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通释卷五(雕菰楼易学之三)
道
循按:易之言道者四,复彖云「反复其道」,小畜初九「复自道」,履九四「履道坦坦」,随九四「有孚在道」。 《系辞传》云「一阴一阳之谓道,继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又云「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形即「品物流形」之形。
以爻之定言,谓成既济。 未成既济之先,阴阳变化,生生不已,是之谓道。 一阴一阳犹云一阖一辟,凡两卦旁通,皆阴阳相偶,以阳易阴,以阴交阳,终则有始,谓之续终,继即续也。 成两既济而终止,无复一阴一阳相对,是但有形器而无道,惟成性之后,而又存存。 前者未终,后者已始。 柔刚迭用,至于无穷。
如坤成屯,屯通鼎,鼎成遯,遯通临,临又成屯,此道也,继之者善也。 鼎成遯,遯上之屯三成既济,此形也,成之者性也。 屯成既济,而鼎成咸,咸又通损,此成性而存存也。 反复即一阴一阳也,一阴则反其道,一阳则复其道。 乾九三君子终日干乾,谓坤成屯而通于鼎,故传以反复其道赞之。 反复其道,复彖辞也。 乾成小畜,坤成复,失道也。 小畜通豫,则复自道。 复通姤,则反复其道。 传取以赞终日干干,明当位者以反复为道,与失道者以反复为道,其道同也。 反复其道指二五,一阴一阳亦指二五。 坤一阴,反乎乾之一阳,宜以乾二之坤五,则反而复,一阴化为一阳,乃不成比而成复,仍反而为一阴,是失道也,宜变通,而以姤二之复五,则反而复,乃不成屯而成明夷,仍反而为一阴,是失道也。 传以反君道赞迷复之凶,迷即先迷之迷,坤彖传云「先迷失道,后顺得常」,反而不复,是有阴而无阳也,失道也。 复而不反,是有阳而无阴也,亦失道也。 终日干干之反复道,己复而欲其反也。 七日来复之反复其道,己反而欲其复也。 随九四「随有获贞凶,有孚在道以明,何咎」,「有获」谓革四之蹇初成两既济,有阳无阴为其道穷,革通于蒙,则有孚在道,革一阳,蒙一阴,故在道。 传云「明功也」,明初九出门交之功,出门交则成蹇,革为有功,因其功而续终,故明功,此与屯通鼎之道同。 复通姤则从道(复六四传),谦通履则履道,谦之失道同于复其履道,即与复之反复其道同。 经之言道,其义已足。
传称得中道五(离六二、既济六二、夬九二、蠱九二、解九二),未失道二(睽九二、观六三),其道穷四(比彖、蹇彖、坤上六、节上六),失道三(坎初六上六、渐九三),由阴而阳为君子道,由阳而阴为小人道,能变化而后为乾道,能驯致其道而后为坤道。 知周乎万物而道济天下,故不过。 济天下,成既济而定也。 以道济之,则终则有始而知周乎万物。 知者利仁,变而通之以尽利,是为通乎昼夜之道而知也。 道有变动,故为道也履迁。 变动履迁,故一阴一阳,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 分阴分阳,迭用柔刚,此道之所以为道也。
命
循按:经称命者六卦(否九四、讼九四、革九四、师九二上六、泰上六、旅六五),干彖传云「干道变化,各正性命」,道命二字,盲之最明。
《大戴记》所谓「分于道之谓命」也(见本命篇)。 一阴一阳之谓道,乾二之坤五,坤化为比,比通大有,大有化为同人,同人通师,师又化为比(诸卦变化仿此),一气反复往来,是为道。 分而言之,坤化为比,命也。 师化为比,亦命也。 大有化为同人,亦命也。 通诸卦之二五言之,为道。 自一卦之二五言之,为命,有命斯有性。 故云各正。 各之云者,分于道之谓也。
