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循《易通释》 2024年0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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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按:乾九五《文言传》云「本乎天者亲上,本乎地者亲下」,乾为天,本乎乾则是乾二之坤五也,乾二之坤五而亲在坤上。 坤为地,本乎坤则是坤五之乾二也,坤五之乾二而亲在乾下。 乾之于坤,犹坎之于离,杂卦传云,离上而坎下也。 坎属天,本乎坎二,以亲于离五,故离上。 离属地,本乎离五,以亲于坎二,故坎下。 二之五,亦五二之,所谓交也。 泰二上行,五下行,为上下交,否上下不交,谓泰二不之五,五不之二也。 泰否为乾坤之错,泰之上下交,即乾坤之亲上亲下,此上下以二五言者也。 小过彖云:「小过亨,利贞,可小事,不可大事,飞鸟遗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 经之称上下,仅见于此。 传云:「小过,小者过而亨也,过以利贞,与时行也,柔得中,是以小事吉也,刚失位而不中,是以不可大事也。 有飞鸟之象焉,飞鸟遗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上逆而下顺也。」 由顺逆二字推之,即发明坤顺承天之义,蒙上九传云「利用御寇,上下顺也」,上逆而下顺,则不能上下顺,上下皆顺,则上不逆,因蒙之利御寇,求诸渐九三之利御寇。 渐归妹相错为中孚小过,渐何以利御寇,渐成家人,上不之解三也。 蒙何以利御寇? 蒙初应五成益,而上不之三也,小过成既济,中孚成益,既同于革成既济,蒙成益,然则宜下者,小过成咸而四之初也,即蒙成观而革四之蒙初也。 不宜上者,中孚成益而上不之三也,即蒙成益上不之三也。 若益不通恒而上之三,则逆矣,乃上下顺三字,不赞于渐而赞于蒙,何也? 渐九三,鸿渐于陆,为归妹二不之五,而四之渐初成家人临,与中孚二之小过五而小过四之初成既济益不同。 成既济益则下顺,成临家人,则下并不顺,必临通遯,乃容保民,故传但云顺相保,以明其为临家人,而以利御寇三字,与蒙同。 蒙之成益,既同于中孚成益,则以蒙之利御寇,明渐之利御寇,即以利御寇之上下顺,明飞鸟遗之音之不宜上宜下。 飞鸟遗之音,谓中孚二之小过五,小过四之初应之,不宜上宜下,不宜上者宜下也,推之不宜下者则宜上也。 小过六五「密云不雨,自我西郊」,传云「已上也」,不雨则小过成咸,四不之初,所谓已也。 密云则中孚成益而上之三,所谓上也,已是不宜下,不宜下故上。 飞鸟则是宜下,宜下故不宜上。 盖初四从二五为下,三上从二五为上。 初四从则三上不从,是不宜上宜下也。 三上从则初四不从,是已上也。 不宜上则宜下,不宜下则宜上,经自示其例如此。 凡初四从二五为下应,三上从二五为上应,上应则下不可应,下应则上不可应,是为上下顺。 下应而上又应,则下顺而上逆。 推之上应而下又应,则上顺而下逆矣,此上下以初四三上言者也。 损彖传云损下益上,其道上行,谓二上行于五成益。 益彖传云「益,损上益下,民说无疆。 自上下下,其道大光」,谓益上之三成既济,必通于恒,恒二先之五成咸,咸上兑,故民说而无疆也。 何为自上下下? 上指益上之三,下指咸四之初。 损二之五成益,益上不遽之三,让咸四之初,然后通于恒,俟恒二之五,而益上乃之三,是上应下于下应,如是乃道乃广大而不穷矣。 