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卦,下乾上坎。 以卦象言,水在天上,未遽下地。 必待阴阳之交,熏蒸而后成雨,需之象也。 以卦德言,乾健坎险,以刚遇险,而不遽进以陷于险,需之义也。 需次于蒙,按《序卦》:蒙,物之穉也。 物穉不可不养也,故受之以需。 需者,饮食之道也。 物之幼穉,必需饮食长养。 云上于天,有蒸润之象。 饮食所以润益万物,故需为饮食之道,所以次蒙也。 卦之大意取须待之义。 《序卦》取所需之大者耳。 按《左传》云:需,事之贼,言犹豫不决之害事也。 易需非不决之谓。 见险而不动,能动而不轻动者也。 内三爻以见险不轻进为需,外三爻以入险而待人以共进为需。 六爻初九、九五之吉不待言。 余四爻虽有悔吝,然终归于吉。 如二曰终吉,三曰敬慎不败。 盖有刚健之德,而能相机度势,从容少待,鲜有败者。 四曰顺以听,上曰敬之终吉。 盖虽入险中,而待阳刚之德以共进,故亦吉也。 卦虽四阳二阴。 然三阳不轻进,坎五居尊有孚。 二阴非卦义所重,故不得为卦之主。
需,有孚,光亨,贞吉,利涉大川。
需坎水在前,干健临之,将涉水而不轻进之象。 乃事所当待,非不当待而待者也。 九五坎体中实,阳刚中正而居尊位,为有孚得正之象。 三四五互为离,光明之象。 坎为通,亨通之象。 干济乎坎,有涉大川之象。 干阳在下,皆有所需。 九五坎阳在上,又为众所需。 需之道贵于实心,又贵于得正。 人之需,有出于不得已者,需而无实,无光而且亨之时。 必实有有守能待之心,则无私计较而光明,不恤得失而亨通矣。 然世有心虽诚实,而处事未正者。 需而非正,无吉而且利之理,必所为皆合于义,不图行险侥幸,则居常,凡事皆吉,而济险历难亦利矣。 盖有孚以善其需,贞又所以善其孚。 孚贞者,尽所需之道。 光亨吉利,则得所需之效也。
《彖》曰:需,须也,险在前也。 刚健而不陷,其义不困穷矣。
需者须也,理势所在,不得不待也。 刚健者,多以轻躁而陷于险。 刚健而能不陷,故善其不至困穷也。 坎陷而云不陷,何也? 需然后进,所以不陷。 不陷,则终能出险,故不困穷。 干三阳进而迫乎险,遇险而能需者也。 坎一阳居中守正,处险而能需者也。 遇险而能需,则不至犯险。 处险而能需,则又将出险矣,故曰不陷。 此以卦德释卦名义也。
需,有孚,光亨,贞吉,位乎天位,以正中也。 利涉大川,往有功也。
正中与中正同,指五也。 正则规模宏远,无欲速之为。 中则中心宁静,无喜功之念。 唯以中正居天位,故虽险在前,而终必克济,非若蹇之见险而止。 虽坎居上,而刚健不陷,非若困之刚揜。 人知奋发者能有功,不知以刚健之德,能临事而惧,从容整暇,气定神全。 不往则已,往必有功。 此以卦象释卦辞也。
《象》曰:云上于天,需,君子以饮食宴乐。
云气上蒸于天,必待阴阳之和而自成雨,无所作为也。 事之当需者亦然。 内有孚,外守正。 但饮食宴乐,俟其自至。 饮食以养其气体,宴乐以和其心志,所谓居易以俟命。 非若后世麴蘖之托,昏冥之逃者也。
初九,需于郊,利用恒,无咎。
郊,旷远之地。 用恒,守其常也。 初远于险,有需郊之象。 而九阳刚居阳位,有恒于其所之象。 同人于门于宗,而后于郊,自近而远也。 需由郊而沙而泥,自远而近也。 既能需于郊,又戒以利用恒者,人需于始,或不能需于终。 唯以义命自安,身既远险,又心不妄动,乃无咎也。
《象》曰:需于郊,不犯难行也。 利用恒无咎,未失常也。
