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四库全书
唐开元占经卷六十二
唐 瞿昙悉达撰
西方七宿占三
奎宿一
石氏曰:「奎十六星,十六度,
(古十二度)
度距西南大星先至,去极七十度,
(在黄道内十四度少)
春夏为金,秋冬为水。」
(巫咸曰:奎,金星也。 )
奎南九尺,是中道。」
(鲁之分野)
《佐助期》曰:「奎主武库兵,神名列常,姓均刘方。」 《西官候》曰:「奎,一名天库; 一名天边偏将军; 武库,军库也。 奎者,天之玄冥也,沟渎陂池,江河汉也,其木榆也,其物牛筋革,奎金星也。」 《矢官书》曰:「奎曰封豕,一名天豕。」 《诗纬》曰:“奎为女令。」 《圣洽符》曰:“奎者,沟渎也。」 《孝经章句》曰:「奎,府廷也。」 巫咸曰:「奎为天库; 又曰奎娄,春狱。」 郗萌曰:「将有沟渎之事,则占于奎; 其西南大星,所谓天豕目者也; 亦曰大将,故欲其明也。」 《玄冥占》曰:「奎大星,大将军; 其欲明,而行列两头免近河,以候水兵。 芒角动摇进退,国必用兵; 或曰有赦令。」 《二十八宿山经》曰:「奎山、娄山相连,奎娄星神,常居其上。」 《黄帝》曰:“奎星芒角动摇,国必有兵,不出年中。」 《河图》曰:「帝淫溢,政不平,则奎有兵。」 《文曜钩》曰:「奎星直朝九年,主弑,天下无文法,兵官营垒不宁。」 甘氏曰:“奎星动,有沟渎之事。」 」郗萌曰:「奎头大星,色黄,忽然不明者,将军叛王也,非其旧,故黄也。」 《荆州占》曰:“奎中星明者,水大出。」 《石氏赞》曰:「奎主军; 兵禁不明,故置军以领之; 又曰:奎主库兵,秉统制政功以成。」
娄宿占二
石氏曰:「娄三星,十二度。
(古十五度)
度距中央星先至,去极八十度。
(在黄道内十二度)
春夏为水,秋冬为火。
(巫咸曰:娄,水星也。 )
娄南九尺,是中道。
(鲁之分野)
《佐助期》曰:「娄主苑牧,神名及方,姓台卫。」 《黄帝》曰:「娄主宗庙五祀; 一名天府,郊太牢也。」 《西官候》曰:「娄,一名密官; 一名国市; 一名天庙。 库娄者,天独禄车也,主为聚众之事。 其木,柱也; 其物,铅、锡、银、黄金、石。」 《圣洽符》曰:「娄者,聚众也。」 《孝经章句》曰:「娄,市也。」 巫咸曰:「娄为天狱。」 郗萌曰:「有聚众之事,则占于娄。」 《海中占》曰:「天子孝,则娄星明大,天下太平。」 郗萌曰:「娄星直,有执主之命者就聚,国大不安; 一曰星明大,则赋敛时。」 《玄冥占》曰:「娄星明,则王者郊祀,天享之; 天子明,臣子多忠孝,王者多子孙,天下和平; 娄不明大,小失色,不修五祀。」 《石氏赞》曰:「娄主苑牧,给享祀,故置天仓以养之。 娄主苑牧,有掩敛盖藏,以春营。」
胃宿占三
石氏曰:「胃三星,十四度。
(古十一度)
度距西南星先至,去極八十二度。在黃道內十二度。春夏為木,秋冬為水,
(巫咸曰:胃,金星也。)
胃南九尺,是中道。」
(趙之分野,《淮南子》、《洪範傳》曰:魏分。)
《佐助期》曰:「胃主稟倉,神名稽覽,姓研骨白。」《西官候》曰:「胃,一名天中府;一名密官,為兵,為喪。」
(金星也)
《聖洽符》曰:「胃者,倉稟也。」《孝經章句》曰:「胃者,庫也。」《天官書》曰:「胃者,天庫。」《百二十占》曰:「胃為天府,藏也。」郗萌曰:「將有倉囷之事,占於胃。」《二十八宿山經》曰:「胃山、昴山,東與畢山相連,在趙常山中央,其山最高大,胃、昴、畢之神,常居其上。」甘氏曰:「胃動,有輸運之事;胃星明者,王者郊天得福,天下和平;星不明,大小失位。」《海中占》曰:「胃星明大,王者須祀,則壽命長,子孫昌。」郗萌曰:「胃星明大,倉稟實;胃星離徙,倉穀不出;其星就聚,穀大貴,民流於道。」《荊州占》曰:「胃中星眾者,穀聚;星少,穀散。」《石氏贊》曰:「胃主倉稟五穀基,故置天囷以盛之。」又曰:「胃宿三星,主倉稟,陰收積聚,
