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卦下坎上震,动于险外,出乎险也,故为患难解散之象。 又震雷坎雨,阴阳交感,和畅解散。 故为解。 解卦次蹇。 蹇者,难也。 物不可以终难,故受之以解。 难极必解散,所以次蹇也。 全彖以解散之后,利于平易安静,不宜久为烦扰。 然小人者乱之根也,故六爻之义,主于去小人。 六三一阴为小人,非据以致天下兵者,诸爻皆欲去之。 二之获狐,获三也。 四之解拇,解三也。 上之射隼,射三也。 五之有孚,亦退三也。 唯初六才柔位卑,不任解难而在解时,无咎而已。 此全彖六爻之大指也。
解,利西南。 无所往,其来复吉。 有攸往,夙吉。
解,难之散也。 在险能动,出乎险之外,故为解。 难既解,则宜于平易安静,不可久为烦扰。 其卦上震下坎,后天亦居东北之位,与坤亦对。 蹇与解相综,蹇在险中,故言利西南,兼言不利东北。 解已出险外,则但言利西南,而不利东北可不必言矣。 无所往其来复者,复东北也。 难已解,故复亦吉也。 有所往,往西南也。 夙,早也。 若可往西南,又以早为吉也。 蹇上卦之坎,来解为下卦,而二*仍居中,有来复吉之象。 蹇下卦艮,综解为上卦之震,反艮止为震动,有所往而夙之象。 震东方日之初出,故曰夙吉。
*「二」当作「五」,从文澜本
《彖》曰:解,险以动,动而免乎险,解。
以卦德释卦名义也。 蹇遇险而止,才之不足也。 解遇险而动,才之有余也。 屯动乎险中,难之未平。 解动乎险外,则难之已散也。
解,利西南,往得众也。 其来复吉,乃得中也。 有攸往夙吉,往有功也。
以卦综释卦辞。 坤为众,西南入于坤体,故为得众。 得中有功,《本义》、《大全》皆谓指九二,时解从之。 然六爻独重九二,未得其解。 愚意谓指两阳爻也。 无所往则来复,取坎之得中。 有所往则贵夙,取震之能动。 蹇上卦之坎,来解下卦,仍在下卦之中。 来复得中,所以吉也。 蹇下卦之艮,综为解之震。 震动有为,所以有功也。 圣人于患难方平之际,不欲人以多事自疲,亦不欲人以无事自怠。 故得中则不养祸,亦不扰民矣。 有功则恶不滋,难永息矣。
天地解而雷雨作,雷雨作而百果草木皆甲拆,解之时大矣哉。
云雷为屯,故雷雨作为解。 穷冬之时,阴阳固结不通。 及阴阳交泰,则百果草木或甲或拆。 天地所以成化功也。 此极言而赞其大也。
《象》曰:雷雨作,解,君子以赦过宥罪。
雷者天之威,雨者天之泽。 威中有泽,刑狱之有赦宥也。 有过者,赦而不问可也。 罪恶而赦之,非义也。 矜其无知,宥而从轻而已*。 此所以推广天地之仁也。 雷雨交作,天地以之解万物之屯。 赦过宥罪,君子以之解万民之难。 故襍卦曰:解,缓也。
*文澜本「宥而从轻而已」作「而罪疑从轻」
初六,无咎。
震阳动于险上,初与为应。 卦之所借以解散者,何咎之有。 又方解之初,宜安静而休息之,故爻辞简以示意。
《象》曰:刚柔之际,义无咎也。
初柔四刚。 际,遇也。 难之方解,不宜过刚过柔,以刚柔相际为得宜也。
九二,田获三狐,得黄矢。 贞吉。
狐者,邪媚之兽。 《本义》谓,卦凡四阴,除六五君位,余三阴,狐之象也。 今按:三阴爻上得正而初在下有应,爻辞皆不深贬。 唯三不中不正,又无正应,又居下卦之上,犹小人以邪媚居高位者。 当解之时,小人而在高位,在所必去。 唯二以阳刚能去之。 又坎为狐。 六三居三之位,故有田获三狐之象。 黄,中色。 矢,直物。 九二居中,有刚直之德,有得黄矢之象。 九居二若非正而中,自无不正矣,故曰贞吉。 此大臣得君,能去邪佞以行其中直之道者也。
《象》曰:九二贞吉,得中道也。
居中自能守正也。
六三,负且乘,致寇至,贞吝。
以六居三,在下卦之上。 坎为舆。 有负荷之小人而乘车之象。 二视三为狐。 上视三为隼。 四视三为拇。 羣起而攻,有致寇至之象。 六三非贞而言贞者,高位乃君所与,亦贞也。 虽以正得之,亦可羞也。 唯避而去之可也。 卦以解名,解难莫要于解小人。 故诸爻皆欲解三,而三亦唯有自解而去,则寇亦解矣。
《象》曰:负且乘,亦可丑也,自我致戎,又谁咎也。
负无可丑。 负且乘,则可丑。 戎由自致,不言凶而凶可知。
九四,解而拇,朋至斯孚。
按:《本义》以拇为初,朋为二。 按王注以拇为三,朋为初,皆未当。 今以朋指二,拇指三。 盖震为足,三在足下,有拇象。 二与四同阳刚之德,四居大臣之位,宜与二同心以解难者。 三以小人间之,解去三之拇,则二得以上比于四,同类之朋可相信矣。 此大臣之去邪党,以亲善类者也。
《象》曰:解而拇,未当位也。
以九居四而与三比,故曰未当。 设若居三居初,则得正而与二比,居五则得当而与二同德矣。 观象传,益见解拇宜指三。
六五,君子维有解,吉,有孚于小人。
按《本义》:卦凡四阴而六五当君位,与三阴同类者,必解而去之则吉也。 孚,验也。 君子有解,以小人之退为验也。 按王注:居尊履中而应乎刚,可以有解而获吉矣。 以君子之道解难释险,小人虽闇犹知服之而无怨矣。 今时解皆从《本义》,谓人君以去小人为验也。 然详王注语意,释有孚尤明顺。 六五当君位而得中,亦得称君子。 然五阴柔,非能解者。 以应阳刚之二,能获三狐。 比阳刚之四,能解其拇。 是能逐恶之贤臣,而五能信任之,故曰有解也。 五维能任二四以解难,凡卦中诸阴皆信服而退听。 此贤君能用贤臣以除患,使小人畏服者也。
《象》曰:君子有解,小人退也。
从《本义》作退去之退,从注疏作退听之退。 可兼。
上六,公用射隼于高墉之上,获之,无不利。
上六居卦之最上,又震体,故有公象。 三居下卦之上,互二四为离为飞鸟。 有隼在高墉之象。 上与三非应,则敌也,有射隼于高墉之上之象。 九二刚中,视三柔而不中,象狐之邪媚。 上柔正,视三居刚不正,又象隼之鸷害。 《系辞》以三为小人,以上为藏器待时之君子。 六爻唯上独正故也。 易于震动多有戒辞,今曰无不利。 盖自坎来,经历多难。 所谓待时而动者,动必不妄也。
《象》曰:公用射隼,以解悖也。
三窃位而不应,悖逆者也。 故解之宜速也。 此卦彖传及二爻四爻五爻上爻,所见皆与《本义》不同,非敢求异,姑存疑义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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