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卦传
周易浅述卷八
翰林院编修陈梦雷撰
说卦传
第一章言圣人因理数之自然而立揲蓍求卦之法,使学者安于义命也。
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幽赞于神明而生蓍。
幽赞神明,犹言赞化育也。 天下和平,王道得而蓍生长丈,其丛满百茎。 伏羲非因有蓍而后画卦,盖因生蓍而用之以求卦也。
参天两地而倚数。
天圆地方。 圆者径一围三,三各一奇。 阳道常饶,故天用其全,参天而为三。 方者径一而围四,四合二偶。 阴道常乏,故地用其半,两地而为二。 数皆倚此而起。 故揲蓍三变之末其余三奇,则三三而九。 三偶,则三二而六。 两二一三则为七。 两三一二则为八。 三奇为干,为老阳。 三偶为坤,为老阴。 二奇一偶为巽离兑,为少阴。 二偶一奇为震坎艮,为少阳。 此立卦之生爻之本。 是数倚此而起也。
观变于阴阳而立卦,发挥于刚柔而生爻。
揲蓍先有爻而后有卦。 此先言卦而后言爻,就圣人作易言之也。 在造化曰阴阳,就人事曰刚柔。 数既形矣,卦斯立焉。 圣人因其变之或九或七而为阳,因其变之或六或八而为阴。 变至十有八而成卦。 圣人无与也,特观其变而立之尔。 卦既立矣,爻斯生焉。 圣人因其数之阳,而发明其为爻之刚。 因其数之阴,而发明其为爻之柔。 圣人无与也,特发挥其义尔。
和顺于道而理于义,穷理尽性以至于命。
此言圣人作易之极功也。 吉凶消长之道。 易皆和顺从容,无所乖逆,默契其本原之谓也。 理于义,又就其细者析言之。 随事皆得其条理,应变合宜之谓也。 和顺于道德,体也。 理于义,用也。 穷理以知言,尽性以行言。 易书于天下之理无所不备,而能尽人物之性,而自合于天道也。 理必穷之,性必尽之。 天命但可言至,则自然之谓也。 易之妙皆因天地之自然如此。
右第一章
第二章言易具三才之道,故有取于六爻。 而因筮求卦者,当尽人道以合乎天地也。
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将以顺性命之理。 是以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 兼三才而两之,故易六画而成卦。 分阴分阳,迭用柔刚,故易六位而成章。
理在人为性,在天地为命。 天无阴阳则气机息,地无刚柔则地维坠,人无仁义则人道灭而禽兽矣。 故曰立天立地立人。 阴阳以气言,刚柔以质言,仁义以理言。 仁,体刚而用柔,属乎阳。 义,体柔而用刚,属乎阴。 兼三才而两之,以全体言。 则上两画为天,五阳而上阴。 中两画为人,三仁而四义。 下两画为地,初刚而二柔。 以两卦分言。 则上与三为天,三阳而上阴。 五与二为仁,五仁而二义。 四与初为地,四柔而初刚。 分阴分阳以位言。 初三五为阳,二四上为阴。 阴阳各半故曰分。 迭用柔刚以爻言,柔六刚九也。 阳位刚爻居,柔爻亦居。 阴位柔爻居,刚爻亦居。 经纬错综,粲然有文。 所谓成章也。 人负阴阳之气以有生,肖刚柔之质以有形,具仁义之理以成性,亦具三才之道。 分阴阳。 用柔刚,以断吉凶,成亹亹而尽仁义之道。 则性命之理在天地者,皆在吾心矣。
右第二章
第三章就伏羲先天圆图而言其对待之体,复即卦气之流行而分其左右之顺逆也。
天地定位,山泽通气,雷风相薄,水火不相射,八卦相错。
