艮卦一阳居二阴之上,阳动至上则止,阴性本静。 上止下静,故为艮。 不曰止而曰艮,止有畜止之义,艮有安止之义。 又其象为山,有安重坚实之意。 故曰艮也。 艮卦次震。 按《序卦》:震者,动也。 物不可以终动,止之,故受之以艮。 艮者,止也。 动静相因,艮所以次震也。 全彖以上下不相应而相背,为各止其所之义。 动静皆止,无我无人。 此全彖之大旨也。
六爻从二阳爻起义,而全艮之时用者独在乎上。 盖九三互震,失止之义,故有厉熏心之占。 九五近上艮,故悔亡。 四远之,则亦艮其身而已。 二近下艮,能艮腓而不能拯。 初则远之,但未失正而已。 此六爻之大疴也。
艮其背,不获其身。 行其庭,不见其人。 无咎。
艮,一阳止于二阴之上。 阳自下升,至上而止,其象为山。 取坤地而隆其上之状,亦止而不进之意也。 人以面前为身,后为背。 一身皆动,而背则静。 耳目口鼻皆有欲,唯背无欲,止之至也。 卦体似人背面而立,故有艮其背之象。 盖天下之理,止于其所当止也。 然理有所当止而多所扰者,起于有我之私。 唯艮其背则无我之见,是以有不获其身之象。 理有所当止而多所歧者,又起于有人之见。 唯艮其背,虽应事接物,各因其宜,无人之见,是以有行其庭不见其人之象。 内外两忘,动静皆定,所以无咎。
《彖》曰:艮,止也。 时止则止,时行则行。 动静不失其时,其道光明。
此释卦名也。 时止而止固止,时行而行亦止。 非胶于止,唯其时各当,所以为止也。 人心无主则昏。 中有定止,自然光眀。 又艮一阳见于二阴之上,光眀着见,阴莫能掩,有光眀之象。
艮其止,止其所也。 上下敌应,不相与也。 是以不获其身,行其庭不见其人,无咎也。
背即止之所,故易背为止,以见背即止也。 以卦体言之,内外相敌而不相与。 阳上而阴下,一阳而统二阴,理无可加。 阴阳各正其性,无外求之意。 所以内不见己,外不见人也。
《象》曰:兼山,艮。 君子以思不出其位。
内外皆山,故曰兼山。 理之所止为位。 思各得其所止,不出其位也。 不出位,身之止。 思不出位,心之止。 亦兼山之义也。
初六,艮其趾,无咎,利永贞。
趾,所以行。 初阴在下,方行之初。 当止而止,不失其正,故有艮其趾无咎之象。 止贵有终。 恐阴柔不能固守,故勉以利永贞。
《象》曰:艮其趾,未失正也。
当止而行则非正,事初而止则正未失。
六二,艮其腓,不拯其随,其心不快。
二居限之下,趾之上,有腓象。 居中得正,有艮其腓之象。 三为限,腓之所随。 三过刚不中,止于上而熏心。 二柔弱不能往而拯之,然非其心之所欲也。 故有不拯其随,其心不快之象。
《象》曰:不拯其随,未退听也。
三止于上,亦不肯退而听二也。
九三,艮其限,列其夤,厉熏心。
限,身上下之际。 夤,腰膂也。 九三上下卦之间,有限之象。 人身荣卫上下流通,则身舒而心泰。 九三以刚限于上下二柔之间,止而不动。 如腰脊中强,上下荣卫隔绝,百骸不属,危惧惊心。 故有艮其限,列其夤而危厉熏心之象。 艮以九居三为得正,乃至于熏心者。 盖三互四五为震为动,艮之反也。 当动之时而止,犹腰膂本转动之处,乃中强不能屈伸。 所以危厉熏心,亦有震惊之象也。
《象》曰:艮其限,危熏心也。
震上动极不宁,故心不安。 艮三则所止不适,故心危厉也。
六四,艮其身,无咎。
以阴居阴,时止而止,有艮其身之象。 可以无咎矣。 咸与艮皆以人身取象。 艮四正当心位,不言心而言身,兼动静而言也。 心不可见,身止则心之得所止可知矣。
《象》曰:艮其身,止諸躬也。
成已未能成物也。
六五,艮其輔,言有序,悔亡。
辅,颊两傍骨。 不言颊舌,止言辅,背后所见也。 六五正当辅之地,言所由出也。 以柔居尊,发则为丝纶之言。 然柔而得中,言不轻发。 发必有秩秩之德音,故为艮其辅,言有序之象。 以阴居阳,疑于有悔。 然能得中,悔可亡矣。 人莫大于言行,艮趾艮腓慎其行,艮辅慎其言也。
《象》曰:艮其辅,以中正也。
以其中故可兼正。
上九,敦艮,吉。
以阳刚居止之极,自始至终一止于理而不变,敦厚于止者也。 自初至五皆囿于一体,未能尽止道之善。 独上为成艮之主,于当止之地而止焉,所谓止于至善者。 又阳在上不为阴揜,即彖所谓其道光明者。 故占曰吉,与悔亡无咎者异矣。
《象》曰:敦艮之吉,以厚终也。
天下事有终为难,而厚道有终尤难。 今于卦终敦厚其止,宜其吉也。 全卦为震体之反,其吉凶之反亦然。 震之吉在初,动之主也。 艮之吉在上,止之终也。 震之四下互二阴为艮,失所以为震矣,故遂泥。 艮之三上互二阴为震,失其所以为艮矣,故熏心。 趾腓下体,取象于行。 辅在上,取象于言。 而全卦取象于背。 言行得其所止可无咎悔之忧。 若夫忘我忘人,事事安于所止,必以上之敦艮为极乎。 (文渊本「所止」下为「则唯上之敦艮能厚于终所以独得吉也」无「必…… 乎“九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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