在恒二之五为刚上而柔下,则益损上益下应之,在损二之五,为损下益上,则咸柔上而刚下应之。 损恒言二五之上下,益咸言初四三上之上下。 损下益上,亦刚上而柔下也。 损上益下,亦柔上而刚下也。 比通大有,小畜通豫,则上下应。 此指初四三上,乾成夬,坤成谦,则失上下。 因失上下,而夬通剥,谦通履,则辨上下定民志。 此上下指二五,即谓亲上亲下也。 谦失道而通履,宜以五下行之履二,故柔履刚,夬失道而通剥,宜以二上行之剥五,故刚决柔。 复失道,宜以五下行之姤二,故柔遇刚,需二宜上行之晋五,故晋传云「进而上行」,中孚六四传云「马匹亡,绝类上也」,谓中孚成需而通晋也。 井失道,二宜上行之噬嗑五,故传云「得中而上行」,揆鼎以本卦二之五,故专以二之五言,皆云进而上行。 贲称刚上,谓困二之贲五,讼九二传云「自下讼上」,谓讼二之明夷五,井初六传云「井泥不食」,下也,谓巽上已之震三,成丰井,而丰四又之井初也。 乾初九文言传云潜龙勿用,下也,乾上之坤三成谦夬,夬四不可又之谦初也。 丰井下应而上不应,变而通噬嗑,则上应,上下皆应乃称元吉。 井上六传云「元吉在上」,谓通于噬嗑而上应也。 节贲上应而下不应,节变而通旅,则下应,六四传云安节之亨,承上道也,上从二五,节成既济,旅成咸,是为安节,而咸初四仍承上而时行以为道,则不徒以上应,穷也。 节二宜上行于旅五,乃旅成明夷,则宜以五下行于讼二,故云以旅与下,贲五宜下行于困二,乃困成需,则宜以二上行于晋五,故云「与上兴也」。 旅四之初成贲,贲上又之节三成明夷,所以至于鸟焚其巢者,上先行故也,故传云「以旅在上,其义焚也」。 升二不之五,而无妄四之升初成泰,无妄上又之三为不耕而获,在升则为冥升,传云「冥升在上,消不富也」,升之冥,由无妄三之上也。 小畜二不之豫五,而豫四之初成复,小畜上又之复三成明夷,为冥豫,传云「冥豫在上,何可长也」。 豫之冥,由小畜上之复三也。 未济二不之五,而上之三成恒,恒之震由于上也,故云「振恒在上」。 大壮二之五,而后观上之三,故传云「大观在上」。 谦夬无上应,谦通于履,仍有上应,与井通噬嗑同故,上九传亦云元吉在上。 蛊上之随三成蹇革则上穷,谓上不应也。 巽上之震三成需明夷,则上穷,谓下不应上又不应也。 剥上之三成谦,则轻而不厚。 夬二先之剥五,而后剥上之三,故云上以厚下。 以厚而下,不以蔑而下也。 萃四不之初而三之家人上,大畜先成家人上巽,故云上巽也。 上六传云「斋咨涕洟,未安上也」,谓大畜二不之五,而萃三之大畜上,其上也,不成既济也,三之上称上,而上之三亦称下,四之初称下,而初之四亦称上。 上以厚下谓上之三,讼成益。 三从恒五而上,传云「从上吉」。 比成蹇,初从睽五而上,传亦云以从上。 三之上,由上应而上也。 上之三,由上应而下也。 四之初,由下应而下也。 初之四,由下应而上也。 上应而下又应,下应而上又应,是为上下敌应。 上下敌应,则获其身而有咎,所以已而后可上,不宜上宜下也。 干九四文言传云「上下无常,非为邪也」,此上下,即谓上下应。 下应成屯家人,上应成蹇革,乾四本可应坤五,乃乾上既先应成革,则乾四不得又应,故改而应乎蒙,是为或跃在渊。 若干四先应成家人,则干上又改而应乎解,所谓上下无常,而总之皆以应乎二五为主,故非为邪。 系辞传云变动不居,周流六虚,上下无常,刚柔相易,不可为典要,唯变所适。 变动不居,所以上下无常也。 惟上下无常,所以有不宜上宜下者。 有已上者,大畜二之五,为困二之贲五之比例。 刚上而尚贤之刚上,即是刚上而文柔之刚上。 本乎天者亲上,正此刚上也。 为卦变之说者,以贲之刚上,为泰二之上,以大畜之刚上,为大壮初加于上。 明乎比例,无容此岐说矣。