此伏羲先天圆图八卦之位也。 乾南坤北,天居上,地居下,两仪之位也。 艮为山居西北,兑为泽居东南。 通气者,泽气升于山,为云为雨。 山气通于泽,为水为泉也。 震为雷居东北,巽为风居西南。 相薄者,势相迫也。 雷迅而风益烈,风激而雷益迅也。 离为日居东,坎为月居西。 不相射者,水得火以济其寒,火得水以济其热,不相灭息也。 先天八卦之位如此,皆阴阳相对而居,故曰八卦相错也。 重为六十四卦为圆图,其位亦然。 其左以震离兑乾为主,与八卦相错,为自复至乾三十二阳卦。 其右以巽坎艮坤为主,与八卦相错,为自姤至坤三十二阴卦也。
数往者顺,知来者逆。 是故易逆数也。
此就圆图卦气之行。 准之横图,卦画之序,从中而分其左右之顺逆也。 覆数已生之卦为顺,豫推未生之卦为逆。 天道运行为四时八节,以冬至夏至为枢纽。 圆图配八节之运行,以姤复二卦为枢纽。 天道左旋,故圆图配八节皆左旋。 万事出于心,故图自中起。 天开于子,故卦始终复。 天道运行始于阳,阳生于极阴。 故坤生复为阳始,冬至配之。 尽震宫八卦至明夷,立春配之。 尽离宫八卦至于临,春分配之。 尽兑宫八卦至于泰,立夏配之。
尽乾宫八卦至于乾,阳极阴生得姤卦,夏至配之。 尽巽宫八卦至于讼,立秋配之。 尽坎宫八卦至于遯,秋分配之。 尽艮宫八卦至于否,立冬配之。 尽坤宫八卦至于坤,阴极阳生又为复卦。 复至乾,由震四而离三而兑二而乾一,皆得已生之卦。 如从今日计往日,顺而易知也。 自姤至坤,由巽五而坎六而艮七而坤八。 如今日预推明日,逆而难知也。 然以横图观之。 则自乾一而兑二而离三而震四而巽五而坎六而艮七而坤八,皆预推之,是皆逆也。 逆所以知来,故易皆逆数也。 以其位言之,则对待有顺有逆。 以其数论之,则皆逆而可以知来。 先天圆图之妙如此。
右第三章
第四章言先天方图之位,六子之用统于乾坤,而造化流行有生长收藏之功也。
雷以动之,风以散之。 雨以润之,日以晅之。 艮以止之,兑以说之。 乾以君之,坤以藏之。
动则物萌,散则物解。 二者生物之功。 润则物滋,晅则物舒,二者长物之功。 止则物成,说则物遂,二者收物之功。 君则物有所归,藏则物有所息,二者藏物之功。 雷动风散,乾坤初爻相易为震巽也。 雨润日晅,中爻相易为坎离也。 止之说之,终爻相易为艮兑也。 此六子,生物之序也。 然六子致用,主于乾而动,归于坤而藏。 此又父母之功也,故以乾坤终之。
自动至晅,物之出机。 自止至藏,物之终极。 出无于有,气之行也,故以象言。 入有于无,质之具也,故以卦言。 先天方图中始震巽而始终于乾坤,盖阳生于北而极于南,阴生于南而极于北,天之道也。 圆图法天,故乾南坤北也。 阳始于东北而盛于西北,阴始于西南而盛于东南,地之道也。 方图法地,故乾西北而坤东南也。 乾坤初爻相易而为震巽。 故震巽居中,为物之始生。 中爻相易为坎离,故次外坎离,为物之方长。 终爻相易为艮兑,故次外艮兑,为物之所收。 终则乾居西北,坤居东南以藏之。 以其位之尊卑而言,则宜先乾坤而后六子。 以造化之流行而言,故先言六子而统于乾坤,此方图之位具造化流行之妙也。
右第四章
第五章言文王后天八卦之位。
帝出乎震,齐乎巽,相见乎离,致役乎坤,说言乎兑,战乎乾,劳乎坎,成言乎艮。
