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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辞下传

第一章言卦爻吉凶造化功业。

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 因而重之,爻在其中矣。

成列,谓乾一兑二离三震四巽五坎六艮七坤八,及先后天之方位皆是也。 象,即卦之形体。 《大全》谓干兑离震之象未及天地雷风也。 重之,谓八卦之上各加八卦,以成六十四卦也。 爻,六爻。 既重卦,则六爻皆在其中矣。 然八卦所以成列,乃从太极两仪四象渐次而生。 画成之后,方见有三才之象。 非圣人因见三才,遂以己意连画三爻以象之也。 六十四卦每卦六爻,亦以下卦为太极。 生两仪则十有六,生四象则三十有二,生八卦则六十四。 画成之后,然后见其可尽天下之变。 非圣人见下三画不足以尽天下之变,又增三爻以益之也。

刚柔相推,变在其中矣。 系辞焉而命之,动在其中矣。

刚柔相推而往来交错,卦爻之变见矣。 圣人因其有变,随爻皆系之辞。 占者一二爻变,则一二爻动。 四五爻变,则不变者为动。 三爻变,则二彖皆动。 纯变,则之卦为动。 皆观其所系之辞也。

吉凶悔吝者生乎动者也。

吉凶悔吝在辞,因变动而占乃见。

刚柔者立本者也,变通者趣时者也。

一刚一柔,各有定位。 自此而彼,变以从时。 立本者天地之常经,趣时者古今之通义。 上系曰刚柔者昼夜之象,即此所谓立本。 变化者进退之象,即此所谓趣时。

吉凶者贞胜者也。

贞,正也,常也。 天下事非吉则凶,非凶则吉,常相胜而不已也。

天地之道,贞观者也。 日月之道,贞明者也。 天下之动,贞夫一者也。

观,示也。 天地常垂象以示人,故曰贞观。 日月常明而不息,故曰贞明。 天下之动无穷,然顺理则吉,逆理则凶。 其正而常者,亦一而已矣。

夫干,确然示人易矣。 夫坤,隤然示人简矣。

确然,健貌。 隤然,顺貌。 所谓贞观者也。

爻也者效此者也,象也者像此者也。

效此者,效健顺之理。 像此者,像奇耦之画。

爻象动乎内,吉凶见乎外。 功业见乎变,圣人之情见乎辞。

内,谓分蓍揲卦之时。 外,成卦之后。 吉凶悔吝生乎动。 不变则功业无自而成,故曰功业见乎变。 辞,则彖辞象辞。 圣人示人以吉凶者也。

天地之大德曰生,圣人之大宝曰位。 何以守位? 曰仁。 何以聚人? 曰财。 理财正辞,禁民为非,曰义。

此以上言作易之圣人,以忧世之心发明卦爻之辞。 此节则言用易之圣人,有御世之位而行仁义之道也。 天地以生物为心,德之大莫过乎此。 圣人有德无位,亦不能相天地而遂人物之生,故以位为大宝。 非圣人自宝之。 盖天下赖圣人之有位,得蒙其泽,故天下以为宝也。 曰仁之仁,仍作人。 人君能得天下之心,位乃可守。 财,可养万人之生,故人可聚。 理财,使各得其分,养之也。 正辞,则分别是非,教之也。 禁民为非,明宪勅法以齐其不率,刑之也。 养之教之,而后齐之以刑,圣人不忍人之政,尽此三者,皆出于理之当然而不可易,所谓义也。 其在易,则理财即易之备物致用也。 正辞即易之辨物正言也。 禁民为非,易之断吉凶,明失得,内外使知惧也。 此章论卦爻吉凶,推之造化功业,而以有德有位之圣人,能体易而参赞天地者终之。 盖天地之德在乎生,作易之圣人情见乎辞,用易之圣人仁守其位,无非以为其人而已矣。

 右第一章

第二章言圣人制器尚象之事。

古者包羲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 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

象以气言,属阳。 法以形言,属阴。 鸟兽之文,谓天产之物,飞阳而走阴也。 土地所宜,谓地产之物,草阳而木阴也。 神明之德,不外乎健顺动止陷入丽说之德。 万物之情,则不止天地雷风山泽水火之情。 《本义》云:俯仰远近所取不一,然不过以验阴阳消息两端而已。 盖万物不外乎八卦,八卦不外乎阴阳。 阴阳虽二,而实一气之消息也。

作结绳而为网罟,以佃以渔,盖取诸离。

离有二义,曰象曰理。 理谓丽也,禽兽鱼鳖丽乎网罟也。 象谓虚中,网罟之目虚也。 取之离者,言为网罟有离之象,非睹离乃有此也,他卦倣此。

包羲氏没,神农氏作。 斲木为耜,揉木为耒。 耒耨之利,以教天下,盖取诸益。

二体皆木,中互坤土。 木入土中,上入下动,风雷之象也。 粒食之利,自此而始,益之义也。

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 交易而退,各得其所,盖取诸噬嗑。

日中为市,上明下动,火雷之象。 中爻坎水艮山,羣珍所出,聚货之象。 艮止,退而得所之象。 货不同皆合于市,借噬为市,嗑为合,噬嗑之义。

神农氏没,黄帝尧舜氏作。 通其变,使民不倦。 神而化之,使民宜之。 易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 是以自天祐之,吉无不利。 黄帝尧舜垂衣裳而天下治,盖取诸乾坤。

