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开元占经》 2024年0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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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四库全书

唐开元占经卷六十四

唐 瞿昙悉达撰

分野略例

宿次分野一

角、亢,郑之分野,自轸十二度至氐四度,于辰在辰,为寿星。 三月之时,万物始达于地,春气布养万物,各尽于其天性,不罹天天,故曰寿星。

(《尔雅》曰:「寿星,角亢也。 郑玄《注月令》曰:「仲秋者,日月会于寿星,一名库营。」 皇甫谧曰:「寿星,一名天库,一名天翼,一名天正。」 《天官书》曰:“角亢氐兖州。」 《淮南子》曰:“角亢,郑也。」 费直《周易分野》曰:「自轸七度至氐十一度,为寿星。」 蔡伯喈《月令章句》曰:「自轸六度至亢八度,谓之寿星之次,郑之分野,曰郑星,得角亢也。」 )

颖川之文城、定陵、襄城、隶阳、颖阴、长社、阳曜、郏,

(八县,颖川郡,秦置。 )

东接汝南,西接弘农,特得新安、宜阳,

(二县属弘农郡,汉武帝置。 )

皆韩之分野。

(《韩世家》曰:韩氏,姬之苗裔也,韩武子事晋,得封于韩也。 )

《诗风》陈郑之国,与韩同星分也。

(《陈世家》曰:陈本太昊之虚也,周武王克殷,求舜后,得妫满封之于陈,以奉舜祀,为胡公,淮阳国之陈县,则其地也。 )

郑国,今河南之新郑是也,

(新郑县也,河南郡,秦三川郡也,汉高帝改名焉。 )

本高辛氏之火正,祝融之虚,

(重黎为帝营高辛氏居太正,甚有功,能光融天下,帝营命曰祝融,祝大也,融明也。 )

及成皋、荥阳,

(二县也,属河南郡户也。 )

颖川之嵩阳城,

(二县也)

皆郑之分也。

(《郑世家》曰:周宣王封庶弟友于郑,是为桓公也。 )

属兖州。

(《尚书禹贡》曰:齐河惟兖州,《周官》曰:河东曰兖州,《未央分野》曰:郑治颖川,从荥阳南至梁山,东至龙山,今为颖川。 )

氐、房、心,宋之分野; 自氐五度至尾九度; 于辰在卯,为大火; 东方为木,心星在卯,火出木心,故曰大火。

(《尔雅》曰:大辰,房心尾也,大火谓之辰也。 《语》曰:参辰,亦曰参商,谓参星与心星也,已释于魏次注中。 郑玄注《礼记月令》曰:季秋者,曰月会于大火,斗建戍之辰也。 《周礼》曰:大火一名味; 一名天马。 皇甫谧曰:大火一名天相; 一名天府。 《天官书》曰:房心豫州。 《淮南子》曰:氐房心,宋也。 费直曰:自氐十一度至尾八度,为大火。 蔡氏曰:自亢八度至尾四度谓之大火之次。 《未央分野》曰:家星得房心,今为梁也。 )

(泰砀郡,汉高帝改为梁国也。 )

(汉高帝置楚周,宣帝以为彭城郡也。 )

山阳郡

(汉景帝分梁国置。 )

东平

(汉景帝分梁国置济东国,宣帝改为东平国也。 )

济阴

(汉景帝分梁国为济阴国。 )

东郡之须昌、寿张,

(二县也,寿张本名寿良,汉光武避叔讳,改为寿张也。 )

皆宋之分野。 周分微子于宋,今之睢阳是也。

(睢阳县属梁国,周成王封纣庶兄微子于宋,以奉殷祀。 )

本陶唐火正阏伯之虚也。

(阏伯、高辛氏之长子也,居商丘也。 )

济阴定陶

(定陶县也,属济阴国。 )

《诗风》曹国是也。

(周武王封弟叔振铎于曹,定陶县是也。 )

属豫州。

(《尚书禹贡》荆河惟豫州,《周官》河南曰豫州,《未央分野》曰:宋治下蔡、淮阳、从南恒至济、汉水、沛郡、济阳、太行、东海,今为梁也。 )