师上六大君有命,谓二之五也。 九二王三锡命,师成屯,屯通鼎,鼎二之五又有命也。 大有传云「顺天休命」,二之五,天命也。 四应之成家人,天之休命也。 家人通解,解二之五,又有命,则顺天休命也。 屯通鼎,鼎二之五,传赞之云「君子以正位凝命」,凝谓二之五,上成干也。 革九四悔亡,有孚,改命吉,革之改命谓乾成革而通蒙,犹坤成屯而通鼎也。 师二不之五,而同人上之师三成升,则不用命而失道矣。 升通无妄,则仍有命,无妄传云「大亨以正,天之命也」,谓升二之五也。 师二不之五,而同人四之师初成临,则不用命而失道矣。 临通遯,则仍有命,临传云「大亨以正,天之道也」,与无妄串同,而以道字明命字,分于道为命,天之命即天之道也。 九二「咸临,吉无不利」,传云「未顺命也」,未顺命谓师成临,唯未顺命,告必通于遯为咸临,若顺命则师成屯而通鼎,无所为咸临矣。 因彖传未明言命字,故于此补出也。 师之通同人,犹比之通大有。 未顺命三字,与大有顺天休命互明,而萃彖传亦云利有攸往,顺天命也,大畜二之五,而萃三往大畜上,犹解二之五,而家人上之解三,解二之五,则顺天命。 解二不之五而四之初成临,则未顺命,以大有萃两传通观之,未顺命指师成临,亦指解成临,何疑师解成临,己不顺命,而仍不通于遯,而成泰,其为不顺命尤甚矣。 乃泰变通于否,则仍有命。 否九四有命无咎,谓泰二之五也。 泰上六勿用师,自邑告命,谓通于否而二之五也。 师成临而成泰,犹师成升而成泰,升二不之五,而无妄四之升初,犹师二不之五,而同人四之师初也。 无妄成益,升成泰,而益上又之三,犹师成临,同人成家人,家人上又之临三也。 传云「天命不右,行矣哉」,谓无妄成既济,即谓师解成泰也。 师成临,犹坤震成复,坎兑成节。 姤传云「天下有风,后以施命诰四方」,九五传云「有陨自天,志不舍命也」。 施命者,姤二先之复五,而后上施于复三也。 施命,故志不舍命,不舍命,不改命也。 舍即君子几不如舍之舍。 乾成家人,坤成屯,屯三不可之家人上,则舍而从鼎,是舍命也。 姤二之复五亦成屯,而姤未成家人,则屯三不必舍,故不舍命。 盈则宜改而变通,未盈故不舍也。 旅六五「射雉一矢亡,终以誉命」,节二之旅五,旅上应之,节成既济而终,是终于有命矣。 而云“誉命”何也? 离五未之坎二,而四之坎初,无誉矣。 无誉则不可言命,乃贲于节,无誉则无命。 旅初未之四,旅自有誉,旅有誉,故节得终以命也。 节通于旅,贲则通于困。 贲亦可终以誉命矣,乃困二之不之贲五而成需,则改而通于晋,是为致命,由困成需,久不用命,需二之晋五,则终归于命。 致之言至也,致命,至于命也。 晋初六传云「裕无咎,未受命也」,此未受命,与临九二传未顺命同。 困成需,犹蛊成泰,蛊成泰则裕父之蛊,困成需则徐徐。 徐犹裕也,未受命故裕。 未受命以变通而致命,故裕无咎。 困成需则贲成明夷,需未受命,通于晋则致命,明夷未受命,通于讼则复即命。 巽传云「重巽以申命」,又云「随风巽,君子以申命行事」,申之言重也。 巽二之震五成随,震有命矣。 三上从成蹇革,革又改命于蒙,是重有命也,故云申命。 革九四传云「改命之吉,信志也」,信即申也。 道变化而不已,命分于道,则有所限,有当安于所限者,不舍命是也。 有不当安于所限者,申命改命致命是也。 命而能改能申能致,则命不已,即道之不已。 如是乃为知命。 自变通之义不明,而未受命、未顺命之文,遂成一莫解之说矣。