阳极变阴,阴极变阳,变也。 阳变阴不至于亢,阴变阳不至于伏,通也。 阴阳循环无端,久也。 上衣色玄象天,下裳色黄象地。 食货既足,礼义当兴。 变草昧而文明,又取乾坤变化而无为之义也。

刳木为舟,剡木为楫,舟楫之利,以济不通。 致远以利天下,盖取诸涣。

刳木使中虚,剡木使末锐。 木在水上故涣,有利涉大川之占。

服牛乘马,引重致远,以利天下,盖取诸随。

下动上说,泽雷之象。 各因其性,动止随人,有随之义。

重门击柝,以待暴客,盖取诸豫。

雷震乎外,有声之木。 以互艮为门阙,以取其象。 先事警戒,又豫备之意。

断木为杵,掘地为臼。 杵臼之利,万民以济,盖取诸小过。

下止上动,雷山之象。 民既粒食,又治使精,小过之义。

弦木为弧,剡木为矢。 弧矢之利,以威天下。 盖取诸睽。

睽乖然后服之以威,取睽之义。 又离为戈兵,兑金为矢为毁折,互坎为弓轮,亦有其象。

上古穴居而野处,后世圣人易之以宫室。 上栋下宇,以待风雨,盖取诸大壮。

栋,屋脊承而上者。 宇,椽也,垂而下者。 故曰上栋下宇。 风雨动于上,栋宇覆于下。 雷天之象,又取壮固之意。

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 不封不树,丧期无数。 后世圣人易之以棺椁,盖取诸大过。

送死大事而过于厚,大过之义。 又大过全卦象坎为隐伏,殡葬之象。 中爻干为衣,内巽为木,入土之象。 养生不足以当大事,故杵臼小过。 送死可以当大事,故取诸大过也。

上古结绳而治,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 百官以治,万民以察,盖取诸夬。

言有不能记者,书识之。 事有不能信者,契验之,取明决之义。 盖夬乃君子决小人之卦,造书契亦所以决小人之僞而防其欺也。 此章十三卦取象,见上古未有易之书而先有易之理。 人见圣人备物致用,立成器以利天下。 以为此出圣人之心思,不知皆因乎理所固有也。

 右第二章

第三章言卦象,彖爻之用。

是故易者象也,象也者像也。

圣人立象以尽意,由八卦以及六十四卦,内外互变,皆象也。 知此,则易书所有,不独天地雷风为象,即其言君臣政教无非象也。 占者因象而变通以相观,则于其辞有所不必泥矣。

彖者材也。

言一卦刚柔之材,即卦德也。

爻也者效天下之动者也。

天下之动甚微,有同德同事而所当之位各有不同而吉凶生。 爻则倣所动之吉凶以示人也。

是故吉凶生而悔吝着也。

吉凶在事本显,故曰生。 悔吝在心尚微,故曰着。 悔有改过之意,至于吉,则悔之着也。 吝有文过之意,至于凶,则吝之著也。 原其始而言,吉凶生于悔吝。 要其终而言,则悔吝着而为吉凶也。 此章言卦象彖爻之设,无非明得失以示人。 使观象玩辞,观变玩占者,知有悔心而不吝于改过,庶几有吉而无凶耳。

 右第三章

第四章专以阴阳卦画,分君子小人之道。

阳卦多阴,阴卦多阳。

震坎艮为阳卦,皆一阳二阴。 巽离兑为阴卦,皆一阴二阳。

其故何也? 阳卦奇,阴卦偶。

阳卦虽一奇二偶而以奇为主,阴卦虽一偶二奇而以偶为主也。 阴二画止当阳一画,不必云阳卦五画阴卦四画。

其德行何也? 阳一君而二民,君子之道也。 阴二君而一民,小人之道也。

德行以美恶言。 君为阳,民为阴。 一阳二阴则一君二民。 尊无二上,道大而公,君子之道。 二阳一阴则二君一民。 政出多门,道小而私,小人之道。 然凡阳卦未必皆言君子,阴卦未必皆言小人。 特借阴阳卦体以明有君子小人之不同耳。 阳奇阴偶,卦画固有一定。 而即此推之,则阳为君,阴为民。 阳为君子,阴为小人,易之扶阳抑阴又如此。

 右第四章

第五章错举九卦十一爻,发明其义,与上系之七卦皆象传之文言。 欲学易者,触类以及其余也。

易曰:“憧憧往来,朋从尔思。」 子曰:「天下何思何虑? 天下同归而殊途,一致而百虑。 天下何思何虑。」

此引咸九四爻辞而释之。 思者心之用,虑者谋度其事也。 事之未来,寂然不动,何思之有。 既与物接,各有定理,何虑之有。 同归殊途,天下无二理也。 一致百虑,天下无二心也。 若憧憧往来而仅其朋类从之,所从者亦狭矣。