尾、箕,燕之分野; 自尾十度至南斗十一度,于辰在寅,为析木。 尾东方木宿之末; 斗、北方水宿之初; 次在其间,隔别水木,故曰析木。

(《尔雅》曰:析木谓之津、箕斗之间、汉津也。 郑玄注《月令》曰:孟冬者,日月会于析木,而斗建,亥之辰也。 《周礼》曰:析木之津,一名天昭,一名汉津。 皇甫谧曰:析木,一名天丞相; 一名天司空,一名天家子; 一名天津。 《天宫书》曰:尾箕,幽州。 《淮南子》曰:尾箕,燕也。 费直曰:自尾九度至南斗九度,为析木之津。 蔡氏曰:自尾四度至南斗六度,谓之析木之次。 《未央》曰:燕星得尾箕也。 )

周武王定殷,封召公于燕; 其后三十六世,与六国并称王。

(王易王也)

东有渔阳,右北平,辽东,辽西; 西有上谷,代郡,

(六郡、并秦置。 )

雁门,

(郡,秦置。 )

南得涿郡之易、容城,范阳、北新城,故涿县良乡、新昌。

(八县也,涿郡秦置。 )

勃海之安次,

(安次,县也,勃海汉高帝置。 )

皆燕之分也,属幽州。

(周分翼州、置幽州。 《周官》曰:东北曰幽州。 《尔雅》曰:燕,幽州,《未央》曰:幽州治蓟,南至积石,东至恒山,今为上谷,渔阳,右北平,辽东、辽西,涿郡也。 )

南斗牵牛,吴越之分野; 自南斗十二度至须女七度,于辰在世,为星纪; 星纪者,言其统纪万物,十二月之位,万物之所终始,故曰星纪也。

(《尔雅》曰:星纪,斗、牵牛也。 郑玄注《月令》曰:仲冬者,日月会于星纪,建子之辰也。 皇甫谧《年历》曰:星纪,一名天津; 一名天府; 一名天苟; 一名天鸡。 《天官书》曰:斗,江湖,牵牛,婺女,柳州。 《淮南子》曰:斗,吴越也,高诱注《吕氏春秋》曰:斗、吴也,牛、越也。 费直曰:自南斗十度、至须女五度,为星纪。 蔡氏《月令章句》曰:自南斗六度至须女二度,谓之星纪之次。 《未央》曰:吴越星、得牛斗。 )

今之会稽、九江、

(二郡,秦置。 )

丹阳、

(秦为漳郡、汉武改为丹阳。 )

豫章、

(汉高帝置)

庐江、

(汉文帝分淮南置)

广陵、六安、

(汉武帝改江都国为广陵国,分衡山,立六安国也。 )

临淮、

(郡、汉武帝置也。 )

皆吴之分也。

(《史记、吴世家》曰:吴太伯、周太王之长子也。 与弟仲雍让国于季,乃奔荆蛮之地,断发文身,荆蛮义而归之,自号句吴国,武王克殷,求太伯仲雍之后,得仲雍曾孙周章,封之于吴也。 )

今之苍梧、郁林、合浦,交趾、九真、日南、南海,皆越之分也。

(《越世家》曰:越之先,夏少康之庶子,封会稽,曰无余,以奉禹祀,十有余世,微弱为民,禹祀中绝,千有余载,后有子,生而能言,我无余之苗裔也,越人尊以为君、号曰无余王也,至孙允常,越复兴焉。 )

并属扬州。

(《禹贡》曰:淮海惟扬州,《周官》曰:东南曰扬州,《未央》曰:吴越北至大江,南至山,东至海,西至洞庭。 )

须女、虚,齐之分野; 自须女八度至危十五度,于辰在子,为玄枵也; 玄者黑,北方之色; 枵者,耗也; 十一月之时,阳气在下,阴气在上、万物幽死,未有生者,天地空虚,故曰玄枵也。

