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
循按:《说卦传》明云乾为马,又云乾为良马、为老马、为瘠马、为驳马。 惟良马见大畜九三,谓随四之蛊初,下干为马,故云「良马逐」,逐谓随四之蛊初也。 蛊成大畜,初先于五不可为良,经云良马者,通下利艰贞言也。 因逐而有马,马能变通于萃,以二之五为元吉,则良马矣。 (《夏官》校人「凡颁良马而养乘之」注云:「良,善也。 善马,五路之马。」 )老即老夫之老,谓需下之干也。 瘠犹羸也,大壮成泰则羸,谓泰下之乾也。 驳之言杂也。 物相杂为文,乾二之坤五,文在其中,然则驳马谓同人上乾也。 乾上之坤三,其血元黄,亦天地之杂,则亦夬下之乾也。 (《诗》有客笺云:驳杂也。 )乾四之坤初,坤下成震,故于震赞之云:其于马也为善鸣,为馵足,为作足,为的颢。 乾二之坤五,坤上成坎。 故于坎赞之云:其于马也为美脊,为亟心,为下首,为薄蹄。 乾二四之坤,坎震合而为屯,则为善鸣、为馵足,鸣、足皆震象,善谓乾二先之坤五,而后四之坤初从之,马后左足白为馵,乾四之坤初,坤初成震足,则乾四成巽白,四从五称左,乾二之坤五在先,则左足白在后,故为馵足。 美脊者,美犹善也,谓乾二上之坤成蹇,两坎相贯为脊。 亟心者,亟犹极也,谓乾二之坤五为心(荀爽作极心),馵足象震之在后,亟心象坎之在中。 作,始也,谓不俟乾二之坤五,先以乾四之坤初,不亟心而作足,不先成比而先成复也。 坤先成复则乾先成小畜,小畜上巽为白,颟犹包桑之桑,即巽之广颢也,故云的颢。 乾上之坤三亦互坎而乾成夬,夬之乾在下,同人之乾在上,不先成同人而先成夬,是下首也。 蹄亦足也,乾上之坤三互坎亦互震,以坎而兼震象,惟谦有之。 《杂卦传》以谦为轻,轻即薄也,故为薄蹄。 干为马三字总言,既以良老瘠驳明乾之所在,又以震坎二卦明干之行,有当位则为善鸣、馵足、美脊、亟心,有失道则为作足、的颢,下首、薄蹄,所以明其为屯为比为复,小畜为夬谦有如此,非谓震坎亦为马也。 若使马象于干,复象于震坎,则系辞者既无所主,而观象者亦何以为依。 凡易称马,皆干也。 乾元亨利贞,坤元亨利牝马之贞。 坤何以有马? 坤成屯,乾成家人,家人上之屯三,则贞而不利,成两既济。 既济无马也,故必牝马之贞而后利。 何为牝马? 屯通鼎,而鼎成遯,遯上干为马也。 屯通鼎犹蹇通睽,鼎成遯为牝马。 睽成无妄,亦为牝马。 称牝者,鼎五睽五俱在柔中,当其上,已成干,则由牝而马。 方其未马而牝,马犹未得,是为丧马。 经于坤称牝马,于睽称丧马,互明之也。 乃鼎二不之五而四之初,成大畜,即随四之蛊初,马已逐矣。 斯时大畜通于萃,尚可养之,为良。 不能变通,又以上之屯三为泰,则不为良马而为乘马,至于成泰而后旁通于否,是为乘马班如。 班同般,还也。 还即旋也。 旋而元吉也。 泰通否则匪寇昏媾。 需通晋亦匪寇昏媾。 贲六四「贲如皤如,白马翰如」是也。 泰之马在下而坤乘之,故为乘马。 需二之晋五成否,否之马在上,因而否四之初,下震为蕃,则皤如也。 上巽为白,故白马也。 贲之白马,即晋锡马蕃庶之马也。 困贲为革蒙之相错,困成需即蒙成泰,蒙成泰犹鼎成泰,以睽之丧马与坤之牝马互明。 