进退

循按:《序卦传》云:「晋者,进也。 遯者,退也。」 又云:「渐者,进也。」 《杂卦传》云:“遯则退也,需不进也。」 需不进,以二不可之明夷五也。 通于晋,则二可之晋五,故晋进。 进者,谓二进于五也。 《说卦传》云「巽为进退」,经文称进退,一见于巽初六「进退,利武人之贞」,一见于观六三「观我生,进退」。 乾九四文言传云「进退无恒,非离群也」,文言传既进退并称,而九四传则云「进无咎也」,文言传又云「乾道乃革」,又云「亢之为言也,知进而不知退,知存而不知亡,知得而不知丧」,所以发明进退之义者详矣。 丧亡,谓五不得位也。 得存,谓五得位也。 丧亡者宜进,得存者宜退。 坤成屯而通鼎,鼎五丧亡则宜进。 鼎二之五成遯,又宜退而通临,故遯则退。 坤成屯,乾成家人,不知退,则成两既济,为穷之灾。 屯初九磐桓荀慈明云:「磐桓者,动而退也。」 王弼云:「不可以进,故磐桓。」 是屯宜退,故磐桓不进也。 (《幽通赋》曹大家注「磐桓」,「不进也」。 )家人则退而通于解,解六五「有孚于小人」,传云「小人退也」。 家人舍屯而通解则知退,故于解明指出退字。 君子孚于小人为退,小人化为君子则进。 传于解言退,于鼎言进,明云小人退也,是解二未之五时,为家人所孚,是则为退。 若解二之五,则所谓君子有解矣,而进矣。 然特于解遯两卦言退,于晋睽两卦言进,有微义焉。 渐上之归妹三,归妹成大壮,渐成蹇,蹇通于睽,传称睽柔进而上行,蹇大壮相错为需,蹇之通睽,犹需之通晋,故晋传称柔进而上行,与睽同。 蹇成于渐,则睽晋之进,即渐之进,传以进赞渐,即谓渐成蹇通于睽。 何以明之? 渐彖传云:「渐之进也,女归吉也。 进得位,往有功也。 进以正,可以正邦也。」 往有功,即蹇彖传之往有功。 可以正邦,即蹇彖传之以正邦。 连用往有功,以正邦两言,显与蹇彖传相钏贯,明以此渐之进,即蹇通睽而柔进上行之进。 传之赞经,极为神妙者也。 渐成蹇,其进在睽。 归妹成大壮,其进即在大壮。 而经于大壮上六称不能退,与渐之进互明。 大壮成革则退,成泰故不能退。 大壮不能退,明其同于睽晋之进也。 艮六二传云「不拯其随,未退听也」,兑不之艮五而四之兑初,艮成贲,兑成节,即归妹二不之五而四之渐初之比例。 节通于旅,旅成遯,犹临通于遯而临成屯,今方艮其腓成节,而未通于旅,故未成遯,即是未退。 兑先成节则听,成随无坎耳,成节则有坎耳,故听也。 大壮进则成革,革又宜退而孚于蒙,蒙进而成观,观退而孚大壮,在大壮蒙宜进,在革观宜退,乾九四文言传,明指出革,则或跃在渊,谓干已成革,革四宜退而变通于蒙,蒙二进于五,为跃在渊,传言进无咎,谓蒙二之五,蒙之进,即革之退,故文言传兼言进退,大壮二之五成革,所谓观我生。 蒙进而成观,观退而孚大壮,大壮进而成革,革又退而通于蒙,《系辞传》云「变化者,进退之象也」。 观以神道设教,取阴阳不测之义。 观上巽,由此进,即由此退,是巽所以为进退也。 巽初六传云「进退志疑也」,震四之巽初,巽成小畜,小畜通豫,为大壮通观之比例,故进退利武人之贞,巽初六之进退,即观六三之进退也。

  

