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循《易通释》 2024年0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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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通释卷十四

雕菰楼易学之三

江都焦循学

利建侯利建侯

循按:虞仲翔以震为侯,以三为公位。 荀慈明以侯为阳之阴。 以震为侯者,据屯下有震也。 以侯为阳中之阴者,据晋六五也。 证诸他卦,则不可通。 《干凿度》谓「三为三公,四为诸侯,五为天子」,故虞氏以公指三,李鼎祚以四为诸侯上公之位,是本《干凿度》而合公侯皆指四,则变其说矣。 《说卦传》云「乾为君」,举一君字以为干象,公侯亦君也(见《尔雅》),则亦乾象也。 屯下震已定,无容更建,既云勿用有攸往,则谓三不可往。 三何以不可往? 以鼎二未之五也。 鼎二之五而后三往鼎上,乃为建侯。 若曰勿用,以三往鼎上,宜先以鼎二之五。 屯三往则六爻宁定,舍三不往而建鼎之侯,则屯不宁,故传云「宜建侯而不宁」,乃爻以利建侯系之于初者,为豫而言也。 小畜二之豫五,豫四不之初,则不成屯。 不成屯则以小畜上之豫三,即为建侯。 四既之初成屯,则必变通于鼎,乃为建侯,然则侯指咸之互干,即屯豫两卦,比例可知。 小畜二不之豫五,而上之豫三,豫成小过,小畜成需,需通晋,则康侯,小过通中孚,则公弋取彼在穴。 小过之公,即豫之侯,谓中孚二之小过五仍成咸也。 于是益六三称公用圭,六四称公从,指益通恒。 恒二之五成咸,为中孚二之小过五之比例,亦屯通鼎,鼎二之五之比例。 解上六「公用射隼于高墉之上」,二之五成萃,即小畜二之豫五,家人上之解三,即小畜上之豫三,解成咸,犹豫成咸也。 鼎二之五而上从之,成咸,为建侯矣。 鼎二不之五而四之初,成大畜,则覆公餗,虽有干在下而不在五,侯不建,是公之覆者也。 覆者,建之反也,公不覆则公用亨于天子。 二之五为干为天之子,上之比三,为公用亨,然则同一干为君,而在五为天子,即为王,在三则为公为侯。 凡称公侯,皆三互乾也,故称公侯之卦,非指咸即指革。 蛊上之随三成革,则事王侯。 不事王侯者,不以上之随三也。 称王又称侯者,咸革三五共互干,兼三五而称之也。 侯在三,建之者王也。 先五有王,而后建三之侯,亦兼三五言之也。 坎彖传云「王公设险以守其国」,坎二之离五为王,离上之坎三成革,则公也。 上之三为设,亦为征,离上九「王用出征」,出征犹设险也。 六五传云六五之吉,离王公也,谓成丰变通于涣,涣二之丰五成革,有王有公,故离王公。 涣者离也,涣「王假有庙」,九五「涣王居」,丰「王假之」,皆谓涣二之丰五也。 丰涣单言王,离坎兼言王公,明其为革而三五兼用也。 出涕,亦涣二之丰五,而又上之三,故兼言公也。 坎二之离五,离成同人,坎成比,为大有二之五之比例。 比传云「先王以建万国亲诸侯」,万国谓比成屯,诸侯谓屯通鼎,鼎之侯本于建屯之国,由于亲,于国言建,于侯言亲,明亲与建同也。 一筮再筮,故称先王,称万国,称诸侯。 师九二「王三锡命」,比上六「王用三驱」,皆谓成屯而通鼎。 鼎二之五为王,有王而后三锡三驱,则亦有王而后建侯也。 比大有相错为需晋,需二之晋五,而晋四之初,应之成益,即大有二之五而四之比初成屯,屯通于鼎为建侯,益通于恒为康侯,康者安也,宁也,不宁而先建侯,既建侯则可以宁。 康侯者,在此则康,在彼则侯也。 在此则康,晋成既济也。 在彼则侯,恒成咸也。 故下申之云用锡马蕃庶,昼日三接,锡马蕃庶,晋成益也。 昼日三接,益通恒,益成既济,恒成咸也。 晋成咸,犹豫成咸。 晋成益,犹豫成屯,故成益康侯于恒,即成屯而建侯于鼎也,晋豫屯三卦互明如此。 坤成屯通鼎,鼎二之五为王事,屯三之鼎上从之,为从王事。 讼成益通恒,恒二之五为王事,益上之三从之,亦为从王事。 鼎屯相错为噬嗑井,噬嗑成无妄,犹鼎成遯。 上干为王而后三上求之,为求王明。 求王明即从王事也。

