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卦,乾下坤上,内阳外阴,天地气交,万物生成。 君子进用,世道方亨,故为泰。 泰次于履。 按《序卦》:履而泰,然后安,故受之以泰。 盖履得其所,乃得安舒,履所以次之以泰也。 泰以中为善,故二为辅泰之臣,五为保泰之君,皆得吉占。 初为君子进用之始,四则过中欲否之时矣。 三为消长之会,犹可有为。 上则极盛而衰,不免于吝矣。 自有天地人物以来,蒙以教之,需以养之,讼以平之,师以卫之,比以附之,畜以聚之,履以辨之,而后得泰。 乃过中而否之几伏矣。 甚矣,致泰之难,保泰之不易,虽曰天数,不可无人事也。
泰,小往大来,吉亨。
泰,通也,天地交而二气通,故为泰。 内卦三阳,正月之卦也。 阴小阳大,坤往居外,乾来居内。 以综卦言之,有小往大来之象。 占者有阳刚之德,则吉而亨也。 盖坤本在下之物,自下而上,故曰往。 阳本在上之物,自外而内故曰来。 往者去而来者当时用事,故为吉亨。
《彖》曰:小往大来吉亨,则是天地交而万物通也,上下交而其志同也。 内阳而外阴,内健而外顺,内君子而外小人。 君子道长,小人道消也。
天地高卑之形不可交而气可交,交则万物化生。 君臣上下之分不可交而心可交,交则君臣同德。 阴阳以气言,顺健以德言。 此二句,造化之小往大来也。 君子小人以类言。 此三句,人事之小往大来也。 内外释往来之义。 阴阳,健顺,君子小人,释大小之义。 盖阴阳不能相无者,天地之气。 而欲天下皆君子而无小人者,圣人之心。 泰否之机,归宿于君子小人之消长,主持世运者所当知也。 然小人必不能尽去,但使君子居中,而制其命。 小人在外,不为无措。 君子之气已伸,天下已泰矣。
《象》曰:天地交,泰,后以财成天地之道,辅相天地之宜,以左右民。
天地之道以形气全体言。 财成,以制其过也。 如气化流行相续,圣人分之以春夏秋冬。 地形广邈交错,圣人限之以东西南北之类是也。 天地之宜,以时势所适言。 辅相,以补其不及也。 如春生秋杀,圣人使春耕秋敛。 高燥下湿,圣人使高黍下稻之类是也。 裁成辅相,皆所以左右辅助乎民。 自乾坤以后,阴阳各三,十画而为泰。 而泰之阴阳各三,是泰由阴阳无过不及而成。 故既泰之后,裁其过,补其不及,所以保泰也。
初九,拔茅茹,以其彚,征吉。
乾初变巽,坤初变震,皆属木。 三阴三阳皆相连以上,故泰否初爻皆有拔茅茹之象。 茹,根之牵连者。 三阳在下,初动则相连以进。 众君子同德以升,泰运初开之时。 占者有阳刚之德,则往而得吉矣。 初曰以其彚,三阳欲进而以之者在初,君子与君子为类也。 四曰以其邻,三阴欲复而以之者在四,小人与小人为类也。 初曰征吉,四则否者,易为君子谋也。
《象》曰:拔茅征吉,志在外也。
君子之志在天下,不为一身。 故当泰之时,志欲上进也。
九二,包荒,用冯河。 不遐遗,朋亡。 得尚于中行。
卦内君子而外小人,三阴在外荒秽,小人之象。 九二当保泰之任,有宜包容荒秽之象。 以九合五,成坎河象。 干健临之,有冯河之象。 五阴在外,隔三与四,遐远之象。 二应之,不遗遐远之象。 三阳朋象。 二居中不偏,上应乎五。 专意事君,不立朋党,有朋亡之象。 泰欲得中。 二,大臣辅泰者,当使君子小人皆得其所。 不能包荒,使小人无所容,则非中。 然能包荒而无果断,亦非中也。 二以中上应乎五,有包容之德。 以刚应柔,又有冯河之勇。 遗弃疎远,使小人不得效其力,固非中。 然能不遗远,而君子在近自成朋党,亦非中也。 二远应乎五,远人在所怀。 居中不倚,近者亦无可昵。 刚柔相济,无偏无党。 合四者言之,合中行之道也。 然二居中,固为中行。 今曰尚,则中行又指五也。 五之《象》曰中以行愿。 盖泰欲得中,上有中行之君,下非有中行之臣,不能上辅乎五而保泰矣。 故二曰尚,五曰归,所谓上下交而志同。 曰得尚,喜之之辞也。 以阴爻言,五取小人。 以位言,又取君。 此又不可为典要者也。
