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有,干下离上。 火在天上,其明及远。 万物毕照,有盛大丰有之象。 又一阴居尊,众阳并应。 易以阳为大有,所有者大之义,故曰大有。 大有次同人。 按《序卦》:与人同者,物必归焉,故受之以大有。 众物所归,所有乃大,大有所以次同人也。 小畜亦一阴五阳,而曰小,此则称大者。 小畜阴居四,欲统诸阳,其势逆。 大有阴居五,则位尊,以统诸阳,则势顺。 故小畜之亨,不在六四而在上下五阳。 大有之元亨,不在上下五阳而在六五。 五以柔居尊,而为上下所应。 合全卦,又有内刚健外文明之德,自可大亨,此全彖之大旨也。 六爻皆从五起义,初远五而有艰,二应五而无咎,三以公而亨于五,四以谦而能承五,上以近五而获天祐。 此六爻之大略也。
大有,元亨。
大有,所有之大也。 火在天上,无所不照。 一阴居尊得中,五阳宗之。 干健离明,居尊应天。 尊位能柔,物情所与。 诸爻之有,皆六五之有,岂不大哉。 所有者大,则其亨亦大矣。 皆治世极盛之象也。
《彖》曰:大有,柔得尊位大中而上下应之曰大有。
同人大有,一柔五刚均也。 柔在下,曰得位得中曰应乎干而为同人。 我同乎彼,卑附于尊之辞也。 柔在上,曰尊位曰大中曰上下应而为大有。 我有其大,上统乎下之义也。 此以卦体释卦名义也。
其德刚健而文明,应乎天而时行,是以元亨。
上节自柔得尊位以下,专主六五一爻以论人君之位,能有众阳之大。 自其德刚健以下,兼上下两体以论人君之德,能致元亨之治也。 内刚健则克胜其私,外文明则灼见其理。 上下应之者,众阳应乎六五也。 应天时行者,五以柔应干二之刚也。 天之道不外乎时而已。 宪天出治,顺时而行,是以大亨也。
《象》曰:火在天上,大有。 君子以遏恶扬善,顺天休命。
凡物未见,则有无不可知。 火在天上,无物不照,始见其有之大。 所有既大,不可无以治之也。 天命有善而无恶。 君子于恶之未着者遏绝之,使不复作。 善之隐者显扬之,使乐于为。 去恶归善,所以顺天休美之命也。 谓之顺者。 天讨有罪,吾遏之以天。 天命有德,吾扬之以天。 于我无与也。 君子在上则以此治世,在下则以此治身。 故本义云,反之于身,亦若是而已矣。
初九,无交害,匪咎,艰则无咎。
害者,害我之大有也。 富者怨之府,故当大有之时,最易有害。 初居下位,凡民而享大有,家肥屋润,人或害之。 离为戈兵,又以离火克干金,有恶人伤害之象。 而初阳在下,上无系应。 未与物接,去离尚远。 未涉乎害,何咎之有。 然自以为匪咎,而以易心处之,反有咎矣。 故必艰难其志,慎终如始,乃得无咎。 盖匪咎者,此爻之义。 艰则无咎,则处此爻之道也。
《象》曰:大有初九,无交害也。
交则有害,处卑无应,未有骄盈之失,得以无害故也。
九二,大车以载,有攸往,无咎。
坤为大舆,九二体乾而曰大车者,舆指轸之方而能载者言,车则以其全体而言。 引之以马之健,行之以轮之圜,皆干象也。 况九二以刚居柔,柔则其虚足以受,刚则其健足以行。 有大车象。 上应乎五,载上之象。 如是而有所往,可以无咎,可以任重而致远也。 不言吉者,处大有之时,任天下之重。 分所当然,得以无咎而已。 此大臣才德兼全,足以任重者也。
《象》曰:大车以载,积中不败也。
车大足以任重,虽多积于中而车行不至于败也。
九三,公用亨于天子,小人弗克。