月几望 月几望 月几望

循按:易言月几望者三卦,小畜上九,归妹六五,中孚六四是也。 虞仲翔皆以坎月离日,震东兑西解之。 坎月离日是矣。 乃归妹有震兑,小畜无震兑,至谓中孚自讼来,讼坎为月,则尤非易义。 盖望为月,与日相对之名。 月至此而盈,离在下,坎在上,月与日相对,成既济,是则望也。 中孚三之上,小畜上之豫三,皆成需,需上坎成,而下离未成,故云几望。 归妹渐相错,即为中孚小过,渐上之归妹三,归妹成大壮,渐成蹇,大壮蹇相错,即小过需,为小畜上之豫三之比例,亦中孚上之三之比例。 经凡三言月几望,皆以二不先之五而上之三成需小过而言,乃在小畜上之豫三,为君子征凶,固矣。 而归妹则称月几望吉,何也? 承上帝乙归妹,君之袂不如娣之袂良言也。 渐上之归妹三成大壮,大壮旁通于观,而二之五成革,为娣之袂。 大壮不能变通,更以四之蹇初成泰,而后泰通否,始为帝乙归妹。 帝乙归妹即君之袂也。 以小畜二不之豫五,而上之豫三成需小过,则为君子征凶,以归妹成大壮,渐成蹇,不更令大壮四之蹇初成泰既济,而尚能早为改悔,故吉。 非月几望吉也。 以月几望即能改悔,较诸帝乙归妹为吉也。 吉即良也,即申明君之袂不如娣之袂良也。 惟娣之袂较君之袂为良,故月几望,较帝乙归妹为吉。 若以月几望较密云不雨自我西郊,则月几望为凶,而帝乙归妹虽较月几望更多一层。 失道,至于成泰,亦能改悔,亦自以祉元吉,虽不如娣之袂良,而君之袂亦非不良矣。 盖密云不雨,则豫成咸不成小过,小畜成既济不成需,月几望则豫成小过,小畜成需矣。 归妹成大壮,渐成蹇矣。 娣之袂,则大壮通观,不致更失道而成泰。 需通晋,不致更失道而小过成明夷。 帝乙归妹则大壮又失道而成泰,始变通于否为君之袂,故以月几望视密云不雨则凶,视帝乙归妹则吉,所为君之袂不如娣之袂良也。 中孚六四「月几望,马匹亡,无咎」,马匹亡乃能无咎,未能马匹亡则月几望不能无咎矣。 马匹亡,需通于晋也。 易之互相发明,莫明于是。

