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循《易通释》 2024年0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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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通释卷十三

雕菰楼易学之三           

江都焦循学 

帝乙归妹 帝乙归妹

循按:归妹之帝乙,与蛊之先甲后甲相发明者也。 蛊随渐归妹四卦,相为消息。 在蛊二之五为甲,则在归妹二之五亦为甲. 归妹二先之五为甲,归妹二不之五而成泰则为乙. 甲刚而乙柔也。 帝出乎震,归妹上卦震也,由震而坤成泰,则不为先甲而为帝乙。 故归妹六五称帝乙,泰六五亦称帝乙。 明帝之为乙,谓归妹不成随而成泰也。 《九家》谓震象为乙,为归妹上震言之也。 虞仲翔谓坤为乙,为泰上坤言之也。 不知归妹之帝乙,即指其成泰而言,与泰之帝乙,一以贯之。 然仲翔以坤为乙,胜于《九家》以震为乙。 比鳃鳃于成汤嫁女(荀氏说),及微子之父者(见《左传》,虞氏用之),于易义为滞矣。

高宗伐鬼方震用伐鬼方

循按:既济九三「高宗伐鬼方」,干宝、虞翻皆谓殷王武丁,鬼方为国名,固也。 而易之取象,则别有微义焉。 未济于睽,仅殊初六一爻,未济二之五而初四应之,与睽二之五而初四应之同,故未济先成否,犹睽先成无妄,睽二之五称厥宗,谓上三爻成干,干为天,天尊,尊与宗通,上成干为宗,犹上成乾为尊也。 未济先以二之五为宗,次以四之初成益,益上巽为高,先宗次高,故云高宗,既成益,旁通于恒,恒二之五而后益上之三,是为伐鬼方,方即义以方外之方,鬼即载鬼一车之鬼,鬼属阴,阴在五称鬼,犹阴在五称小人,谓恒五也。 益旁通于恒,为义以方外,故云鬼方。 睽成大壮,大壮五犹恒五,大壮通观,鬼变为神,则以神道设教,不能神而成泰,上坤为车,则载鬼一车。 恒四不之初,有鬼而不以车载,二之五则得旁通之义矣,于是未济九四不云高宗伐鬼方,而云震用伐鬼方,震即指恒上之震。 自既济旁通未济,以未济二之五。 而初四应之为主,故先称高宗以明既济变通未济之元亨。 而伐鬼方三字。 则既济之利贞,而未济之元享也。 故未济不云高宗,专云伐鬼方,而增震用二字,以明所以伐鬼方者,在于用震,震用即用震也。 何为用震? 谓用恒二之五也。 恒二之五而后益上之三。 是时恒成咸无复有鬼,不啻征伐以服之者,故云伐鬼方。 鬼方指恒五,伐指益上,震用指恒二之五,震用而后伐,义以方外也。 高宗二字,同人分见之。 六二「同人于宗吝」,九三「升其高陵」,两爻互明,师二不之五而同人上之师三,师成升,升变通于无妄,无妄者,睽二之五,厥宗噬肤者也。 师成升,仍不能变,以致于成泰,泰变通于否,否者,未济二之五为宗者也。 同人不能俟师二之五而同之,致师成升而通无妄,且令升成泰而通否,不同人于师,而同人于宗,故其道为吝,宗即厥宗之宗,高宗之宗也。 同人上之师三成升,巽在升下为高,同人四之师初成家人,巽在家人上为高,九四乘其墉,解上六射隼于高墉之上,以家人上之高,能通于解则获之无不利,以升下之高,不能变通于无妄,则三岁不兴,升通无妄,则同人于宗,家人通解,亦震用伐鬼方,皆互相钏贯以发明之。