亨作享,按《本义》作享献之享,时解因之,取大臣献替之义。 今按《左传》卜偃战克而王享之言,作宴享之享为优。 三四五互兑为口,三变六为坎,有饮食象。 九三居下之上刚而得正,有公侯之象。 上有六五之居,虚中下贤,有亨于天子之象。 然三变六为阴为小,又有小人弗克之象。 占者得此,有刚正之德,则足以受天子之宠荣。 若不然,则虽有享宴之荣,亦负素餐之愧也。 此与本义稍殊,然于卦爻较切。
《象》曰:公用亨于天子,小人害也。
小人妄叨君宠,反为害也。 干金三变为兑,亦金也。 迫近离火,与初无交害者不同,故有害。
九四,匪其彭,无咎。
彭,鼓聲,以盛多之貌,即大有之大也。四變中互爲震,震爲鼓,有彭象。大有皆六五之有也。然以柔中居尊,而九四以剛近之。且居四陽之首,率諸陽以進。盛多蓋彭矣。近君,聲勢不宜太盛。唯以剛居柔,雖盛大而不有其大,故有匪其彭之象。占者如是,則无咎也。
《象》曰:匪其彭无咎,明辨皙也。
四爲離之初,有明皙之象。有盛大之勢,而无燭理之明。僭逼震主,則柔中之君有所不安矣。當大有之時,不自有其大。非明皙者不能,故曰明辨。辨其所居之地,乃別嫌多懼之地。辨其所遇之時,乃盛極將衰之時,凡事貶損以處之,斯皙然,明理見幾者矣。
六五,厥孚交如,威如,吉。
六五爲大有之主,離體中虛,有厥孚之象。柔中以應九二,上下歸之,有交如之象。一變純乾,有威如之象。當大有之時,柔中居尊,上下孚信。
然太柔,則人心玩矣。濟之以威,所以吉也。初曰交害,五曰交如者,臣有交則私,故害。君有交則虛,故吉也。三有戒辭。初二四僅得无咎。獨五言吉者。當大有之世,盡臣道之常,僅可免咎。而君能剛柔並用,使上下泰交,則可常保其大有矣,故曰吉。
《象》曰:厥孚交如,信以發志也。
一人之信,以發上下孚信之志,所謂上下交而其志同也。
威如之吉,易而无備也。
恐人心慢易,至于无備,故威不可无也。
上九,自天祐之,吉无不利。
大有唯六五一阴,而上下五阳从之。 上九能下从六五,以阳从阴。 处盛时,居高位,享自然之福,有自天祐之之象。 曰天祐曰吉曰无不利,其为福多矣。 象及传皆不言所以致福之由,故系辞谓履信思顺尚贤,盖五之交孚,信之也。 上能履之,谦退不居,思顺也。 志从于五,尚贤也。 天助顺,人助信,有自天祐之吉无不利之象。 时解作人君信顺下贤以保有,照系辞传大意而归重于君也。 大全作功成身退之耆旧宾师,就六爻合论,对五而言之也。 然皆不必拘。 占者得之,亦随其所处之位以为占。 大抵有刚明之德,居崇高之位,得天之祐者。 而以人事言之,唯履信思顺尚贤则吉也。
《象》曰:大有之吉,自天祐也。
上居君上,有自天象。 曰自天祐之,言其非幸致也。 全卦为盛世至治之象,以六五之君为主。 初之无交,盛世之逸民也。 上之顺五,功成身退之耆旧,或在宾师之位者也。 中爻三位为臣。 二大臣,当大有之任者也。 三外臣也,以公侯而受宠者也。 以不中,故有戒辞。 四近臣也,近于君而自抑损者也。 以刚居柔,臣道之宜,故与初同无咎。 五以中虚之信,孚乎上下。 又一变纯干,刚以济之,上下交应,刚柔并用。 君明臣良,故能长保其大有之盛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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