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已日乃孚,元亨,利贞,悔亡。
革,变革也。 兑泽在上,离火在下,火然则水干,水决则火灭,中、少二女,合为一卦,而少上、中下,志不相得,故其卦为革也。 变革之初,人未之信,故必已日而后信。 又,以其内有文明之德,而外有和说之气,故其占为有所更革,皆大亨而得其正,所革皆当,而所革之悔亡也。 一有不正,则所革不信不通,而反有悔矣。
《彖》曰:革,水火相息,二女同居,其志不相得,曰革。
以卦象释卦名义,大略与睽相似,然以相违而为睽,相息而为革也。 息,灭息也,又为生息之义。 灭息而后生息也。
已日乃孚,革而信之。 文明以说,大亨以正,革而当,其悔乃亡。
说,音悦,当去声。 以卦德释卦辞。
天地革而四时成,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 革之时大矣哉。
极言而赞其大也。
《象》曰:泽中有火,革,君子以治历明时。
治,平声。 四时之变,革之大者。
初九,巩用黄牛之革。
巩,九勇反。 虽当革时,居初无应,未可有为,故为此象。 巩,固也。 黄,中色。 牛,顺物。 革,所以固物,亦取卦名而义不同也。 其占为当坚确固守,而不可以有为。 圣人之于变革,其谨如此。
《象》曰:巩用黄牛,不可以有为也。
六二,已日乃革之,征吉,无咎。
六二,柔顺中正,而为文明之主,有应于上,于是可以革矣。 然必已日然后革之,则征吉而无咎。 戒占者犹未可遽变也。
《象》曰:已日革之,行有嘉也。
九三,征凶,贞厉,革言三就,有孚。
过刚不中,居离之极,躁动于革者也,故其占有征凶贞厉之戒。 然其时则当革,故至于革言三就,则亦有孚而可革也。
《象》曰:革言三就,又何之矣?
言已審。
九四,悔亡,有孚,改命,吉。
以陽居陰,故有悔。然卦已過中,水火之際,乃革之時,而剛柔不偏,又革之用也,是以悔亡。然又必有孚,然後革乃可獲吉。明占者有其德而當其時,又必有信,乃悔亡而得吉也。
《象》曰:改命之吉,信志也。
九五,大人虎变,未占有孚。
虎,大人之象。 变,谓希革而毛毨也。 在大人则自新新民之极,顺天应人之时也。 九五,以阳刚中正为革之主,故有此象。 占而得此,则有此应。 然亦必自其未占之时,人已信其如此,乃足以当之耳。
《象》曰:大人虎变,其文炳也。
上六,君子豹变,小人革面,征凶,居贞吉。
革道已成,君子如豹之变,小人亦革面以听从矣。 不可以往,而居正则吉。 变革之事,非得已者,不可以过,而上六之才,亦不可以有行也。 故占者如之。
《象》曰:君子豹变,其文蔚也。 小人革面,顺以从君也。
蔚,纡胃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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