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循《易通释》 2024年0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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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得朋东北丧朋 蹇利西南不利东西 解利西南

循按:西南东北之说言人人殊,乃求之经,求之传,明白可见也。 《说卦传》云「艮东北之卦也,物之所成终而所成始也,故曰成言乎艮」。 艮之为东北,传明言之,因推震为东方,巽为东南,离为南方,坎为北方,干为西北。 兑正秋为正西,坤不言而知为西南矣。 坤彖云西南得朋,东北丧朋,传云西南得朋,乃与类行; 东北丧朋,乃终有庆」,其义隐奥,原不易明,乃经则自明之于蹇。 蹇彖云「利西南,不利东北」,方其为坤,乾二之坤五为得朋,二行而上亦行,是为乃与类行,于是坤成蹇,蹇下艮为东北,若令乾四又之坤初,则是革四之蹇初,成两既济,故坤成蹇,其道已穷,急宜变通于睽,睽五丧而未得,故丧朋。 丧朋则终有庆,不丧朋而终则不利,故不利东北。 因不利东北,所以丧朋,丧朋而后乃终有庆也。 蹇传云「蹇利西南,往得中也。 不利东北,其道穷也」,其义甚明。 于蹇言西南东北,知坤之东北谓蹇于坤言西南东北,知蹇之西南谓坤,坤蹇两卦彼此互明,明白如绘。

解何以利西南? 因蹇之不利东北,而连类及之也。 经自明之云「无所往其来复吉」,无所往者,三末之家人,上四亦未之初也。 来复者二之五也。 解无坤,解成萃则有坤,犹坤无艮,坤成蹇则有艮。 坤成蹇不利东北,以革四不可之萃三也。 传云「解利西南,往得众也」,二之五先得众,而后三家人上,故往得众。 若初先往四,则不异乾四之坤初,而小畜寡矣,何以得众也。 至《说卦传》言南方之卦、西北之卦、东北之卦、正北方之卦,而巽言东南,震言东方,不必称之卦,而自为卦无疑。 坎既北,离既南,震既东,则兑为西方之卦无疑。 巽既东南,艮既东北,乾既西北,则坤为西南之卦无疑。 已举三隅,不难以一隅反也。 虞仲翔迂谬其说,谓震初不见东,故不称东方卦,巽阳隐初,又不见东南,亦不称东南卦。 兑三失位不正,故言正秋,兑象不见西,故不言西方之卦,与坤同义。 顾正秋即是正西,以四时互见四方,圣文简妙,无不该也。 若震则明称东方,巽明称东南,何不见之有。 益言卦不言卦,乃属文之或省或不省耳,据以牵合其纳甲之说,何哉乾纳甲在东,不见西北,离纳已,不见南,。 经则明言南方之卦,西北之卦。 彼谓震不见东,故不言东方卦者,不可通矣。 虞言乾晨见西北,既言艮见丙,又以为在甲癸之间,方位果何定乎? 虞解坤彖云:「月三日成震出庚,至月八日成兑见丁,庚西兑南,故西南得朋。 谓二阳为朋。」 「二十九日消乙入坤,灭葳于癸。 乙东癸北,故东北丧朋。 谓之以坤灭乾。」 其解蹇云:「坤西南卦,五在坤中,坎为月,月生西南,故利西南。 往得中谓西南得朋也。」 「艮东北之卦,月消于艮,丧乙灭癸,故不利东北。」 此与坤彖之注,已自相矛盾,既云庚西丁南,则西南已属震兑,兑二阳既得朋,则与坤之灭阳者不可同日而语,乃又牵于坤为西南卦。 盖。 益蹇无震兑,不得不以西南为坤,震兑以得朋为西南,坤又以丧朋为西南。 凿枘相啎,究何所从? 传赞丧朋,明云有庆,丧朋乃有庆,则朋之宜丧,不待智者而后知也。  

