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循《易通释》 2024年0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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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桷

循按:姤晋两卦上九皆称角,虞仲翔谓乾为首,位在首上称角,以晋先成否是也。 然角指上九,不必干为首也。 晋姤之角,即渐之桷,何也? 渐上之归妹三,成大壮蹇,相错为需小过,大壮通观,蹇通睽,合之为需通晋之比例。 需二之晋五而后晋上之三,为晋其角,在大壮则二先之五而观上之三,在蹇则睽二之五而后上之三,经于大壮自明之云「羝羊触藩,羸其角」,谓大壮二不之五而四之观初,而观上又之三也。 大壮四之观初成泰益,相错为小畜复,为姤四之初之比例,是为羝羊触藩。 益上又之三,即是小畜上又之复三,在大壮为羸其角,在姤为羸豕。 角指观上九,即指姤上九。 姤上九「姤其角」,谓二先之复五,而后上之复三,与晋其角同。 晋其角,姤其角则不羸其角矣。 羸豕即羸其角,惟小畜上复三成需,上有坎乃有豕,自坎豕言之,为羸豕。 自小畜上之复三言之,则羸其角也。 睽六三「其牛掣」,《说文》云:「觢,一角仰也,易曰:其牛觢。」 子夏传作契,一角仰也。 契本通挈,掣字《说文》所无,盖即挈(《诗. 大雅》笺「掣民」《释文》「本又作卷十下:角桷~形荆-焦循《易通释》」。 《周颂》传荓蜂,卷十下:角桷~形荆-焦循《易通释》曳也。 《尔雅》作「甹夆,卷十下:角桷~形荆-焦循《易通释》也」。 《说文》「挈,县持也」,又「引纵曰卷十下:角桷~形荆-焦循《易通释》,徐锴引易」。 )睽二之五为姤二之复五之比例,今睽四之蹇初成益,互坤为牛,而益上不之三,角不俯而仰,故云其牛掣,惟有牛故角仰,亦惟掣则不羸,即为大壮二之五而四之观初之比例,渐六四「鸿渐于木,或得其桷」,传以顺以巽赞之,与家人六二传同。 盖归妹四之渐初成家人临,不相孚,故或之。 家人通解,解二之五成萃,即大壮通观,而二之五成革,家人上九,即观上九,在大壮四之观初,而观上之三,则羸其角,犹解四之初,而家人又上之解三也。 在家人,解二之五,而后上之解三,则得其桷,犹大壮二之五,而后观上之三也。 在牛羊为角,在木为桷。 家人成既济,解成咸,得其桷,又即晋其角,姤其角也。

颛仇九

循按:《说文》不载颛字,而有馗鼽二字。 《广雅》“颧颛卷十下:角桷~形荆-焦循《易通释》也”,《素问. 气府论》「鼽骨」王冰注云「鼽颔也。 颛,面颧也“。 《尔雅. 释草》「中馗菌」,《释文》郭音仇,《说文》:「馗,九达道也。 似龟背,故谓之馗,馗高也。」 菌中高,近似龟背,故名中馗。 馗从首,与从页义同,页亦首也。 面之两颧高出于面,故为頄,颛即馗耳。 此经蜀才作仇。 《吕览》、《淮南》高诱注皆读鼽为怨仇之仇,然则颛鼽馗仇四字皆通。 仇者犹敌也。 颧在面之两畔,其高出相敌。 明頄原有仇义,易取义于颔仇者,即中孚得敌之谓也。 鼎与屯通,两三爻不相敌,鼎上之屯三,则相敌而为仇。 惟二之五先有实,而后上之屯三,为我仇。 四不之初有疾,如是则吉。 若夬与剥两三爻亦不敌,乃剥上先之三为颔,然后夬二之剥五,则是壮于颔,如是则凶。 两卦互明。 而「我仇有疾」之仇,与「跻于于九陵」之九相钏贯,何也? 「亿丧贝」谓震成复,复通姤,姤二之复五,为屯通鼎,鼎二之五之比例,又为升通无妄之比例。 「跻于九陵」即是升其高陵,九陵即馗陵,谓陵之高似龟背,犹云高陵。 龟之言久也(《白虎通》),鼽亦久也(《释名》),久与九通(《列子》、《庄子》「九猷」即「久猷」),馗之取义于龟,即取义于九。 九达为馗,则馗即九也,乃既为姤卦非升卦,故变升而言跻,其姤二之复五,而上之复三从之,犹鼎二之五而上之屯三从之,因取于我仇之义,而变高为九。 跻则二之五而有实,陵则四不之初而有疾。 九借于颛,则义取乎高; 九借于仇,则义又取于敌。 谓两卦之三爻皆刚为仇敌也。 独三爻之敌称九者,九犹究也。 (《说文》:「九,象其屈曲究尽之形。」 六爻始于二五,终于三上,故以三之敌为究。 究,穷也。 九为三六之合数,上之数六,上之三而为敌,此又借仇为九之义也。