得丧存亡

循按:进退之义明,则得丧存亡之义明。 五正位为得,五不正位为失。 得则吉,失则凶,故《系辞传》云:「吉凶者,失得之象也。」 然失而不得固凶,而非失则无以为得。 比九五传云「舍逆取顺,失前禽也」,失前禽为取顺者,知得而知丧也。 坤五本丧则宜得朋,西南,坤也,故西南得朋。 蹇五已得,则宜丧朋。 东北,蹇下艮也,故东北丧朋,得朋固为与类行,丧朋亦为终有庆。 丧而得,交也。 得而丧,易也。 得而丧,反也。 丧而得,复也。 反复其道,即一阴一阳之道。 井彖云改邑不改井,无丧无得。 往来井井」,改邑由于不改井,改井者,井通噬嗑也。 井二之噬嗑五,而噬嗑三上应之。 噬嗑成革,井成蹇,若蹇不通睽,则无丧,无丧则无得。 无丧,所谓不知丧也。 井噬嗑相错即屯鼎,井通噬嗑,即屯通鼎,屯通鼎则知丧,是井通噬嗑则亦知丧,井成蹇,丧而得矣。 蹇通睽,又由得而知丧。 无丧无得四字,上承改井,改井固知丧也。 下接往来井井,井而又井,即成蹇又通于睽,是知丧而又知丧也。 徒守所已得,而不知变通,则不能日新而其道穷。 向之所得者几何,仍归于无得而已。 东北丧朋,故睽初九丧马,勿逐自复。 睽二之五,乃有干马,以其反乎蹇则丧,以其自复而成无妄则有马。 据未得马而言,故云丧马。 丧马自复,则丧而得矣。 丧与得对,复与反对。 丧马而云自复,复即是得,丧即是反,互相明矣。 知得不知丧,则穷而灾。 知丧而不能得,则丧而亦丧,凶何如矣。 睽不自复,而上之三成大壮,则是丧而又丧。 既成大壮,虽复亦不能成无妄,而为马。 惟易而通于观,复而成革,上兑,故不为丧马,而为丧羊。 节二之旅五,与睽二之五同,则睽丧马,旅亦丧马。 旅上之节三成小过,与需相错为大壮,则大壮丧羊,小过亦宜丧羊,乃旅之成小过者,四又之初成明夷,是为丧牛。 丧马者,由丧而得干马也。 丧羊者,则由丧而得兑羊也。 丧牛者,由丧而成坤牛也。 丧马丧羊,则由丧而得。 丧牛则则丧而又丧,盖一丧而得,则睽成无妄为马。 再丧而得,则大壮成革为羊。 再丧而不得,至于三丧,小过成明夷,即大壮成泰为牛。 丧马无咎,丧羊无悔,以其能变通也。 丧牛则凶,以其不能变通也。 改井,则丧马得马。 不改井而改邑,则虽丧牛而亦得其大首。 旅四之初成贲,通困则得童仆,亦为得资斧。 成明夷则丧牛,亦即丧童仆。 巽初之震四,成复小畜,则丧贝。 由小畜复成明夷需,则丧资斧。 复通姤,七日来复,故七日得。 六五亿无丧有事,传云「其事在中,大无丧也」,大无丧,犹云大有得,谓巽二先之震五也。 丧贝而7日得,是丧而有事也。 成屯而通鼎,是无丧而有事也。 无丧指屯,有事指变通于鼎。 变通于鼎,则无丧而知丧。 鼎二之五,不丧匕鬯,又丧而得矣。 未济丧茀而成损,损通咸,则亦七日得。 损不通咸,而上之三成泰,丧而又丧,与巽丧其资斧同。 泰九二朋亡,谓损上之三也,恒四之初也,大壮四之观初也,大畜上之萃三也,升初之无妄四也,临三之遯上也。 变通于否,则亡而存,丧而得,故云得尚乎中行。 否九五「其亡其亡,系于包桑」,两言其亡者,谓亡而又亡。 一亡成损恒大壮大畜升临,再亡成泰,亡而又亡,一经变通于否,有以包之,遂得尚乎中行,丧亡叠至,系于包桑而即得。 在丧亡者,不可不变通而得所系。 在已得已存者,不可不知其丧亡而用包容,易于一丧再丧,而言其得之之易如此。 君子包之,小人化之,又何过之不可改,恶之不可遏乎。 豫六五贞疾,恒不死,传云中未亡也,谓豫成小过,通于中孚也。 中孚上之三成需,为小畜上之豫三成小过之比例。 小过通中孚,犹需通晋中孚二之小过五,则中未亡。 需二之晋五,则马匹亡。 亡指晋五,马指需下干,以马匹晋五之亡,而亡不亡矣。 旅六五「射雉一矢亡」,谓节二之旅五而旅上之节三,节成既济,旅成咸。 亡谓咸通于损,由得而知丧,一用矢即知亡而变通,故终以誉命。 若成咸而不知亡,仍以咸四之初,则所用不止一矢,而成两既济,知存不知亡矣。 《系辞传》云「成性存存」,存而亡,亡而又存,故存存也。