用拯马壮吉 用拯马壮吉

循按:涣切六,明夷六二,皆云「用拯马壮吉」,义极隐奥,非深明乎引申触頪之妙,未易达也。 拯即艮六二不拯其随之拯,拯谓兑二之艮五,拯则兑成随,不拯则兑不成随。 以随明拯,其义了然。 不拯者,不用拯也。 艮兑相错为咸损,损二之五,犹兑二之艮五也,则损二之五成益,亦用拯也。 中孚小过相错为渐归妹,归妹二之五成随与兑二之艮五用,则中孚二之小过五即同于归妹二之五,而中孚成益小过成咸,正与损二之五同,则亦用拯也。 明夷六二「明夷于左股,用拯马壮吉」,干为马,巽为投,明夷无巽无干,何以有股有马? 用拯马壮,是马由用拯而壮,所以用拯,则又由明夷于股也,于是涣初六亦云用拯马壮,所以明明夷于股之义也。 丰四之涣初,丰成明夷,涣成中孚,即履四之谦初之比例。 中孚上巽为股。 明夷所以成明夷者,由于谦初之履四,谦为明夷,履四成巽为股,故明夷于股,既明夷于股而成中孚,中孚变通于小过,中孚成益,小过成咸,即是损二之五,损二之五,即是兑二之艮五。 兑二不之艮五为不拯,则中孚二之小过五为用拯矣。 以中孚二加于小过五,互干为马,故云马壮。 以谦初之履四为左股,不于履谦明之,而以涣初之丰四,同于谦初之履四,而明于涣初,此经文之奥也。 于涣初知明夷于股,指履成中孚以用拯二字,与不拯其随相贯知马壮指中孚二之小过五。 辞系于明夷,而义指中孚之通小过,执一卦一爻以求其义欲占之达也难矣。

密云不雨自我西郊 密云不雨自我西郊

循按:密云不雨自我西郊,小畜彖辞也。 而爻辞又用其文于小过六五,自旁通之义不明,解者遂左支右诒,而莫得其故。 小畜与豫旁通,小畜二之豫五,而后上之豫三。 小畜成既济,豫成咸,是为「密云不雨,自我西郊」。 不雨自我西郊六字,指豫成咸,密云二字指小畜成既济。 屯传云「云雷屯」,又云「雷雨之动满盈」,雨指上坎,云亦指上坎,荀慈明谓上坎为云,下坎为雨,非也。 小畜二之复五成屯,则有云有雨,惟变通于豫,豫四不之初,而小畜二之豫五成萃,故不雨。 然后以小畜上之豫三,豫成咸为西郊,所以不雨。 而西郊者,由于小畜二先之豫五,故云自我西郊。 小畜上亦无雨无云也。 上之豫三,上有坎乃有云,既先以二之豫五成家人,为密,而后上之豫三成既济,上坎为云,故云密云。 需传云云上于天,需,需五未先行,有云而不密者也。 六十四卦以坎为云,惟此屯需二传,屯之云雷与雷雨互明,明云即是雨,所以赞豫成咸之不雨。 需之云上于天,所以赞小畜成既济之为密云,密云即是密雨,不雨即是不云,以密云见既济,以不雨见咸,明二五先而三上从之,四不之初也。 小畜二不之豫五,而上之豫三,则不成咸而成小过,无所为密云不雨自我西郊矣。 乃变通于中孚,则中孚二之小过五,犹小畜二之豫五也。 然后中孚上之三,犹小畜上之豫三也。 中孚亦成既济,小过亦成咸,与小畜成既济豫成咸同,故亦云「密云不雨,自我西郊」。 豫成小过,虽为失道,一用改移,仍与不失道同,圣人教人改过如此,惟豫四不之初,始而成萃,继而成咸,皆无坎,为不雨。 若豫四之初则成屯固雨,成明夷,三亦互雨。 上九既雨既处,谓豫成明夷也,于是夬二之剥五而剥上之三,为独行遇雨,谓剥成蹇也。 夬剥相错为萃大畜,大畜者,鼎四之初也。 鼎成大畜,即宜旁通于萃。 鼎成家人,即宜旁通于解。 大畜二之五而后上之萃三,为夬二之剥五而后剥上之三之比例,是为遇雨,遇而后雨也。 解二之五而后家人上之解三,是为方雨,方而后雨也。 睽上九睽孤,谓上之三成大壮,是为见豕负涂,大壮不能变通而又失道成泰,则载鬼一车,至是,必以泰变通于否,张弧说弧,乃匪寇昏媾而吉,若大壮不成泰,即 能变通于观,则不异夬之通于剥,大壮二之五而观上之三,为夬二之剥五而剥上之三之比例,故以遇雨二字与夬之遇雨相钩贯,云往遇雨则吉。 往者,睽三往成大壮也,是时即变通于观而遇雨则吉,则之云者,谓不致载鬼张弧而后吉也。 易之辞,全以彼此钩贯为发明,以夬之遇雨测睽之遇雨,知往遇雨则吉,指往成大壮即通于观也。 大壮观相错即小畜豫,蹇通睽而睽上之三即小畜上之豫三之比例。 豫成小过,犹睽成大壮,大壮通观为遇雨,犹小过通中孚为不雨,而以两不雨,两边雨互明。 一方雨为之枢纽,在睽而指大壮,在鼎而指家人,非比例通之,末易了也。

