剥,不利有攸往。
彖曰,剥,剥也,柔变刚也,不利有攸往,小人长也,顺而止之,观象也君子尚消息盈虚,天行也。
约世道,则偃武修文之后,人情侈乐,国家元气必从此剥,约佛法,则规约繁兴之后,真修必从此剥,约观心有二义,一约得边,则定慧庄严之后,皮肤脱尽,真实独存,名之为 剥,一约失边,则世间相似定慧,能发世间辩才文彩,而于真修之要反受剥矣,约得别是一途,今且约失而论,则世出世法皆不利有攸往,所谓不利有攸往者,非谓坐听其剥,正示挽回之妙用也, 往必受剥,不往,则顺而止之,所以挽回其消息盈虚之数,而合于天行也。
象曰,山附于地,剥,上以厚下安宅。
山附于地,所谓得乎丘民而为天子也,百姓足君孰与不足,故厚下乃可安宅,此救剥之妙策也,观心释者,向上事,须从脚跟下会取,正是此意。
六爻约世道,则朝野无非阴柔小人,惟一君子高居尘外,约佛化,则在家出家,皆以名利相縻,惟一圣贤远在兰若,约观心,则修善断尽,惟一性善从来不断。
初六,剥床以足,蔑贞凶。
象曰,剥床以足,以灭下也。
床者所以栖身,剥床则身无所栖矣,初在最下,故如剥足,于世法为恶民,于佛法为恶伽蓝民,于观心为剥损戒足也,别约得者,是剥去四恶趣因,然设无四恶趣,则大悲无所缘境,故诫以蔑贞凶。
六二,剥床以辨,蔑贞凶。
象曰,剥床以辨,未有与也。
于世法为恶臣,于佛法为恶檀越,于观心为剥损禅定,无定,则散乱不能辨理,故未有与,别约得者,是剥去人天散善,然设无人天散善,则无以摄化众生,故亦诫以蔑贞凶。
六三,剥之无咎。
象曰,剥之无咎,失上下也。
于世法,为混迹小人之君子,于佛法,为有正见之外护,于观心,为剥损智慧,剥慧则不着于慧,故能因败致功,坐断两头而失上下,又别约得者,是剥去色无色界味禅暗定,故得无咎。
六四,剥床以肤,凶。
象曰,剥床以肤,切近灾也。
下卦如床,上卦如身,今剥及身肤,不可救矣,于世法为恶宰辅,于佛法为恶比丘,于观心为剥无一切因果,别约得者,是剥去二乘入真法门,然设无真谛,则无以出生死而不染世间过患,故诫以切近于灾,所谓毫釐有差,天地悬隔也。
六五,贯鱼,以宫人宠,无不利。
象曰,以宫人宠,终无尤也。
于世法,为柔君以在君位,又居阳而得中,能师事上九高贤,挽回天下之乱,如文王之师吕尚,于佛法,为福德比丘作丛林主,率众僧以师事圣贤,于观心,为即修恶以达性恶,性 恶融通,任运摄得佛地性善功德,故无不利,又别约得者,从空入假,剥二边以归中道,故须达中道统一切法,如贯鱼以宫人宠,使法法皆成摩訶衍道,则无不利。
上九,硕果不食,君子得舆,小人剥庐。
象曰,君子得舆,民所载也,小人剥庐,终不可用也。
于世法为事外高贤,如吕尚箕子之类,于佛法为出世高流,人间福田,于观心为性善终不可剥,故如硕果不食,君子悟之以成道,小人恃之而生滥圣之慢者也,别约得者,亦指性德从来不变不坏,能悟性德,则当下满足一切佛法,故君子得舆,执性废修,则堕落恶趣,故小人剥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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