阳者也。 五为众阴之长,当率其类,受制于阳,故有此象。 而占者如是,则无不利也。
《象》曰:以宫人宠,终无尤也。
上九,硕果不食,君子得舆,小人剥庐。
一阳在上,剥未尽而能复生。 君子在上,则为众阴所载。 小人居之,则剥极于上,自失所覆,而无复硕果得舆之象矣。 取象既明,而君子、小人,其占不同,圣人之情,益可见矣。
《象》曰:君子得舆,民所载也。 小人剥庐,终不可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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