老夫得其女妻老妇得其士夫 夫征不复妇孕不育 女承筐无实士刲羊无血

循按:荀慈明谓初阴失正当变,数六为女妻,二阳失正数九,为老夫以五得得正,位不变数七,为士夫,上阴得正数八,为老妇。 虞仲翔以为俗说,谓二体干老,故称老夫,兑为少女,故曰女妻。 初巽为妇,干为老,故称老妇。 大壮震为夫,兑为少,故称士夫。 其解老夫得女妻,则谓二与上应为干得兑,因傅会过以相与为初与五应,二与上应,又谓体姤淫女,故过以相与试为揆之,合有常匹,乃为相得。 若初舍四之常匹而应五,二舍五之常匹而应上,岂尚云得乎。 九二九五皆言生,言得,二言无不利,五言无就,岂淫女之占乎。 荀固俗说,虞亦望文生意,然则夫妇为何? 老夫谓需下乾也,老妇谓明九上坤也。 决二之剥五,井二之噬嗑五,原可相得而生,乃夬四之剥初,噬嗑四之井初,井夬成需,噬嗑剥成颐需,二不能交于颐五,遂成老夫,乃变通于大过。 颐五之大过二,则得其女妻,女妻谓巽成艮也。 姤二之复五,困二之贲五,原可相得而生,乃姤上之复三,贲上之困三,贲复成明夷,困姤成大过,明夷五不能交于大过二,遂成老妇,乃变通于颐。 大过二之颐五,则得其士夫,士夫谓艮成巽也。 其义互见于渐归妹。 渐上之归妹三为夫征,在归妹为士刲羊,夫谓渐五,士谓渐上,渐上巽犹颐成益上巽也。 渐初之归妹四,为妇孕,在归妹为女承筐,妇谓渐二,女谓渐初,渐下艮,犹大过成咸下艮也,传以离群丑三字,与亦可丑互明,则知渐称夫,归妹称士,即大过之士夫。 渐称妇,归妹称女,即大过之女妻,经文明白如此。 归妹渐本是士夫女妻,可生可育,乃归妹二不交五,而渐上之归妹三,成大壮蹇相错为需小过,犹夬剥井噬嗑成需颐也。 需二不能交于颐五,亦不能交于小过五,是士夫而为老夫,故夫征不复,士刲羊无血矣。 归妹二不交于五,而渐初之归妹四,成家人临,相错为明夷中孚,犹复姤困贲成明夷大过也。 明夷五不能交于大过二,亦不能交于中孚二,是女妻而为老妇,故妇孕不育,女承筐无实矣。 以士夫女妻,一失道而成老夫老妇,则不复不育。 以老夫老妇,一变通而成士夫女妻,则生稊生华。 老夫得女妻,老妇得士夫,犹云老夫老妇不能生育者,以变通而为士夫女妻,能生能育矣。 经文故奥其辞耳,知夬四之剥初,噬嗑四之井初,为老夫者,噬嗑井相错即屯鼎。 鼎二之五,为井二之噬嗑五之比例。 鼎初六得妾以其子,是士夫女妻交而有子也。 鼎四之初则为噬嗑四之井初之比例。 女子贞不字,不字,不育也。 女子贞则士夫为老夫矣。 大畜下之干犹需下干也,知姤上之复三,贲上之困三为老妇者,贲困相错为革蒙,蒙二之五,为困二之贲五之比例。 九二纳妇吉,子克家是士夫女妻交而有子也。 在蒙成观,在贲成家人,明以子克家指其为困二之贲五矣。 若上之三成升,则亦贲上之困三成大过矣。 故见金夫不有躬,见金夫亦女妻为老妇矣。 升上之坤,犹明夷上坤也。 然升为老妇,而经云金夫,金夫则老夫也。 大畜为老夫,而经云女子贞,女子贞则老妇也,此又互明之也。 渐上之归妹三成大壮蹇,大壮变通于观,即小畜变通于豫。 夫征不复者,至是仍为夫妻,小畜二之豫五而三上从之,即大壮二之五,而观上从之,亦即大过二之颐五,而颐上从之。 在大过为枯杨生稊,在归妹为反归以娣,在小畜则为夫妻反目,反目即是反归以娣,即是生稊,夫妻反目即老夫得其女妻也。 上九既雨既处谓小畜成需,豫成明夷,是老夫而兼老妇,明夷通讼,则妇贞厉而妇非老妇矣。 蒙上之三,为贲上之困三之比例,上不之三而初之革四则成损,鼎四之初为噬嗑四之井初之比例,四不之初而上之屯三则成恒,成恒亦夫征不复也,成损亦妇孕不育也。 