日往则月来,月往则日来,日月相推而明生焉。 寒往则暑来,暑往则寒来,寒暑相推而岁成焉。 往者屈也,来者信也,屈信相感而利生焉。

此承上文憧憧往来而言。 往来屈信,皆天道自然感应之常理。 憧憧然则入于私矣。 日月往来而明生,寒暑相代而岁成。 往者之屈感来者之信,来者之信又感往者之屈,而有明生岁成之利。 此天道往来自然之感也。 若九四之憧憧,岂如是乎。

尺蠖之屈,以求信也。 龙蛇之蛰,以存身也。 精义入神,以致用也。 利用安身,以崇德也。

按:此节《本义》云因言屈信往来之理,而又推以言学亦有自然之机也。 精研其义至于入神,屈之至也。 然乃所以为出而致用之本。 利其施用,无适不安,信之极也。 然乃所以为入而崇德之资,内外交相养互相发也。 今时解皆从之。 盖《本义》以屈信交互言之,以明学问内外相资之功。 未为不可。 然细按上文之意,似以屈信相感发明何思何虑之一言。 大抵人情但知信之为利,不知屈之为利。 所以思虑愈多,卒求信而不得。 故此节发明屈即为信之理。 而教人以素位而行之学,不出其位之思也。 尺蠖之行,不屈则不能伸,伸而再行则又屈,是屈乃以求伸也。 龙蛇至冬不蛰,则来岁不能奋,故蛇冬见者多死,是龙蛇之蛰正所以藏身也。 此四句犹诗之兴体,精义四句即应上言。 物理如此,人之学问亦宜然。 精义二句以知言,利用二句以行言。 人惟不安于屈,妄意求伸,是以思虑百出,究皆无当。 不知天下之理屈即为伸,随时随地有我之所宜知宜行者。 如精义至于入神,吾方屈以求其所宜知也,而可以致用则伸矣。 利用袛求安身,吾方屈以求其所宜行也,而德之崇则伸矣。 况乎知尽行至,过此以往,穷神知化不可得,而知屈而伸至于如此,人又何以思虑为乎。 窃思如此解,此方与上文何思句相应。 义者宜而已。 精义者,精密其宜与不宜,皆得其分定而不可易。 至于入神,则经权常变,惟我所为。 以此致用,用无不利矣。 致用由知而行,利用则专言行事矣。 人身不安,德何由崇。 故无论处常处变,处顺处逆,凡所施用,且自安其身。 似未尝大有所作为,然此身既安,则一切事业皆由此起。 是虽不过自安其身,实德所由崇也。 精义入神,利用安身,岂必尽无思虑。 然思其所宜思,所谓同归殊途,一致百虑者。 非憧憧之思也。

过此以往,未之或知也。 穷神知化,德之盛也。

此,指上精义利用,下学之事。 至此过此以往,则无所用其力。 未之或知,则不止于致用崇德而已。 穷神之神,即入神之神。 唯有入神之功,乃有穷神之效。 德盛之德,即崇德之德。 唯积而日崇,则德自愈盛也。 由致用崇德而至于穷神知化,乃德盛仁熟而自致,非人力所能为。 至此则信之极矣。 按《本义》,不知者往而屈也,自致者来而伸也。 窃意此节不必又分屈伸,宜承上节而言。 屈之必伸,非特致用崇德而已。 过此以往,乃有不可知之妙。 即至于穷神知化,盛德之极。 而其始不过精义入神,利用安身而已。 又何必以憧憧之思虑为哉。 窃意此节之解与本义不合,然于经文较为明顺,以待高明参酌。

易曰:「困于石,据于蒺藜,入于其宫,不见其妻,凶。」 子曰:非所困而困焉,名必辱。 非所据而据焉,身必危。 既辱且危,死期将至,妻其可得见耶。」

非所困而困,不可为而强为之也。 非所据而据,宜去而不去之也。 君子有不幸之困,而我无致困之道。 则不辱陈蔡匡人是已。 君子无非据之据,而所据必正则不危,不立己墙之下是已。 此释困六三爻义。

易曰:「公用射隼于高墉之上,获之,无不利。」 子曰:「隼者禽也,弓矢者器也,射之者人也。 君子藏器于身,待时而动,何不利之有。 动而不括,是以出而有获。 语成器而动者也。」

此释解上六爻义。 夫子又推言外之意也。 括,结碍也。

子曰:「小人不耻不仁,不畏不义,不见利不劝,不威不惩。 小惩而大诫,此小人之福也。 易曰:屨校灭趾,无咎。 此之谓也。」

此释噬嗑初九爻义。 小惩大诫犹为小人之福,况其知义者乎。

善不积不足以成名,恶不积不足以灭身。 小人以小善为无益而弗为也,以小恶为无伤而弗去也,故恶积而不可揜,罪大而不可解。 易曰:「何校灭耳,凶。」

此释噬嗑上九爻义。 言惩恶在初,改过在小也。

子曰:「危者安其位者也,亡者保其存者也,乱者有其治者也。 是故君子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乱,是以身安而国家可保也。 易曰:其亡其亡,系于苞桑。」