先甲三日後甲三日 先庚三日後庚三日

循按:蠱彖「先曱三日,後甲三日」,巽九五「先庚三日,後庚三日」,說者聚訟,言人人殊,今以經文推之,先甲三日後甲三日,係於利涉大川之下,傳云:「利涉大川,往有事也;先甲三日,後甲三日,終則有始,天行也。」巽九五「貞吉悔亡,无不利,无初有終,先庚三日,後庚三日,吉」,傳云:「九五之吉,位正中也。」蠱言於彖,巽於九五發之,所以示每卦有再筮之例。《月令》注云:「庚之言更也,萬物皆肅然改更。」甲取義於始,庚取義於更,更即更代之義,所謂代有終也。巽二之震五,震成隨,巽成漸,與蠱二之五同。巽二之震五而後上之震三,與蠱二之五而後上之隨三同。蠱二之五而後上之隨三,所謂利涉大川也。蠱二之五為先甲,上之隨三,隨成革,革下三爻成離,離為日,是為先甲三日。蠱成蹇而變通於睽,睽二之五為後甲。睽四之蹇初,蹇成既濟,既濟下三爻亦成離,離為日,是為後甲三日。蹇成既濟則終,變通於睽則有始,故傳云終則有始,天行也。巽二之震五,猶蠱二之五也。在蠱為先甲,在巽為先庚,巽二之震五而後上之震三,震成革,革下三爻成離,猶蠱二之五而後上之隨三,隨成革,下三爻成離也。在隨為先甲三日,在震為先庚三日,巽成蹇變通於睽,猶蠱成蹇變通於睽也。在蠱為後甲,在巽為後庚,睽四之巽初成既濟,下三爻成離,猶睽四之蠱初成既濟下三爻成離也,在蠱為後甲三日,在巽為後庚三日,終則有始,故「貞吉,悔亡,无不利」。其所以稱庚不稱甲者,經文自以无初有終四字明之。甲之言始也,始之言初也,蠱成蹇有初,故稱甲。巽成蹇无初,故稱庚。巽成蹇何以无初,以其庚也,庚之言更也。蠱二之五,五以柔進為剛,是始在蠱故蠱成蹇有初,巽二之震五,巽五本剛不動,是始在震不在巽,故巽成蹇无初,蠱二之五不更之他卦而始即在蠱,故不庚而甲。巽二不能自交於五,必更而之震,而始以更而亦在震,故不言甲而言庚,以无初有終明先庚後庚,即以先庚後庚明无初有終。无初有終指巽成蹇,蹇成既濟,經於睽六三用无初有終四字,所以明巽九五之无初有終,指蹇之通睽也。睽二之五成无妄,上乾為天,蹇下艮為鼻,以无妄四之蹇初,蹇下艮鼻毁,為劓,是即後庚三日,而下申以无初有終,則後庚三日,指睽之其人天且劓。經固自明之,而不必煩言者也。傳以終則有始贊蠱,又以終則有始贊恒,蠱終則成既濟,有始則睽成益,益變通於恒,恒又有始而後益終,恒成咸亦先甲也,咸通損,亦後甲也,舉一巽蠱之成蹇者以為之例,則震成革之通蒙視此矣,而乾坤坎離艮兌之成蹇革者視此矣。成蹇革以變通而為益,則成屯,家人以變通而為咸,皆視此矣。彖於蠱言先甲後甲,爻於巽九五言先庚後庚,而係之以无初有終,又以无初有終複言於睽而係之以其人天且劓,不言蹇,蹇在其中,此經之微妙也。傳因先庚後庚為无初有終,而以終則有始贊先甲後甲,又以終則有始,贊恒不言益,益在其中,此傳贊經之微妙也,以睽明蠱巽之成蹇,以恒贊睽之成益,蠱成蹇隨必成革,巽成蹇,震必成革,而先甲三日先庚三日之義明矣。睽成益則蹇必成既濟,而後甲三日,後庚三日之義明矣。