此文王后天八卦之位。 此节言八卦之流行也。 帝者,天之主宰。 出者,发露之谓。 震居东方,于时为春。 三阳开泰,万物从此发生,则帝即从此出矣。 齐,相见,致役以下皆帝也。 齐者,毕达之谓。 巽居东南,春夏之交,万物毕达矣。 尚有未尽生者,彼此未得相见也。 离居南方,于时为夏,则明盛可见矣。 致,犹委也。 委役于万物,无不养也。 坤居西南,夏秋之交。 万物皆养于土,得向实也。 说者,物形至此充足而说。 兑居西方,于时为秋,物至此充足可说也。 战者,阴极阳剥,疑而战也。 干居西北,秋冬之交。 战乎干,非与干战,言阴阳战于干之方也。 劳,去声,慰劳之意。 坎居北方,于时为冬,万物归藏于内而未息也。 成言者,阳气至此成终而成始。 艮居东北,冬春之交,止乎此矣。 复出乎震,不终止也。 此皆万物生成之序。 然生之成之,必有主宰之者,故谓之帝。 此就八卦之流行言之也。
万物出乎震,震,东方也。 齐乎巽,巽,东南也。 齐也者,言万物之洁齐也。 离也者,明也。 万物皆相见,南方之卦也。 圣人南面而听天下,向明而治,盖取诸此也。 坤也者,地也。 万物皆致养焉,故曰致役乎坤。 兑,正秋也,万物之所说也,故曰说言乎兑。 战乎乾,乾,西北之卦也,言阴阳相薄也。 坎者,水也,正北方之卦也,劳卦也,万物之所归也,故曰劳乎坎。 艮,东北之卦也,万物之所成终而所成始也,故曰成言乎艮。
上言帝,此节言万物之随帝以出入。 盖帝之出入不可见,而为物者可见,故又以物言之,以见八卦流行生物之功也。 离明以德言,八卦之德可推。 坤地坎水以象言,八卦之象可推。 兑秋以时言,八卦之时可推。 圣人象八卦之义以治天下,不独取诸离。 亦举一可通其余也。 坤于方不言西南,坤土之用不止于西南也。 上言致役乎坤,此言致养者。 盖上言帝。 坤,臣也。 帝,君也。 君之于臣,役之而已。 此言万物。 则坤,母也。 万物,子也。 母之于子,则无所不养也。 干曰阴阳相薄者,九十月之交,阴盛阳微,阴疑于阳必战。 坤之上六亦言龙战于野者,此也。 上言帝之所乘,此言万物之所主。 观此而后天八卦之义可见矣。 盖以其方位言之。 则坎离者,天地之大用,得乾坤之中气。 故离火居南,坎水居北也。 震,动也。 物生之初,故居东。 兑,说也。 物成之后,故居西。 此四者居于四正也。 震木,巽亦木,震阳木而巽阴木。 故巽居东南,巳之位也。 兑金,乾亦金,兑阴金而乾阳金。 故乾居西北,亥之方也。 坤艮皆土,坤阴土,艮阳土。 坤居西南,艮居东北者。 所以均旺于四时也。 此四者居于四隅也。 以其流行之序言之,则以震巽离坤兑乾坎艮为次。 盖春为木,震巽属木。 木生火,夏为火,故离次之。 夏而秋,火克金者也。 火金之交,有坤土焉。 则火生土,土生金。 克者又顺以相生。 秋为金,兑乾属金。 金生水,冬为水,故坎次之。 冬而春水生木者也。 水木之交,有艮土焉。 木克土,土克水。 生者又逆以相克。 土金顺以相生,所以为秋之克。 水土逆以相克,所以为春之生。 生生克克,变化无穷,而皆有帝以宰之,此后天之妙也。
右第五章
第六章去乾坤而專言六子,以見神之所為。前即文王卦次,以明四時之序。後即伏羲卦次,以明對待之偶。蓋總先後天二圖言之,以見不可偏廢也。
神也者,妙萬物而為言者也。動萬物者,莫疾乎雷。撓萬物者,莫疾乎風。燥萬物者,莫熯乎火。說萬物者,莫說乎澤。潤萬物者,莫潤乎水。終萬物始萬物者,莫盛乎艮。故水火相逮,雷風不相悖,山澤通氣,然後能變化,既成萬物也。
此去乾坤專言六子。由後天流行之用,而推本於先天對待之體也。以主宰言曰帝,以功用言曰神。八卦各有所在,神无在无不在,故曰妙萬物。乾坤合而為神,言神則乾坤皆在其中。去乾坤而專言六子,見六子之為皆乾坤之為也。五卦皆言象,艮獨不言者。終始萬物,不係於山也。文王後天卦次順四時之序而兌震以長男合少女,艮巽以長女合少男,則非其偶。陰陽不相對待,則无由生成萬物矣。故此章先欲言神運萬物之妙,即文王卦次,以明四時之流行。後則推原其體,必由陰陽對待,各得其偶。故又本於先天之卦,以見陰陽交合之妙,而後有此變化之神。蓋合先天後天之妙總言之也。