宫躬

循按:《周易》之辞多以同声为假借,为后儒训诂之祖。 宫从躬省声(见《说文》),故言躬犹言宫也。 大壮取宫室,谓大壮成革,观成蹇,而蹇之于革,则所谓躬也(详见后)。

凡易言躬与言宫,多同一例。 夬二之剥五,而剥上之三,犹大壮二之五,而观上之三。 剥六五「贯鱼以宫人宠」,则剥成蹇,有躬即是有宫。 宫而人,人而宠,则通睽。 睽二之五,五有人,四之蹇初成益为宠,不以宫人宠,将有匪躬故,此互见者也。 困贲为蒙革所错,蒙二不之五,而上之三成升,即贲上之困三之比例。 困二先三而行成咸,犹蒙成蹇,是有躬也,即有宫也。 二不先行而成大过,下巽为入,故入于其宫。 入于其宫则不有躬。 夬剥相错为大畜萃,大畜二之五而上之萃三,为夬二之剥五而剥上之三之比例,剥之宫人,即大畜之豶豕。 《说卦传》云「艮为闇寺」,《淮南. 人间训》「宫人得戟,用以刈葵」高诱注「宫人,宦侍也」,宦侍即宦寺。 人宫割即为寺,豕宫割则为豶。 艮为闇寺,故蹇下艮为宫,因而为躬,又转注为身也。

 

绂沛

循按:绂《说文》作市,韠也。 上古衣蔽前而已,市以象之。 天子朱市,诸侯赤市,《玉藻》作赤韍,《诗小雅》作赤芾,皆与绂同。 纥取义于蔽,困为刚揜,揜即蔽也,蔽犹藏也,谓困二不之贲五而四之初,贲上又之困三成需,下干为君,绂而干,则君之朱绋,故云朱绂(〈玉藻〉「鞸君朱“。 《说卦传》「乾为大赤」,大赤即朱也。 困已成需,变通于晋,则朱绂方来。 九五「困于赤绂」,困二为坎,坎为赤,以困下之赤绂成需,无朱绂,所以困也。 丰其沛之沛,郑康成解作蔽膝,则以沛为市。 涣二之丰五,丰成革,涣成观,观革相错为家人萃,正为困二之贲五之比例。 盖困二不之贲五,则困于赤绂,涣二之丰五,则丰其市,在二则困,在五则丰,俟成需而后之晋五,则为朱绂方来,固互发明矣。 《风俗通. 山泽篇》云:「沛者,草木之所蔽茂,禽兽之所蔽匿也。」 虞仲翔谓「日在云下称沛」,《九家》谓「大暗谓之沛」,亦取蔽义,则沛之义,本同于市。 子夏传作芾,乃训芾为小,《释文》谓郑康成、干宝作韦,韦当是韍之残字,或即芾之譌,玩蔽膝之训可见。 (《诗》「赤芾在股」笺云「芾太古蔽膝之象」。 )王弼作旆,解为旛旆,能蔽日光,尚与蔽义相近,姚信以为滂沛,则以字作沛,而不知其通作市,盖困之绂取于揜蔽,丰之沛即取于绂。 泽有草木为禽兽所蔽,乃谓之沛。 蔽于二为绂,丰于五成革,上兑为泽,是蔽于泽者也,故变绂而言沛也。 (《毛诗》:「沛,拔也。」 《周礼. 大司徒》注:「茇读如莱沛之沛。」

 