臋无膚其行次且 臋无膚其行次且

循按:夬九四,姤九三,皆云「臋无膚,其行次且」,臋殿於後(《周禮‧鄉師》注:「屯或為臋,鄭大夫讀屯為課殿。殿杜子春讀在後曰殿。《釋名》亦云「臋殿也」。)謂三也,夬通剝,臋謂剝三。姤通復,臋謂復三。二之剝五,剝上之三,成革,剝成蹇,此之臋无膚也。姤二之復五,上之復三,復成既濟,姤成咸,此姤之臋无膚也。革四不可之蹇初,咸四不可之初,故其行次且。次且即趑趄,行不前也。行所以不前者,未牽也。牽則悔亡矣,未牽則不行,所以厲无咎。兩卦之辭,互相發明,明白無惑。姤辭繫於九三,則臋无膚為主,自三及四,故云厲无咎。辭繫於九四,則其行次且為主,溯所以次且為臋无膚之故,故直云「牽羊悔亡」,其辭同而意各有在也。於牽羊悔亡之下,轉一語云「聞言不信」,傳云「聞言不信,聰不明也」,於是困彖云「有言不信」,既與聞言不信相貫,而初六「臋困于株木,入于幽谷」,傳云「幽不明也」,幽不明亦與聰不明相貫,而此因于株木之臋,即臋无膚之臋。困二不之賁上之困三,為姤二不之復五而上之復三之比例。姤二先之復五,而後上之復三,則臋无膚。困二不之賁五,而賁上先之困三,則臋困于株木,困于株木則臋有膚也。困成大過,與垢成大過同。困成萃,則與成革,剝成觀相錯為萃同,故三臋字相貫。剝六四「剝牀以膚凶」,剝牀上之三為臋也。以膚者,二不之剝五,剝五之膚未變也。剝牀以膚則臋有膚,臋有膚則臋困于株木,臋困于株木,困成大過,賁成明夷,故幽不明。剝牀以膚,剝成明夷也,然則困有言不信,亦以大過四之初矣。既成需,又成明夷,則災在外,故剝六四傳以近災贊之。何以知膚指五?經自明於噬嗑睽兩卦,噬嗑六二噬膚,睽六五厥宗噬膚。睽二之五成无妄,與井二之噬嗑五同。膚指五,噬膚指二之五。膚,柔者也,噬膚則无膚。若井二不之噬嗑五,而噬嗑上之三,猶姤二不之復五,而上之復三也。噬嗑成豐,豐四又之井初,即姤成大過,大過四又之初,何也?井二之噬嗑五成无妄蹇,相錯為屯遯,即姤二之復五之比例,故其成需明夷,同於復姤,成需明夷,而傳則云「何校滅耳,聰不明也」,與夬「聞言不信」傳同,則是聞言不信,猶夫何校滅耳,蓋井初之噬嗑四,為四之剝初之比例,則先成豐而豐四之井初,亦與先成謙而四之謙初同也。困初六「臋困于株木」之下申之云「三歲不覿」,傳以「幽不明」贊之,而豐上六亦云三歲不覿,而傳於九四「日中見斗」贊云「幽不明也」,顯與困初六相發明,蓋離上之坎三成井成豐,猶乾上之坤三,成謙成,井不通噬嗑,豐不通渙,而以豐四之井初,與四之謙同,剝上之三仍為謙,噬嗑上之三仍為豐,乾四之坤初成復成小畜,猶兌四之艮初成節成賁,賁通困,猶復通姤,故以姤之臋无膚,同於之臋无膚,與困之臋困于株木,噬嗑之噬膚相貫,以之聞不信,貫於困之有言不信,以困之三歲不覿,貫於豐之三歲不覿,傳即以聰不明贊贊噬嗑,以幽不明贊豐贊困,而諸卦之義皆一以貫之。