(一云萬物積聚)
知入藏。」
昴宿占四
石氏曰:「昴七星,十一度。
(古十五度)
度距西南第一星先,去極七十四度。
(在黃道內四度少)
春夏為火,秋冬為金。
(巫咸曰:昴,火星也。)
昴南九尺,是中道。」
(趙之分野。《淮南子》曰:魏分。)
《佐助期》曰:「昴主獄事,神名敖,姓金,宋趙勝。」《西官候》曰:「昴,一名武,一名天廚,一名天路;胡星。主兵、主喪;其一星亡,邦有兵,水星也。」甘氏曰:「昴,茅也。」郗萌曰:「昴有一星大,名黃星;其星明者,天下安,不明者,天下大凶。」巫咸曰:「昴井,天耳目。」《黃帝》曰:「昴星,天牢獄也;王者承天,以利獄事,以檢淫奢;其星不欲明,明則天下多獄者。」《春秋緯》曰:「昴為旄頭,房衡位,主胡星,陰之象。」《聖洽符》曰:「昴者,白衣。
(巫咸曰:昴為白衣聚。)
又曰:胡聚。」《孝經章句》曰:「昴,市府廷也。」郗萌曰:「將有白衣之會,則占於昴。」《爾雅》曰:「西陸,昴也;一曰天獄。」石氏曰:「天街者,昴、畢之間,陰陽之所分,中國之境界。」
(《天官書》曰:陰、陰國,陽、陽國,孟康曰:陰、西南維,河山以北國也;陽、河山以南國也。)
《元命包》曰:「帝位明,即昴星光大。」 甘氏曰:「昴星明,天下多犯狱; 昴星动摇,必有大臣下狱; 又曰:有白衣之会; 又曰:昴星大而数动,尽跳者,胡兵大起,不出年中; 又曰昴一大星跳跃,余皆不动者,胡欲侵犯边境; 期年中,或三年。」 郗萌曰:「昴星明大,则牢狱平; 昴星皆明,与奎星等者,水满天下。 昴七星,黄道起。 昴有一星亡者,多兵为丧。」 《五官书》曰:「白帝行德,毕、昴为之围; 围三暮,德乃成; 不暮及围不合,德不成。」 《石氏赞》曰:「昴主狱事,典治囚,故置卷舌,以慎疑。 昴主狱事,系凌淫化,伐所犯,谋是当。」
毕宿占五
石氏曰:「毕八星,附耳一星,
(附耳,主听察也)
十七度。
(古十五度)
度距左股第一星先至,去极七十八度。
(在黄道外六度太)
春夏为金,秋冬为水。
(巫咸曰:毕,火星; 附耳,水星也。 )
毕北七尺,是中道。」
(赵之分野,王者执毕前驱,即其象也。 一曰囚车,今掩免者曰:毕亦其义也。 故主弋鼠。 其大星曰天高。 一曰边将邦外候也。 《淮南子》曰:魏分野。 )
《佐助期》曰:「毕主边兵,神名扶骨,姓传儿候。」 皇甫谧曰:「一名天耳,一名天目; 一名风口。」 《西官候》曰:「毕,一名浊; 一名天罡; 一名天都尉; 主制候四方。」 《圣洽符》曰:「毕者扬兵; 一曰清池宫。」 《河图》曰:“毕为天罡也。」 《孝经章句》曰:「毕府廷也。」 巫咸曰:「毕为天狱。」 郗萌曰:「毕主山河以南中国也; 中国于四海内,则在东南为阳,阳则曰岁星、荧惑、填星; 占于街南。」 《春秋纬》曰:「毕罕车,为边兵,主弋猎,阳微掇,故置附耳在大星旁,司天下摇动,谗臣乱主。」 《春秋纬》曰:「毕为边界天街,主守备外国; 故立附耳,以闻不祥。」 郗萌曰:「将有田猎之事,则占于毕。」 《黄帝》曰:「毕左股大星,边将也; 主边邦胡狄,候五帝三王垒外域,其国倍叛,其星耀芒; 其星欲明,明则远夷来贡; 失其色,大小不如其故,则边境还自乱,中国不宁; 天以毕罪扫奸雄,平通外域。」 《西官候》曰:「毕大星,边将军也; 星动,有芒角,边将有急。」 《百二十占》曰:「毕主弋猎,为阳国; 昴为阴国,日月五星出阳国,即有水; 入阴国,即旱,上教不行。」 《黄帝》曰:“其国背叛,毕星耀芒。」 