有他吉 有他吝 有他不燕

循按:爻之称有他者三,比初六「有他吉」,大过九四「有他吝」,中孚初九「有他不燕」。 他者,异之辞也。 中孚「有他不燕」承「虞吉」言,与屯「即鹿无虞」相发明。 比之有他以成屯而言也,比有孚于大有,既比之而盈缶矣。 大有成家人,比成屯,家人上之屯三,则即鹿无虞而成两既济,终而不来矣。 惟屯舍家人而通鼎,鼎二之五为来,而后鼎上之屯三成既济而终,此终而彼来,故云终来。 终而来者,以其有他也。 他者鼎也。 屯之孚于鼎,异于比之孚于大有也。 盖大有二之五,若四不之比初,则比不成屯,仍与大有系,不烦改而通鼎,既四之比初成屯,则必舍而他系,此所为虞也。 屯通鼎矣。 鼎二之五,则屯三之鼎上,亦无容他系也。 若鼎二不之五,而四之初成大畜,则大畜不可与屯系,又必他系于萃,此萃所以戒不虞也。 大畜屯相错为需颐,颐之通大过,犹屯之通鼎,故鼎二之五为颠趾,大过二之颐五为颠颐,鼎二不颠趾而四之初成大畜,即大过二不颠颐而四之初成需。 大过不成需,则二颠于颐五为栋隆吉。 大过二不颠颐五而四之初,则桡乎下,而需二不可之颐五矣,必改而变通于晋,故有他吝也。 同一有他,一吉一吝者,比成屯而盈,为当位之变通,故能便通则吉。 大过成需而桡乎下,为失道之变通,故能变通,虽吉而不免于吝,此经自示其例也。 小过之中孚,犹大过之于颐,小过四之初成明夷,犹大过四之初成需也。 不使小过成明夷,而中孚二之小过五,故虞吉。 若不能虞,而小过四之初成明夷,则中孚二不能之明夷五,明夷必改而变通于讼,故有他不燕。 何为不燕? 燕即宴也,谓不以中孚二之小过五也。 中孚二之小过五,即归妹二之五。 归妹二之五,与蛊二之五同。 传于随赞云「君子以向晦入宴息」,宴谓蛊二之五。 蛊二不之五而上之随三,成升革,错为明夷则晦。 蛊二先之五,而后上之随三成革蹇,则为向晦,向晦则不晦矣。 嚮晦则宴,于是蹇通睽,睽二之五,而后四之蹇初,蹇成既济则息,睽成益上,巽为入,蹇者,蛊晦而宴者也。 睽成无妄,而四入蹇初,入蹇即是入宴。 宴息即是蹇息,向晦入宴息五字,简奥精详,括先甲后甲而赞之,而晦宴两字,则所以赞虞吉有他不燕也。 不虞而小过成明夷则晦,虞吉即是向晦,向晦是宴,则虞吉即是燕,以向晦而无他则宴,以不虞而有他则不燕。 两相比例,明白可见。 中孚小过之不燕,赞于随蛊者。 随蛊错为颐大过,明中孚二之小过五,与大过二之颐五同,则小过成明颐之有他,即大过成需之有他。 以向晦入宴息赞有他不燕,正所以赞大过之有他吝。 不特此也,又于需赞云「君子以饮食宴乐」,宴与乐并举,乐固所云比乐者也。 需晋相错为比大有,是需二之晋五为宴,即大有二之五为宴。 大有二之五,而四未之比初,是无他者也。 以一宴字,与随之入宴贯,又所以赞有他不燕,与大过之有他吝同,亦与比之有他吉同也,此传之赞经造乎征者也。 经以比明乾坤坎离,以中孚大过明震巽艮兑,比大有本当位,故用以明当位之变通,而以有他为吉。 中孚大过本失道,故用以明失道之变通,而以有他为吝为不燕,凡三言有他,而变通之例着矣。

