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四库全书
唐开元占经卷二十
唐 瞿昙悉达撰
五星占三
岁星与荧惑相犯一
郗萌曰:「岁星、荧惑,阳也; 太白、辰星,阴也。 阴主外邦,阳主中邦; 阳与阴合,中外邦相连以兵; 阳与阳合,兵谋在国; 阴与阴合,兵谋在外邦。 」甘氏曰:「岁星干荧惑,为地动; 荧惑干木星,蛰虫冬出动,雷旱行,禾不成。 」《荆州占》曰:「荧惑犯岁星,为战。 」
(按《宋书天文志》曰:「晋大安三年正月荧惑犯岁星,七月卫将军除赉率兵,奉帝伐成都,六军败绩,赉擅兵逼乘舆。 九月壬戌,又攻成都于邺,邺溃,成都由是衰亡; 帝迁洛,张方又胁如长安也。 )
《荆州占》曰:「荧惑犯岁星,冬雷鸣,蛰虫行,人民惊恐; 又曰:荧惑当出不出,谓之潜行; 见而近岁星出其北,天下有急,出其南,有谋在中。 」又曰「岁星与荧惑接芒于西方,诸侯君臣有忧,其明年春害农时; 与岁星会于东方,日为之食,不出二年,宰相乱人主之计; 不定、乍退,乍进; 不出三年大兵起。 岁星与荧惑同舍,相去三尺以内,相守七日以上至四十日,其国有反臣,五谷伤,百姓不安,期一年。 」《天官书》曰:「木火合,为旱,为饥; 战,北军困。 岁星与荧惑合柳,岁星色赤,兵起; 黄、白,五谷伤; 黑,为忧; 青而角赤,有兵起,期三十日,远期六十日。 岁星与荧惑合相,守国君大忧,近期二年,远期三年而发。 岁星与荧惑合于宿之阳,母子同乡,其国宁; 合于宿之阴,有兵起。 岁星与荧惑合相,守其国,凶消; 十日以上,大人作乱,期三年。 木与火合,大臣匿谋,有反者,若主亡地,其国水。 」司马彪《天文志》曰:「岁星与荧惑合于虚,为丧。 」石氏曰:「荧惑与摄提再合宿,相不死,出走。 」《海中占》曰:「荧惑与木星合,为内乱,大臣谋主。 」《荆州占》曰:「荧惑与岁星合,大臣匿谋,行,疾兵从之,战不胜。 荧惑与岁星合、同相守其分,走期三年。 荧惑与摄提再合,有走主,谓东行合、西行又合,不出二年。 」司马彪《天文志》曰:「荧惑犯岁星为奸; 臣谋,大将戮。 」石氏曰:「荧惑与岁星合,其国若水。 荧惑与岁星聚于一舍,荧惑在岁星之上,名曰子母同光,其国以大强,留百日,其国且重德致天下; 在下亦然。 」《海中占》曰:「荧惑木星斗,有夷狄之害,有弑大将。 」《天官书》曰:「岁星与火合斗者,大臣弑其君、子弑其父。 」《荆州占》曰:「荧惑与岁星斗,其名曰谗星,不出其年,强国有易相; 又曰为内乱。 」《文耀钩》曰:「荧惑与木斗,夷狄肆害。 」《荆州占》曰:「荧惑岁星合斗于夏,兵饥并起,其分相凶,不可举兵,殃大将,一曰有病君。 岁星食荧惑,不出三年而国亡。 」《海中占》曰:「荧惑贯岁星,弑小将。 」石氏曰:「荧惑与岁星相拂,天下有争言。 汉《天文志》曰:「荧惑与木斗,有病君,民饥岁恶。 」《荆州占》曰:「荧惑守岁星,大赦。 」
岁星与填星相犯二
石氏曰:「地侯雌雄,所出之宿国,亡地; 所入之宿国,得地。 地侯为雌,岁星为雄。 郗萌曰:「填星干木星,野有兵相攻。 填星所在,岁星从之,伐者利。 」《荆州占》曰:「岁星所在,填星从之,伐者不利; 又曰岁星土星,皆出东方,夕入西方,百九十日皆正中者,兵发东方国胜,当入不入,反东行九十日正中者,当发兵主死,人民流亡。 」《文曜钩》曰:「填星与木星合,则变谋更事,主且失势。 」石氏曰:「地侯与摄提所合之宿,大战不胜亡地主死。 」甘氏曰:「岁星土星合,则为内乱。 」