《元命包》曰:「毕星光大,色度和同,天下太平,国号未央。」 郗萌曰:「毕星动摇,有谗臣,毕一星亡,为丧; 一曰为兵,毕中星出,国内乱; 一曰国无主; 毕星明大,则边无近远,夷贡来王廷中; 毕离移,天下狱大乱; 其星就聚,法令大酷; 其明,太平; 不明,天下谋为乱。」 《列宿说》曰:“毕星动者,边城有兵起。」 石氏曰:「附耳着毕,司街候邪。」 巫咸曰:「附耳,火官也。」 《黄帝》曰:「附耳摇动,有田之事。」 《洛书》曰:「附耳角动,谗贼将起。」 《春秋纬》曰:「附耳明,贼动。
(宋均曰:贼盛也。 )
中國微,邊兵驚,外國交鬥連年,大將虜,主敗失,附耳搖動,非其處,有亂臣在側者;一曰主憂愁。」《論語讖》曰:「附耳明,盜賊令。」郗萌曰:「附耳入畢口,直一星,期四十日;直二星,期三十日;直三星,期二十日;直四星,期十日;直五星,期七日;直六星,期三日,兵起。附耳入畢中,為兵革;入深大,附耳縮結,王命興,輔佐出。附耳動,兵大起,邊兵尤甚。」《石氏贊》曰:「畢主邊兵,備夷謀,故置天弓以射之。畢為天街,主邊兵,守備境界,知暴橫。附耳移動,讒邪行。」
觜觽占六
石氏曰:「觜觽三星,一度。
(古六度)
度距西南星先至,去極八十四度。
(直黃道外十二度太)
春夏為水,秋冬為土。
(巫咸曰:觜,金星也。)
觜北三尺,是中道。
(晉魏之分野,《淮南子》曰:趙分。)
《西官候》曰:「觜觽主斬刈,左足一名白虎將;一名天將,斧鉞;白虎首主外軍,其外梁也;其內魏也;其木楊,其物錢金器、礬石,金星也。」《聖洽符》曰:「觜觽、參伐,天市梁也。」石氏曰:「觜觴者,內主樑,外主巴漢;一曰觜觽者,三軍之候也。」巫咸曰:「觜為寶貨,又為天貨。」《天官書》:「小三星隅置,曰觜觽,為白虎首,主葆旅之事。」
(如淳曰:關中俗謂:桑榆藥生曰葆,晉灼曰:葆,菜也,野生謂之旅。)
《列宿說》曰:「觜觽動,葆旅起,將有葆旅之事,則占於觜。」《二十八宿山經》曰:「觜觽山與參山相連,在魏天山西南,觜參星神,常居其上。」甘氏曰:「觜觽三星,行軍府藏也;其星欲明,明則國盈,軍有儲;其星不明,不以出軍行將,天下軍士無食,王者將出,必察其星。」《百二十占》曰:「觜大鳧,其星明,則盜賊眾。」石氏曰:「觜星動明,寇戎發,盜群行。」郗萌曰:「觜星近參左股,臣有謀其君者,若主之命,奪主之藏;近右股,大臣謀伐其主,若有大命。觜星明,大將得勢。」《石氏贊》曰:「觜參主葆旅,收斂;故置參伐以相助。」
參宿占七
石氏曰:「參十星,十度。
(古度同)
度距中央西星先至,去極九十四度半少。
(在黃道外二十三度半)
春夏為水,秋冬為土。
(巫咸曰:參,金星也。)
參北十三尺,是中道。」
(晉魏之分野,《左氏傳》子產曰:昔高辛氏有二子,伯曰閼伯,季曰實沈,不相能,尋干戈以相征伐。注曰:尋,用也,傳曰:後帝不藏,注曰:後帝,克也,傳曰:遷閼伯于商丘,主辰,注曰:商丘宋地,主祀辰星大火也。傳曰:商人是因,辰為商星,遷實沈于大夏,主參。《淮南鴻烈》曰:趙分。)
《佐助期》曰:「參伐主斬刈,神名虛圖,姓祖及。」《黃帝》曰:「參應七將也,中央三小星,曰伐,天之都尉也,主胡、鮮卑、戎、狄之國,故不欲其明也。」《孝經章句》曰:「參伐,市府廷也;又為天尉。」巫咸曰:「參為衡。」石氏曰:「參伐,一名鐘龍。」《天官書》曰:「參為白虎,三星直也,為衡;右下有三星,銳曰罰。」
(晉灼曰:星邪列為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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