性 情 才
循按:易不言性而言命,不言情而言欲,孔子赞易一则云「各正性命,保合大和,乃利贞」,一则云「利贞者性情也」。 命、性、情三者,一以贯之。 《系辞传》云:「一阴一阳之谓道,继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 又云:「成性存存,道义之门。」 存存犹生生,生生不已,则善有所继而道不穷。 继而不成,则性命不能各正,终则有始,故善必有所继。 原始要终,故性必期其成。 盖道不可穷而理则宜穷,理犹性也。 (见郑康成《乐记》注。 )穷理即是尽性,物不可以终尽,而性则宜尽。 理之言分也。 道既分而为命,命乃定而成性。 《白虎通》云:「性者阳之施,情者阴之化也。」 《论衡》云:“性生于阳,情生于阴。」 (《说文》:性,人之阳气,性,善者也。 情,人之阴气,有欲者。 )性即道之一阳,情即道之一阴。 一阴化为一阳为命,即为性。 由九五一阳,上下应而成既济,则为成性。 五已刚中,不必行动,所谓人生而静,天之性也。 由其天性之善,扩而充之,使六爻皆正,则成性而尽其性,然所成者性也,非道之不已也。 成性而存存,乃道义之门。
性为人生而静,其与人通者,则情也,欲也。 传云:「六爻发挥,旁通情也。」 成己在性之各正,成物在情之旁通,非通乎情无以正乎性,情属利,性属贞,故利贞兼言性情,而旁通则专言情。 旁通以利言也,所谓感于物而动,性之欲也。 如干五刚中,性也。 坤五柔中,情也。 必以乾二通于坤五,而为元为仁,次以坤初之乾四而为亨为礼,乾成家人,坤成屯,家人则旁通于解,解二之五成萃,为利为义,然后家人上之解三,成既济为贞,为成性,为尽性,其坤五之成比,亦元也,仁也。 成屯亦亨也,礼也。 屯旁通于鼎,鼎二之五,亦利也义也,然后屯三之鼎上,成既济,亦贞也,成性也,尽性也。 乾非通乎坤,又通乎解,则性不可得而正,即性不可得而成,通乎坤,通乎解,坤之成屯也亦通乎鼎,乾坤屯家人,各成既济,各正性命也。 而乾孚于坤,家人孚于解,屯孚于鼎,其柔中者无不化为刚中,是情以旁通而皆可以为善,则保合太和也。 家人屯成既济,成性矣。 而鼎解则成咸,未已也。 咸通于损,咸成既济,成性矣。 而损则成益,未已也。 是为存存,即为穷理尽性以至于命,自成己性,各为既济,穷理尽性也,贞也。 旁通而柔中又为刚中,使未顺命,未受命者,皆复自命,至于命也。 利也,即信也,知也,以己之情通乎人之情,因有以正人之情,即有以正人之性,是人之性自我而率,人之命自我而立,性已定故静,情未定故动。 性与情孚,而有以窒其欲,则情不失乎正而情善,性孚于情,一阳而一阴也,情得乎善,一阴而一阳也。 故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 率性由于通情,通乎人之情则不拂乎人之性,故成性存存,道义之门。 若乾二不之坤五,屯不通于鼎,鼎二不之五,家人不通解,解二不之五,则情不通。 情不通则欲不窒,于是有悖逆诈伪之心,有淫泆作乱之事。 强者胁弱,众者暴寡,知者诈愚,勇者苦怯,疾病不养,老幼孤独不得其所。 天理灭,人欲穷,性命不能各正。 睽孤困悖,不能保合大和矣。 传云:“情伪相感而利害生。」 又云:“设卦以尽情伪。」 能窒其欲则情通,以阴化阳而所为善。 为善则利,利不能窒其欲则情不通,不以阴化阳而所为不善,为不善则害,乾坤坎离震巽艮兑,成家人。 屯蹇革通于解鼎睽蒙,解鼎睽蒙成咸益,又与损恒通,而终则有始,此窒欲而为善者也。 