以贲之白马与屯之乘马互明,而马之宜得宜丧可得明矣。 晋称锡马,谓需二之晋五矣。 于是中孚六四与之互明。 月几望谓上之三成需,需下有干,所谓老马也。 需下之马既老,晋上之马尚亡,亡犹丧也。 以需下之马匹,晋上所亡之马,而晋上乃得有马而成否。 锡马蕃庶之马,即此月几望所匹之马也。 匹犹合也,有以匹合其亡,则马不亡矣。 《系辞传》云:「服牛乘马,任重致远,以利天下,盖取诸随。」 随四之蛊初,与鼎四之初同。 鼎成泰犹蛊成泰,泰以坤乘乾为乘马,上坤牛也,亦车也,以牛牵车为服。 先三后五则轻,引而变通于否为引重,舍既济而远与否孚,故致远裁成辅相,变而通之,以尽利也,故利天下。
鸿杨
循按:渐六爻皆取象于鸿,说者或以为大雁(虞翻),或以为水鸟(王弼),或谓随阳鸟喻女从夫(李鼎祚),然皆执鸿之为鸟名耳。 易之《系辞》每假借于声音,训诂间以为之义,如豹则取于约,鲔则取于附,鹤则取于确。 思而核之,昭然无疑。 因究《尔雅. 释诂》之文云:「鸿代也。」 《康诰》「乃洪大诰治」郑康成注云:「洪,代也。」 洪鸿二字通,鸿之为代,其义古矣。 爻辞作于周公,《释诂》亦周公所作,以周公之所释,释周公之书,则此鸿代之训,以为即疏解渐卦之鸿可也。 渐即《文言传》所谓由来者渐。 渐而至于积不善有余殃,由辨之不早辨。 早辨何如? 惟更变改悔以旁通补救之而已。 代者更也。 故六爻于渐之上皆用鸿字,无论渐于干、渐于磐,渐于陵,渐于木,皆宜变而通之。 故云鸿渐。 鸿渐者,变通其所渐,即早辨其所渐也。 传于坤初六用渐字,于坤六二用代字,正赞此鸿渐也。 《尔雅》训鸿为代,亦训显为代。 比九五显比,王用三驱,显比即是代比。 比成屯而更变于鼎,以代有终,所以三驱也。 又训昏为代,经五称昏媾,皆由失道而更变,故云匪寇昏媾,由失是而致寇,由变更而和解。 昏而媾,犹云变而通也。 显之义同于扬,代之义同于赓。 《尔雅. 释诂》又云:「赓,扬,续也。」 夬扬于王庭,谓更变而通于剥也。 传赞大有云:「君子以遏恶扬善。」 扬善犹云继之者善也。 扬与杨通(《诗》扬之水《释文》或作杨木之字。 《左传》「解扬」《史记》作「解杨」。 《左传》“扬于”《汉书. 古今人表》作杨于。 《广雅. 释言》:「杨,扬也。」 大过两称枯杨,枯犹苦也,杨即扬也。 枯而能扬,谓困成大过,剥成颐,能更变而旁通也。 惟能更变,所以生稊生华,徒以杨为泽木,鸿为水鸟,以索诸巽兑离坎之间,非圣人取象之妙也。
果
循按:《说卦传》:乾为木果,艮为果蓏,巽为不果。 夬二之剥五而剥上之三成蹇下艮,故云硕果。 夬二之剥五,剥上成巽,惟上之三乃得有果,上未之三,巽而不艮,故巽为不果。 剥成蹇,夬成革,相错为既济咸,咸下艮即蹇下艮。 但咸三为艮互干,亦互巽,巽为木,故干为木果。 夬二之剥五与蒙二之五同。 蒙传云「果行育德」,即硕果之果,谓蒙成蹇也。 杀敌为果(《左传》宣二年),义同于克。 故为上之三之称。 传于果上加木字,与于果下系蓏字互明。 蓏者瓜也。 姤二之复五而后上之复三,姤成咸,是以杞包瓜。 兼干巽艮,干为木果,专为此而赞艮为果蓏。 明姤之瓜亦剥之果也。 又赞于解云:「雷雨作,而百果草木皆甲坼。」 作始也。 雷雨作谓解二之五成萃,萃家人相错为观革,即夬二之剥五之比例。 家人上之萃三,萃成咸,犹观成蹇,故云百果。 互巽,故兼言草木。 草木即木果之木,数至百而定。 解成咸,下艮为果,家人成既济,六爻皆定为百。 异乎剥成蹇,夬成革之果而不百也。
