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氏周易集解卷四
阳湖 孙星衍渊如纂
噬嗑,享,利用狱。
《彖》曰:颐中有物,曰噬嗑。
噬嗑而亨。 刚柔分,动而明,雷电合而章。 柔得中而上行,虽不当位,利用狱也。
《象》曰:雷电,噬嗑。 先王以明罚勑法。
[释文]勑,耻力反,此俗字也。 《字林》作敕。
【集解】郑康成曰:勑,犹理也。 [释文]
初九,屨校灭趾,无咎。
[释文]校,爻教反,马音教。 灭止,本亦作趾。 趾,足也。
《象》曰:屨校灭趾,不行也。
[释文]不行也,或本作止不行也。
六二,噬肤灭鼻,无咎。
【集解】马融曰:柔脆肥美曰肤。 [释文]
《象》曰:噬肤灭鼻,乘刚也。
六三,噬腊肉,遇毒,小吝,无咎。
【集解】马融曰:晞于阳而炀于火曰腊肉。 [释文]
《象》曰:遇毒,位不当也。
九四,噬干胏,得金矢,利艰贞,吉。
[释文]胏,緇美反,子夏作脯,徐音甫,荀董同。 [按]《说文》引作。 唐石经吉字上旁注一大字。
【集解】马融曰:有骨谓之胏。 [释文] 郑康成曰:胏,篑也。 [同] 王肃曰:四体离,阴卦,骨之象。 骨在干肉,脯之象。 金象所以获野禽,故食之反得金矢,君子于味必思其毒,于利必备其难。 [初学记]
《象》曰:利艰贞吉,未光也。
[释文]未光大也,本亦无大字。
六五,噬干肉,得黄金,贞厉,无咎。
《象》曰:贞厉无咎,得当也。
上九,何校灭耳,凶。
[释文]何校,何可反,又音河。 本亦作荷,音同。
【集解】王肃曰:荷,担也。 [释文]
《象》曰:何校灭耳,聪不明也。
【集解】马融曰:耳无所闻也。 [释文] 郑康成曰:目不明,耳不聪。 王肃曰:言其聪之不明。 [并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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