起 杞

循按:《雜卦傳》云「震起也」所以贊姤九四「起凶也」。乾成小畜,坤成復,復下震,所謂起也。既變通於姤,則姤二之復五,包有魚,以姤之初四,補救復之初四,不遠復而元吉矣。乃姤二不之復五,而四之初,則包无魚,仍不異乾四之坤初,則復下之震,无所包容,故凶。此起之所以凶也。傳云「无魚之凶,遠民也」。遠民即與不遠復互明。不遠則吉,遠則凶矣。乃姤九五即接云「以杞包瓜」。杞為杞柳,性柔韌,可屈撓以包物(見《薛虞記》)固矣,而虞氏第以巽為杞,巽為木,木之類多矣,何獨取於杞?蓋杞即起。《說文》起从辰巳之巳,杞从戊己之己,其聲不同而相近。《白虎通.五行篇》云「土為中宮,其日戊己」,戊者茂也,己者抑屈起。鄭康成本以注〈月令〉云:「己之言起也,其含秀者抑屈而起。」杞从己,則亦取義於起,但有起而所包則凶,有所包則吉,故云「以杞包瓜」。杞柳可屈撓以包物,猶雈葦可包物也。《說卦傳》「震為雈葦」正可通其例於杞。用杞字承上文起字,以為呼應,不可云「以起包瓜」,故變其文為杞,杞即起也。《汗簡》載《古尚書》起字作卷十下:角桷~形荆-焦循《易通释》,又《汎碑》起字作卷十下:角桷~形荆-焦循《易通释》,皆从戊己之己,附記於此,與《說文》參之。(《後漢書.岑彭傳》「子杞嗣」注引《東觀記》曰「杞作起」。)

 

茀 拂

循按:頤六二「拂經于邱」,子夏傳作弗,云「輔弼也」。《詩大雅》「茀厥豐草」,《釋文》云「韓詩作拂」,既濟六二「婦喪其茀」即與拂經之拂同。大過二先之頤五,而後大過四之初,則拂經。未濟二不之五,而初先之四,則喪茀。喪茀猶言喪拂。五無所主,四雖行,而無所輔弼,假借為茀,茀為首飾,亦用以輔弼。此首者,義亦同也。未濟成損,猶晉成頤,頤通大過,猶損通咸。損二之五,正是大過二之頤五之比例。婦喪其茀,遂成老婦,勿逐七日得,得茀則拂經于邱,而老婦得士夫矣。古从弗之字,與从犮通,故茀字作紱黻(見《文選注》),拂亦作袚(見《周語》韋昭注),易以初之四為拂,亦以初之四為拔,其義同也。拂之義為輔,拔之義亦為輔(見《廣雅》),拔與拂通也,拔亦與跋通,《禮記.曲禮》「燭不見跋」注云「跋本也」,易以初爻為本,本猶根也,根即氐也,故《說文》訓茇為草根。《呂覽.慎行篇》「圍朱方拔之」高誘注云「覆取之曰拔」。鼎四之初成大畜為「覆公餗」,覆猶拔也。凡拂拔袛覆等字,俱以四之初言,此以訓詁之轉注為比例者。

攻 工

循按:《繫辭傳》云「愛惡相攻而吉凶生」,愛惡指五,相攻即交易。虞仲翔以相摩解之,是也。同人四之師初,成家人,家人上不可克於臨三,宜通解,與解相摩,故不克而攻吉也。《說卦傳》「巽為工」,此工即攻,古工攻功三字通,能攻玉者為工,攻玉用磨,正亦相摩之義,而以屬巽者。家人上不克則有巽,傳指巽為工,正贊此攻吉之攻,凡上先五而行則無功,上從五而行則有功,上不先行,則五多成巽矣。