险难由人自犯,于郊则不冒险而行矣。 恒即彖之孚也贞也。 贞者干之常,利用恒,未失,处需之常道也。
九二,需于沙,小有言,终吉。
水近则有沙,二近险,有需于沙之象。 二三四互得兑为口舌,有言语相伤之象。 刚中能需,有终吉之象。 既近于险,虽未陷患害,羣小从而訾议之。 然言语之伤,灾之小者。 初以刚居刚,虽远于陷,犹有戒辞。 二以刚居柔,守中宽裕。 故虽近险,可断其终之吉也。 爻多以相应为吉,此又不然者。 见险在前,有待而进,故无取于相应也。
《象》曰:需于沙,衍在中也。 虽小有言,以吉终也。
衍,宽也。 以宽居中,不急于进。 盖刚居柔位,故谓刚为衍也。
九三,需于泥,致寇至。
水涯有泥,三将陷于险,有需于泥之象。 坎为盗贼,有寇之象。 三过刚不中,有自我致寇之象。
《象》曰:需于泥,灾在外也。 自我致寇,敬慎不败也。
外謂坎在外卦。謂之外,則禍不自己作。但以過剛妄動,以近于險,則寇乃我致之也。然卦為需,能敬慎,猶可不至于敗。此則象中本无此意,本義所謂發明占外之占。使人之逼近于險者,思所以善處之道也。
六四,需于血,出自穴。
內卦三陽以見險不輕進為需,外卦入險矣,以待人共進為需。血者,殺傷之地。穴者,險陷之所。四入乎險,坎為血卦,故有需于血之象。然以陰居柔得正,初為正應。所居得正,又待正應之陽剛為援,可以不終陷于穴矣,故有出自穴之象。
《象》曰:需于血,順以聽也。
陰柔入險中,疑不能出矣。然能順以聽初之陽剛,則不冒險以進,是以能出穴也。三能敬,則雖迫坎之險而不敗。四能順,則雖陷坎之險而得出。敬與順,固處險之道也。
九五,需于酒食,貞吉。
坎有酒食之象。 九五为需之主,以一阳处二阴之间,以待三阳同德之援,需于酒食之象。 居中得正,三阳自来,阳彚进而阴退,则坎可平而险可夷,贞吉之象。 人君位乎中正之天位,与天下相安于日用饮食之常,无为而治者也。 然又必正乃吉,非可宴酣无度也。 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 屯蒙多言男女,需言饮食。 盖云上于天,物资雨泽以为养。 需于酒食,人亦藉饮食以为养故也。
《象》曰:酒食贞吉,以中正也。
五居中得正,是以贞则吉也。
上六,入于穴,有不速之客三人来。 敬之,终吉。
六居上,阴居险极,无所复需。 变巽为入,有入穴之象。 下应九三,而三下二阳连类并进,有不速客三人来之象。 居柔得正,以待阳刚,变巽亦为顺,有敬之之象。 然阴动于上,三阳至健知险,可以拯溺,待以共济,亦将出险矣,故有终吉之象。
《象》曰:不速之客来,敬之终吉。 虽不当位,未大失也。
六居上,阴之当位者,曰不当位,以应爻言。 三与上正应,当位者也。 今三阳同来而敬之,非其位,似有失矣。 然入穴之时,三阳能援我。 犹论位之当否而敬之,失权变矣。 故初二虽不当位,亦敬以待之以出险,则亦未大失也(文澜本「未大失」作「未为大失」)。 全卦以遇险不遽进为义。 内卦乾健知险,有所须而不轻进。 外卦坎险,待刚健之材以共济险。 九五孚贞,需之适当其时。 其他或近或远,要于须而不轻进。 需于泥,已迫险矣。 然能敬,犹不至败。 入穴,已陷险矣。 然能敬,犹可终吉。 敬者,处险之学。 敬则无不贞,无不孚矣。 此象传又发彖外之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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