拔茅茹以其彙征吉 拔茅茹以其彙貞吉亨

循按:虞仲翔谓巽为茅,又云巽柔白为茅,此依大过下巽为义也。 盖白指巽,茅指巽下之柔爻。 茅柔二字,皆从矛,茅在初,故柔在下也。 大过初六「藉用白茅」,犹《士虞礼》称「藉用苇席」,藉荐也,荐于物之下,大过初先之四,则下无巽,即无白茅,惟初不之四,而二先之颐五,在颐成益,在大过成咸,初六仍是柔爻,故传云柔在下也。 《系辞传》云「苟错诸地而可矣」,姤上之复三,贲上之困三,成大过明夷,是以卑蔑尊,轻薄已极,故茅之为物薄,舍明夷而变通于颐,为错诸地,错诸地,所为用也,故用可重。 传云「藉之用茅,何咎之有,慎之至也」,又云「慎斯术也以往,其无所失矣」,慎即坤六四慎不害之慎,慎斯术犹云顺斯道,顺则不失道,谓二先而初后也,藉用则大过成既济,颐成益,益上不可遽之三,益上遽之三则成两既济,颐六二「征凶」传云「行失类也」,明大过藉用白茅,则颐上不可征也,何也? 乾二不之坤五,而四之坤初成复,天地闭,贤人隐矣。 复通于姤,可以括囊矣,乃姤二又不之复五,而复三之姤上成大过,其为闭与隐更甚矣,乃一变通而藉用白茅,仍归于无咎。 藉用白茅之慎,无异于括囊之慎,传以两慎字赞之,可知其义。 经于大过称无咎无誉,亦与坤六四同,然则大过二之颐五,不异姤二之复五,即不异乾二之坤五。 一能改过,即归无过。 大过之用茅明,则泰否之拔茅明,泰否者,乾坤之相错者也。 泰二之五,犹乾二之坤五,否四之初,犹乾四之坤初,拔茅二字,泰初九,否初六,皆指否初之四成益,传于乾初九赞云「确乎其不可拔,潜龙也」。 乾二未之坤五而上之坤三,犹姤二未之五而上之复三,亦犹临二未之五而遯上之临三,乾成夬,坤成谦,谦初不可拔也。 复成屯,姤成大过,大过初不可拔也。 临成泰,遯成咸,咸初不可拔也。 不可拔,必易而后乃可拔,故云确乎,确然示人易,易则错诸地矣,易则茹以其汇矣,故大过易而通颐,则二先之颐五,而初可拔。 夬易而通剥,则夬二先之剥五,而剥初可拔,泰易而通否,则泰二先之五,而否初可拔,在大过为藉用白芧,在泰为拔茅茹以其汇。 茹为牵系之义,谓与泰相牵系。 汇犹类也,泰与否相茹,乃不失类,故贞吉亨。 否茹于泰乃可拔茅,传云「志在君也」。 干为君,泰之地系于否上之干,此否初六之拔茅也。 泰初九拔茅,即否初六拔茅,泰成既济,否成益,与大过成既济,颐成益,同益上之三。 在颐为征凶,在否亦征凶矣。 在颐失类,在否亦失类矣,故又必茹以其汇。 否初六之茹,谓否与泰茹,以茅未拔言也。 泰初九之茹,谓益与恒茹,以茅既拔言也。 征吉二字,与颐六二征凶互明。 颐传行失类三字,即与茹以其汇互明,失类则征凶,茹以其汇则征吉也。 藉用白茅之藉,即盥而不荐之荐。 荐谓初之四,盥谓上之三,上从二五之三,则初不得又之四,是为盥而不荐,初从二五之四,则上不得,又之三,是为荐而不盥,观彖示之以例,可推而知者,大过藉用白茅,则初从二五之四矣。 颐上又征三,则是荐而又盥,故失类征凶。 观为夬二之剥五之卦,夬二之剥五,而剥上之三,犹大壮二之五而观上之三,传以不可拔赞干之成夬,所以与观之不荐相发明,三上先二五而行,初固不可拔三上从二五而行,初亦不可荐,荐藉拔,其义同也。

或益之十朋之龟弗克违元吉 或益之十朋之龟弗克违永贞吉

循按:《说卦传》「离为龟」,损益皆无离而互坤。 坤为地,地为数十,故云十。 损二之五则得其友,友即朋也。 十而朋,则损成益,咸四之初下成离,故为十朋之龟。 易每以一字为一义,此其常也。 损成益,咸成既济,益不与既济孚,故云或益,盖咸未成既济,损成益,因而上之三可也。 咸成既济,损成益,因而上之三,不可也。 用一或字加益字之上,明此损所成之益,已与咸之成既济者相系不相孚而实相或十朋而克之可也,十朋之龟而克之不可也,故欲其弗克而违。 损六五,益六二,皆云或益之,十朋之龟,弗克违,其义同,惟永贞则元吉,亦惟元吉,乃永贞。 永者,恒也,谓十而朋,朋而龟矣,必变通于恒,恒二之五而后益上乃可以之三。 弗克而违,亦永而后克也。 颐亦无离,虞仲翔以为晋四之初,谓晋上离为龟也。 然晋上之离何不可舍? 《周礼》「龟人掌六龟之属,天龟曰灵属」,灵龟,天龟也。 以观我二字推之,谓夬二之剥五也。 夬二之剥五成观为观我,夬下本干,决而为离,故为天龟。 灵之义亦为善,夬二之剥五「继之者善」,则夬下成离,亦是善龟所以灵也。 舍尔灵龟者,不以夬二之剥五也。 观我柔颐者,夬四之剥初也。 夬四之剥初,犹革四之蒙初。 革四之蒙初成损,损通咸,仍十朋之龟。 夫损二先之五而咸四应之,犹夬二先之剥五,而后四之剥初应之。 然则剥舍灵龟而成颐,亦蒙舍灵龟而成损,损通咸而得十朋之亦颐通大过而得十朋之龟。 损益用两龟字,颐用一龟字,舍则凶,违则吉,违舍义同,而吉凶各判者,一则舍二五而先初四,一则违三上而先二五也。 比例之,可得其互相发明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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