已 止 祀

循按:大畜损革三卦,皆用已字。 大畜初九「有厉利已」《释文》「夷止反,或音纪」,姚同。 (姚信《周易注》)。 损初九「已事遄往」《释文》「音以,本亦作吕」,虞作祀。 革彖「已日乃孚」《释文》无音义。 干宝解为天命已至之日,宋衷解为即日不孚,已日乃孚,六二已日乃革之,荀慈明解为五已居位,则皆作已然解。 读纪则是戊己之己,作祀则是巳午之巳,同一字而音读各异,已日已事利已之义,遂莫能明,试以比例通之,干上从二五之坤三成革,艮上从二五之兑三,亦成革,革之已即艮之止也。 大壮二之五成革,故《杂卦传》称大壮则止,革止则通蒙,蹇止则通睽,睽蹇相错为节旅,故传云「节止也」。 艮传云「艮止也,时止则止,时行则行」。 兑二之艮五,宜行者也。 兑三从之,亦宜行者也。 兑先成随,无离日,成革,下有离矣。 即宜止而不行,是为已日。 已日者,止于下有离日也。 止则舍而孚于蒙。 彖云「已日乃孚」,谓孚于蒙也。 六二云「已日乃革之」谓舍蹇不以革四之蹇初也。 革止而孚蒙,蹇亦止而孚睽,是为时止,是为止其所,革四不知止,而之蒙初,则成损,犹随四之蛊初成大畜,故以大畜之利已,与损之已事互明,革四不已,乃成损,损初有咎矣。 然蒙成损不已,损孚咸则仍已,咸四不之初,犹革四不之蒙初,咸四不之初而损二之五,是已于咸四,而有事于损五。 故云已事。 随四不知已,而之蛊初成大畜,为有厉,大畜孚于萃为利已。 利已者以萃四不之初为利也。 已为止,闲亦为止,萃四不之初而大畜二之五,所谓闲有家也。 随四之蛊初,与鼎四之初同。 鼎四不之初而二之五成遯,与节二之旅五同。 兑四不能已而成节,节通旅而能已。 节之止仍艮之止,凡称止称已,皆指四不之初,于是可明传既以止赞已,又于小过六五赞云「密云不雨,已上也」,于上六赞云「弗遇过之,已亢也」,小畜二之豫五,上之豫三,所谓密云不雨也,小过成咸,而四不之初,小过四不之初,而中孚三可之上,是已而上也。 上六「弗遇过之」,弗遇谓小畜二不之豫五而上之豫三成小过,若小过不能通中孚,而以四之初,则成明夷,为飞鸟离之凶,已则不成明夷,已而亢,则旁通中孚。 中孚上巽为高,高即亢也。 虞仲翔以损之已事为祀事,祀从巳午之巳,本与已止之义相通(《说文》「巳已也」,《释名》「祀已也,新气升故气已也」。 《尔雅》商曰祀,孙炎注云:「祀取时祭,祀一讫。」 是祀有已止之义。 )乃虞氏读损卦之已为祀,愚则以困卦之祀通于已,何也? 困九二困于酒食,朱绂方来,利用亨祀,谓困成需旁通于晋也。 困何以成需,四不能止而成节,仍兑之成节也,节通旅仍止矣,不通旅而贲上又之困三,此需之成,所以责重于征凶也。 既通晋,晋上从五之三成咸,则足以救前此所征之凶,而得无咎,所谓利用亨也。 亨下用一祀字,明晋成咸四不之初,即明未征凶之前,四先之初成节,困四之初则不已。 咸四不之初则救前此之不已而为已,祀即已也。 九五利用祭祀,承乃徐有说之下。 说,兑也。 困成咸,四不之初有兑,既成需通晋,晋成咸,四不之初,故徐有兑,以有说与祀字相贯,惟四止而不行,乃得有说。 祀之通已,可因已事作祀事而悟得之。

颟桑

循按:《说卦传》「震于马为的颟」,「巽为广颟」,此两颟字赞否九五「系于包桑」之桑也。 否上干为马,四之初成益,下震上巽。 的,白也。 颟而明之以白,指巽无疑。 在震而言干马,言的颟,其赞否之成益,已为精切。 又于巽以广颟赞之,直言颟,则巽为颣,即巽为桑矣。 加一广字,明否孚于泰。 广犹光也,泰旁通于否,而成益,即需通晋之光亨,由光而颢,即由包而桑。 盖颟居首之上半,干成巽,存上半,如首之有颟,以其巽木则为桑,经文桑字,原兼颟字义,故传赞明之。