右第六章
第七章言八卦之性情。
乾健也,坤顺也,震动也,巽入也,坎陷也,离丽也,艮止也,兑说也。
此节言八卦之性情。 因下文欲言其象,先别其性情如此。 盖象者其似,性情者其眞也。 性者其本体,情者其作用也。 乾纯阳刚故健,坤纯阴柔故顺。 震一阳生二阴之下,刚而进故动。 坎一阳在二阴之中,刚为阴所掩故陷。 艮一阳出于二阴之上,无所往矣故止。 巽一阴藏于二阳之下,顺而伏故入。 离一阴在二阳之中,顺而附故丽。 兑一阴在二阳之上,顺而见故说。 然乾健坤顺。 震坎艮三阳卦皆从健,巽离兑三阴卦皆从顺。 健则能动,顺则能入。 此震巽所以为动为入也。 健遇上下皆顺则必溺而陷,顺遇上下皆健则必附而丽,此坎离所以为陷为丽也。 健极于上,前无所往必止。 顺见于外,情有所发必说。 此章以八字断八卦之德,下章乃依类而分言之。 自此以下,乃以阴阳纯卦及初中终为序,不用先天后天之序也。
右第七章
第八章远取诸物之象。
乾为马,坤为牛,震为龙,巽为鸡,坎为豕,离为雉,艮为狗,兑为羊。
此章言远取诸物者如此。 马健行而不息,其蹄圆,故干为马。 牛顺而载重,其蹄析,故坤为牛。 龙潜于渊在重阴之下,与地雷同其动奋,故震为龙。 鸡,羽属,能飞。 其性则入而伏。 知时而善应,鸣于丑半重阳之时,又其行则首动于前,足动于中,身不动而随其后。 能动象二阳在前,不动象一阴在后。 故巽为鸡。 豕主污湿,其性趋下。 前后污浊,中心刚躁,故坎为豕。 雉性耿介,中心柔懦而外文明,故离为雉。 狗外刚内媚,止于人而能止人,故艮为狗。 羊外柔说羣而中刚狠,故兑为羊。 此章取象于经有不尽合者。 周公以乾为龙,夫子以为马。 文王以坤为牝马,夫子以为牛。 变通以观,可悟而不可执。 八者之中,干马,兑羊,巽鸡,离雉,与卦爻间有合者。 如大畜干爻称马,大壮似兑称羊,中孚巽爻称鸡,鼎三应离称雉,睽互坎称豕是也。 至坤牛,震龙,艮狗,皆夫子所自取。 善观之,则万物无非卦也。
右第八章
第九章言近取诸身之象。
乾为首,坤为腹,震为足,巽为股,坎为耳,离为目,艮为手,兑为口。
此言近取诸身者。 首会诸阳,尊而在上。 腹藏诸阴,大而容物。 足在下而动,股两垂而下。 耳轮内陷,阳在内而聪。 目睛附外,阳在外而明。 手动在前,口开于上。 此一身之合于八卦者也。 近取诸身者,六子皆反对。 远取诸物者,六子皆以序对。 四者易而坎离不易也。 首以君之,腹以藏之。 足履于下为动,手持于上为止。 股下岐而伏,口上窍而见。 耳外虚,目内虚。 各以反对也。 在物,乾坤与二少皆取走。 二长二中,一走一飞。 龙者走之飞,鸡者飞之走,各以序对也。 夫子此章取象,坤为腹与明夷六四同,巽为股与咸九三互体同,兑为口与咸上六同。 余亦多自取,鲜所合者。 其取义本先儒所解如此。 而有可疑者,既言足,又言股。 于面独不言鼻。 按《麻衣易》谓艮为鼻,巽为手。 鼻者面之山,风能鼓舞万物,手之所以舞也。 其说似亦可参。
右第九章
第十章又即八卦而见其有父母男女之义也。 盖文王有父母六子之说,故孔子发明之也。
干,天也,故称乎父。 坤,地也,故称乎母。 震一索而得男,故谓之长男。 巽一索而得女,故谓之长女。 坎再索而男,故谓之中男。 离再索而得女,故谓之中女。 艮三索而得男,故谓之少男。 兑三索而得女,故谓之少女。