设诸卦以尽其情,乾坤坎离震巽艮兑成复小畜夬谦丰井贲节,又成明夷需,或有孚失是而成大壮大畜升临,又成泰,此不能窒欲,不能通乎人情而为不善者也。 故设诸卦以尽其伪。 情实也,伪虚也。 性发而为情,故为性之欲,有以通人之情,则有以窒己之欲,而刚孚于柔者。 柔又进乎刚,情合于善,欲行于仁,才为之也。 传云:「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 是为三才。 有此才,乃能迭用柔刚,旁通情而立乎一阴一阳之道。 才以用言,与材同,故彖者材也。 又云:「爻彖以情言,旁通者情。」 所以能旁通而穷理尽性以至于命者,才也。 孟子云:「乃若其情则可以为善矣。」 若夫为不善,非才之罪也。 通其情可以无善者,才也。 不通情而为不善者,无才也。 云非才之罪,则无才之罪也。 故又云:「或相倍蓰而无算者,不能尽其才者也。」 以血气心知之性,为喜怒哀乐之情,则有欲。 欲本乎性,则欲立立人,欲达达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有以通神明之德,类万物之情。 类犹似也,以己之情,度人之情,人己之情通,而人欲不穷,天理不灭,所为善矣。 如是则尽其才而为才子,否则所为不善,而人欲穷,天理灭,不能尽其才而为不才子。 故才者,能达其情于天下者也,才能达其情,而情乃可旁通,性命乃可各正,情不旁通,故人欲穷,性不各正,故天理灭。 不以己之欲不欲,通乎人之欲不欲,是无情,无情是不近乎情。 传云:「凡易之情近而不相得则凶。」 近乎情则相得,不相得则不近乎情,虽有善性而无才以尽之,则情不能通,欲不能窒矣。 终身之行,惟在乎恕,平天下之道,不过绦矩,知有己之性,不知有人之欲,情不通而欲不穷矣。 伏羲作八卦,以类万物之情,所以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者,唯此旁通情而已矣。 孔子叹才难,孟子道性善,皆本乎是。 舍情而言善,舍欲而求仁,舍才以明道,所以昧乎羲文孔孟之传者也。
教
循按:易言教者三卦,坎「习教事」,临「教思无穷」,观民设教」。 渐上之归妹三成大壮,渐初之归妹四成临,皆失道者也。 渐成既济,归妹成泰,与坎成需,离成明夷同,则失道又失道者也。 唯失道所以教之,唯失道而教之即能复于道,所以性虽限于命而无不善也。 《中庸》言修道之谓教,而推本于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明教本于性,而道复于教,即易义也。 道者一阴一阳也,后顺得常也。 既分而为命,而性本于命,则于道为不全,或不能一阴一阳矣,或不能后顺得常矣,则限于命而失道矣。 然性为道之所分,能率而行之,性即是道。 何为率? 率者循也,不越次之谓也。 两卦旁通,则不越乎一阴一阳矣。 先二五而初四三上各趣时以为行止,则不越乎后顺得常矣。 然此惟圣人能之,其限于命而不能自率其性者不自知也,则必赖先觉者觉之,如归妹二先之五而后四之渐初,则率性矣,限于命者不知也,乃四先二五而成临,此失道也,不能率性也。 圣人教之,使变通于遯,而民乃变化各正其性命,是教思无穷容保民无疆也。 归妹二先之五而后三之渐上,则率性矣。 限于命者不知也,乃三先二五而成大壮,此失道也,不能率性也,圣人教之使变通于观,而民乃变化各正性命,是神道设教而天下服也。 