立泣

循按:益上九「立心勿恒凶」,立之义为成(见《广雅》),益上之三成既济,六爻皆定而为立(《后汉书》「郎颜封事主名未立」注云:「立犹定也,时拷问延火者,姓名未定也。」 )立字一句,心勿恒一句,谓益上之三,而恒二未之五,益成既济则立矣。 恒二未之五不成咸,则心未恒也。 泣从立声,屯上六泣血之泣,即益上九之立,何也? 益通恒,恒二不之五,而益上之三,屯通鼎,鼎二不之五,而上之屯三,其为心勿恒同,故传赞泣血云何可长也。 长即久,久即恒,何可长即心勿恒也。 中孚六三「得敌,或鼓或罢,或泣或歌」,得敌则上之三成需,需二进于晋五而晋成益则鼓,需成既济则罢,成益变通于恒则歌,歌者永也,即恒也。 益上之三,泣也。 《素问. 调经论》云「寒则泣,不能流」,王冰注云「泣则凝,住而不行去也」。 《五藏生成篇》云血凝于脉者为泣。 不行而住为立,不行而凝为泣,泣立两字声义俱同,血与歌相反。 歌取于永,血取于恤,鼎二不之五,而上之屯三,则泣血。 恒二之五而益上之三,则或泣或歌。 泣而歌,立而恒也。 泣而血,立心勿恒也。 传既以何可长赞泣血,隐示以勿恒之义,于恒赞云「君子以立不易方」,此立即指益上之三。 益即旁通于恒,恒即旁通于益,不烦改易而心恒。 益即可立也。 又于大过赞云「君子以独立不惧」,此立亦指益上之三,大过二之颐五成益。 益上即可之三,是为独立。 所以独立,以其不惧,若大过四之初则惧矣。

干翰

循按:贲六四「贲如皤如,白马翰如」,郑康成注云「翰犹干也」,《尔雅》以干释翰,干翰二字本通。 成公二年《左传》「棺有翰桧」注云「翰旁饰」。 《费誓》「峙乃桢榦」,马融注云「桢榦皆筑具,桢在前,榦在两旁」(见《史记集解》)。 榦即干,棺之有翰,筑之有干,皆以旁得名,故两卦旁通,是谓之干,亦谓之翰。 《文言传》云「贞者事之干也,贞固足以干事」,通变之谓事,干事犹云旁通耳。 干父之蛊,谓蛊成大畜而旁通于萃。 干母之蛊,谓蛊成升而旁通于无妄,贲通困而困成需,贲成明夷,两不旁通矣,于是以需旁通于晋,所以得皤如白马者,以其翰如也。 翰如者需旁通于晋也。 《曲礼》鸡曰翰音,中孚上巽,《说卦传》巽为鸡,固赞此矣,乃不言鸡而言翰音。 小过彖明言「飞鸟遗之音」,谓中孚二之小过五,而小过四之初成既济,音在小过而旁通既济者,未济也。 未济旁通小过之音,是为翰音,而中孚之成益,益上不之三,而上巽为鸡,则又翰音也。 翰音二字,以其为鸡则指中孚成益之上巽,以其为旁通飞鸟遗之音,则指未济旁通既济,凡经文以一辞兼明两义,最为神妙,此尤其神妙之至者。 干亦为胁。 《梓人》注云「个读为齐,人拉干之干」。 胁为两膀,个在明堂两旁,皆取义于旁,干为旁通,可例之矣。

 

