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卦一阴丽于上下之阳,有附丽之义。 中虚有光明之义。 离,丽也,明也。 于象为火,体虚丽物而明者也。 又为日,亦丽天而明者也。 故卦名离。 离卦次坎,按《序卦》:「坎者,陷也。 陷必有所丽,故受之以离。 离者,丽也。」 陷于险难之中,必有所附丽。 理之自然,离所以次坎也。 又按:上经终于坎离,下经终于既济未济。 六十四卦以乾坤为首,而坎离居其中。 盖坎离二卦,天地之心也,造化之本也。 天一生水地二生火。 坎藏天之阳中,受明为月。 离丽地之阴中,含明为日。 坎为水而司寒,离为火而司暑。 坎为月而司夜,离为日而司昼。 故先天之图乾南坤北,后天则离南而坎北。 坎离为乾坤之继体,此上经终坎离,下经终既济未济之意。 而道家亦以人身为小天地。 以心肾分属坎离,而其功用取于水火之既济。 盖亦从易说而旁通之者也。 全卦以柔顺得正为吉,六爻以二阴爻为主。 二中正而五非正,故不如二。 其四阳爻则从阴爻起义,初上在阴爻之外,胜于三四在阴爻之中。 三日昃而四焚如,以在二五两阴之内也。 初能敬而上出征,以在二五两阴之外也。 盖坎离二卦奇耦反对,故爻象之吉凶亦相反也。
离,利贞,亨。 畜牝牛吉。
离之为丽,犹乱之为治,以阴丽于阳也。 物之所丽,贵乎得正,故正则有可亨之道也。 又离得坤之中画,牝牛皆取阴象。 坤以全体配乾而行,故为牝马之行。 离以二五附干而居,故当为牝牛之畜。 盖所丽得正则亨,又当柔顺自处则吉也。 坎离二卦,爻画反对,故其义其占皆相反。 盖坎之明在内,当以刚健行之于外。 离之明在外,当以柔顺养之于中。 坎水润下,愈下则陷,故以行为尚。 离火炎上,愈上则焚,故以畜为吉也。
《彖》曰:离,丽也。 日月丽乎天,百谷草木丽乎土,重明以丽乎正,乃化成天下。
日月丽天,以气丽气而成明。 百谷草木丽土,以丽形而成文。 君臣上下皆有明德,而处于中正,则可以成天下文明之化。 此皆以释卦之名义也。
柔丽乎中正,故亨,是畜牝牛吉也。
二中正,五中而不正。 中正,统言之。 此以卦体释卦辞也。
《象》曰:明两作,离。 大人以继明照于四方。
明两作,两明相继而起也。 继明,犹以圣继圣也。 前言重明,以上下言之。 取象于君臣。 此言两作,以先后言之。 取象于帝王之父子。 若以人事言之。 则日新又新,缉熙不已,继明之义也。 洞达事理,光被四表,照于四方之义也。
初九,履错然,敬之无咎。
刚明在下,其性炎上。 刚则,明则察。 二者襍于胸中,所履交错之象。 能敬则心有主,不至于错,可以无咎矣。 火在下而未上炎,犹有可制。 虽戒占者之辞,亦其象然也。
《象》曰:履错之敬,以辟咎也。
刚明而不妄动,咎可辟矣。
六二,黄离,元吉。
黄,中色,坤为黄。 离中爻乃坤土,有黄象。 柔丽乎中而得其正。 以此事君,将顺而能匡救。 以此治民,浑厚而能精明。 上可正君,下可成化。 纯臣之道,大善而吉之占也。
《象》曰:黄离元吉,得中道也。
言中而正在其中矣。
九三,日昃之离,不鼓缶而歌则大耋之嗟,凶。
重离之间,前明将尽,有日昃之象。 离中虚,缶象。 互五为兑口,歌与嗟之象。 死生犹昼夜之常理。 鼓缶而歌,安常以自乐可也。 不然而徒以大耋为嗟,则穷蹙以死而已,故凶。 盖数之所至,当安于命也。
《象》曰:日昃之离,何可久也。
求人以继其事,退处以休其身可也。
九四,突如其来如,焚如,死如,弃如。
前明尽而后明忽迫,有突如其来如之象。 其炎正盛,焚如之象。 履非其位,逼近至尊,势不能终,死如之象。 无应无承,众无所容,弃如之象。
《象》曰:突如其來如,无所容也。
无所容总释上文,举突如句可该。
六五,出涕沱若,戚嗟若,吉。
以柔顺刚,不得其正,而迫于上下之阳。 互卦兑泽之流,兑口之开,故有出涕沱若,戚嗟若之象。 然居尊位而知忧惧,故占得吉也。
《象》曰:六五之吉,离王公也。
居王公之位而知忧惧,故吉也。 三前明将尽,则不宜为大耋之嗟。 五柔中居尊,则宜以戚嗟自戒。
上九,王用出征,有嘉折首,获匪其丑,无咎。
离为甲胄戈兵,故有出征之象。 上九为五所丽,有王用之象。 有嘉,言有嘉美之功。 折首,但诛其首恶也。 获匪其丑,言不及其徒众也。 阳刚在上,有出征有嘉之象。 离为上稿,折首之象。 刚明在上,所照及远,有折首不及其丑之象。 如此则威震而刑不滥,何咎之有。
《象》曰:王用出征,以正邦也。
寇贼乱邦,上能以刚明除天下之恶,所以正邦也。 全卦以居中得正,有可亨之道。 而以柔顺自处,自能获吉。 六爻惟二兼中正柔顺之德,故为最吉。 五中而不正,而居尊位以照临四方,故虽忧惧而亦有吉道。 又火性炎上,在下则有势易制,在上则其明及远,所以皆无咎。 若三处前明之尽,四居后明之逼,则凶不待言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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