习坎入于坎窞则失道,系于徽缓、寘于丛棘,可忧也,则不使之习坎,而使之习教事,习于坎险则成需明夷,来之坎坎,罪大恶极而不可解,习于教事则有以辨上下、定民志,耻不仁、畏不义,刑罚清而民服,所谓性相近也,习相远也。 以习坎与习教事相较,故相远,此圣人所以以教为重也。 古之时,未有三纲六纪,民人但知其母,不知其父,伏羲因夫妇正五行,始定人道。 夫妇者,一阴一阳之交孚也。 有夫妇而后有父子,有父子而后有君臣上下,于是尊卑贵贱,品物咸亨,后顺得常,而终则有始也。 五行即五伦,其先民不知夫妇之宜别,上下尊卑之有等,此命限之也。 伏羲教之,无论知愚贤不肖,皆知有夫妇之别,上下尊卑之等,此性善之相近也。 民之不知有父,但知有母,与禽兽同,圣人教民,民皆知人道之宜定,而各为夫妇,各为父子,以此教禽兽仍不知也,此人性所以善也。 古之人,卧之诒诒,起之吁吁,饥即求食,饱即弃余,茹毛饮血,食禽兽肉,神农因天时,分地利,制耒耜,教民农作,于是民皆知有耕稼,无不火食,其先饥求食,饱弃余,与禽兽同,圣人教民,民皆知自食其力,以此教禽兽,仍不知也,此人性所以善也。 性不外男女饮食,人有此性,禽兽亦有此性,人之性可因教而明,故善。 禽兽之性,虽教之不明,故不善。 故圣人之教,因人性之善而立,性虽善,非教不明,圣人设教以寡天下之过,所谓通神明之德、类万物之情也。
则 法律
循按:師初六「師出以律」,律即法也,法即則也。《繫辭傳》云:「制而用之謂之法。」制即謙以制禮,節以制度之制。制而用之,則尊卑先後之序不紊,旁通交孚之類不窮,聖人以教修道,非徒恃乎空言也。有法存焉矣,如乾上之坤三,非禮也。謙通於履,則尊而光,卑而不可踰,離四之坎初,非度也,節通於旅,則不傷財不害民,所謂法也。蠱上之隨三,為同人上之師三之比例,不以上之隨三,而先以二之五,則不事王侯,高尚其事,二之五故志可則,即是師出以律,事王侯則失律矣。謙六四「无不利,撝謙」謂履成益而通恒,傳云:「不違則也。」違即天與水違行之違,履二不之謙五,而四之謙初,成明夷中孚,是為夷于左股,失則矣。惟中孚通小過,明夷通訟,仍順以則,用拯馬壯吉,謂中孚二之小過五也。傳云:「六二之吉,順以則也。」而明夷五之訟二,例此矣。明夷通訟,是違行,今履二先之謙五,而四從之,則謙不成明夷則不必違行於訟,所以不違行者,以其不失則也,故云「不違則也」。明夷五不之訟二,而訟上之三,成大過,所為後入于地也。傳云:「後入于地,失則也。」訟成大過為失則,訟成中孚亦為失則,訟四之初成中孚,即履四之謙初成中孚之比例,失則二字,與六二之吉互明,即與謙六四不違則互明也。履四之謙初,為同人四之師初之比例,訟上之三為同人上之師三之比例,即為蠱上之隨三之比例,明夷上六之失則,與蠱上九之志可則互明,而同人九四乘其墉,則謂師成臨,同人成家人。傳云:「乘其墉,義弗克也。其吉則困而反則也。」家人通解為反則,與中孚通小過同。唯反則,故順以則也。順以則言中孚以該明夷,困而反則,言家人以該臨,皆與謙之不違則互明,而皆所以贊師之出以律也。乾文言傳云:「乾元用九,乃見天則。」群龍无首,謂乾成家人,坤成屯,先二五,次初四也。震成屯,巽成家人,亦猶乾之用九矣。震彖傳云:「震來虩虩,恐致福也。笑言啞啞,後有則也。」謂屯通鼎,鼎二之五,而後上之屯三,虩虩即履九四之愬愬,震成屯猶履成益,初四既從二五,則三上不敢又從,故俟變通為有則,後有則之則,與乃見天則互明,正與謙之不違則互明,諸則字相鈎貫如此。
仁 義 禮 信 知
