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象》无初上得位失位之文,
〔注〕阴阳居之,不云得失。
又《系辞》但论三五、二四同功异位,亦不及初上,何乎?
〔注〕问其意也。
〔音义〕系,户计反,下同。
唯乾上九《文言》云「贵而无位」,
〔注〕阳居之也。
需上六云「虽不当位」。
〔注〕阴居之地。
若以上为阴位邪,则需上六不得云不当位也。 若以上为阳位邪,则干上九不得云贵而无位也。 阴阳处之,皆云非位,而初亦不说当位失位也。
〔注〕不论当位、失位、凶吉之由。
然则,初上者是事之终始,无阴阳定位也。
故《干》初谓之潜,过五谓之无位,未有处其位,而云潜,上有位,而云无者也。 历观众卦,尽亦如之。 初上无阴阳定位,亦以明矣。
〔注〕初为始,上为终。 施之于人为终始,非禄位之地也。
夫位者列贵贱之地,待才用之宅也。
〔注〕宅,居也。 二、四阴贱,小人居之; 三、五阳贵,君子居之。
爻者守位分之任,应贵贱之序者也。
〔注〕各守其位,应之以序。
〔音义〕分,扶问反,下同。
位有尊卑,爻有阴阳。 尊者阳之所处,卑者,阴之所履也。 故以尊为阳位,卑为阴位。 去初上而论位分,则三五各在一卦之上,亦何得不谓之阳位? 二四各在一卦之下,亦何得不谓之阴位? 初上者体之终始,事之先后也。 故位无常分,事无常所。 非可以阴阳定也。 尊卑有常序,终始无常主。
〔注〕四爻有尊卑之序,终始无阴阳之常主也。
〔音义〕去,羌吕反。
故《系辞》但论四爻功位之通例,而不及初上之定位也。 然事不可无终始,卦不可无六爻,初上虽无阴阳本位,是终始之地也。 统而论之,爻之所处则谓之位,卦以六爻为成,则不得不谓之六位时成也。
〔音义〕无六爻之无亦作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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