此释否九五爻义。 能常存危乱与亡之意,则可以安其位,保其存,有其治也。

子曰:「德薄而位尊,知小而谋大,力小而任重,鲜不及矣。 易曰:『鼎折足,覆公餗,其形渥,凶。』 言不胜其任也。」

此释鼎九四爻义。

子曰:「知几其神乎。 君子上交不谄,下交不凟,其知几乎。 几者,动之微,吉之先见者也。 君子见几而作,不俟终日。 易曰:『介于石,不终日,贞吉。』 介如石焉,宁用终日,断可识矣。 君子知微知彰,知柔知刚,万夫之望。」

此释豫六二爻义。 上交宜恭而近谄,下交宜和而近凟。 所分甚微,所谓几也。 介于石,则至静而无欲,至重而难动。 所以能见几而不溺于豫,故知微又知彰,知柔又知刚也。 知几则有吉而无凶,故曰吉之先见。

子曰:「颛氏之子,其殆庶几乎。 有不善未尝不知,知之未尝复行也。 易曰:『不远复,无祗悔,元吉。』 」

此释复初九爻义。 庶几,言近于道也。

天地絪緼,万物化醇。 男女搆精,万物化生。 易曰:「三人行则损一人,一人行则得其友。」 言致一也。

此释损六三爻义。 天地气化,男女形化,皆以两,故专一也。

子曰:「君子安其身而后动,易其心而后语,定其交而后求。 君子修此三者故全也。 危以动,则民不与也。 惧以语,则民不应也。 无交而求,则民不与也。 莫之与则伤之者至矣。 易曰:『莫益之,或击之,立心无恒,凶。』 」

此释益上九爻义。 易,平易也。 易其心而后语,心平气和故能言也。 危以动则民不与,党与之与也。 无交而求则民不与,取与之与也。 安其身,易其心,定其交,皆非立心有恒者不能。 动而与,语而应,求而与者,物我一心而无间之者也。 益之上九专利自益,故不徒无益而反有伤之者也。 上传七卦,下传九卦十一爻皆夫子随其意之所欲言,发明其义,以为学易者之法。 学者触类以及其余,则易之道思过半矣。

 右第五章

第六章言乾坤为六十四卦之所从出,其究无非断吉凶以决民疑也。

子曰:乾坤其易之门耶。 干,阳物也。 坤,阴物也。 阴阳合德而刚柔有体,以体天地之撰,以通神明之德。

六十四卦不外阴阳阖辟而成,故乾坤为易之门。 有形质曰物。 有奇有偶,则有形质矣。 以二物之德言,则阳与阴合,阴与阳合,而其情相得。 以二体言。 则刚自刚,柔自柔,而其质不同。 撰,犹事也。 雷风山泽之类也,可得见者也。 可见者以此二物体之德,顺健动止之类也,不可测者也。 不可测者以此二物通之。

其称名也,杂而不越,于稽其类,其衰世之意耶。

万物虽多,无不出于阴阳之变。 故卦爻之义,虽杂出而无差谬。 衰世,《本义》谓指文王与纣之时。 盖伏羲画卦之时,理虽无所不具,然人心淳质,未有历其事者。 世衰道微,情僞滋多。 至文王与纣之时,则经历崎岖险阻,故其言曲,尽情僞艰险。 盖圣人忧世之心,有不得已焉者也。

夫易,彰往而察来,而微显阐幽。 开而当名辨物。 正言断辞则备矣。

「而微显」当作「微显而」。 「开而」之而亦有悞。 彰往,谓阴阳消长,卦画已具也。 察来,谓事之未来吉凶,因卦爻以断也。 微显,谓即人事推之天道。 显者微之,使求其原也。 阐幽,谓本天道验之人事。 幽者阐之,使求其端也。 当名,谓父子君臣之分,上下贵贱之等,各当其位也。 辨物,如乾马坤牛离火坎水,悉辨其类也。 正言,如元亨利贞,直方大之言。 正其言以晓人也。 断辞,如利涉大川,不利涉大川,可小事,不可大事。 以决人之疑也。

其称名也小,其取类也大。 其旨远,其辞文。 其言曲而中,其事肆而隐。 因贰以济民行,以明失得之报。

此节上六句抑扬其辞,而总以因贰以济民行二语结之。 负乘往来,事之小。 茅棘鸡豕,物之小。 然取类皆本于阴阳,则大矣。 其节皆阴阳道德性命之秘,远而难窥。 其辞则经纬错综有文,灿然可见矣。 委曲其辞者,未必皆中乎理。 易则委曲而无不合理。 敷陈其事者,无有隐而不彰。 易则事虽毕陈,而理之所以然,未尝不隐也。 贰,疑也。 报,应也。 承上言,凡若此者,无非因民之疑贰而决之。 以济其所行,而明得失吉凶之应也。 《大全》吴氏谓专指彖辞。 其实彖爻皆然,宜兼言之。