睽九四睽孤遇元夫,交孚,睽成损犹蒙成损,损既济不能孚,损变通于咸犹颐变通于大过,则损二之五为遇元夫,交而能孚,元夫犹士夫也。 恒六五「恒其德贞,妇人吉,夫子凶」,恒孚益而交,女妻从士决者也,故其贞吉。 恒二之五而益上从之,恒已成咸,已纳妇有子为夫子矣,宜变通于损,乃为制义,若损二不之五,而咸四之初,即同于鼎二不之五,而四之初,在鼎为女子贞不字,在颐则为老夫,在咸则为从妇,故其贞凶。 《序卦传 》云「有男女然复有夫妇」,为咸通损而言也。 「夫妇之道不可不久」,为恒孚益而言也。 恒不孚益则不可久,咸不通损则有男女而无夫妇,均非道也。 伏羲作八卦,所以定人道,制嫁娶,使人各有偶,故以旁通为有孚,有孚而男女乃有别,夫妇乃有定。 孚而交则有子,子又旁通而纳妇,交孚所以生生不息。 恒成咸虽交孚而有夫子,子不纳妇而从妇,则仍不久矣从,妇者不交孚也。 大有上之比三,犹渐上之归妹三。 大有四之比初,犹归妹四之渐初。 无交而害,是为后夫,后夫者老夫也,亦金夫也。

箕子之明夷 其子和之 得妾以其子

循按:箕子之明夷,《释文》云「蜀才本作其」,《说文》「其,丌也」,籀文箕,然则其为箕之籀文,其子即箕子,箕子即其子也。 中孚九二鸣鹤在阴,其子和之,易以刚在五称我,柔在五称其刚与柔孚,柔以交而为刚,称子,小过五柔,中孚二之小过五,变柔为刚,故云其子和之。 乃中孚二不之小过五,而小过四之初成明夷,故云其子之明夷,谓小过所成之明夷也。 小过所成之明夷仍与中孚系,中孚明夷相错为家人,家人内也,故传云内难,内难则志不正,其子之明既伤夷,则不能和鸣鹤而有好爵,惟是既成明夷,改而变通于讼,五之讼二,为利贞,利贞则能正其志,能正其志则仍为其子,故云内难而能正其志。 其子以之,以小过之其子证明夷之簧子,其脉络贯通如此。 经又于鼎初六互明之云「得妾以其子」,兑为妾,鼎二先之五成遯,而后以上之屯三,屯成既济,鼎成咸,与中孚成既济,小过成咸同。 是鼎之其子,即中孚所称之其子也。 于鼎言之者,有微义焉。 鼎二之五为遯,遯通于临,临遯相错为履谦,履四之谦初,履成中孚,谦成明夷,为小过四之初之比例,遯四之初为家人,家人临正中孚明夷相错之内难,小过四之初,则其子之明夷,冥晦迷失,其明伤,其子亦亡。 临不成屯,而遯四之初,即小过其子之明夷也,故六三「系遯,有疾厉,畜臣妾吉」。 系者,与临系也。 有疾者,四不之初也。 畜臣指临二之五,畜妾指上之临三,臣即小过遇其臣之臣,妾即鼎得妾之妾。 传以不可大事四字赞之,即小过彖中之辞。 小过不可大事,谓不可以四之初,则遯之不可大事,亦谓不可以四之初,是传明以遯四之初,为小过四之初之比例也。 中孚二之小过五,在小过为其子和之,在中孚为遇其臣。 子以象父,谓刚也。 臣以事君,谓柔也。 二之五为其子,五之二为遇臣,臣犹子也,子犹臣也。 鼎言得妾以其子,发明中孚之其子和之。 遯言畜臣妾吉,发明小过之遇其臣,而以一妾字为之枢纽,有妾则上有兑,上有兑则四不之初,四不之初则鼎成遯。 遯不成家人而成咸,即小过不成明夷而成咸,不成明夷而成咸,则其子和之,而其子之明不夷,不成家人而成咸,则得妾以其子而畜臣妾吉。 既明于鼎又明于遯者,必遯四之初成家人,乃与临相错为中孚明夷,而为箕子之明夷之比例。 若鼎四之初成大畜,不可以发明箕子之明夷,故必发之于遯而明指一畜字,以示遯四不之初,不成家人即鼎四不之初不成大畜也。 以临二不之五,而遯四之初,为中孚二不之小过五而小过四之初之比例。 