木
循按:《说卦传》巽为木,是经之取象于木,必不离乎巽,而乾为木果,离于木为科上槁,坎于木为坚多心,艮于木为坚多节。 干艮坎离之言木,犹震坎之言马。 马必出于干,木必出于巽也。 离之为科上藁,何也? 藁犹枯也。 贲上之困三为姤上之复三之比例,姤上之复三成明夷,则离也。 贲上之困三成大过,则巽也。 困初六困于株木,株指明夷,木指大过,株木由科上搞而成。 科,本也(见《广雅》),但存木之本而上诛灭其枯叶,故枯藁而为株木也。 科上藁三字赞株木之株,及赞枯杨之枯。 惟枯,故藁。 惟株,故科上藁也。 大过上兑,虞仲翔作科上折亦合。 坎为坚多心,艮为坚多节,互文也。 心即指坎之在上。 节即指艮之在下。 节止也,艮亦止也。 巽二之震五,而巽上之震三应之,巽成蹇,上坎为心,即坎之维心亨也。 下艮为节,即艮之艮其止也。 然何以为坚? 何以为多? 坚即坚冰之坚。 多即多故之多。 巽二不之震五而上先之震三,震不成革而成丰,巽不成蹇而成井,丰上无心,井下无节,以井通噬嗑,则井二之噬嗑五,井仍成蹇,井下巽也。 以巽木化为艮节,是为艮之于木也。 井二之噬嗑五,同于履二之谦五,履二之谦五则坚冰至,故云坚多节。 以丰通涣,则涣二之丰五,丰仍成革,涣上巽也。 上之三以巽木化为坎心,是为坎之于木也。 巽二不之震五而成丰,丰变通于涣为多故,故云坚多心。 涣二先之丰五而后上之三,亦犹履二先之谦五而后上之三,则多亦坚也。 坎成井而后通于噬嗑,亦犹离成丰而后通于涣,则坚亦多也。 用两坚字赞经之坚冰,而以两多字与多故相钏贯,知其为丰井之变通,则知坚冰至为谦夬之变通。 盖以巽上之震三比例于离上之坎三,皆成丰井,在巽为多故,在坎亦多故也。 而以巽上之震三,比例于艮上之兑三,则巽震成丰井,艮兑成夬谦,在丰为多故,在谦则坚冰。 传以坎艮两卦与巽木相参,而以坚多两字贯之,其交错互见之妙,泛视之,似属平常。 深味之,精妙叠着。 赞经之奇,莫奇于此。 《说卦传》震不为木而为苍筤竹,为萑苇,二者皆经所无也。 细测之,则竹为方策所用,与书契互明。 谓剥成益,益下有震也。 萑苇所以包鱼,包有鱼则复成屯,屯下有震也。 凡经所有,而《说卦传》不言,与经所无,而《说卦传》言之,俱有微义存乎其中,测之当自得耳。 渐上之归妹三则无上巽而有下艮,故渐于陵。 渐初之归妹四则无下艮而有上巽,故渐于木,谓渐成家人也。 渐成家人则归妹成临,鸿而代之则临变通于遯,而或得其桷矣。 巽上之震三成丰,丰通涣,则于木为坚多心矣。 「故刳木为舟,剡木为楫。 舟楫之利,以济不通,致远以利天下,盖取诸涣。」 震成丰,巽成井,不通者也。 三之上为诛伐,故云刳木。 《说文》:「刳,判也。」 谓剖涣上之三也。 《尔雅. 释诂》:「剡,利也。」 《说文》:“剡,锐利也。」 锐与兑通(《老子》「塞其兑」河上公作锐),谓涣二先之丰五,丰成革。 