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济下离上坎,水在火上,相交为用,天下事已济之时也。 又涉川曰济。 既济未济二卦皆有坎体,坎在内有险为未济,坎在外则无险为既济也。 又以卦画言之。 六爻皆应,刚柔皆当其位。 至此无不济矣,故为既济。 既济次小过。 按《序卦》:「有过物者必济,故受之以既济也。」 全彖当既济之时,自有可亨。 然六爻阳在阴下,故亨者小。 刚柔皆当,故利于贞。 然事之既济,则圣人忧盛危明之心正于此始。 盖治乱相因,理势自然也。 六爻皆有戒辞。 内三爻皆既济之象,即彖之初吉也。 外三爻渐入于未济,即彖之终乱也。 此全彖六爻之大旨也。
既济,亨小,利贞,初吉终乱。
既济,事之既成也。 水火相交,各得其用。 六爻相应,各得其正,故为既济。 亨小,按《本义》作小亨。 既济之终,未济之始,犹日中则昃之意,故亨亦小也。 六爻皆正,所以利于贞也。 既济故初吉。 终为未济故乱。 此虽圣人警戒之辞,亦理数之自然。 又内卦离明,外卦坎险,亦初吉终乱之象也。 彖传柔得中终止,又推文王言外之意。
《彖》曰:既济亨,小者亨也。
按《本义》谓:者下脱小字。 小者亨,盖爻有三阴得位而三阳下之,故曰小者亨也。 然按彖辞,似以事之既济则泰否相仍,所亨亦小。 夫子彖传又推言外之意,大旨亦并行不悖也。
利贞,刚柔正而位当也。
以卦体言。 六十四卦六爻皆应而得位者,独此而已。
初吉,柔得中也。
指六二也。
终止则乱,其道穷也。
文王初吉终乱之占。 就理数自然言之,如泰极为否之类。 夫子彖传则又于言外而推之于人事也。 盖未济则图其济,既济宜保其济。 柔在二则吉,在上则乱。 盖柔顺得中则善,处济之初所以吉也。 然天下治乱相乘,终极必变。 终以优柔自处则有止心,止而不挽救,乱之所由生也。 然则当既济之时者,始则柔顺文明,终必贵于刚健振作。 庶几知穷变通久之道,而具拨乱反正之才者乎。
《象》曰:水在火上,既济,君子以思患而豫防之。
思患,坎离象。 豫防,离明象。 按《大全》项氏谓人之用莫大于火,而火常生患。 善济火者莫如水,常储水以防火,则其患亡矣。 此说似近而意未备。 窃按,水在火上则水火有相济之功,而其终也有相克之患。 盖水能灭火,火亦能干水。 思其患而豫防,则相为用而不相为害。 以此推之天下事,莫不皆然也。
初九,曳其轮,濡其尾,无咎。
初应六四,坎有轮象。 轮所以行,曳之则不行矣。 初九当济之初,守正而不轻进,有曳其轮之象。 坎为狐,初在一卦之后,又有尾象。 狐必揭其尾而后济。 濡尾则不掉,不速济也。 以刚在下,有濡其尾之象。 徐进而不跻等,无咎之道也。
《象》曰:曳其轮,义无咎也。
得慎始之义。
六二,妇丧其茀。 勿逐,七日得。
茀,车之蔽也。 离为中女,二柔妇象,上应九五。 坎为舆,离又中虚,茀象。 二五本正应,以当既济之时。 九五刚中之君反有中满之势,不能下贤以行其道。 又坎为盗,故有妇丧其茀之象,言失其所以行也。 卦历六爻复于二,为七位。 中正之道不可终废。 二历七数,中正自在,与五必有合也。 故有勿逐七日得之象。
《象》曰:七日得,以中道也。
不失其中,则济世之具在我。
九三,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小人勿用。
九三应上坎体,坎居北,有鬼方之象。 离为甲胄为戈兵,九三以刚居刚,有高宗伐鬼方之象。 自四至上历三爻,又离居三,有三年克之之象。 必三年而后克,言其不轻济也。 然既克之后而用小人,则除一乱又生一乱矣,故戒以勿用。 既济之后,常存未济之虞也。
《象》曰:三年克之,憊也。
師至三年,師老財匱矣。兵不可輕用也。
六四,繻有衣袽,終日戒。
繻作濡。衣袽,以塞舟之罅漏者。四坎體之下,有漏舟之象。當既濟之時,以柔居柔,以豫而知戒者。故有衣袽已備,終日不忘戒懼之象。
《象》曰:终日戒,有所疑也。
乱生于治,疑祸患之将至也。
九五,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禴祭,实受其福。
五阳,东邻之象。 二阴,西邻之象。 离有牛象。 五坎水能灭火,有杀牛象。 禴,夏祭。 离为夏,禴祭之象。 九五居尊而时已过,不如六二之在下适当其时,故有东邻杀牛之大祭,反不如西邻之禴祭受福之象。
《象》曰: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时也。 实受其福,吉大来也。
方来之吉犹未艾,二之所以胜五也。
上六,濡其首,厉。
既济之极,坎险之上。 而以阴柔处之,故有狐涉水而濡其首之象,危厉可知。
《象》曰:濡其首厉,何可久也。
危亡不久。 既济全彖六爻皆有警戒之词,盖天道否泰循环,固理势之自然,亦圣人治不忘乱,安不忘危之深心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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