(郑玄注《月令》曰:季冬者,日月会于玄枵,斗建世之辰也。 《周礼》曰:玄枵、一名天一,颛顼之虚。 皇甫谧曰:玄枵,一名婺女; 一名少府; 一名河鼓; 一名天机。 《天官书》曰:虚、危,青州。 《淮南子》曰:虚危,齐也。 费直曰:自须女六度至危十三度,为玄枵。 蔡氏曰,自须女二度至危十度,谓之玄枵之次。 《未央》曰:齐星得虚危。 )

东有菑川、

(汉文帝分齐国为藩川国)

东莱、

(郡,汉高帝置。 )

琅邪、

(郡,秦置。 )

高密、

(汉宣帝改胶西国为高密国)

胶东、

(汉高帝分齐为胶东国)

南有太山、

(郡,汉高帝置。 )

城阳、

(汉文帝分齐国立城阳国)

北有千乘、

(汉高帝立为国)

得清河以南,勃海之高乐、高城、重合、阳信、西有济南,

(汉文帝分济国立济南国)

平原、

(汉高帝置)

皆齐之分也;

(《齐世家》曰:齐太公望,佐周武王、而王乃封太公于齐,武王崩,成王命齐国东至于海,西至于河,南至于穆陵,北至于无棣,而都营丘也。 )

属青州。

(《禹贡》海岱惟青州,《周官》曰:东曰青州、《尔雅》曰:齐曰营州、则青州也,《未央》曰:齐治营,依于营丘、北至燕、西至九河、南至蔺水,东至海。 )

危、室、壁,卫之分野,自危十六度至奎四度、于辰在亥,为诹訾,请訾叹息也。 十月之时,阴气始盛,阳气伏藏,万物失岁养育之气、故哀愁而欢、悲嫌无阳,故曰诹訾。

(诹訾者,古诸侯也,帝嚳娶诹訾氏女,生挚,尧兄也。 《尔雅》曰:诹訾曰营室东壁也,一曰豕韦,夏氏之御龙氏国也,《左传》曰:苌弘对周景王曰:蔡侯弑其君之岁,岁在豕韦也。 郑玄注《月令》曰:孟春者,日月会于诹訾,而斗建寅之辰也。 《周礼》曰:请訾:一名豕韦,一名颛顼,一名请訾,一名天府,一名北陵,一名卿中。 《天官书》曰:营室、东壁,并州。 《淮南子》曰:营室,东壁也。 费直曰:自危十四度至奎一度,为诹訾。 蔡氏曰:自危十度至东壁八度,谓之豕韦之次。 《未央》曰:卫星得营室东壁也。 )

今东郡、

(秦置)

魏郡、

(汉高帝置之)

黎阳河内郡

(汉高帝置,本殷之旧都,周既克殷,分其畿内为三国,《诗风》鄘邻,卫国是也。 )

野王朝歌、皆卫之分也。 卫为翟人所灭,文公徙封楚丘,后三十年,子成公迁于帝丘,今濮阳是也,属并州。

(周分冀州、置并州,《周官》曰:正北曰并州,今分野无并州所部郡县,并州凡九郡,悉在燕赵秦次中,未详也。 《未央》曰:卫置濮阳,其地从王水以东至沛,今为东郡也。 )

奎、娄,鲁之分野,自奎五度至胃六度,于辰在戌,为降娄,降下娄曲也。 阴生于午,与阳俱行至八月,阳遂下; 九月阳微,剥卦用事,阳净剥尽; 阳在上,万物枯落,卷缩而死,故曰降娄。

(《尔雅》曰:降娄,奎娄也。 郑玄注《月令》曰:仲春者,日月会于降娄,而斗建卯之辰也,《周礼》曰:降娄一名清明。 皇甫谧曰:降娄一名天官。 《天官书》曰:降娄,鲁徐州。 《淮南子》曰:奎、娄,鲁地。 费直曰:自奎二度至胃三度,谓之降娄之次。 《未央》曰:鲁星得奎娄。 )

东至东海、

(郡,汉高置)

