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畜干下巽上,巽一阴伏于二阳之下,故其德为巽为入,其象为木为风。 畜,止之也。 畜止刚键,莫如巽顺。 干在上之物,乃居巽下,为巽所畜,故为畜也。 然以阴畜阳,能系而不能固。 以柔顺柔其刚健,非能力止之也,所畜者小之义也。 又卦唯六四一阴得位,上下五阳说之,皆为所畜,阴小阳大,以小畜大之义也,故为小畜。 《彖传》不及二体,但言六四畜诸阳,盖举其重言之也。 小畜次比,按序卦,比必有所畜,故受之以小畜。 物相比附则为畜聚,又相亲比则志相畜,小畜所以次比也。 全彖内健外巽,二五刚中,其志得行,有可亨之道,然其畜未极,则施亦未行。 占者得此,能亨而未可大有所为。 此全彖之大旨也。 六爻上三爻巽为畜者也,下三爻受畜者也。 初与四为正应,二近初而刚中,故初复自道,而二亦以牵复而吉也。 三近四而非正应,故为反目。 四以一阴畜众阳,在忧惧之中,故有孚而血去惕出也。 五助四以畜干,四得五为合志。 五合志于四,为以邻也。 至上则畜极而成。 然以阴畜阳,圣人忧之,故危词示戒。 此六爻之大略也。
小畜,亨。 密云不雨,自我西郊。
卦以巽阴畜乾阳,爻以一阴畜五阳,皆以小畜大。 畜而不固,小畜之义也。 以卦德言之,内健外巽。 有可为之才。 以卦体言之,二五皆以阳刚居中。 有得为之势。 其道有可亨也。 阴在天上,有云象。 云虽密而阳多,足以制之。 又坎为雨。 三四五互为离,坎之反也,故为不雨象。 互体得兑为西方,有西郊象。 四为主。 四互成兑在外卦。 又为巽风。 云气虽密,遇巽风。 云自西而东,阴倡而阳不和,不能成雨。 故有密云不雨,自我西郊之象。 占者得此,其道可亨,而不能大有所为。 或以臣畜君。 则臣道虽盛,未能得君以施其泽。 或以小人畜君子。 则虽受其拘縻,而守道不为所困。 或以应事,则大事未有所成,而为小事所阻。 不必执一以论也。 本义以为文王与纣之事,似亦不必拘。
《彖》曰:小畜,柔得位而上下应之,曰小畜。
柔得位,六居四也。 上下应,五阳也。 卦为一阴,则四为主。 故独言其得位。 四得位而不能大有所畜者,阴柔故也。 此以卦体释卦名义也。
健而巽,刚中而志行,乃亨。
刚健果决,则能秉正嫉邪。 巽顺舒徐,则非用壮用罔。 五刚中正,二与合德。 君子居中用事,正气得伸,志可行也,乃亨。 乃者,亦难之之词。 阳为阴畜,宜不亨矣。 以健巽刚中志行,乃亨也。 此以卦德卦体而言,见阳道犹可亨也。
密云不雨,尚住也。 自我西郊,施未行也。
尚往,阳也。 指二五两阳而言。 阳升而阴不能固止之,阳以得行为亨也。 施未行,阴也。 指六四一阴而言。 阴不能固诸阳,未能郁蒸成雨,所施未得行也。 然曰未行,则非终不行。 上九既雨既处,则畜极而雨,阴施亦行矣。 盖上九论一爻之德,则有畜极而施之理。 彖论全卦之体,则有密云不雨之象。 夫子彖传于阳则曰志行,于阴则曰未行,则又扶阳抑阴之微旨也。
《象》曰:风行天上,小畜,君子以懿文德。
阴阳和,则畜极而为雨。 阳气盛而畜之不固,则散而为风。 雨则泽施,风则号令虽布,所施犹未行。 此风行天上,所以为小畜也。 本义谓风有气无质,能畜而不能久。 盖对大畜言之。 谓山体刚而风质柔,然不必泥。 懿,美也。 大畜多识前言往行,所畜者大。 道德经纶之事也。 小畜未能厚积远施,所畜者小。 但美其文德,如文章才艺之末而已。
初九,复自道,何其咎,吉。
下卦乾体纯阳,本在上之物,故自下升上。 曰复自道,言由其故道也。 本义谓初九居下得正,前远于阴。 虽与四为正应,而能自守以正,不为所畜。 故有进复自道之象。 今时解皆从之,谓如君子不援小人以进也。 然爻义虽取进复,全卦则取畜止。 四以一阴畜众阳,初适与应,自有畜象。 但九居初,自处以正,而所应又正。 虽为所畜而其进以道,则不受其拘縻。 所以为小畜也。 此与本义不为所畜意稍异,然于卦义为顺。 以人事言之,则如孔子之于季桓子。 虽为所召而堕其都,亦复自道之义也。 如此,则无咎而吉可必矣。
《象》曰:复自道,其义吉也。
吉断以义,不待事后始知也。
九二,牵复,吉。
王注、程传皆以二五同志为牵复,本义以连初为牵复。 今从本义。 盖五与四邻,主畜者也,不得牵二。 下卦三阳,同志上进者也。 二渐近阴,似不能复矣。 然以刚居中,故能与初九牵连而复。 譬则君子同道汇征。 亦吉道也。
