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有孚,无吉,无咎可贞,利有攸往。
【集解】先儒云:言既吉而无咎则可以为正。 庄氏曰:若行损有咎,则须补过,以正其失,今行损用信,则是无咎可正,故云无咎可贞。 [并疏]
曷之用? 二簋可用享。
[释文]簋,蜀才作轨。 享,香两反,蜀才许庚反。
【集解】郑康成曰: 四以簋进黍稷于神也,初与二直其四与五承上,故用二簋。 四,巽爻也,巽为木。 五,离爻也,离为日。 日体圆,木器而圆,簋象也。 [考工记疏]
《彖》曰:损,损下益上,其道上行。
损而有孚,元吉,无咎。 可贞。 利有攸往。 曷之用? 二簋可用享。 二簋应有时。
[释文]应,师如字,旧应对之应。
损刚益柔有时。 损益盈虚,与时偕行。
《象》曰:山下有泽,损。 君子以惩忿窒欲。
[释文]征,刘作惩,蜀才作澄。 窒,珍栗反,徐得悉反,郑刘作懫。 懫,止也。 孟作侄,陆作脊。 欲,孟作浴。
【集解】郑康成曰:征犹清也。 刘氏曰:惩,清也。 [并释文]
初九,已事遄往,无咎,酌损之。
[释文]已,本亦作以,虞作祀。 遄,荀作颛。 [按]《说文》引作吕。
《象》曰:已事遄往,尚合志也。
九二,利贞,征凶,弗损益之。
《象》曰:九二利贞,中以为志也。
六三,三人行,则损一人。 一人行,则得其友。
《象》曰:一人行,三则疑也。
六四,损其疾,使遄有喜,无咎。
《象》曰:损其疾,亦可喜也。
六五,或益之十朋之龟,弗克违,元吉。
【集解】马融郑康成曰:十朋之龟者,一曰神龟,二曰灵龟,三曰摄龟,四曰宝龟,五曰文龟,六曰筮龟,七曰山龟,八曰泽龟,九曰水龟,十曰火龟。 [疏]
《象》曰:六五元吉,自上祐也。
[释文]佑本亦作佑。
上九,弗损益之,无咎,贞吉。 利有攸往,得臣无家。
《象》曰:弗损益之,大得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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