革上兑连于巽木,巽木上兑是为剡木。 井之巽木灭于坎水之下,既不可与丰通。 丰变通于涣,则木浮于坎水之上,然木不剖不可以为舟,舟非楫不可以利涉,故先以二之丰五为剡木之楫。 后以观上之巽木,刳而为舟,则利涉大川。 涣剖上一爻,下为两坎,象舟浮于上。 二之丰五为楫,则所以运舟者有主。 而两坎之险亦化为利矣。 中孚之利涉大川,犹涣之利涉大川。 传云「乘木舟虚」,明赞一舟字。 中孚之舟在兑泽上,犹涣之舟在坎水上。 二之小过五成咸,亦剡木为楫也。 成益,益上之三,亦刳木为舟也。 「斲木为耜,揉木为耒,耒耨之利,以教天下」何以取诸益? 谓无妄成益也。 无妄六二「不耕获,不菑畬」,升成泰,无妄成益,益不通恒而上之三成既济,则不耕而收获未富。 益通于恒,益上巽木,上之三以巽木用而成坎,坎为矫輮,輮揉同,是輮木为耒也。 (荀慈明作桡木。 升下之木即大过之栋桡。 说亦合。 )耒之耕必以耜,耜为耒头金。 恒二为巽木,互乾金,以二之五为斲木为耜。 恒二以乾金耕于五,而益上以巽木輮于三,是耕而获,菑而畬矣,故为耒耜也。 同一枯木,可用为舟楫,可用为耒耜,一变通,遂利于用。 「断木为杵,掘地为臼」何以取诸小过? 细测诸经文、传文,传于豫六二介于石,不终日云「断可识矣」,识即大畜多识之识。 先以小畜二之豫五而后上之豫三,则断可识。 小畜二不之豫五而上之豫三成小过,但断而不可识。 小畜上巽为木,断而之豫三是为断木。 豫下坤为地,小畜上伐而克之。 小畜成需,上坎为陷,伐地而陷,是掘地也。 断木掘地,其道穷矣,乃以小过通中孚。 中孚二之小过五,「吾与尔靡之」,靡同摩,切磋砥砺之义也。 以杵臼靡粟,使之精熟,犹朋友讲习。 中孚二之小过五,为损二之五之比例。 亦兑二之艮五之比例。 又为蛊二之五之比例。 《尔雅. 释器》:「康谓之蛊。」 昭公元年《左传》:「谷之飞亦为蛊。」 中孚小过相靡切,而与蛊二之五同,则古称康为蛊。 固易之遗训也。 归妹二不之五而渐上之归妹三,即小畜上之豫三之比例。 在豫成小过,在归妹成大壮。 小过通中孚,取为杵臼之利。 大壮通观,则取为宫室。 「上栋下宇,以待风雨」,栋居中。 大壮二之五象之。 宇为人所止,观上之三成蹇,象之成蹇革则宜待,故似待风雨。 归妹成大壮,一转移遂用以为宫室之栋而变穴居野处之习焉。 困于株木而成大过,此栋所似桡。 大壮通观而二之五成革,犹蒙通革而二之五成观,大壮二之五为栋,蒙二之五亦为栋。 困贲为蒙革之相错,困二不之贲五而贲上之困三成大过,即蒙二不之五而上之三成升。 栋未升于五而在二,故为桡。 《释文》:「桡,乃教反,曲折也。」 《左传》成公二年「畏君之震,师徒桡败」注云:「桡,曲也。」 《释文》:「亦乃教反。」 《说文》无桡而有挠,《吕览. 别类》高阳应将为家室,匠对曰:「木尚生,加涂其上,必将挠。」 《韩非. 外储》亦载此,作虞庆将为屋,匠人曰:「材生则挠,涂濡则重。」 虞庆曰:「材乾则直,涂干则轻。」 以直对挠,犹以轻对重。 挠为曲,桡挠古字通也。 刚当位于五则直,直犹信也,桡犹屈也。 巽木不信于贲上成家人而屈于困下成大过,传云「栋桡,本末弱也」。 本谓初,末谓上。 