 右第六章

第七章三陈九卦以明处忧患之道。

易之兴也,其于中古乎。 作易者,其有忧患乎。

易指文王所系之辞。 伏羲画卦,夏商虽以占卜,未有其辞。 自文王拘于羑里,身经患难而系彖辞,教人以反身修德,故曰其有忧患乎。 下文举九卦之名,以见其忧患之意,因即此示人以处忧患之道也。

是故履,德之基也。 谦,德之柄也。 复,德之本也。 恒,德之固也。 损,德之修也。 益,德之裕也。 困,德之辨也。 井,德之地也。 巽,德之制也。

九卦皆反身修德以处忧患之事也。 基所以立,履,礼也,上天下泽,定分不易,必谨乎此,然后其德以有基而立也。 柄所以持,谦者自卑以尊人,为礼者之所当执持而不可失者也。 复为反善之义,人性本善,蔽于物欲则流于恶。 能于念虑之萌,人所不知,己所独知之处,审其几而复于善,则火然泉达,万善从此推广,是德有其本也。 所守游移则德不固,恒则守不变而常且久矣。 损者惩忿窒欲,所以修其身也。 益者迁善改过,使善日长而充裕也。 人处困穷,出处语默,取予辞受,可以观德。 明辨于此,以自验其学问之力。 又困而能通则可辨其是,困而不通则可辨其非矣。 井有本,故泽及于物而井未尝动。 如人之有德而所施及人,德性初未尝动,故曰德之地也。 巽为资斧,有断制之象。 盖巽不止于顺,以一阴入二阳之下,顺而能入,故曰德之制也。 比皆修德之具,不必言功夫次第。

履和而至,谦尊而光,复小而辨于物,恒杂而不厌,损先难而后易,益长裕而不设,困穷而通,井居其所而迁,巽称而隐。

此如《书》之言九德也。 礼本人情,和也。 和则或疑非其至。 然各得其所而不乱,则至极无以加矣。 自尊者,虽尊而不光。 唯谦则己虽卑,而人尊之且益光也。 复一阳之微,而不乱于羣阴,犹善端之萌,非众恶所能遏也。 恒既历久,岂能无杂。 然其德有常,虽历烦杂而不厌也。 损如惩忿窒欲,其始虽难,纯熟之后乃易矣。 益但充长其本然,而初无所造作。 困者身困,道亨故通。 井不动而及物,所施不穷,所谓迁也。 巽能顺理因时,称物之宜。 而性入而伏,形迹不露。 犹风之动,物不见其形,所谓隐也。 此正言九卦才德之善,以见能为修德之具。 如履和而至,所以为修德之基。 若和而不至,则不可为基矣。 余倣此。

履以和行,谦以制礼,复以自知,恒以一德,损以远害,益以兴利,困以寡怨,井以辨义,巽以行权。

人之所行不由礼则乖,故履所以和其行也。 谦主卑下,礼以谦为主,所以制乎礼也。 复则良知不为欲蔽,以自知也。 恒则有始有终,所以一德也。 损以远忿欲之害,益以兴迁改之利。 知守其困,处之有道,则少有所怨尤。 迁徙于义,非辨安能迁。 而井静而生明,故于义能辨之。 巽则义精仁熟,精微委曲,无所不入,所谓可与权也。 始于守礼,终于达权,先后亦有其序也。 此章凡三陈九卦,首言九卦为修德之具。 次言九卦之善,所以可为修德之具。 终乃言用九卦以处忧患之道。 然九卦非专以处忧患。 易言处忧患者,亦不止于九卦。 夫子偶举其近似者言之,以为学者之法而已。

 右第七章

第八章言易之不可离,而深有望于率辞揆方之人也。

易之为书也不可远,为道也屡迁。 变动不居,周流六虚。 上下无常,刚柔相易。 不可为典要,唯变所适。

按《本义》,远犹忘。 《大全》林氏谓人生日用不可须臾离者道,即一阴一阳之道。 变动,卦爻之变动也,屡迁不居,非一定也。 六虚,即六爻。 六爻刚柔往来如寄,非实有也,故曰虚。 典,常也。 要,约也。 不可为典要,唯变所适,所贵变易以从时而已。

其出入以度,外内使知惧。

此句疑有脱误。 大要谓易虽不可为典要,然或出或入,在内在外,皆有一定之法度,无非使人知戒惧而已。

又明于忧患与故,无有师保,如临父母。

所以然曰故。 明于忧患,且知其所以然之故。 忧患之来,苟不明其故,则人有苟免之心。 易明忧患而明其所以致之之故,故人知自反也。 盖易本圣人吉凶与民同患之书。 虽无师保,而常若父母临之。 则不徒教之诲之,且使人有所怙恃,有所瞻依。 此极言易之切于人,而戒惧之不可以已。 此易所以不可远也。