索,求也。 《本义》:揲蓍以求爻。 后《朱子语录》谓不当作揲蓍。 大概阳先求阴,则阳入阴中而为男。 阴先求阳,则阴入阳中而为女。 乾求于坤而得震坎艮,坤求于乾而得巽离兑。 一二三者,以其画之次序言。 以初中终三画取长中少之序也。 三男本坤体,各得乾之一阳而成男,阳根于阴也。 三女本乾体,各得坤之一阴而成女,阴根于阳也。 天地生万物而人为贵,故以父母男女言之。 然万物亦皆有牝牡雌雄长少之分,则言人而物亦在其中矣。 此卦画已成之后,见有此象。 犹之前后取象,不可以谓之二字,谓画此卦以象人也。
右第十章
第十一章广八卦之象。 不必尽合于经,多夫子所自取也。
干为天,为圜,为君,为父,为玉,为金,为寒,为冰,为大赤,为良马,为老马,为瘠马,为驳马,为木果。
纯阳至健为天。 阳体动为圜。 又天之体也居上覆下,尊无不统,君也。 乾知大始,又生六子,父也。 其德至粹,爻刚而位以柔相济,玉也。 纯刚,金也。 金故寒,而位西北,卦气又立冬也,冬水始氷。 寒之凝,阴之变而刚者也。 盛阳之色,又四月在夏,故为大赤。 坎一阳在中为赤,干纯阳,故赤曰大,别于坎也。 马曰良老瘠驳,纯阳无阴,异于震坎,阴阳相杂之马也。 良,健之善者。 老,健之久者。 瘠,多骨少肉,健之坚强者。 驳,锯牙食虎豹,健之威猛者。 又驳马之色不纯,纯极而驳生也。 圆而在上,以实承实,故为木果。 异于艮之果蓏,刚下有柔也。 又荀爽《九家易》解此下有为龙,为直,为衣,为言。 言字宜作玄。
坤为地,为母,为布,为釜,为吝啬,为均,为子母牛,为大舆,为文,为众,为柄,其于地也为黑。
积阴于下故为地。 物资以生故为母。 动辟而广,旁有边幅而中宽平,故为布。 又地南北经而东西纬,亦布象也。 釜虚而容物,金质生于土,受模冶而成,有效法之义,故为釜。 静翕而不施。 阴性吝啬,女子小人未有不吝啬者也,吝啬者翕之守。 均者辟之敷,其势均平而无偏陂,其德则生万物而无私均也。 顺之极而生物相继,故为子母牛。 厚而载物为大舆。 坎二画虚,为舆而不大。 坤三画虚,言大以别于坎也。 坤画偶,又物生于地至杂,故为文。 偶画多故为众。 有形可执持,成物之权,故为柄。 又在下而承物于上。 凡执持之物,其本着地者,柄也。 地之土色有五。 黑者,极阴之色也。
又荀《九家》有为牝,为迷,为方,为囊,为裳,为黄,为帛,为浆。
震为雷,为龙,为玄黄,为旉,为大涂,为长子,为决躁,为苍筤竹,为萑苇。 其于马也,为善鸣,为馵足,为作足,为的颢。 其于稼也为反生。 其究为健,为蕃鲜。
阴闭而阳奋于下为雷。 阳在下动为龙。 乾坤始交生震,故兼天地之色。 得乾初画为玄,得坤中画上画为黄,杂而成苍色也。 阳气始施为旉。 又花蔕下连而上分为花也。 一奇动于内,二偶开通。 前无壅塞,万物毕出,故为大涂也。 一索得男,长子也。 阳生于下,上进决阴而躁动也。 苍,深青色。 筤,竹之美者,竹之筠也。 萑,荻。 苇,芦。 竹与芦苇,皆下本实而上虚也。 上画偶开出声,又阳气始亨,故马善鸣也。 左足白曰馵,震居左也。 足超健曰作。 下画一阳动也。 的颟,额有旋毛中虚,射者之的。 言上画之虚也。 稼,诸榖之类。 萌芽自下而生,反勾向上,阳刚动于下也。 阳长必终于干,故究为健。 蕃,生。 鲜,美。 春生之草,下一根而开叶于上也。
按荀易下有为玉,为鹄,为鼓。
巽为木,为风,为长女,为绳直,为工,为白,为长,为高,为进退,为不果,为臭。 其于人也为寡发,为广颢,为多白眼,为近利市三倍。 其究为躁卦。