祿 鹿

循按:否傳云「君子以儉德辟難,不可榮以祿」,說者但謂生此否時,以節儉為德,不可榮華其身,以居祿位(孔穎達正義),虞仲翔榮作營,謂避難遠遁入山,大抵皆望文生意而已。夬傳云「君子以施祿及下,居德則忌」。傳明以兩祿字互見,可由此窺測其義。夬通剝而剝上之三,為泰通否而否上之三之比例。咸泰相錯,即夬謙也。然則營以祿,謂否上之三。施祿謂剝上之三,故於祿上加一施字,施即上之三之謂也。升臨損恒成泰,皆為難。泰通於否則辟難,然必儉德,難乃可辟。何為儉德?泰二先之五也。儉與險通(虞仲翔云:儉或作險。)泰二之五,上成坎,故為儉德。若泰二不先之五,則德不儉,而遽以否上之三為祿,是為榮以祿。榮與營通,《釋名》「榮猶熒也」,熒營皆義為惑。泰二不之五而否上之三,是惑也,故以不可戒之。榮以祿即是夬二不之剝五而剝上之三,所謂不利有攸往者此也。施祿,剝上之三也。下云居德,則夬二已先之剝五,而後剝上之三,殊於營以祿矣。是時剝成蹇,夬成革,及下,由三上以及初四也。在革宜通蒙,在蹇宜通睽,乃為變動不居。若居德而不變通,則革不通蒙,蹇不通睽,即以革四之蹇初,如是而及下,則在所禁忌,故云居德則忌,榮以祿而云不可,知其不能儉德者也。施祿及下而云居德,知施祿之先已能有德也。而營祿俱指上之三,固無疑矣。古从彔之字,與从鹿同,故祿通錄,錄通鹿。鹿祿二字同。(《漢書.蕭何傳》贊「當時錄錄」顏師古注「錄錄猶鹿鹿」。〈西域傳〉「鳥弋山有桃拔」,孟康曰「似鹿長尾,一角者或為天鹿,兩角者或為辟邪」《後漢.靈帝紀》「天祿」注云:「天祿,獸也,今鄧州南陽縣北有《宗資碑》,旁有兩石獸,鐫其膊,一曰天祿,一曰辟邪。」是天鹿通作天祿。《考工記》「卷十下:角桷~形荆-焦循《易通释》氏清其灰而盝之」,即〈月令〉「母漉陂池」之漉。《說文》「簏或从彔。睩讀若鹿」。)屯六三「即鹿无虞」謂家人上之屯三,上之三為祿,即上之三為鹿。剝從彔,故剝之義為盡,而祿之義亦消。(《白虎通》「祿之言消也」,《說文》云「消盡也」。)剝猶刻也,刻即克也。經之言克,固以上之三取之。

 

爛 蘭 連 漣

循按:《雜卦傳》云「剝爛也」,虞仲翔謂「陽得陰熟故爛」,韓伯謂「物熟則剝落」,皆望文生意。《廣雅》「卷十下:角桷~形荆-焦循《易通释》文也」,卷十下:角桷~形荆-焦循《易通释》即爛,卷十下:角桷~形荆-焦循《易通释》與彪並舉。又卷十下:角桷~形荆-焦循《易通释》明也,與昞並舉。昞即炳,夬二之剝五,為蒙二之五之比例。蒙九二包蒙吉。鄭康成謂包當作彪,蒙二之五為彪,與夬二之剝五為爛可以相證。蒙二之五即革九五大人虎變,傳云「其文炳也」。炳之於爛猶爛之於彪。《釋名》「丙炳也,物生炳然,皆著見也」。《史記.律書》云「丙者言陽道著明」。《雜卦傳》云「蒙雜而著」,雜而著即其文炳也。蒙二不之五而上之三成升,則不炳不爛。與同人上之師三同,升旁通於无妄,升二之五而无妄上之三,為二人同心,其利斷金。无妄成革,革上兌為言,故云「同心之言」。升下巽為臭,升二之五,則其臭如蘭。蘭即爛也。(《說文》「爛從蘭聲」。漢《修堯廟碑》「蘭然成就」,蘭然即爛然。)爛之字與連通。《淮南.天文訓》「日至于連石」,高誘注云「連讀腐爛之爛」。《釋名》云:「風行水波成文曰瀾,瀾連也。波體轉流相及連也。」《詩》「河水清且漣猗」,《爾雅.釋水》作「河水清且瀾漪」。《說文》瀾或从連。郭璞云「言渙瀾」。渙瀾猶渙爛也。蹇六四「往蹇來連」,謂升二之五成蹇,即所謂其臭如蘭,連即蘭也。升成蹇,蹇无妄相錯為屯遯,即鼎二之五之比例。鼎二不之五而上之屯三成既濟恒,為泣血。恒變通於益,則泣血而漣如矣。漣如即連如(《戰國策》「管燕連然流涕」,連同漣。舊本《淮南.繆稱訓》引易曰「泣血連如」。)連如猶言如蘭。夬二之剝五,即蒙二之五,爛矣。蒙成升不爛,升通无妄則仍爛,故如蘭。升二之五即鼎二之五,來連矣。鼎成恒不連,恒通益則仍連,故漣如。既濟恒相錯為豐井,恒通益猶豐通渙,渙二之豐五,即夬二之剝五之比例,故渙之義亦同於爛,即亦同於漣。