南有泗水、

(泗水国,汉武帝分东海郡立也)

至淮、得临淮之下,相睢、陵僮、取虑,皆鲁之分也。 周成王以少昊之虚曲阜,封周公子伯禽为鲁侯,以为周公主也;

(《鲁世家》曰:周武王克殷,封弟周公旦于少吴之虚,周公佐武王,不就封,武王崩,成王命周公子伯禽代居国,是为鲁公也。 )

属徐州。

(《禹贡》曰:海岱及淮、惟徐州,《尔雅》曰:齐东曰徐州,而周罢徐合青,汉武复置徐州。 《未央》曰:东至温水,西至荥阳,北至代,南至江。 )

胃、昴,赵之分野,自胃七度至毕十一度,于辰在酉,为大梁; 梁强也,八月之时,白露始降,万物于是坚成而强,故曰大梁。

(《尔雅》曰:大梁,昴也。 郑玄注《月令》曰:季春日月会于大梁,斗建辰之辰也。 《注同礼》曰:大梁一名太阳,一名西陵。 皇甫谧曰:大梁一名耕田,一名天仓,一名天狱,一名大军,一名偏将军。 《天官书》曰:昴毕,冀州。 《淮南子》曰:昴毕,魏也。 费直曰:自胃四度至毕八度,为大梁。 蔡氏曰:自胃一度至毕二度,为大梁之次。 《未央》曰:赵星得参伐他。 )

赵本晋地,分晋得赵国;

(汉高帝以邯郸郡为赵国)

北有信都、

(汉高帝立)

真定、

(国,汉武帝立)

常山、

(郡、汉高帝置。 本因山为名恒山郡,汉文帝讳恒,故改曰常山也。 )

又得涿郡之高阳、郑州乡,

(二县也。 涿郡,汉高帝立。 )

东有广平、

(国,汉武帝立。 )

钜鹿、

(郡,汉高帝置。 )

清河,

(国,汉文帝分赵国立。 )

又得勃海之东平、舒中、武邑、文安、东州、城平、童武,

(六县也,汉置河以北也)

南至水,

(水名,一作漳水。 )

繁阳、内黄、斥丘,

(三县,属魏郡,高帝置。 )

西有太原、

(郡,秦置。 )

定襄、

(郡,汉高置。 )

云中、

(秦置)

五原、

(秦九原郡,汉武帝改。 )

朔方、

(汉武帝开置)

上党、

(秦置)

本韩之别郡,元韩近赵,后卒降赵,皆得之自赵,夙后九世,称侯四世,敬侯徙都邯郸,后三世有武灵王,五世为秦所灭。

(《赵世家》曰:赵氏之先,帝颛顼之苗裔,伯益之后也,又虞舜妻子,姚姓之女赐姓赢氏,历夏殷,世为诸侯,后造父为周穆王御,而西巡狩,而偃王反缪王,日驰千里,还攻徐,破之,乃赐造父赵城,由此为赵氏。 )

属冀州。

(《禹贡》曰:冀州既载壶口,治梁及歧《周官》曰:河内曰冀州,《未央》曰:赵治邯郸,北至常山,代郡。 )

毕、觜、参,魏之分野,自毕十二度至东井十五度,于辰在申,为实沈; 言七月之时,万物极茂,阴气沈重,降实,万物故曰实沈。

(高卒氏有二子,伯曰阏伯,季曰实沈,而不相能,后帝不藏,迁阏伯于商丘,主辰,商人是因,故为商星; 迁实沈于大夏,主参,唐人是因,故参为唐星,至周武王感灵梦,而生叔虞,成王时唐有乱,周公灭唐,成王因戏而封虞于唐河,汾之东方百里,太原郡之晋阳县是也,实沈参之辰也,因名次焉。 郑玄注《礼记月令》曰:孟夏者,日月会于实沈,斗建已之辰。 《周礼》曰:实沈一名不疑,皇甫谧曰:实沈一名大唐,一名中尉,一名天路,一名天沟,一名天京,一名旄头。 《天官书》曰:觜觞,参、益州。 《淮南子》曰:觜觞、参,赵也。 郑玄注《周礼保章氏》曰:实沈,晋也。 费直曰:自毕九度至东井十一度,为实沈。 蔡氏曰:自毕六度至东井十度为实沈之次。 《未央》曰:魏星得胃,昴、毕也。 )