循按:經言信言知,不言仁禮義,傳以仁贊元,禮贊亨,義贊利,而以有孚為信。蹇彖云:「見險而能止,知矣哉。」臨由失道而變通,經言知臨,睽二不之五,則蹇初止而不行,傳以知贊之,然則知者,謂其能變通也。立人之道曰仁與義,仁配陽,謂由陰交而生陽也。義配陰,謂由陽易而通陰也。應乎其間而不失等殺者為禮,仁義指二五,禮屬初四三上,以其應二五為亨,以其應二五而成既濟為貞,亨貞皆屬乎禮,以其不成既濟,變而旁通,為有孚,則為信,有孚而不失是,則為知,知其盈而悔,知其非而悔,知也。知周乎萬物而道濟天下,故不過,此知所以崇法天也。《中庸》修道以仁,由仁之親親,及義之尊賢,禮即由仁義之等殺而生,義而尊賢,即知人知天而為知,三達德以知冠仁,所以發明易道詳矣。仁通義即是信,義生仁即是知,非信無以為利,非知則不能元亨,能信知而後可貞,貞非信,亦非知,《乾鑿度》以五氣為五常,而配八卦,以信為北方坎,知為四維中央。何妥本之,以貞配信(周易口義訣周氏以貞配冬),李鼎祚依《漢‧天文志》以貞配知,斥何妥為非,乃以全易測之,均未有合也。
譽 懼
循按:易爻言誉者六,坤六四,大过九五,皆云无咎无誉,丰六五有庆誉吉,旅六五终以誉命,蛊六五用誉,蹇初六往蹇来誉,说者均以二多誉解之,是也。 然何以有誉? 何以无誉? 则未有详其义者。 《系辞传》云:「二与四同功而异位,其善不同。 二多誉,四多惧,近也。」 誉在二而实由于四之无咎,故易之称誉,或在五,或在初四,而蹇之来誉在初六,传云「宜待也」,已成蹇,宜待。 睽二之五,初有所待而不行,故誉。 蛊成大畜而通萃,为干父之蛊,萃成咸,四亦有待而不行,是为用誉。 用誉者,用而后有誉。 蛊成大畜,则初四先二五而行,不可为誉,由无誉变通而有誉,故为用誉。 涣二之丰五,丰成革,为来章。 涣成观,观上之三成蹇,初四不行,故有庆誉。 旅六五,射雉一矢亡,谓节二之旅五,而三上从之,旅四不行也,故终与誉命。 噬嗑四之井初成颐,犹随四之蛊初成大畜,大畜无誉,通萃为用誉,无誉则有咎,无咎则有誉。 颐通大过,在颐则有咎无誉,在大过则有誉无咎。 故云无咎无誉,先失道无誉,后变通而无咎。 易文多用到也。 坤六四括囊,无咎无誉,坤成复犹噬嗑成颐,坤主受而有底,为囊之象,此无誉而有咎者也。 复通于姤,是为括囊,在复有咎无誉,在姤有誉无咎,故无咎无誉,与颐大过同。 其四多惧,何也? 二行而四从之,在二则誉,在四则惧,惧三上不知悔而又行,成两既济也。 经不言惧,而言震来虩虩。 传云:「恐致福也。」 震来谓巽二之震五,初四从之成屯家人,故虩虩而惧,惧家人上之屯三也。 惟其惧,则屯通于鼎,是以恐致福。 君子以恐惧修省,恐惧成屯,不敢即成既济也,震惊百里郑康成云:「雷发声闻于百里,古者诸侯之象。」 然则百里二字,与屯之建侯互明。 传云:“惊远而惧邇也。」 邇指震,远指鼎。 震成屯,是惧在于邇,变通于鼎,是惊及于远,出可以守宗庙社稷,以为祭主,非诸侯而何? 不建侯则丧匕鬯。 侯之建,由于恐惧,惧则见几,见几乃致福矣。 震之虩虩,即履之愬愬(震来虩虩荀作愬愬。 履虎尾愬愬马作虩虩),履二之谦五,而四之谦初,谦成既济,则终吉。 履成益则惧,惧上之三也。 益上之三,与家人上之屯三同,大过传云:「君子以独立不惧。」 谓大过二之颐五,而颐三上应之,不惧,大过四未之初也。 四不行而三行,在四不惧,在三则有功。 四行而三又行,则成两既济,故惧。 四不行而三行,则不成两既济,故不惧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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