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节 爻象
凡肴象,八为风,为水,为言,为飞鸟,为瘇胀,为鱼,为权㣚,在上为醪,下为汰。
五象为天,为日,为贵人,为兵,为血,为车,为方,为忧惧,为。
九象为大兽,为木,为备戒,为首,为足,为它,为它,为曲,为玦,为弓,琥、璜。
四之象为地,为圆,为壴,为耳,为环,为肿,为雪,为露,为霰。
凡肴,奴大奴少,作于上,外又吝。 作于下,内又吝。 上下皆作,邦有兵命,廌怪,风雨,日月又此。
【注】
肴,即爻。 爻象讲的是筮数所代表的象征意义。 其撰写文体和《说卦传》的卦象相当的类似。 与《周易》舍筮数而取卦象相较,清华简中筮数的爻象与八经卦的卦象并行,但爻的取象更为丰富。 另一与《周易》很大不同的是,《周易》筮法所得筮数为六、七、八、九,以一(七)为阳符,八为阴符,只用九、六两个占数,但两个占数不具备似于清华简的爻象。 清华简也是以一代替七做为阳符,六为阴符,所用的占数是四、五、八、九。 因此本章所谈的爻象,只有四、五、八、九,没有六和七。 而在《祟》一节里同样的只谈四、五、八、九这四个数的「祟」象,全部都不提及一与六的爻象,其一、六只用于呈现与代表八经卦,显然具有类似于代表奇偶或阴阳的特殊意义,并不是做为占数在用。
爻象顺序似乎是依照春夏秋冬顺序而编排的。 根据第二节《得》:「春见八、夏见五、秋见九、冬见四,乃亦得。 」八、五、九、四可能分别代表着春夏秋冬。
从四个筮数所象征的意义,似乎可以看出筮法从商朝的以数为占演进到周朝以卦为占的历程。 这些筮数所象征的意义,似乎是八卦取象的前身,许多爻的取象在周易都被转至八卦的卦象。
八为风,为水,为言,为飞鸟,为瘇胀,为鱼,为权迵,在上为醪,下为汰。
八为风,为水,为言,为飞鸟:周易以巽为风,坎为水,离为飞鸟。 汉易或以兑、震、乾为言,但细究经文,应是以坎为言。
为鱼:《说卦传》没有鱼象,但《周易》经文中以阴爻为鱼,例如剥卦六五贯鱼以宫人宠,姤卦九二包有鱼和九四包无鱼,鱼象都来自初六的阴爻,因初六与九二及九四相应。 阴爻之筮数为八,此与清华简同。
权㣚:权,权衡或权力之意。 周易中巽风亦有行权之象,八象为风,亦有行权之义。 「㣚」疑借为迵,因古文彳与辵字边互通。 迵音同或洞,为通达的意思。 八之爻象为权衡而通达,此对应到五之爻象为忧惧。 李学勤猜测权迵为「罐筩」。
在上为醪,下为汰:八在上是未过滤的浊酒,在下的话是已过滤的清酒。 《说文》:「醪,汁滓酒也。」 汰为淘汰,过滤的意思。
五象为天,为日,为贵人,为兵,为血,为车,为方,为忧惧,为。
五为天为方:四为地为圆。 这里的天方地圆和我们现今的天圆地方刚好相反。 《说卦传》「乾为天,为圜」与「天圆地方」观念一致。
为日、为贵人、为兵:《周易》以离为日,为戈兵。 干为大人,义近于贵人。 第二节《得》夏见五乃亦得推知,五可能与后来周易的离卦一样同主南方。
为血,为车,为方,为忧惧:《周易》以坎为血,为加忧,为心病。 坤为舆,《左传》筮例多以震为车。
为:《周易》有癸卦,为乖违的意思。 文献整理者认为 读为饥,饿的意思。
九象为大兽,为木,为备戒,为首,为足,为它,为它,为曲,为玦,为弓,琥、璜。
为大兽:〈祟〉一节里有取大兽之象者,如〈艮祟〉九乃豦,〈褮祟〉九戊豦。 豦为凶猛的大野猪,戊豦为雄性的大野猪。 《说卦传》以坎为豕。
为木:《说卦传》巽为木。
为备戒:《周易》备戒之象,推测可能为兑或离。 《象传》「泽上于地,萃,君子以除戎器,戒不虞」,小过「往厉必戒」都有兑象。 既济六四「终日戒」则有离象,离为戈兵,有备戒之义。
為首,為足:《周易》以乾為首,震為足。
為它,為它,為曲:蛇。《說文》:「虫也,从虫而長,象冤曲垂尾形。上古艸居患它,故相問『無它』乎。凡它之屬皆从它。」「它」就是蛇,古時候人會怕蛇,出門怕被蛇咬,彼此問候「無它」,就是問好、平安之意。《周易》乾卦龍象或許由此而來。帛書《易之義》:「鍵也者八卦之長也,九也者六肴之大也。為九之狀,浮首兆下,蛇身僂曲,亓為龍類也。」
為玦:《周易》有夬卦,夬即玦之本字。玉全圓者為環,環有缺者為玦。
琥:《說文》:「發兵瑞玉,為虎文。」根據第二節〈得〉秋見九乃亦得推知,九與兌同主西方,白虎。
璜:《說文》半璧也。
四之象為地,為圓,為壴,為耳,為環,為腫,為雪,為露,為霰。
為壴:鼓。《說文》:「壴,陳樂立而上見也。」段玉裁注:「謂凡樂器有虡者,豎之,其顛上出,可望見。」壴為陳列的樂器,像是鼓。「壴」可能是假借為鼓或尌。
為耳:《周易》坎為耳。
為雪,為露,為霰:霰為暴雪、大雪。根據第二節〈得〉東見四乃亦得推知,四可能代表冬天,雪與霰同為冬天之象。
凡肴,奴大奴少。作於上,外又吝。作於下,內又吝。上下皆作,邦有兵命,廌怪,風雨,日月又此。
凡是爻,或大或小,作用於上則外部有吝,作用於下則內部有吝。如果上下都作用,則國家將有兵戎、冤獄、風災雨災,日食或月食。
奴:如,或,或者的意思。
又:古文「有」。
吝:恨惜也,同《周易》悔吝的吝。 或有灾祸义。
作于上、作于下、上下皆作:作,应指占数出现,也就是四、五、八、九等占数发动,此类似于《祟》一节所谈的。 上、下应该指卦的上卦和下卦。 占数出现于上卦则外部有灾,作用于下卦则内部有灾。
兵命:兵为兵戎。 命,命令。 兵命,兵戎之命令,意指国内局势不安,有兵戈、兵戎之事。
廌怪:李学勤认为廌通燹,燹即火。 燹怪,火灾。 《说文》:「廌,兽也,似山牛,一角。 古者决讼,令触不直。 」廌为古代传说中的独角兽,能够分辨忠直,象征司法之公平正义。 廌既有决讼、去不直的意义,那么廌怪或指将有不公不义之事发生,可能有冤狱。
日月又此:此,疵也。 日月有此即日月有疵。 文献整理者认为此为食,日月有食,即日食、月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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