撝 靡

循按:謙六四「无不利,撝謙」,《釋文》云「撝,指撝也,義與麾同」。《書》曰「右秉白旄以麾是也」。馬云「撝猶離也」。鄭讀曰宣,麾《說文》作卷十下:角桷~形荆-焦循《易通释》,旌旗所以指卷十下:角桷~形荆-焦循《易通释》也,从手靡聲。中孚九二「吾與爾靡之」,王弼、干寶皆訓靡為散,分離之義為散(《廣雅》「離散也」),節宣之義亦為散(《左傳》昭元年注「宣散也」),馬訓離,鄭讀宣,則撝靡之義同也。《說文》手部並存撝字,云:「裂也,从手為聲。一曰手指撝也。」裂即靡散之義,手指撝即手指卷十下:角桷~形荆-焦循《易通释》。《後漢書.皇莆嵩傳》「指撝足以振風雲」李賢注云「撝即麾字,古通用是也」。履二不之謙五而四之謙初,即中孚二不之小過五而小過四之初之比例,亦明夷五不之訟二而訟四之初之比例。訟四之初成中孚,猶履成中孚,小過四之初成明夷,猶謙成明夷,成明夷中孚則天與水違行,後入于地失則,此傳云「无不利,撝謙,不違則也」,不違則則履二先之謙五,即是中孚二先之小過五,在中孚為吾與爾靡,在謙則為卷十下:角桷~形荆-焦循《易通释》謙,自變卷十下:角桷~形荆-焦循《易通释》為麾,又通麾為撝,而卷十下:角桷~形荆-焦循《易通释》與靡之鈎貫遂不明矣。王逸《離騷章句》云「舉手曰麾」,又云「以手教曰麾」,荀爽謂撝猶舉,即此舉手之義。《說文》「旋,周旋,旌旗之指卷十下:角桷~形荆-焦循《易通释》也」。則卷十下:角桷~形荆-焦循《易通释》有旋義。履四先之謙初,則謙下無艮手,艮指自中孚九二言之。第據中孚二之小過五而言靡,自謙六四言之,故並據履四不之謙初而言卷十下:角桷~形荆-焦循《易通释》,在謙為卷十下:角桷~形荆-焦循《易通释》,在履則為旋。「无不利,卷十下:角桷~形荆-焦循《易通释》謙」即「其旋元吉」也。

晖挥

循按:未济六五传云「君子之光,其晖吉也」。 《释文》晖本作辉。 《文言传》「六爻发挥」《释文》亦云挥本做辉。 然则晖吉之晖,即是发挥之挥。 发挥即是旁通,以晖赞光,谓既济旁通未济,所以有孚吉,若以挥光相训,犹浅视乎传矣。

形 

循按:《说文》从井之㓝训罚辏,从开之刑训剄,二字不同。 而形体之形则从开,《说文》:「开平也,象二干对搆,上平也。」 《尔雅. 释诂》“平成也”,《毛诗. 召南》「何彼秾矣」传云「平正也」。 易以成既济为成为正,《系辞传》云「见乃谓之象,形乃谓之器,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形器以成而不变言。 〈王制〉云:「㓝者卷十下:角桷~形荆-焦循《易通释》也,卷十下:角桷~形荆-焦循《易通释》者成也,一成而不可变。」 㓝之为成,即形之为成,故立用㓝人之㓝,与其形渥之形相通贯。 盖㓝刑实为一字,而从开为正,刑之作㓝,亦如《高彪碑》形作卷十下:角桷~形荆-焦循《易通释》(《礼运》「铣羹」《释文》云「铣本又作铬」。 《诗. 采苹》、〈閟宫〉释文同。 《广雅》:「卷十下:角桷~形荆-焦循《易通释》,覢仪貌见也。 形亦作卷十下:角桷~形荆-焦循《易通释》。」 )从开,故义得为成。 易之刑形皆取乎开之为平,平之为成,与井之义为法,不相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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