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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乃亦得 | 冬见四 | 乃亦得 | 秋见九 | 乃亦得 | 夏见五 | 乃亦得 | 春见八 | 亦得亓达十三 | 内于阴 | 作于阳 | 乃亦得 | 见丁数 | 男乃得 | 参女同 | 女乃得 | 参男同 | 左乃得 | 参右同 | 右乃得 | 参左同 | 人乃得 | 妻夫同 | 第二节 得 |
- 妻夫同人,乃得。
- 参左同右,乃得。
- 参右同左,乃得。
- 参男同女,乃得。
- 参女同男,乃得。
- 见丁数,乃亦得
- 作于阳,内于阴,亦得。 亓达十三。
- 春见,八,乃亦得。
- 夏见,五,乃亦得。
- 秋见,九,乃亦得。
- 冬见,四,乃亦得。
1. 妻夫同人:妻夫相会。 同人即相会。 卦中有乾象和坤象,乾为夫,坤为妻。 但左上和右下都有坤。 是那一个坤与右上的乾配? 在第七节雠的卦例中,以左上卦少女配右上卦少男为妻夫相见。 再依第一节《死生》「相见在上」及其他各节综合,妻夫相见为妻在左上,夫在右上,才可谓相见、相会。 李学勤以左上及右下皆有坤与乾配,为妻夫同人之象。
2,3. 三左同右、三右同左:可参考第二十四节的《卦位图》。 依卦位图,可将巽震艮离归为左卦,坎坤兑乾为右卦。 第二组卦为罗(离)、艮、巽、坤,有三卦在左、一卦在右,为三左同右; 第3组卦为坤、兑、兑、(罗)离,三卦在右,一卦在左,为三右同左。 (如上图)
4, 5. 三女同男、三男同女:乾、艮、坎(劳)、震(徕)为男; 坤、兑、离(罗)、巽为女。 三女同男,三个女卦一个男卦。 三男同女,三个男卦一个女卦。
6. 见丁数,乃亦得:丁字的释读仍有疑义。 简文作。 在《天干与卦》一节中,丁作,字形有很大的不同。 李学勤将释读为丁。 依第二十五节《天干与卦》,丁为兑。 此卦左上为兑卦。 清华简在看卦象与爻象时有一特色,筮数中一与六两个数字并不看爻象(一与六似有特殊之象征意义),而只看四、五,八、九等四个数。 而卦象中则以具有一与六者为主,因此八经卦及卦位图中,卦象都只以一和六画卦。 该卦例中兑卦出现的数字由上至下为四五九,并不是标准的一与六,因此其筮数尽现,所以说是「见丁数」。 丁(兑)数全见时,那么问事是可得的。 正是楚文字的倒山之形,郭永秉因此将其解读为「覆」(〈释清华简中倒山形的「覆」字〉),「见覆数」或指左上筮数为四、五、九,上至下为由小到大排列。 如果是八七五为由大到小或为正,此卦筮数大小排列上下颠倒,所以说「见覆数」。 李守奎《汉字倒写形构与古文字的释读》一文对于的论证相当充份,可参考。 该文支持 当解读为「覆」。
7. 作于阳,内于阴,亦得。 亓达十三:阳即右下的乾卦,阴为左上的坤卦。 李学勤认为「作于阳」意指兑卦在乾卦之上,「内于阴」为兑卦在坤之内。 「其达十三」隶定为「其失十三」,为「失」的可能机率十次有三次(十有三),那么反推「得」的机率为十有七,故曰「亦得」。 观原简,隶定的失字作 ,为「达」古字的简写,与标准达字相较下方少了止。 《说文》:「达,行不相遇也。 从辵,羍声。 《诗》曰:挑兮达兮。」 「其达十三」,行不相遇者十有三。 或以达为通达、达到、达成,已达成者十分之三,有成功在望的意味。
8-11. 春见八,夏见五,秋见九,冬见四:这里的「见」应该是指男见女之象。 八至十一的四组卦例里,其右卦的上下卦分别呈现乾见坤(父母)、震见巽(长男长女)、劳见罗(中男中女)、艮见兑(少男少女)之象。 而占数都是位于左下卦里。 至于占数出现在那一个爻位并无影响。 因此这些占例首先必需先符合「见」象,然后如果左下卦出现占数时,再依季节来看吉凶。
综合〈四季吉凶〉及〈卦位图〉,可以推论四、五、八、九四个筮数的四季得失吉凶。
- 春:八大得大吉、五小得小吉,九小失小凶,四大失大凶。
- 夏:五大得大吉、八小得小吉,四小失小凶,九大失大凶。
- 秋:九大得大吉、四小得小吉,八小失小凶、五大失大凶。
- 冬:四大得大吉、九小得小吉,五小失小凶,八大失大凶。
我们假设筮数出现时所代表的得失/吉凶关系,如卦象一样是建立在其与季节的关系上,那么我们可将四、五、八、九的四季关系加入卦位图(如左)。 春为八,夏为五,秋为九,冬为四。 这与后世以河图所取的五行数完全不同。 河图以一六为水在北,二七为火在南,三八为木在东,四九为金在西,五十为土在中。 并以1至5为5行生数,6至10为成数。 有学者用河图的一六之数,配合太一生水的数字思想解释清华简《筮法》一与六的筮数符号之为阴阳意义,可谓穿凿附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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