姤卦巽下干上,风行天下,万物无不经触,乃遇之象。 又卦爻五阳而一阴始生于下,阴与阳遇也,故为姤。 姤卦次夬,按《序卦》:「夬,决也。 决必有遇,故受之以姤。 姤,遇也。」 本合则无所遇。 夬决既离,乃复有遇。 又夬卦一阴将消于上,则复生于下,姤所以次夬也。 全彖以一阴遇五阳,壮盛不正之女,故戒以勿取。 彖传喜阳之得行正,以见阴生之未可忽也。 六爻皆以初阴取义。 遇非正道,故惟近者得之而正应反凶。 二最近初,遇之最先者,故有鱼。 四虽与初正应,而初为二得,非已有矣,故无鱼凶。 三介二四两刚之间,欲遇不得,犹夬四之欲去不能也。 五去初远,无相得之理矣,听天命之自至而已。 上则最远而穷矣。 盖阴生必至敌阳,故彖戒以勿取。 而阳得阴犹可制,故爻又欲其制阴。 此全卦六爻,无非扶阳抑阴之意也。
姤,女壮,勿用取女。
姤,遇也。 一阴生于五阳之下,五月之卦也。 夬决之尽,则为纯干。
一阴忽生于下,如不期而遇者,故为姤。 一阴而遇五阳,女德之不贞而壮之甚者。 取以自配,必害乎阳,故戒以勿取也。
《彖》曰:姤,遇也,柔遇刚也。
五阳往而阴方来,故曰柔遇刚也。
勿用取女,不可与长也。
女德不贞,不能从一而长久也。
天地相遇,品物咸章也。
以卦体言之,五阳在上而一阴生于下。 以阴遇阳,天地相遇也。 以卦画论,其时则为五月,万物茂育蕃衍,品物咸章也。
刚遇中正,天下大行也。
《本义》专指九五。 谓以刚明之君,遇建中表正之位。 德因位显,治化大行于天下也。 今宜兼二五言。 九二之刚德,遇九五中正之君,明良会合道可行于天下也。 彖辞虑阴之始生,彖传又以遇之善者言之。 天之遇地,臣之遇君。 时当相遇,所关者不小。
姤之时义大矣哉。
《程传》专承天地君臣之相遇言之。 《本义》谓几微之际,圣人所谨。 盖以柔遇刚,遇之不善者也。 天地相遇,刚遇中正,遇之善者也。 阴阳,造化之本,不能相无,就姤而言,岂必无善者。 然当品物咸章,治化大行之时,实为阴长阳消之几所自伏。 当其时者,不可不思其义,预为扶阳抑阴之计也。
《象》曰:天下有风,姤,后以施命诰四方。
风者天之号令,所以鼓舞万物。 命者君之号令,所以鼓舞万民。 施命诰四方,取风行天下之象也。 君门深于九重,岂能与民相遇。 惟施命诰四方,则君民相遇,犹风之遇物也。 观为地上之风,旁行而通。 姤为太虚之风,自上而下。 故观言省方,而此则言施命也。
初六,系于金柅,贞吉。 有攸往,见凶,羸豕孚蹢躅。
柅以止车。 金柅,言其坚也。 干为金。 初阴在下,宜静正自守,有系于金柅之象。 其贞也如是则吉矣。 然初阴已动,有攸往之象。 故又言当遇之时,若以阴往遇阳,则立见其凶矣。 设言一吉一凶,使之自择也。 豕,阴物。 初势虽微,然在下而动,有羸豕蹢躅之象。 言阴虽微,而躁动渐进侵阳。 犹豕虽羸,其蹢躅跳踯有必然而可信者,不可不预为之备也。 此爻只宜就阴不宜轻动遇阳言之,而戒小人儆君子之意皆在其中。 不必专言小人之害君子。
《象》曰:系于金柅,柔道牵也。
初四相应,将牵连而上,故柅以止之也。
九二,包有鱼,无咎,不利宾。
鱼,阴物。 巽为白茅。 二与初近,初在其内,为包有鱼之象。 得之则阴受制于阳矣,故无咎。 乾尊有宾象。 二包初而有之,则二为主而四为宾。 四虽正应。 反不得而有初矣,故有不利之象。 盖卦以遇合为义。 遇合之女未尝择配,二近,则先有之矣。
《象》曰:包有魚,義不及賓也。
一陰不能兼二陽。揆之于義,不能及之矣。譬眾漁之取魚,先至者得之,後至者雖善漁,不及也。
九三,臀无膚,其行次且,厲无大咎。
巽為股。三居巽之上,有臀象。過剛不中,與上无應。居則不安,有臀无膚之象。下不遇初,為二所隔。行則不進,有其行次且之象。進退如此,雖有危厲,然无所遇,亦不為陰邪所傷,故无大咎也。夬四欲上決上而不能,此則欲下遇陰而不得,故取象皆同。
《象》曰:其行次且,行未牽也。
初陰上進又與四應。若有引進之者,故宜繫之。三孤孑无應,下又隔二,无牽引之者,是以行次且也。
九四,包无魚,起凶。
四與初正應,當遇者也。乃已遇于二,不及于四,有包无魚之象。人心已離,凶自此起矣。蓋遇本非正,故正應无遇之象。此即二之所謂不利賓也。
《象》曰:无魚之凶,遠民也。
陰為民。民之去己,猶己遠之也。陰陽之取象不一,或取于男女,或取于君子小人,或取于君民。姤取男女之遇,本非其正,故四不得初而二得之。然陰之初長,近者易制,遠者難及,故二取象于得魚。以言君子小人近而得制,故可无咎。但陽宜得陰以為正應,故四取象于君之失民,必至召凶。取象雖異,而大意皆扶陽抑陰。占者亦隨事變通以占之,不可執一也。
九五,以杞包瓜,含章,有隕自天。
杞,高大坚实之木。 九五阳刚中正,主卦于上,有杞象。 瓜,柔蔓之物。 初阴在下,有瓜象。 五与初远不相遇,势不能相制,有以高大之杞欲包在地之瓜之象。 姤,阴长之卦。 而九五居阳明之位,有含晦其章美之象。 瓜性善溃,终有必坏之时。 阴阳消长,姤又有终复之势。 静以待天心之复,有有陨自天之象。 阳刚之君在上,小人方盛,势未能制,姑静晦以待元恶之自毙。 若晋明帝之于王敦,其事类之。
《象》曰:九五含章,中正也。 有陨自天,志不舍命也。
居中得正,故能含其章美。 不失之闇昧,亦不失于浅露也。 志不舍命,盖阴长而阳消,天之命也。 有以胜之,人之志也。 君子不以命废志。 九五之志坚,遇必有自天而陨者。 言人之至者,天不能胜也。
上九,姤其角,吝无咎。
上九刚而在上,无位无应。 不得所遇,为姤其角之象,吝道也。 然不为阴邪所侵,亦无咎矣。 盖阴之初萌,能如二包而制之可也。 四不能包,反受其凶。 三以刚在下卦之上,故虽厉而无大咎。 上以刚居上卦之上,虽吝无咎。 盖遇本非正,故不遇无可咎也。
《象》曰:姤其角,上穷吝也。
刚上穷极,自无所遇也。 大抵当姤之时,小人固不可使之进,而君子又不可无以蓄小人。 彖但言阴长之宜防,而彖传复言阳刚之可行。 君子当此,正宜慎之于微也。 初爻戒小人不可往。 二四五皆言包制之道。 唯三以重刚不中,上以刚居卦极,故厉而吝。 然皆无咎,亦以与阴不相遇。 皆不与阴之进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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