木,干阳而根阴。 又物之善入者莫如木也。 阴凝于下,阳发于外,周旋不舍则为风。 又气之善入者莫如风也。 坤始交于乾而得巽,长女也。 绳,纠木之曲而取直者。 工,引绳之直而制木者。 巽德之制,故为绳直,为工也。 巽少阴,故于色为白。 木下入而上升,故为长,为高。 又长者风之行,高者木之性也。 阴性多疑,盘旋于二阳之下。 又风行无常,或东或西,故为进退不果也。 阴伏二阳之下,气郁不散,故为臭。 阳盛于上,阴血不升,故为寡发。 二阳在上,阳气上盛,故为广颟。 眼白为阳,黑为阴,反离之黑在下而白居中,故多白眼也。 阳义阴利,阴主于内,近利之至,如贾之得利三倍也。 三爻皆变,则为震之决躁,故究为躁卦也。 然震变干,变上二画而已。 巽不言中上之变为坤,而以三画尽变为震者。 盖阴欲变为阳,阳又欲变为纯阳。 此又圣人扶阳抑阴之意也。
荀易有为杨,为鹳。
坎为水,为沟渎,为隐伏,为矫輮,为弓轮。 其于人也为加忧,为心病,为耳痛,为血卦,为赤。 其于马也为美脊,为亟心,为下首,为薄蹄,为曳。 其于舆也为多眚。 为通,为月,为盗。 其于木也为坚多心。
一阳在内而明,二阴在外而陷,故为水。 沟渎所以行水,水流而不盈。 阳画为水,二阴夹之,故曰沟渎。 阳居中而无阴以蔽之,则见而不隐。 阳在阴下得时,则起而不伏。 坎,阳陷阴中而包之,故为隐伏。 水势曲直方圆,唯势之利,因人所导,故为矫輮,弓盖二十八,蔽车之上。 轮辐三十六,运车以行。 皆矫轶所成也。 阳陷阴中,心危虑深,故加忧。 心耳皆以虚为体。 坎中实,故为病为痛。 离火在身为气,坎水在身为血。 血运于身,犹水之行于天地间也。 得乾中画之阳,故为赤而不大也。 坎中画阳,故为马为美脊。 刚在内而躁,故为亟心。 上柔,故首下而不昂。 下柔,故蹄薄而不厚也。 曳亦下之弱者。 柔不任重,故在舆为多眚。 坤舆行于平地则安,坎多险陷阻碍也。 通者水之性,坎维心亨也。 月者水之精。 盗者隐伏而险。 刚在中,故在木为坚多心也。
按荀易又有为宫,为律,为可,为栋,为丛棘,为狐,为蒺藜,为桎梏。
离为火,为日,为电,为中女,为甲胄,为戈兵。 其于人也为大腹,为乾卦,为鳖,为蠏,为蠃,为蚌,为龟。 其于木也为科上藁。
离者丽也。 火丽木而生,又内暗外明,故为火。 日,火之精也。 阴丽阳而明,又有火光,故为电。 坤再交于乾,故为中女。 刚画在外为甲胄。 火锐于上为戈兵。 中虚有容为大腹,又得坤之中爻也。 火熯燥故为干卦。 外刚内柔,故为鳖蠏蠃蚌龟。 又鳖性静,取中画之柔。 蛴性躁,取上下二画之刚。 蠃取善丽之象。 蚌取中虚之象。 龟取文明之象。 科上藁,一作科空也。 本中空,上必枯藁。 一曰科非木。 科,巢之附于木上者。 科中虚有离象。 上藁者,科上之木干燥,如鹊巢以木枝结构而成者。 二说虽不同,皆于离象可通。
按荀易有为牝牛。
艮为山,为径路,为小石,为门阙,为果蓏,为阉寺,为指,为狗,为鼠,为黔喙之属。 其于木也为坚多节。
静以止者,山也。 径者,路之小。 艮为震之反体,高山之上成蹊,非如平地之大涂也。 刚在坤土之上,象山顶高处之小石。 若坎刚在坤土之中,则平地土中之大石矣。 阙者,门之出入处。 上画连亘,中二画双峙而虚,似门阙也。 果,木实。 蓏,草实。 干纯刚为木果,艮一刚二柔故为果蓏。 震为旉,草木之始。 艮为果蓏,草木之终。 果蓏能终又能始,故于果蓏为切。 阈,掌王宫之中门之禁,止物之不应入者。 寺,掌王之内人及宫女之戒令,止物之不得出者。 手以止物,而用以止者在指。 又诸物之末,骨之外见者也。 鼠黔喙,皆前刚也。 黔钳通,山居之兽,齿牙如铁能食生物。 又鸟亦善以喙止物者也。 坚多节,亦刚在外也。