(按《宋书天文志》曰:「恶光熙元年九月填星犯岁星,是时司马越专权,终以无礼晋简文帝。 咸安二年正月己酉,岁星犯填星在须女,七月帝疾甚,诏桓温曰:少子可辅则辅之,不可辅君自取之。 颜侍中王坦之毁手诏,改使为王导辅政,故事温闻之,大怒将诛坦之等,内乱之应也。 安帝义熙七年丁卯,岁星犯填星,在参边,时朱龄石克蜀,蜀民人寻反,又讨灭之。 )
郗萌曰:「岁星填星合于张者,则太阳昼; 太阳昼者,天必有变,不伤为政者,则害于民。 又曰井泉高则平原出云,岁不调和,贵人多内乱,有大水。 又曰天下易令,民流千里,鱼鳖死于陆,道民忧盗贼。 又曰岁星与土星合,不过十日离; 十日不离,天祸且降,不义者乃合之,其祸甚久。 」《天官书》曰:「岁星与木合,乱饥生,勿用战,必败。 」《荆州占》曰:「岁星与填星同舍,相去三尺以内,相守二十日以上至百九十二日,其国更主,立王。 天下大争,大臣相残,王者易统,天下存亡半其守; 夕逆行而复相守,以所近之宿位当之,相守一年,期三年。 岁星填星合,以合日占其国; 色苍为水,赤为兵,黄为旱,白为丧。 岁星与填星合,其国熟,若主吏死。 填星与岁星合,相犯为内乱,不可举用兵,土在木下,利为主人,土为木上,利为客。 六十日不下,其国凶,失地。 填星与岁星合一舍,岁星在下,填星在上,名曰雌雄间,客军大破主人胜,在下六十日,不下,必有空邦徙主; 填星为雌,岁星为雄。 填星为岁星合,为饥、为旱、为兵,填星与岁星合,有军在外,战不胜,失地。 」巫咸曰:「填星与岁星斗,不出其年,王者亡地,将军死之。 」《荆州占》曰:「岁星与填星斗,此谓离德,不出三月,必有亡国。 岁星逢填星,曰斗; 先作事者败,兵起必受其殃。 岁星填星数合斗,使客接道,冠盖相望,其下国哭泣,期不出六十日。 岁星填星斗,其色青为丧; 赤为兵。 白为旱; 黑为水潦。 填星与岁星合斗,有军必战,无军起兵,土木交行,必有破伤。 」
歲星與太白相犯三
巫咸曰:「太白犯木星,為饑。期三年。」
(按《宋書天文志》曰:晉孝武太元十年十二月己丑,太白犯歲星,是時河朔禾一連。兵在外,冬大饑之應。)
《荊州占》曰:「太白犯歲星,為旱,為兵,若環繞與之並光,有兵戰,破軍,殺將。」石氏曰:「太白與歲星相犯而有滅者,諸侯相滅所宿之國受之。」甘氏曰:「歲星幹金星,軍再死再生,殺大將。」《荊州占》曰:「太白入木星次中,君賊死。」《海中占》曰:「太白出歲星北,客利;歲星出太白北,主人利。」《荊州占》曰:「太白環繞歲星,有亡主。」甘氏曰:「太白與歲星並,太白在南,歲星在北,名曰牝牡相承,五穀成熟;太白在北,歲星在南,年或有或無,歲不熟,饑。」
(晉灼曰:歲星陽,太白陰,故曰牝牡;又曰太白在歲星南,以兵饑,在歲星北,以水饑,一曰有亡國。)
又曰:「歲星太白相去尺,若不能天下有兵,不出四旬中,戰。色青,則東方勝;赤,則南方勝;黃,即中央勝;白,則西方勝。黑,則北方勝。歲星所在,太白從之,伐者利,有功;太白所在,歲星從之,伐者不利,無功。歲星與太白相遇,有兵兵罷。太白與歲星過,木金也,命曰伐其野戰。入太白中,次中大將必死。太白歲星俱出東方,若併入西方,王者亡地。」《洪範傳》曰:「金木舍於觜,為白衣之會。」《黃帝占》曰:「歲星與太白合,為饑、為疾、為內兵。」《文耀鉤》曰:「太白與木合光,大戰不勝,兵雖起,不成。」《天宮書》曰:「不鬥,合相毀,野有破城。」《荊州占》曰:「歲星太白合光,所合之野、謀兵,其相環也,乍居西,乍居東,有逐相,兵起不戰。又曰歲星犯太白,為訴死,外將軍慎之;無將軍不出四十日拜將軍,期九十日。歲星與太白同光,殺大將,相去一尺,天下治兵,不出四十日。」石氏曰:「太白與歲星合於一宿,西方凶;歲星出左有年,出右無年;合之日以知五穀之有無。」