初率其辞而揆其方,既有典常。 苟非其人,道不虚行。

方,向也。 初对既言。 初,始也。 既,终也。 始由其辞以度其意之所向。 则其书虽不可为典要,而其辞终则有典可循,有常可则也。 然神而明之存乎其人,视其率辞揆方何如耳。 苟非其人,道又何以行哉。 此章总论易书之不可远,变动不拘而终有典常。 而后以非其人不行结之,深有望于学易者也。

 右第八章

第九章专论爻画以示人也。

易之为书也,原始要终,以为质也。 六爻相杂,唯其时物也。

质谓卦体,时谓六位之时,物谓阴阳二物。 凡八卦及六十四卦,所取龙马豕鸡之类,皆物也。 卦有定体,故曰质。 爻无定用,故曰时。 言圣人之画卦,必原其事之始,要其事之终,以为一卦之体质。 六爻则刚柔错杂,随其时而辨其物。 占者吉凶各因其所值,无一定也。 此节总言圣人作易立卦生爻之义,下文乃因分诸爻之为用而详言之。

其初难知,其上易知,本末也。 初辞拟之,卒成之终。

此承上文原始要终而言初上二爻也。 原其始,则初爻为本。 本质未明,故难知。 要其终,则上爻为末。 末质已着,故易知。 难知者,所系之辞,必拟议之而后得。 易知者,但卒其卦之辞,以成其卦之终而已。

若夫杂物撰德,辨是与非,则非其中爻不备。

按《本义》,此谓卦中四爻。 按《大全》,吴氏谓论正体。 则二为内卦之中,五为外卦之中。 论互体,则三为内卦之中,四为外卦之中。 故皆谓之中爻。 今按:中爻之义宜从本义,以全卦之中言之。 而经文备字宜兼正互体为言。 物者,爻之阴阳。 德,即健顺动止之德。 爻有中不中,正不正,有应无应,则皆有是与非矣。 有内外卦之物与德,有互卦之物与德。 故备。

噫! 亦要存亡吉凶,则居可知矣。 知者观其彖辞,则思过半矣。

上文既分言初上二爻及中四爻,此又总六爻言之。 而归重于彖,以结章首原始要终之意也。 存亡者,阴阳之消息。 吉凶者,事情之得失。 一卦所言不一,要其存亡吉凶之所归,则六爻之义居然见矣。 然知者见事于未形。 虽不观六爻之义,但观其彖辞已得十之五六矣。 盖彖者原始要终以为质。 或论二体,或论主爻,或论综卦,相易之爻,大意已该。 知者观之,无待于爻也。 观此,则爻辞有疑义,宜求之彖可知矣。

二与四同功而异位,其善不同。 二多誉,四多惧,近也。 柔之为道,不利远者。 其要无咎,其用柔中也。

此以下论中爻。 同功,谓皆阴位。 异位,谓远近不同。 四近君,有僭偪之嫌,虽在上而多惧。 二远君,阴柔远则难援。 虽若不利而归于无咎者,以二居下体之中也。 爻尚中正而中可兼正。 四虽得正,犹有不中之累,况不得正者乎。 二虽不正,犹有得中之美,况兼得正者乎。

三与五同功而异位。 三多凶,五多功,贵贱之等也。 其柔危,其刚胜耶。

三五同阳位而贵贱不同。 三以臣之贱而居下卦之上,故多凶。 五以君之贵而居上卦之中,故多功。 柔危刚胜,宜兼五三两爻言之。 五,君位也。 柔居之则危,刚能胜之。 故六居五多危,九居五多吉也。 九居四不言其刚危,六居三则曰柔危者。 盖九居四,犹为刚而能柔。 六居三则才柔志刚,所以危也。 耶字,疑词。 盖卦爻之大凡如此。 若乾之九三履之九五,则刚亦间有危者矣。

 右第九章

第十章论六爻备天地人之道,而不外阴阳二物错杂成文,以为得失吉凶之象。 掼以见易书之广大悉备也。

易之为书也,广大悉备。 有天道焉,有人道焉,有地道焉。 兼三才而两之,故六。 六者非他也,三才之道也。

才者,能也。 天能覆,地能载,人能参天地。 故曰才。 三画已具,三才重之。 以上二爻为天,中二爻为人,下二爻为地。 盖一而不两,则专而无对。 天独阳无阴,地独阴无阳。 人之阴阳,亦孤而无偶,不生不成,必皆兼而两之。 天地人各有阴阳,然后其道全而不偏。 若各以所近而析其名,则在天为阴阳,五阳而上阴。 在地为刚柔,初刚而二柔。 在人为仁义,三仁而四义。 皆两之。 道本如是,非圣人强安排之也。 易之为书,所以广大悉备也。 至其位之上下取义,又有不可拘者。 一卦中阴或居上,则地或为天。 阳或居下,则天或为地。 五为君位,则天道为人道。 二为臣道,则地道为人道。 是又变通取义,不可为典要者也。