自高陵

(县也,属益州。 )

以东,尽河东、

(郡,秦置。 )

河内、

(汉高帝置)

南有陈留、

(郡,汉武帝置。 )

汝南、之邵陵、隐强、新汲,

(秦置)

及西华、长平、颖川、之舞阳、郾许、鄢陵、河南之开封、中牟、阳武、酸枣,

(酸枣、县,属陈留,县,则为重见也。 )

皆魏之分也。

(《魏世家》曰:毕公高之兵也,与周同姓,高佐同武王,得封于毕,更为毕氏,后封其苗裔曰毕万,事晋献公从伐霍耿,魏灭之,献公以魏封万魏,河东郡之永安县是也,武子子悼子,徙治 霍平阳郡之永安县是也,悼子子昭子,徙安邑河东之安邑县,是昭子孙献子与赵鞅共谋,祁羊舌氏,分其地、献子曾孙恒子与赵韩灭智伯桓子,孙文侯,时,魏为强大, 周烈王赐命为诸侯,文侯子武侯,与赵韩灭晋,分其地,故参为魏之分野也。 )

属益州,

(汉武帝改梁州,为益州,非魏地,益州地尽在秦楚次中,为甚略,未详其旨,《未央》曰:晋治太原,从魏以西至襄治之,今为河东、河内、上党、云中。 )

东井、舆鬼、秦之分野,自东井十六度至柳八度,于辰在未,为鸫首,南方七宿,其形象鸟,以井为冠,以柳为口; 鸪鸟也,首,头也,故曰鸮首。

(《尔雅》曰:咮谓之柳,郑玄注《礼记月令》曰:仲夏者日月会于鸬首,斗建午之辰也,《周礼》曰:鸬首一名小章,皇甫谧曰:鸬首一名天禄,一名天子市,一名 白虎将,一名斧钺,《天官书》曰:东井舆鬼,雍州,《淮南子》曰:东井、舆鬼,秦也,费直曰:自东井十二度,至柳四度,为鸬首,蔡氏曰:自东井十度,至柳四度,谓之鸪首,《未央》 曰:秦星得东井舆鬼也。 )

自弘农故关以西,

(故关、古函谷关也弘家郡、汉武帝置。 )

京兆、扶风、冯翊、

(并秦内史,汉武帝分为三辅。 )

北地、上郡、

(二郡,秦置。 )

西河、安定、天水、

(三郡,汉武帝置。 )

陇西、

(秦置)

南有巴郡、蜀郡、

(二郡,秦置。 )

广汉、

(汉置)

犍为、

(汉武帝置)

武都,西北有金城、

(汉置)

武威、

(本休屠王地也)

张掖、

(本昆耶王地)

酒泉、敦煌、

(敦煌本属酒泉,汉武帝置。 )

又西有牂牁、越巂、益州,皆秦也。

(三郡,并汉武帝开置。 )

秦之分也,

(《秦世家》曰:秦之先曰非子,与赵同姓,伯益之十六世孙也,为周孝王养马,甚息,孝王封为附庸,邑之于秦,号曰秦赢,天水之陇县,则其地也,秦赢曾孙曰秦仲、周宣王使伐西戎,为戎所杀,宣王复命仲子庄公与四弟伐戎,破之,赐仲大骆之地,于是居大丘,扶风之槐里县是也。 )

属雍州。

(《禹贡》曰黑水西河惟雍州,《周官》曰:正西曰雍州,汉武帝改为凉州,《未央》曰:秦治机阳,又治咸阳,今为长安,北地从华山,西至随神流沙,今为三辅,巴蜀、汉中、陇西,北地,上郡也。 )

