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忠集卷124
崇文总目叙释
易类
前史谓秦焚三代之书,《易》以卜筮而得不焚,及汉募群书,类多散逸,而《易》以故最完。 及学者传之,遂分为三:一曰田何之《易》,始自子夏传之,孔子卦、《象》、爻、《彖》与《文言》、《说卦》等,离为十一篇*,而说者自为章句,《易》之本经也。 二曰焦赣之《易》,无所师授,自言得之隐者,第述阴阳灾异之言,不类圣人之经。 三曰费直之《易》,亦无师授,专以《象》、《彖》、文言等参解卦(一作易)文。 凡以《彖》、《象》、《文言》杂入卦中者,自费氏始。 田何之学,施、孟、梁丘之徒最盛。 费氏初微,止传民间。 至后汉时,陈元、郑众、康成之徒皆学费氏,费氏兴而田学遂息,古十二篇之《易》遂亡其本。 及王弼为注,亦用卦(一作彖)、《象》相杂之经。 自晋已后,弼学独行,遂传至今。 然《易》比五经,其来最远。 自伏羲画卦,下更三代,别为《三易》。 其变卦五十有六,命名皆(一作甚)殊。 至于七八九六筮占之法亦异。 周之末世,夏、商之《易》已亡。 汉初虽有《归藏》,已非古经,今书三篇,莫可究矣。 独有《周易》,时更三圣,世历三古,虽说者各自名家,而圣人法天地之緼则具存焉。
*或作「十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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