以鼎二之五,而后上之屯三,为临二之五而后遯上之临三之比例。 则鼎二之五,亦犹中孚二之小过五,故鼎之得妾,即遯之畜妾。 而鼎之其子,即中孚之其子。 得妾则其子和之,不畜妾则其子之明夷。 经文钩贯之妙,真如仙骨连环,而传但取小过不可大事一语,赞于畜臣妾之下,尤为神妙,而解者视为说理之泛言,不亦枉乎。 五所以称其子者,子者孳也,有子而后似续不穷,父子相承,终则有始矣。 鼎四之初,与随四之蛊初同。 鼎四不之初而二之五,则有其子。 蛊二不之五而随四之蛊初,则无其子,乃蛊成大畜,大畜孚于萃,则仍有子,故干父之蛊,有子考,无咎。 屯大畜相错为需颐,大畜孚于萃,犹颐孚于大过,大过二之颐五,生稊生华,即大畜孚萃之有童牛。 中孚孚小过之其子和之也。 大畜孚萃而二之五成家人,犹家人孚解,而解二之五成萃,大畜二之五有子,成家人通解,解二之五又有子,父有子,子又为父,是父父子子,有夫妇然后有父子。 大畜二之五,是夫妇交而有子,家人旁通于解,又为夫妇,故夫夫妇妇。 伏羲以前,知有母不知有父,是有男女无夫妇,有母子无父子,自以旁通而定为夫妇,乃有父子。 父生子,子又旁通定为夫妇,子又为父,父又生子,生不一子,则长幼序而为兄弟。 大畜二之五,萃四从之成震,则兄也。 萃三从之成艮,则弟也。 解二之五,四之初从之,成震则兄也。 三之家人,上从之成艮,则弟也。 故兄兄弟弟,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而后家道正而天下定。 谓家人通解,父子之后续为父子,夫妇之下,嗣为夫妇,家人乃可成既济而终。 家人九三,妇子并言,解二之五为子,解五之二为妇,子即妇之夫,家人二五为夫妇,解成咸,二五又为夫妇,子又生子,相续于无穷,何庆如之。 若解二不之五,而家人上之解三,成恒,三先五而行则忧。 家人二五之为妇子者已往,解二五之妇子不来,是有家人之妇子,而无解之妇子。 乌不嗟伤悼叹,此所以嘻嘻也。 嘻即《檀弓》「夫子曰嘻」之嘻,悲叹之声也。 悲叹之甚,故嘻嘻。 (《公羊》僖公元年传:「庆父闻奚斯哭声曰:『嘻! 此奚斯之声也。 诺已,吾不得人矣。』 于是抗轿经而死。」 何休注云:「嘻,发痛语首之声。」 《列子·天瑞篇》:向氏为盗,以赃获罪,没其先居之财,往怨国氏。 国氏曰:嘻。」 张湛注云:「意熙,哀痛之声。」 《大戴礼‧少闲篇》:「公曰:嘻! 善之不同也。」 注云:「嘻,叹惜之声。」 《史记》:「张仪掠笞数百,其妻曰:嘻! 子毋读书游说,安得此辱乎?」 《索隐》云:「嘻,悲恨之声。」 诸嘻皆与《檀弓》同。 董子《精华篇》载奚斯之言正作「嘻嘻」两字,马就以「妇子嘻嘻」为笑声,郑康成以为骄佚喜笑之意,皆不合。 )恒六五「恒其德贞,妇人吉,夫子凶」,解为家人之妇,解成恒,恒为益之妇,解末纳妇有子而嘻嘻,恒从乎益则纳妇而有子,恒为益之妇者,成咸则又为损之夫,故云夫子。 若不俟损二之五,而咸四即之初,而终未及交孚有子,仍是妇子嘻嘻矣。 是时损之为妇,五未纳于二,二未交于五,而咸初四从之,故为从妇也。 不从妇而交孚,则损二之五而后咸四之初,咸成既济,损成益,益既济相错为家人,损为咸之妇者,成益又为恒之夫,益必俟恒二之五而后贞,犹咸必俟损二之五而后贞。 损上九贞吉,利有攸往,得臣无家,谓损成益,欲贞吉,则必利而后有攸往,从妇则凶,利则变通于恒而交孚矣。 恒二之五而益上往三,则不从妇而贞吉矣。 恒二之五是为得臣,益系既济则有家,变通于恒故无家。 有家则贞凶,无家则贞吉也。 