柳、七星、张,周之分野,自柳九度至张十七度,于辰在午,为鸭火,南方为火,言五月之时,阳气始隆,火星昏中,在七星朱鸟之处,故曰鸮火。

(《尔雅》曰:柳、鸪火也,柳、七星、张,南方之中宿也,故曰火。 《周礼》曰:鸟与七游,象以鸭大也。 郑玄注《礼记月令》曰:季夏者、日月会于鸮火,斗建未之辰也。 《周礼》曰:天井一名致方。 注《天官书》曰:七星、张、三河。 《淮南子》曰:七星、张,周也。 费直曰:自柳五度至张十二度,为鸮火。 蔡氏曰:自柳三度至张二十度,谓之鸮火之次。 《未央》曰:周星得注张。 )

今之河南雒阳、谷城、平阳、偃师、巩维氏

(北七县,属河南郡。 )

并周分也。

(《周世家》曰:周之先曰弃、秦生有神怪,长好稼穑,为舜播植百谷,舜封之于邰,扶风是也,号曰后,稷姓,为姬氏,曾孙公刘、国于分扶风是也,十世孙曰太王,为狄所 侵,迁于歧挟风之美阳是也,大王孙,文王有圣德,周室方隆,从都于酆、酆在京兆之杜县、文王子武王,灭商,徙都于镐,镐在京兆之长安县,武王子成王营雒邑都河南郡之河南县是也, 或云成王居雒邑,六世孙懿王,迁大丘也。 )

属三河。

(河南、河内、河东三郡是也,案周之将亡,惟河南一郡,故以为周分野,其河内河东,乃在魏次中,未详周分野称三河之谓矣,《未央》曰:周治洛阳,西至华山。 东至荣泽,少室,北至河南。 至濮水,今为河东、陈留。 )

翼、轸,楚分野,自张十八度至轸十一度,于辰在已,为鸬尾; 南方朱雀七宿,以轸为尾,故曰鸬尾。

(郑玄注《礼记月令》曰:孟秋者,日月会于鸫尾,斗建申之辰。 《周礼》曰:鸫尾一名鸟帑。 皇甫谧曰:鸬尾一名鸟注,一名天根,一名旄,一名柳。 《天官书》曰:翼轸到。 《淮南子》曰:翼楚也。 费直曰:自张十三度至轸六度为鸪尾。 蔡氏曰:自翼十二度,至轸六度,为鸬尾之次。 《未央》曰:楚星得翼轸也。 )

今之南郡、

(秦置)

江陵、

(江陵即南郡,所部县,即重见矣)

江夏、

(汉高帝置)

零陵、

(郡,汉武帝置。 )

桂阳、武陵、

(二郡,汉高帝置。 )

长沙,

(郡,秦为郡,汉高帝改为国。 )

及江中、

(秦置)

汝南,

(汉高帝置)

皆楚之分也。 周成王先师鬻熊之曾孙。 熊绎,于荆蛮为楚子,居丹阳,后十余世,至熊通,号武王、浸以强大,后五世,有庄王,并有江汉之间,吞陈蔡县,申息服随唐,后十世顷,王徙于东焉。

(《楚世家》曰:鬻熊,祝融之苗裔也,姓芊氏,丹阳,今南郡之枝江县是也,武子文王,都于郢,江陵是也,庄王曾孙昭王、为吴所破,吴兵入郢,昭王奔随,楚大夫申句胥求救于秦,秦乃救楚,大败吴师,阖庐弟夫梁王反,自立为王、阖庐班师,昭王乃得反国,更都于郡南郡,郑县是也。 )

属荆州。

(《禹贡》曰:荆及衡阳惟荆州,《周官》曰:正南曰荆州,《未央》曰:楚治,南至九江、北至淮水,东至海、西至鱼腹山,今为淮阳、汝阳、庐江、长沙、南海,故楚治南郢也。 )

月所主国二

《荆州占》曰:「正月,周; 二月,徐; 三月,荆; 四月,郑; 五月,晋; 六月,卫; 七月,秦; 八月,宋; 九月,齐; 十月,鲁; 十一月,吴越; 十二月,燕赵。」