《象》曰:牵复在中,亦不自失也。
初复自道,固不失已。 二有刚中之德,亦可同道,不至自失也。
九三,輿說輻,夫妻反目。
按《來註》,乾錯坤,有輿象。今按,坤為輿,取其能載。然乾亦可為輿,取其健行。如震為龍,乾亦為龍。不必從錯卦取象也。輻,車轑所以利輪之轉也。輻无脫理,必輪破轂裂而後可脫。三與四本非正應也,志從上進而迫近于陰。見制于四,為陰所畜,不能自進。互四得兌為毀折,有輿脫輻之象。以陽遇陰,受其畜而不能平。乾為夫。巽長女為妻。有夫妻象。互四兌又為口舌。互四五得離為目。有夫妻不和,反轉其目,不相對視之象。重剛非正,故不能如初之自道。不中,故不能如二之牽復。
《象》曰:夫妻反目,不能正室也。
夫不能正其室家,由自處不以道也。三剛而不中,四為卦主,自制于四。
六四,有孚。血去惕出,无咎。
外卦主為畜者,四又畜之主也。以一陰畜衆陽,本有傷害憂懼。以其柔順得正,虛中巽體,而五上二陽助之,有有孚之象。坎為血,又為加憂。
四互三五為離。離,坎之反,有血去惕出之象。血去,身可无傷。惕出,心可无憂。得以无咎矣。占者必誠信感人,乃可遠害。若不然,則凶咎也。
《象》曰:有孚惕出,上合志也。
上合志,謂二陽與四同心畜乾也。
九五,有孚攣如,富以其鄰。
五上同為巽體,與四合志畜乾者也。而九五居中處尊,勢能有為以兼乎上下。四中虛,五中實,皆言有孚。中虛者,信之本。中實者,信之質也。攣與牽,皆有相連之義。二連初以上進,有牽引之象。五合四上以畜乾,非攣固不可。然唯五居尊,能使之攣如也。上比上,下比四,有鄰象。
四陰虛乏而五陽實,又巽為利市三倍,有富象。推其富以助六四而畜之,是為以其鄰之象。以陰畜陽,雖能有所畜,終非聖人之所與也。故初二皆有吉占,而四五則否。
《象》曰:有孚攣如,不獨富也。
言助四以畜乾也。
上九,既雨既處。尚德載,婦貞厲。月幾望,君子征凶。
上九变巽为坎,为雨为月之象。 畜极而成,阴阳和矣。 不雨者既雨矣。 尚往者既处矣。 尚,尊之也。 载,积而满载也。 犹诗言厥声载路也。 阴不盛不能畜阳。 今既雨既处,由于尊尚阴德至于积满而然也。 妇德如此,虽正亦厉。 盖阴盛抗阳,如月之将望。 君子不可以有行矣。 妇虽贞亦厉,戒阴不得加阳。 君子有征必凶,戒阳不可失道,以受制于阴也。
《象》曰:既雨既处,德积载也。 君子征凶,有所疑也。
由积载而雨处,则阴之积当防其渐矣。 巽为畜者,必有孚而后可畜。
而干上进者,必有疑而后免凶。 盖阴疑于阳必战,有凶象。 有所疑而豫制之,或可免于凶也。 阳为君子。 上与三应。 上畜已极,三进不已。 至于反目,所谓征凶也。 全卦为小畜,其象不雨,故阳道可亨。 上爻变为需,则云上于天而雨。 则向之尚往者,至此而征凶矣。 易之大旨,扶阳抑阴,而此卦最重此意。 干受畜者,以尚往而不受所畜为善。 故初得正应。 而二以刚中。 皆得吉占。 独三以不中而非正应,为反目。 巽为畜者,以合志同力为善。 然主畜者有防患之危,而仅免于咎。 以邻者有攣如之固,而未得吉占。
至于畜极而成,犹云虽正亦厉。 虽戒君子之征,实畏阴德之盛也。 占者得此,当各从其类以为占。 大抵阳为君子为夫为大事为善,阴为臣为小人为妾妇为小事为恶。 又论我之所处。 主于畜人或受人所畜,随事以求其吉凶,不可执一以论也。 又按《来注》以五上二爻不宜作同力畜干,宜作与阳同德。 引阳尚往。 盖谓阳为君子,阴为小人。 五上不宜佐小人以防君子。 又以彖有刚中志行为阳之亨,故以德积载为载三阳俱上也。 不知阳虽可亨而卦本取于畜,原不必拘君子小人之解。 即以君子小人论之。 小人之畜君子,非尽害之也,正欲引用之耳。 如季桓子之于孔子,蔡京之于杨龟山。 乃可为小畜,盖牢笼羁縻之而已。 君子虽为所引,不受其牢笼。 故阳德犹可往,所以为小畜。 彖就全卦言之,故以五为刚中志行。 若单就五一爻而言,自宜主畜干之说。 盖五变则为大畜。 君子不家食,此正小人引用君子之时也。 若上变为需,则畜极而阴已盛矣。 故戒君子之往,非能载三阳以上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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