田有禽 田无禽 旧井无禽

循按:《系辞传》「耒耨之利,盖取诸益」,益者屯家人之所错也。 乾九二「见龙在田」,屯为见,其称田者,谓乾成家人,坤成屯,耒耨施之于地,其象为田(《释名》:「已耕者为田。」 )。 《白虎通》云:“四时之田,总名为田者何? 为田除害也。」 平地之上,耕作以树五谷为田,驱除禽兽以卫五谷亦为田,田猎之田,即是田稼之田。 师二之五成比,犹乾二之坤五,六五田有禽,谓成屯也。 二先之五为禽,同人四之师初成屯,师初成屯,为田有禽。 田既有禽,宜变通于鼎,鼎二之五,而后上之屯三,鼎成咸,上兑为言,不使四之初,故执其言无咎。 屯五有禽,鼎五无禽,以有禽旁通于无禽,是为知存知亡知得知丧,而鼎之无禽,又宜进而为有禽,乃有言可执。 若鼎二不之五而上之屯三,则不成咸而成恒,故恒九四田无禽传云「久非其位,安得禽也」。 何以见之? 屯家人相错为益,耒耨取益,则屯称田,家人亦称田。 屯通鼎,犹家人通解,鼎二不之五而成恒,犹解二不之五而成恒,《系辞传》赞解上六射隼云「隼者禽也」,二先之五,而后三之家人上,是为射隼获之,即为田获三狐,传用一禽字赞之,是田获三狐即是田有禽。 解成咸则田有禽,解成恒则田无禽矣,解成恒则田无禽,鼎成恒亦田无禽矣。 恒无田象,称田者谓旁通于益也。 家人通解,屯通鼎,而鼎解成恒,犹益通恒,而恒二未之五也,井初六,旧井无禽何也? 屯通鼎,屯鼎相错为噬嗑井,井二之噬嗑五,即鼎二之五,可得禽矣。 乃井泥不食,不以井二之噬嗑五,而以丰四之井初,丰井者,离上之坎三者也,相错为既济恒,即鼎上之屯三之比例,本无禽者也。 而丰四之井初,则是恒四又之初,无禽而不能更新,徒为旧井矣。 《文言传》云潜龙勿用,下也; 见龙在田,时舍也」,而赞井之初六云「井泥不食,下也; 旧井无禽,时舍也“。 试推其义,潜龙者,乾上之坤三成谦夬也,勿用者,夬四不可更之谦初也。 乾坤成谦夬,犹坎离成丰井,丰四之井初,犹夬四之谦初,在乾戒其勿用,在井则已用,而为井泥,以下也二字贯之,知彼此之义同也。 乾成家人,坤成屯,为见龙在田。 屯宜通鼎,为利见大人。 屯通鼎则舍家人,宜舍而舍,故为时舍。 井亦宜舍丰而通噬嗑,井噬嗑既为屯鼎之错,则井舍丰噬嗑即为屯舍家人而通鼎之比例,故亦以时舍二字赞之。 惟时舍而舍,则屯通鼎已有禽,时舍而不舍,则井不通噬嗑而仍无禽,经文两相反,而传同辞赞之,明潜龙而用,则亦井泥不食矣。 井而有禽,则亦利见大人矣。 井泥与潜龙赞同,知夬谦同于丰井矣。 旧井与在田同赞,知井噬嗑相错,即屯鼎矣。 传之赞经,神妙乃尔,比例观之,自悉其奇。 丰井相错为恒之无禽,井噬嗑相错为鼎之无禽,无禽变有禽则得禽,有禽通无禽为失前禽,无禽而仍为无禽,则非其位而安得禽,有禽而仍为有禽,则为从禽,其义详于比,而传于屯赞之。 比九五显比,王用三驱,失前禽,传云舍逆取顺,失前禽也。 师成屯而田有禽,此禽为已往之禽,是为前禽。 显犹代也,因比成屯,舍而更于鼎,是为显比王用三驱,犹云田获三品。 大有二之五,一也。 比成屯,二也。 鼎二之五而后上之屯三,三也。 屯变通于鼎则舍屯五之禽,故失前禽,斯时不通鼎,而以家人上之屯三,则不失前禽而从前禽。 屯六三传云「即鹿无虞,以从禽也」,屯五之禽,即比之前禽也,亦即干二己见而在田者也,宜舍此禽,以得鼎五之禽。 屯之禽,前禽也。 鼎之禽,新禽也。 不能得鼎五之新禽,而从前禽,不失前禽则逆而不顺,故君子几不如舍。 舍前禽即是舍逆,舍逆即是时舍。 舍前禽则失前禽,经传之辞,一以贯之如此。 前禽犹云旧禽,为当位而盈者言也。 当位而盈,则宜舍前禽以变通而取新。 失道而咎,则宜舍旧井之无禽而改过。 当位而舍,时舍也。 失道而舍,亦时舍也。 此又传两言时舍之义矣。