恒二之五为中孚二之小过五之比例,得臣即得小过所遇之臣,既得臣成咸,咸益相错为随渐,不复有家人,所以言得臣。 无家者,明小过遇臣则无家也。 小过成明夷与中孚错,乃有家人,小过成咸,其子和之,则相错不成家人,不致其子之明夷,而成内难矣。 有家乃有内难,无家则无内难也。 乃损上九得臣无家,承弗损益之而言。 弗损益之谓蒙二先之五,而后革四之蒙初,则不成损而成益,与损二之五而咸四之初同。 益既济相错,有家人而无内难。 蒙九二「纳妇吉,子克家」,纳妇蒙二之五也,纳妇而有子,有子而成观,与革相错亦为家人,盖相错为家人萃,则有子之家也。 相错为家人临,则内难之家也。 凡此皆箕子之明夷,互相发明。 明夷之箕子,即鼎中孚之其子,可比例得之矣。 然则箕子非父师之箕子乎。 古之其字,既为箕之籀文,则箕字正是其之本字,则中孚鼎亦可作箕子。 (《曲礼》「粱曰芗萁」,《释文》:「萁字又作箕,同音姬,语辞也。」 )以明夷之其子,作箕子解可也,以中孚鼎之箕子作其子解可也。 易以六书假借为引申,帝乙鬼方,皆非实事,又何疑于箕子其子之不同乎。 《汉书‧儒林传》称:「蜀人赵宾好小数书,后为易,饰易文以为箕子明夷,阴阳气亡箕子,箕子万物方荄兹也。」 宾持论巧慧,易家不能难,皆曰非古法也。 云受孟喜,喜为名之。 后宾死,莫能持其说者。 喜因不肯仞,以此不见信。 《释文》引刘向云「今易箕子为荄滋」,然则宾说当时虽莫能持,而刘向时所见尚有作荄滋者,故揭之云今易,明古易不然也。 马融云:「箕子纣之诸父,明于天道《洪范》之九畴,德可以王,故以当五。」 融所见易,固作箕子。 邹湛云:「荀爽训箕为荄,诂子为滋,漫衍无经,不可究诘。」 推湛此言可知,东汉诸儒皆同马本,复理宾说,惟爽一人。 虞仲翔奏上易注谓马融不及荀爽,而明夷六五则舍爽取融,其说云:「五乾天位,今化为坤,箕子之象。」 李鼎祚采马虞而不取荀氏是矣。 王弼注明夷六五云:「最近于晦,与难为比,险莫如兹,而在斯中。」 所谓兹者,正以子为兹,而在斯中四字,即解说此义。 盖阴用赵宾荄滋之说,而但以子为兹,以箕为其,读为「其兹之明夷」也。 孔颖达末悉其趣,以为箕子近殷纣云云,强为之说。 顾王弼于帝乙高宗,皆显述之,而注中不言箕子,仅曰兹斯,弼之说,即用宾之说,而小变之,又何惑乎。 陆德明虽列刘向之说,而实着邹湛所讥。 孔颖达虽祖王弼之注,而援入马融诸人之义,于是唐宋以后,说易者未有理荄兹,而诒箕子者也。 要之荄兹固非,箕子亦不必泥,如知以假借为引申,则荄箕本通。 (《淮南‧时则训》「黌萁」高诱注云:「萁,读荄备之荄。」 《尔雅》:“山无草木峐。」 《说女》:“无草木为屺。」 《释文》引《三苍》、《字林》、《声类》言峐犹屺字,峐通于圮,犹荄之声通于萁。 )作荄可也,以荄兹而傅会其说,不可也。 (《汗简》兹作芓,云见《尚书》。 )以中孚鼎之其子证之,虽父师之箕子,已为假借,而荄兹之说,又何容混入乎。 信阳张氏绶佩,乾隆闲撰《羲里睡余编》,内一条云:「帝震即甲,乙其亚也。 借商帝之名立象,与既济称高宗一例,后世或有摭拾帝乙致醮之辞,不知其为谬附。 箕子或曰纣叔父,或曰纣庶兄,以象论之,前人有以箕子为其子之说,颇有象大意。 卦引人名,其旨原自有在也。」 张氏先得我心,附录于此,以见余说之不孤也。  

男廷琥孙 授书授易授诗 校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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