日辰占邦三

石氏曰:甲、为齐; 乙、为东海;

(司马迁、班固并以甲乙日月不占; 晋灼注曰:海外远甲乙日、时,故不占之。 )

丙、为楚; 丁、为南蛮;

(司马迁、班固并以丙丁为江淮海岱)

戊、为魏;

(一云戊为韩。 司马迁、班固并以戊已为中州,河济也。 )

已、为韩;

(一云已为魏)

庚、为秦; 辛、为西夷;

(司马迁、班固。 并以庚辛为华以西)

壬、为燕;

(司马迁、班固、并以壬为赵。 《淮南子》; 壬为卫。 )

癸、为北夷。

(司马迁、班固并以壬癸为常山北。 《淮南子》癸为赵。 )

石氏曰:「子,为周; 丑,为翟;

(一云丑魏翟梁)

寅,为赵;

(《淮南子》荆州并以寅为楚)

卯,为郑; 辰,为晋;

(班固、刘表、韩扬并以辰为邯郸,一云辰为赵也。 )

已,为卫; 午,为秦; 未,为中山;

(一云宋)

申,为齐;

(一云申为晋魏。 《荆州占》申为晋。 )

酉,为鲁; 戌,为赵;

(班固云:戌为赵。 《荆州》云:戌为吴。 )

亥、为燕。」

灾变期应四

巫咸曰:「五星之合,金星以金日,木星以木日,水星以水日,火星以火日,土星以土日。 月期十二辰,候其灾之变,以其杀时; 甲乙日,应在金; 丙丁日,应在水; 戊已日、应在木; 庚辛日、应在火; 壬癸日、应在土; 五星皆同法也。 岁星主木也,日以甲乙; 荧惑火也,日以丙丁; 填星土也,日以戊已; 太白金也,日以庚辛; 辰星水也,日以壬癸。 二十八舍以十二子,故金应在火,木应在金,水应在土,火应在水,土应在木; 故木期十二日、十二月、十二岁; 火期43日、43月、43岁; 土期二十八日、二十八月、二十八岁; 金期八日、八月、八岁; 水期十日、十月、十岁; 又曰:五星守二十八舍,左为春应,右为秋应; 前为夏应; 后为秋应; 其法随气所制前后。」 石氏曰:「凡五星行犯列合,前为春应; 后为秋应; 左为冬应; 右为夏应; 假令春以东为前,西为后,北为左,南为右; 夏以南为前,北为后,东为左,西为右; 秋以西为前,东为后,南为左,北为右; 冬以北为前,南为后,西为左,东为右。」

宋均曰:「灾祥见在正月则应在七月; 灾祥见在二月,则应在八月; 灾祥见在三月,则应在九月; 灾祥见在四月,则应在十月; 灾祥见在五月,则应在十一月; 灾祥见在六月,则应在来年四月,灾祥见在十一月,则应在来年五月; 灾祥见在十二月,则应在十二月; 灾祥见在七月,则应在来年正月; 灾祥见在八月,则就在来年二月; 灾祥见在九月,则应在来年三月; 灾祥见在十月,则应在来年四月; 灾样见十一月,则应在来年五月; 灾祥见在12月。 则应在来年六月。」 《荆州占》曰:「甲乙日有变,期百二十日; 丙丁日有变,期八十日; 戊已日有变,期六十日,庚辛日有变,期四十日; 壬癸日有变,期二十日。」