道有变动,故曰爻。 爻有等,故曰物。 物相杂,故曰文。 文不当,故吉凶生焉。

道有变动,指卦之全体自初至上各有不同。 如干之初潜二见三惕四跃,始终先后不同,非阴阳老少之变也。 爻有等,谓高下远近贵贱之差。 物,即阴阳二物。 有刚柔小大之分,即物也。 物相杂,指阴爻阳爻之相间。 有阴无阳,有阳无阴,则无所杂而文不见。 自乾坤二卦之外,皆阴阳错杂以成文者也。 文有当否,阳居阳位当,居阴则不当。 阴居阴位当也,居阳则不当。 当者多吉,不当者多凶。 然阳居二,或以刚中而吉。 居四居上,或以刚而能柔为吉。 阴居初,或以在下而吉。 在五,或以柔中而吉。 阳居初三五,或以过刚而凶。 阴居二四上,又或以过柔而凶。 则又因卦义所取,间有不同,未可执一为论也。 此章上节言全卦兼三才之道,以见易道之大。 此节则即六爻而言吉凶之所由着,亦以见广大之悉备也。

 右第十章

第十一章明文王所以作易之意。 欲人惧以终始,归于无咎而已。

易之兴也,其当殷之末世,周之盛德耶。 当文王与纣之事耶。 是故其辞危,危者使平,易者使倾。 其道甚大,百物不废,惧以终始,其要无咎。 此之谓易之道也。

前章已言易兴于中古,作于忧患。 此则明以属之文王。 盖非末世,则情僞不如是之炽。 非盛德,则易道无自而传。 以纣之末世遇文王之盛德,易之所由演也。 危者有忧患之心,故辞多危惧也。 其辞危惧,故凡人之知危惧者,使之安平。 慢易者,使之倾覆。 非易有意使之。 盖殖有礼,覆昏暴,天道之自然也。 百物不废,《本义》作万物之理无不具。 与上文不相接。 《来注》:废字即倾字也。 谓此道甚大。 近而一身,远而天下国家。 若常以危惧为心,皆不至于倾废也。 此说较胜。 惧即忧危之意。 忧惧于始者易终而犹始者难。 忧惧以终始,其要不过欲无咎而已。 易之为道如此,学易者可以悟矣。

 右第十一章

第十二章首论乾坤二卦之德,因及全卦之功用。 自八卦以象告以下,又总作易系辞之大略。 而末以人情立言不同,以明系辞之不同也。

夫干,天下之至健也,德行恒易以知险。 夫坤,天下之至顺也,德行恒简以知阻。

至健则所行无难,故易。 至顺则所行不烦,故简。 然皆本于忧患之心,皆知其难而不敢易以处之之意。 下危曰险,干体在上,自高临下,知下之险而不敢进。 健而知险,则不陷于险矣。 上难曰阻,坤体在下,自下趋上,知上之阻而不敢越。 顺而知阻,则不困于阻矣。 全易皆由乾坤二卦而生,乾坤二卦之德如此,则全易之贵于危惧可知。

能说诸心,能研诸侯之虑。 定天下之吉凶,成天下之亹亹者。

侯之二字衍文。 说诸心,《本义》属乾之事。 盖心与理会,有自然之妙,故以属阳也。 研诸虑,《本义》属坤之事。 盖理因虑审,涉于作为,故以属阴也。 又事之未定者属乎阳,故《本义》谓说诸心有以定吉凶。 事之已定者属乎阴,故《本义》谓研诸虑有以成亹亹。 分属亦是,亦不必过拘。

是故变化云为,吉事有祥。 象事知器,占事知来。

变化者,阴阳之所为。 云为者,人事之所作。 人事与天道相符,则吉事有祥。 如见乎蓍龟之类。 言吉事则凶事在其中矣。 变化云为,明也。 吉事有祥,幽也。 于变化云为,则象之而有以知器。 凡有形之实事,皆器也。 于吉事有祥,则占之而有以知来。 凡未形之吉凶悔吝,皆来也。 此节言易之为书,具天道之变化,人事之云为。 又吉凶皆有休祥之应。 所以象事于此而知器,占事于此而知来也。

天地设位,圣人成能。 人谋鬼谋,百姓与能。

天地设位而变化云为,吉事之祥已具。 然此理不能以告人,圣人作易以成其功。 使明则谋诸人,幽则谋诸鬼,而至愚之百姓亦因卜筮知所趋避,是百姓亦与其能也。 盖健顺易简知险知阻,天地之能也。 说心研虑定吉凶成亹亹,圣人成天地所不及成之能也。 云为之祥,象占之知。 则百姓之能,得与于圣人已成之能也。