取女吉 勿用取女 勿用取女

循按:伏羲定人道,制嫁娶,孔子不赞之于乾坤,而赞之于《序卦传》之咸云「有夫妇然后有父子」。 乾为父,坤为母,已定之夫妇也。 夫妇未定,嫁娶以定之,凡两卦之旁通者,乃为偶,故咸之偶为损而非恒。 咸虽与恒相次,而比娶妻于损。 损虽与益次,而必嫁夫于咸。 咸与损为夫父妇,相对待者也。 咸恒相次,则长幼兄弟也。 以旁通之卦为定偶,而自此嫁彼,自彼娶此,异姓为昏姻之义也。 蒙之于革,犹损之于咸。 彖于咸言取女吉,爻于蒙言勿用取女,以蒙例损,即以咸例革,一互言之,而旁通之义了然。 经之称女与称妻称妇不同,夫妇指二五,女则指巽离兑。 《说卦传》既言三索得男,三索得女,又详言巽为长女,离为中女,兑为少女,其震坎艮皆不言为长男中男少男,所以明经之称女,指巽离兑。 而经无称男之辞,故震坎艮不言男也。 震不言为长男而言为长子,则以经言长子不言长男也。 大过下巽为女,二之颐五相交为夫妻,颐成益,五刚夫也。 大过成咸,二柔妻也。 由女而妻,故云女妻,明需下为老夫无女,大过下乃有女也。 屯六二「女子贞不字」,女指鼎,鼎上离下巽成家人上巽下离,皆女也。 家人上之屯三,则女子贞。 而家人通解,解二之五而后家人上之解三,则利女贞。 《杂卦传》云「归妹女之终也」,此女即指渐成家人,而归妹成临。 家人上之临三,家人成既济,为女之终,女之终即女子贞也。 渐上先之归妹三成大壮蹇,蹇初又之大壮四,蹇下离故女承筐,承筐则虚而无实,女之无归者也。 《杂卦传》赞云「渐,女归待男行也」,蹇成既济,下有离女,大壮成泰,有父母而无男,此女所以无归。 欲女有所归,则必待男而行,待即蹇初宜待之待,谓待旁通于睽,而睽二之五也。 睽二之五成无妄,下震为男,然后蹇初行于睽四,则同一成既济下离,而此离女则有所归,异乎承筐无实之女矣。 睽成益,蹇成既济,相错亦家人,故家人彖传云「女正位乎内」,家人内也。 蹇成既济,大壮成泰,相错为明夷,则女之不正位者也。 蹇通睽,女归吉矣。 大壮通观,亦利女贞,何也? 大壮二之五,成革而后革四之观初,观成益,革成既济,睽上离下兑,革上兑下离,传皆以二女赞之。 革之为女,犹家人之为女。 革四之贞于观初,犹家人上之贞于萃三,观即蒙二之五者也。 蒙二之五而后革四之蒙初,为大壮二之五而后四之观初之比例,亦即损二之五而后咸四之初之比例。 咸革上兑为女,是为取女,取犹求也。 求革四之兑以之蒙初也,亦求咸四之兑以之初也。 惟大壮二先之五,乃有女,而后四之观初为利女贞,即损二之五而后咸四之初为取女吉,若蒙二不之五而上之三成升,即大壮二不之五而观上之三,亦即归妹二不之五而渐上之归妹三,更以革四之升初,即是以大壮四之蹇初为女承筐无实,女承筐无实,此女之不可取者。 取则蒙成泰,下干为金,故六三勿用取女,而申之云「见金夫,不有躬,无攸利」。 无攸利三字,与归妹上六无攸利互明,升革相错为明夷大过,是老妇非女妻,升通无妄,犹大过通颐,大过通颐得女妻,得士夫,不致刲羊无血,承筐无实矣。 而升无妄为复姤之错,升二之五而后无妄四之升初,即姤二之复五而后姤四之初。 姤无妄上未有兑,不可为取女,惟姤二之复五而上之复三,复成既济,姤成咸,相错为蹇革,上乃有兑女,此兑女不可取者也。 何也? 取之于观初则利,取之于蹇初则成两既济,终止道穷。 姤下之巽女,即升下之巽女,亦即大过下之巽女,姤二之复五,亦得女妻,不言女妻,而言女壮,用一壮字,兼姤成咸、复成既济言之。 姤成咸,复成既济,乃相错为革,而为大壮二之五之比例,然大壮二之五,而观上未之三,故革四之女可取而利女贞,姤二之复五,而姤 上已之复三,则姤成咸,又必通损,俟损二之五,而咸四之女乃可取,故在咸通损,则取女吉,在姤成咸,未通损,则勿用取女。 姤彖传云「勿用取女,不可与长也; 天地相遇,品物咸章也」,明指出咸字,相遇是姤,咸章是壮,咸通损,损二之五则二气感应,以相与,故亨利贞,此取女所以吉,姤方成咸,在姤则以相遇而咸章,在咸未通损,则二气未能感应相与,故云不可与长,此取女所以勿用。 经文传文,明白可见。 以蒙之勿用取女,推之于姤,则姤二不之复五,而上之复三,成明夷大过,大过四不可之初,即革四不可之升初也。 以姤之勿用取女,推之于蒙,则蒙二之五而上之三成蹇,革四不可之蹇初,即咸未通损不可四之初也,然则蒙二之五,则革四之蒙初,亦取女吉。 损二不之五而上之三,则咸四之初亦见金夫不有躬。 三言取女,两言利女贞,一言女子贞,与女妻女壮女归女承筐,诸女字连环钏络,一以贯之,而或指巽,或指离,或指兑,各依所值,以为之辞,诸传所赞,均已神奇,《说卦》于巽离兑言三女,震坎艮不言三男,尤昭然其明示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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