《象》曰:包荒,得尚于中行,以光大也。
二变为离,有光大象。 人惟心胸光明正大,故能兼容果断,不至遗远而昵近。 独言包荒,举一以该其余也。
九三,无平不陂,无往不复,艰贞无咎。 勿恤其孚,于食有福。
九三将过于中,泰将极而否欲来之时也。 阳居内为平,往外则为陂。 阴出外为往,返内则为复。 干三朝干夕惕,有艰贞象。 变兑为口,食象。 天下无常平而不陂者,无常往而不反者。 唯艰危其思虑,正固其施为,则可以无咎。 恤,忧也。 孚,理之信然者也。 食,享之也。 平陂往复,天运之必至而信然者也。 若以此动其心,则不能艰贞矣。 唯尽其处泰之道,而不以此为忧恤,则可以食享其福也。 盖平陂往复者,天运所不能无。 艰贞勿恤者,人事所当自尽也。
《象》曰:无往不复,天地际也。
古本有无平不陂。天地際,謂陰陽交會消長之際也。
六四,翩翩不富以其鄰,不戒以孚。
六四已過乎中,有泰極為否之漸。六四一陰既動,則五上二陰同類,有翩然而下,不約而同之象。陽實陰虛,故曰不富。鄰指五上。以,四以之也。小人合謀,自外而內。不待戒令,自然相信。君子所當戒也。陽之升曰拔茅。以自下而上,升之難也。陰之復曰翩翩。以自上而下,復之易也。
《象》曰:翩翩不富,皆失實也。不戒以孚,中心願也。
失實謂陰虛也。以失實,恐不容于君子。欲傷正勢,必結于小人,乃中心所願也。
六五,帝乙歸妹,以祉元吉。
三四五互為雷,二三四互為澤,有歸妹象。史謂湯為天乙,左傳謂紂父為帝乙。姑兩存之。程傳謂帝乙始制王姬下嫁之禮,本義謂帝乙歸妹時占得此爻。今從程傳。蓋以陰居尊為泰之主,柔中虛已下應九二。以柔中之君,倚任剛明之臣,可以保泰獲福,有帝女之貴下從其夫而受福之象。全卦三陰皆為小人。以五一爻言之,則保泰之君。不可執一論也。
《象》曰:以祉元吉,中以行願也。
居中應二,行其志願,非勉強也。
上六,城復于隍,勿用師。自邑告命,貞吝。
坤土復反于下,有城復于隍之象。掘隍土積累以成城,如治道積累以成泰。及泰之終,將反于否,如城土頹圯,復反于隍也。坤上為泰,坤下為否,以陰陽之氣言也。若言其質,則坤土本在下之物,在上有必頹之理。
曰復者,反其初也。坤為衆,有師象。又為國土,有邑象。泰極而否,衆心已散,難以力爭。勞民傷財,必至散亂。窮守一邑,罪已下詔,收拾人心可也。然不能保邦未危,而播告之修不能及遠,雖正亦可羞矣。
《象》曰:城復于隍,其命亂也。
命,政令也。 其命先乱,故至于否,不尽关天运也。 告命,乃尽人事以治之,非付之不可为也。 全卦以小往大来为义。 故内三阳属泰,外三阴属否。 初为泰运方开,君子并进。 二为保泰之臣,三则阴阳消长之会也。 四为过中将否之时,五为保泰之君,上则泰极为否之日也。 泰以方中为幸,故二五皆能保泰。 初阳始进则可幸。 四阴方动则可忧。 三阳已极则艰贞,犹可有为。 上阴已复则命乱,已难于治。 唯圣人保于方泰之时,而不敢自弛于泰极之日。 虽天运有所必然,而人事无时不宜自尽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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