八卦以象告,爻彖以情言。 刚柔杂居,而吉凶可见矣。

象谓卦画。 八卦成列,象在其中,以象告也。 至错综为六十四卦,爻彖所趋各异,则曲尽其情实而言之。 上古观象已告。 后世情僞既多,非以情言不可也。 爻彖之辞,因刚柔杂居有得有失。 故吉凶于此见焉。 此后乃详言圣人爻彖所系之辞,吉凶悔吝之所由着,以示学易者也。

变动以利言,吉凶以情迁。 是故爱恶相攻而吉凶生,远近相取而悔吝生,情僞相感而利害生。 凡易之情,近而不相得则凶,或害之,悔且吝。

此承上文刚柔杂居吉凶可见,而详言系辞吉凶悔吝之凡例也。 易道变动,开物成务,以利言也。 而卦爻之辞有吉有凶,则其情之有所迁耳。 以下皆详言吉凶以情迁之说。 而以吉凶悔吝利害之三辞,由于相攻相取相感之三情。 末复总以相近不相得之一情,使人推观之也。 命辞之法,必各象其爻之情。 易之系辞,不止言吉凶。 盖吉凶者,事之已成者也。 吉凶之尚微而未成者,则曰悔吝。 而其事之始商度其可否,则曰利不利,不利则害。 是易之辞有吉凶悔吝利害三者也。 而其故,由于爻之情有相取相攻相感三者。 相感者情之始交,故以利害言之。 相取则有事矣,故以悔吝言之。 相攻则其事极矣,故以吉凶言之。 爱恶远近情僞,姑就浅深言之。 若错综言之。 则相攻相取相感之情,其居皆有远近,其行皆有情僞,其情皆有爱恶也。 故总以相近一条明之。 近而不相得,则以恶相攻而凶生矣,以僞相感而害生矣,不以近相取而悔吝生矣。 是一近之中备此三条。 然不相得则恶相攻,僞相感,近不相取。 则相得为爱相攻,情相感,近相取。 可知不相得为凶害悔吝,则相得为吉利,悔亡,无悔无咎。 可知夫子已言者三,其未言者三,其条例有六也。 然凡爻有比爻,有应爻,有一卦之主爻,皆情之欲相得者。 今称近者,但即比爻言之。 反以三隅,则主爻及应爻亦备此六条。 以此十八条合之爻辞,则吉凶悔吝之大凡可知。 如颐上九之于六五,蹇上六之于九五,比爻之以爱相攻而吉者也。 离之九三九四,比爻之以恶相攻而凶者也。 渐六四之于九三,贲上九之于六五,皆比爻之近相取而无咎悔者也。 咸九三之于初二,小畜九三之于六四,皆比爻之近不相取而悔吝者也。 贲六二之于九三,震六三之于六二,皆比爻之以情相感而有利者也。 蒙六三之于九二,艮六二之于九三,皆比爻之以僞相感而有害者也。 蒙九二之于六五,临六五之于九二,皆应爻之以爱相攻而吉者也。 大过九三之于上六,恒九三之于上六,皆应爻之以恶相攻而凶者也,损初九之于六四,睽九二之于六五,皆应爻之相取而无咎悔者也。 屯六三之于上六,蒙六四之于初六,皆应爻之不相取而悔吝者也。 蛊九二之于六五,贲六四之于初九,皆应爻之以情相感而有利者也。 萃六三之于上六,归妹六三之于上六,皆应爻之以僞相感而无利者也。 比九五之于六二,六四,主爻之以爱相攻而吉者也。 其于六三,上六,则以恶相攻而凶者也。 大有六五之于九二,九四,主爻之以相取而无咎悔者也。 蒙六四之于九二,豫六三之于九四,主爻之不相取而悔吝者也。 复六四之于初九,剥六三之于上九,主爻之以情相感而有利者也。 随六三之于九五,观六二之于九五,主爻之以僞相感而无利者也。 易卦就主爻应爻论吉凶者多,就比爻论吉凶者不数。 故夫子独举比爻以例其余。 又按:六爻有比有承有乘。 先儒谓初与二比,三与四比,五与上比。 而二三与四五则以承与乘言之。 今曰近而不相得,则承与乘皆在其中。 分之则比中又有承与乘,合之统谓比亦可。

将叛者其辞慙,中心疑者其辞枝。 吉人之辞寡,躁人之辞多,诬善之人其辞游,失其守者其辞屈。

此又即人情之情僞其见于辞者不同如此,以见易之系辞不同,亦犹是也。 叛非叛逆,背实失信皆是。 言与实背故慙。 心疑则可否难决,如木之有枝,分为两岐。 诬善为恶,则言语不实。 如物在水上,浮游不定。 失守者见理不真,操持不固,故辞多屈而不伸。 六者皆反对。 叛者无信,疑者不自信。 吉者静,躁者动。 诬者败人,失守者自败。 然吉一而已。 叛疑躁诬失居其五。 人情之变尽于此矣。 犹卦爻之情有相攻相取相感,而吉凶悔吝利害由此而生也。 自八卦以象告至此,又发卦爻系辞之凡例,以示学易者也。

 右第十二章

周易浅述卷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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