(陳卓曰:甲乙為麥,丙丁為黍,戌己為粟,庚辛為稻,壬癸為豆。)
巫咸曰:「太白與木星合,有白衣之會,為水。」《荊州占》曰:「歲星與太白合,為喪;歲星與太白同舍,相去三尺以內,七寸以外,金木不當同舍,七日以上,王者誅將軍,其歲星往犯太白,為誅死,國有將軍慎之,乘犯於外官之中,則外將軍慎之,乘犯於內官之中,內將軍慎之;其國無將軍而犯太白,不出四十日,拜將,期九十日。歲星與太合於西方,木在金位,命曰伐,其國凶,為白依之會;木在金北,年不熟。歲星與太白合,其分兵起。」
(按《宋书天文志》曰:魏明帝太和四年十一月壬戌,太白犯岁星,五年三月,诸葛亮以大众寇天水,遣大将军司马懿拒,退之。 恶元帝大兴元年八月乙未,太白又犯岁星,三年六月丙辰,太白与岁星合。 永昌元年三月,王敦率江荆之众来次京都,大军拒战败绩,于是杀护将军周凯,尚书令刁历缥骑将军戴渊又镇北将军刘隗出奔,四月又杀湘州刺史谯王承镇南将军甘卓。 《晋阳秋》曰:孝武宁康二年二月丙申,太白犯岁星,太元元年九月,元帅符坚屠谅州,掳刺史西平侯张天锡。 冬十月,车骑桓伊遣军泛舟淮泗,以救谅州,又发二州员吏,移积流民,患置淮南。 太元五年辛卯,岁星与太白相犯于东井,十二月元帅符坚围襄阳。 )
《荆州占》曰:「太白居岁星南,南国败; 居岁星北,北国败。 岁星出,随太白于西方,相远,天下无兵。 太白与岁星合,未至,太白从岁星疾,主人急忧,失城; 岁星从太白疾,客急。 太白与岁星合,其国有谋兵; 一曰金木合于一舍,其分有蝗; 太白与木星会相去五尺,战; 三尺,有破军; 二尺,拔国; 光芒相及,大乱; 其分民饥,兵起。 」司马彪《天文志》曰:「岁星与太白斗,其野有破军,国有内乱。 」《荆州占》曰:「岁星与太白斗西方,八日兵起,不则八岁兵起,有流血其下。 」《黄帝占》曰:「太白与岁星斗,强国易相。 」石氏曰:「太白与岁星斗所在之国,有内乱。 」《文耀钩》曰:「太白与岁星斗,将军杀; 若军在外,破军、杀将; 有夷狄害。 」巫咸曰:「太白与岁星斗,名雄,无戈兵。 太白与木星合斗,兵在外为乱。 」《荆州占》曰:「太白与岁星斗,相乱,有灭诸侯,人民离其乡; 一曰民多死者。 岁星逢太白,曰斗,有土功,岁旱,天下大饥; 先举兵不胜,必受其殃。 太白与岁星合斗于东方,有兵于外,必有战斗。 于西方,必有亡国,死王,白衣之会。 」
岁星与辰星相犯四
司马彪《天文志》曰:「辰星犯岁星,为兵。 」《荆州占》曰:「辰星与岁星合而犯之,为陨霜; 若合而斗,其国乱。 岁星与辰星合,相去七寸,则交芒相接,七日以上至二十日,天下民流水,泉涌出,期三年; 一曰有女丧。 」郗萌曰:「岁星干辰星,冬泄疾。 」《荆州占》曰:「岁星掩辰星,客将死,期不出其年。 」《黄帝占》曰:「岁星与辰星合,则为变谋而更事,国多水,民饥。 」《荆州占》曰:「岁星与辰星合舍,相去三尺,相守七日以上,其国君臣俱和,道德相生; 期百八十日,有衣荣。 岁星与辰星合,先起兵者凶,后起兵者吉。 辰星与岁星合,其分有水,兵饥并起。 」甘氏曰:「岁星与辰星合、斗,军在外则有战兵,兵不在外为内乱。 」郗萌曰:「岁星辰星斗,灭之,杀大将; 薄之、贯之,杀偏将。 」《荆州占》曰:「岁星与免星斗,将军死,期一年。 」
还没有评论呢,快来抢沙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