顺逆略例五

巫咸曰:「五星之行,东行为顺,西行为逆。」 韩公宾注《灵宪》曰:「当东反西,则逆。」 石氏曰:「日行五寸、一尺,为平行; 日行一寸、二寸,为迟。」 甘氏曰:“逆日,迟。」 韩公宾注《灵宪》曰:“五星之行,近日则迟。」 石氏曰:「日行一度,为疾。」 韩公宾曰:“五星之行,远日则速。” 石氏曰:「未应去而去,为出; 未当来而来,为入。」 甘氏曰:同形为入。 日月五星与宿星同舍,为合。」 石氏曰:“芒角相及,同光,为合。」 巫咸曰:「诸舍精相遝,为合。」 《荆州占》曰:“相去一尺内,为合。」 孟康曰:「合,同舍也。」 石氏曰:「星光曜相逮,为合。」 郗萌曰:「留三日,为合。」 孟康曰:「合宿也,入宿度,为舍。」 甘氏曰:「共行在一宿,为舍。」 石氏曰:「行度所居,为舍。」 甘氏曰:“阙为宿。」 石氏曰:「留二十日以上,为宿; 宿犹守也。」 甘氏曰:「行所当至,过二十一日,色润泽,为居。」 石氏曰:「以度至而不去,为居。」 石氏曰:「不东不西,为留。」 郗萌曰:「住不移,为留。」 石氏曰:「居之不去,为守。」 甘氏曰:「徘徊不去其度,为守。」 《文耀钩》曰:「留不去,为守。」 郗萌曰:「二十日以上,为守; 东西正当,为中。」 甘氏曰:「在上而下,为乘。」 石氏曰:「五星入度,经过宿星,光耀犯之,为犯。」 郗萌曰:「五星所犯,木火土水同度,去之七寸,为犯; 太白一尺以内,为犯。」 韦昭曰:「自下往触之,为犯。」 甘氏曰:「未当入度,经入为侵。」 甘氏曰:「在下犯上,为陵。」 石氏曰:「在上犯下,为陵。」 郗萌曰:「星围宿,周廻一匝,为环。 不周,曰绕。」 石氏曰:「东西为勾。」 甘氏曰:「去而复还,为勾。」 郗萌曰:「星行如勾,为勾。」 石氏曰:“南北为已。」 甘氏曰:「再勾、为已。」 郗萌曰:「星行如已字,为已。」 石氏曰:「西入东出,为贯。」 甘氏曰:「在下相侵,为贯。 在傍,为刺。」 郗萌曰:「直至为抵。 星相触而止,为触。」 甘氏曰:“相切为磨。」 石氏曰:“相至为磨。」 甘氏曰:「去之寸,为靡。 星相灭,为抵。」 巫咸曰:「两体相着,为薄。」 甘氏曰:不于晦朔者,为薄。」

(虽非日月同宿,阴气隆奄者为薄日光也。 )

石氏曰:「不交而食,曰薄。」 《帝鉴嬉》曰:“赤黄无光,为薄。」 孟康曰:「日月无光,曰薄。」 京房曰:“日月赤黄为薄。」 韦昭曰:「气往迫之,为薄。」 石氏曰:“相陵,为斗。」 甘氏曰:「倚视,离而复合,合复离; 为斗。」 韦昭曰:「星相击,为斗。」 郗萌曰:「边侵,为食。」 京氏曰:「相侵之食,日体三毁三复,行异处,是为相侵食也; 三分日取一也。」 韦昭曰:「亏毁曰食。」 石氏曰:“光五寸以内,为芒。」 巫咸曰:「光一尺以内,为角; 岁星七寸以上,谓之角。」 郗萌曰:「色非其常,为变。 光耀摇艳,为动。」 甘氏曰:“润泽和顺,为喜。」 石氏曰:「五星光芒隆,谓之怒。」 郗萌曰:「壮大色强,为怒。」 石氏曰:「超舍而前,谓之赢。」 《七曜》曰:「超舍而前,过其所当舍之宿,以上一舍、二舍、三舍; 谓之赢。」 《易萌气枢》曰:「大进曰赢。」 班固曰:“出为赢。」 石氏曰:退舍而复,为缩。」 《七曜》曰:「退舍,以下一舍、二舍、三舍; 谓之缩。」 《易萌气枢》曰:“大退,曰缩。” 班固曰:晚出为缩。」 甘氏曰:“相近,为就聚。」 甘氏曰:“相远,为离徒。」 石氏曰:「星月相近,俱隆明,为同光。」 巫咸曰:「凡五星入月中,星不见,为月食星; 星见,为星食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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