弱谓不壮,大壮二之五则壮而栋升于上,困二不之贲五而贲上之困三则不壮而弱,然困二不之贲五,而贲上之困三,末弱也。 传兼言本弱者,为九四有他吝而赞也。 九四传云「栋隆之吉,不桡乎下也」,末弱而成大过,大过二变通于颐五则栋隆矣。 若大过二不变通于颐五而四又之初成需,则桡乎下。 桡乎下则本亦弱矣。 彖辞言栋桡,原兼此两义,故申云利有攸往享,亨则但桡于末,不致又桡于本,故传以本末弱解之。 向秀以本末弱为初上两阴爻,未能知易之微也。 鸿渐之木为生木,伐而成大壮,乃变通以为栋。 泽灭之木已成枯木,一变通而桡者隆。 栋隆于上为宫室,栋桡于下则为棺椁。 《系辞传》云「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 葬之中野,不封不树,丧期无数,后世圣人易之以棺椁,盖取诸大过。」 郑康成以爻辰说之,说上六在巳,巳当巽位,与下巽两木夹四阳,为棺椁之象。 然中四阳何以象死,则未能详也。 虞仲翔谓中孚上下两象易,亦未善。 贲成明夷,困成大过,困于株木,为泽灭木,木之穷者也。 变通于颐,颐为夬四之剥初,为随四之蛊初之比例。 大畜下之父,即需下之老夫,中亡而在下,是已故之父也。 大畜通萃,则有子而考元咎。 颐通大过,则用此枯木以葬其考,而栋之桡,以变通为棺之屋,幬椁之抗折矣。 大过二之颐五有子以承父德,乃得以棺椁送葬,而棺中之父,其德克彰,死而生矣。 若颐不通大过,而上之三成明夷,需二之明夷五,则死如弃如。 明夷有坤野,而需无巽木。 《释名》云:「不得埋曰弃,谓弃之于野也。」 渐上之归妹三,即睽上之三,睽成泰即归妹成泰。 在归妹则「夫征不复,妇孕不育」而离群丑,在睽则「见豕负涂,载鬼一车」而致寇至。 非弧矢之利,不足以威天下,故以泰变通于否,泰无巽木也。 否三则互巽木。 泰二之五,「先张之弧」,张之即弦木也。 否上之三,「后说之弧」,说之即剡木也。 否成咸,犹丰成革,皆巽木连兑,故皆为剡木,所剡者此木,所张者亦此木。 非有此木,泰五不可以言张。 非泰五先张,否上亦不可言说。 所谓弧矢之利也。 同一巽木,用为舟,用为耒,用为矢,用为杵,且用为栋,用为棺椁,皆因其失而裁成之,而教人之法视乎此矣。 宁有弃材哉。
林莽
循按:《广雅》:「林,众也。」 《说文》:“茻,众草也。」 茻即莽。 屯六三惟入于林中,坤为众,林即指坤。 乾二先之坤五,则坤有中,是为林中。 乾四又之坤初,乾成家人,上巽为入,故入干林中。 师二不先之五而同人上之师三成升,升下巽木也,亦草也。 上坤,众也,故为伏戎于莽。 郑康成云:「莽,丛木也。」 丛木犹云众草。 同人上之师三,为贲上之困三之比例。 同人之莽,即困之蒺藜葛藟也。
莧陸
循按:夬九五苋陆二字最不易明。 马融、王肃、郑康成皆云一名商陆。 《子夏传》谓苋陆木根草茎,刚上柔下。 宋衷谓「苋,苋菜。 陆,商陆。」 董遇谓:陆之叶差于苋,苋根小,陆根大。 荀爽谓:苋谓五,陆谓三。 叶柔而根坚。 虞仲翔斥诸说为俗,而读苋为夫子苋尔而笑之苋。 云:苋,说也,和睦也。 《释文》亦云:陆,蜀才作睦,亲也,通也。 仲翔似知经文假借取义之例。 然说睦之义,谓大壮上震变兑,则牵合非易义。 