生死 

循按:《系辞传》云「原始反终,故知死生之说」,以经文观之,死与终不同。 《檀弓》:「君子曰终,小人曰死。」 此易义也。

经之称生者二卦,观六三、九五观我生,上九观其生,大过九二枯杨生稊,九五「枯杨生」华,是也。

经之称死者二卦,离九四「突如其来如,焚如死如弃如」,豫六五「贞疾恒不死」,是也。

乾二之坤五成家人屯,则通解鼎成蹇革,则通睽蒙,是生而又生,故生生之谓易。 乾二之坤五为大生,屯蹇通鼎睽为广生。 大生故资始,广生故资生。 观为蒙二之五之卦,经于此明生生之义。 屯通鼎,则家人通解。 蹇通睽,则革通蒙,生由此而广矣。 革通蒙,则蒙成观,是为童蒙求我。 我有所生,则观我生。 谓观通大壮,而大壮二之五也。 我生而初四应之成益,益又通于恒,恒二之五,是为观其生。 益彖传云「天施地生,其益无方」,即所以发明观其生之义也。 有乾坤大生广生,因有观之我生其生,以归于益恒咸损,而乾坤之生生乃不已。 自乾坤而革蒙,而观大壮,而益恒,此生生之未有失者也。 若失道而成大过,是乾二不之坤五,而四之坤初也。 姤二不之复五,而上之复三也。 失道而成颐,是乾二不之坤五,而上之坤三也。 夬二不之剥五,而四之剥初也,大生广生之机失矣。 然大过通颐而颐成益,则枯杨生华。 颐通大过而大过成咸,则枯杨生稊。 益通恒,咸通损,仍生生不已。 举一大过颐之生生,其他失道而变通者,皆其例矣。 在成既济则终,在益通恒则始。 终则有始,其始为生生,而终亦不可为死。 死者,澌也(《说文》、《广雅》、《白虎通》,郑氏注《礼记》皆云)。 澌即斯其所取灾之斯。 豫六五传以「中未亡」赞恒不死,然则死谓五亡也。 坎二不之离五,而离四之坎初,离成贲,坎成节,与旅四之初同。 焚如,即旅焚其次之焚。 旅传云「旅焚其次,亦以伤矣」,伤谓成明夷,旅成明夷,即离成明夷,是贲上之节三,如是则死如,故贲上之困三,困成大过,贲成明夷,传赞之云「死期将至」,将至者,大过四又之初,即离上先坎三,而四又之坎初也。 成大过而通于颐,即随蛊之相错,有子以承父德,父虽终而不可为死,父有子则终而始,死而不死矣。 故大过为棺椁,所取不同,于坎成需、离成明夷之为弃如,死而弃则真死矣。 豫成小过,犹困成大过,大过通颐而二之颐五,为益通恒二之五之比例,小过通中孚而五之中孚二,亦为益通恒而恒二之五之比例,故豫成小过,能恒而仍不死,即困成大过能恒而仍不死,是以云恒不死,在大过以生稊生华,两生字,与豫之不死互明。 而传云「过以相与」,即恒之雷风相与,谓成咸,相与二字,所以与恒不死之恒互明也。 传赞中孚云「君子以议狱缓死」,谓豫成小过,虽近于死,而能通于中孚则缓死。 缓死,即恒不死也。 离四之坎初,与兑四之艮初同,传云「说以犯难,民忘其死」,兑成节,艮成贲,则犯难。 说以犯难,则节通于旅,而不致焚其次。 贲通于困,而不致不见其妻凶,不成需明夷,故民忘其死也。 然则死生之说,可得而言矣。 积善有余庆则生,积不善有余殃则死。 死非谓形丧也,谓中亡也。 生非谓形在也,谓中未亡也。 中未亡,故终则有始。 颜子短命,而不可为死,所谓原始要终者如是,所谓死生之说如是。 不以形之存亡为死生,而以善不善之积为死生,此易之言死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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