试以经推之。 苋陆为商陆,当以马郑为是。 当时自有此草名,而所以取此二字者,则非在枝叶刚柔,根茎小大,盖犹箕子帝乙,原是人名,而辞如是,义不如是也。 渐六三上九皆云鸿渐于陆,陆即苋陆之陆。 凡经有两字彼此同者,即其脉络所贯。 欲知苋陆之义,宜先求鸿渐于陆之义。 陆者高平无水之处也。 渐上巽为高,上征于归妹三成蹇,则有坎水。 渐于陆者,渐成家人也。 家人通解,为鸿渐于陆,陆字之义于是可明。 剥上先之三成谦,则夬二之剥五成蹇,蹇上有坎水而不可为陆,惟剥上不之三而夬二之剥五成观,与家人上不之解三而解二之五成萃,同观革相错即家人萃,则苋陆之陆即是鸿渐于陆之陆。 比例之固,无疑者。 夫陆既明有渐之两陆字为之引申,其云苋者何也? 苋即见之假借也。 夬舍谦而变通于剥,是为见。 由变通而剥成观上巽,是为见陆,取草之名苋陆者,为见陆之借。 见陆犹云见沫,见金夫,见恶人,缘见陆二字不贯,故借苋为见,而云苋陆。
蒺藜丛棘
循按:《小雅》楚楚者茨,言抽其棘,茨与荠同,蒺藜也。 《方言》:「凡草木刺人,江湘之间谓之棘。」 蒺藜犹丛棘也。 坎二不之离五,而离上之坎三,为「寘干丛棘」。 困二不之贲五,而贲上之困三,为「据于蒺藜」。 凡三上先二五而行为逆。 《说文》夆之训为啎,啎之训为逆。 物之有刺者谓之夆,草木有夆刺害人,与以金刃击害人同一例。 以坎成井,困成大过,下有巽木,故为丛棘蒺藜。 离成丰,丰用狱,故取徽绫而以丛棘为议狱之地,而类及之(《秋官》朝士注:左九棘,右九棘。 故易曰:系用徽缟,寘干丛棘。 《九家》云:《周礼》:王之外朝,左九棘,右九棘, 面三槐。 司寇公卿议狱于其下。 )困不言丛棘言蒺藜者,蒺藜犹言疾也。 以贲上之困三,失道害人,则为刺人之蒺藜。 以困成大过,大过四尚未之初,则仍疾。 使能变通于颐,则得其女妻。 惟入其宫,不见其妻,则大过四又之初成需,不复有疾矣。 《韩诗外传》引此爻辞说之云:此言困而不见,据贤人者也。 昔者秦穆公困于殽,疾据五羖大夫蹇叔公孙支而小霸。 晋文公困于骊氏,疾据咎犯赵衰介子推而遂为君。 越王勾践困于会稽,疾据范蠡大夫种而霸南国。 齐桓公困于长勺,疾据管仲宁戚隰朋而匡天下。 此皆困而知疾据贤人者也。 夫困而不知疾据贤人而不亡者,未尝有也。 韩氏易以疾字,解蒺藜之蒺,同声假借,为易中比例之要。 韩氏尚能传之,惜当日仅传其诗,不传其易,而断珪碎璧,间见于诗外传者,殊可宝贵也。 据者引也(见《广雅》)。 贲失道,引而通于困,乃困不成咸而成大过,故非所困而因,即非所据而据。 惟大过四不之初,即引而通颐,虽非所据而困于石,仍疾而据于贤人也。 若非所据于前,又不疾据贤人,死期至而其亡必矣。 韩氏以疾解蒺藜,与黄氏读豚为遯,此易学之留存一线者也。 大过上兑为附,下巽为木,附于木上是为葛藟。 《墨子》:“禹葬会稽,桐棺三寸,葛以绷之。」 《汉书》杨王孙云:「昔帝尧之葬也。 窾木为棺,格伦为缄。」 古用格葛藟束棺,三有约束之义。 大过取棺椁而三束之,则困于葛藟之象与。
还没有评论呢,快来抢沙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