按荀易有为鼻,为虎,为狐。 麻衣易亦以艮为鼻。 朱子曰:鼻者,面之山。 管辂尝言之。
兑为泽,为少女,为巫,为口舌,为毁折,为附决。 其于地也为刚卤,为妾,为羊。
泽者水之聚。 二阳沈于下,一阴见于上,坎壅成泽也。 巫,以言语说神者。 兑上折,口象,故为巫,为口舌。 金气始杀,条枯实落,故为毁折。 柔附于刚,刚乃决柔,故为附决。 阴在上皆有决义。 震阳动故躁,兑阴说故附决。 躁者有所去,以达其怒。 附决者始虽亲,而动不免于去也。 阳在下为刚,阴在上为卤。 刚卤之地不生物。 卤者,水之死气也。 坎水绝于下而泽见于上则为卤。 卤暂熯而干,干而复润,天下之润者莫久焉。 然不生物,以气之在外也。 少女从娣故为妾。 内狠外说故为羊。
按荀易有为常,为辅颊。
前章以八卦象八物,此章又推广以尽万物之情。
其中有相对取象者。 如乾天,坤地之类是也。 上文干为马,此则为良马老马瘠马驳马。 良取其德,老取其知,瘠取其骨,驳取其力,皆取其健也。 上文坤为牛,此则为子母牛。 取其生生有继,兼取其顺也。 干为木果,结于上而圆。 坤为大舆,载于下而方。 震为决躁,巽为进退,为不果。 刚柔之性也。 震巽独以其究言刚柔之始也。 坎内阳外阴,水与月则内明外暗。 离内阴外阳,火与日则内暗外明。 坎中实,故于人为加忧为心病为耳痛。 离中虚,故于人为大腹。 艮为閽寺为指,阳之止也。 兑为巫为口舌,阴之说也。
有相反取象者。 震为大涂,反而艮则为径路。 大涂,阳辟乎阴,无险阻也。 径路,阳阻而下阴,不能辟也。 巽为长为高,反而兑则为毁折。 长且高者,阳之上达。 毁而折者,阴之上穷也。
有相因取象者。 干为马。 震得干之初之马,故于马为善鸣馵足作足的颢,震阳下而阴上也。 坎得乾中爻之马,故马美瘠亟心下首薄蹄曳。 坎阳中而阴外也。 善鸣似干马之良,美瘠似干马之瘠。 作足,阳下而健。 薄蹄者,阴下而弱也。 坤为大舆,坎为舆为多眚。 坤中虚而力能载,坎中满而下无力也。 巽为木,干阳而根阴也。 坎中阳,故于木为坚多心。 艮上阳,故于木为坚多节。 离中虚,故于木为科上藁。 震为旉,干为木果,艮为果蓏。 震之一阳,花之敷。 干之三阳,果之结。 果蓏则阳上而阴下也。
有一卦之中自相因取象者。 坎为隐伏,因而为盗。 巽为绳直,因而为工。 艮为门阙,因而为阙寺。 兑为口舌,因而为巫。
有不言而互见者。 乾为君以见坤之为臣,乾为圜以见坤之为方。 吝啬者,阴之翕也,以见阴之辟。 均者,地之平也,以见天之高。 为文者,物生于地,杂而可见也,知其始于天者不可见矣。 为柄者,有形之可执也,干之气不可执矣。 离为乾卦,以见坎之为湿。 坎为血卦,以见离之为气。 巽为臭,以见震之为声。 巽离兑三女,震为长子而坎艮不言者,尊嫡也,于阳之长者尊之也。 兑少女为妾而巽离不言者,少女从嫡为娣,于阴之少者卑之也。 干为马,震坎得干之阳皆言马而艮独不言者。 艮,止也,止之性非马也。
其大疴如此,他可触类而通。 至于卦象之中有与卦爻相符者,如乾天坤地之类是也。 有不与卦爻相符者,如乾坤称龙而不必在震,坤屯称马而不必在乾之类是也。 有见于卦爻而此不载者,如渐之鸿,中孚之豚鱼之类是也。 有见于此而卦爻无之者,如为釜为布为蠃为蚌之类是也。 若夫大琴谓之离,小罍谓之坎。 此见于他书,而易与说卦又可以类推也。 至若自坤而降,或曰其于地,其于人,其于马,于舆,于稼,于木,唯乾不言者,盖物不足以尽卦,则正言为天为地之类。 卦不足以尽物,则言其于人,其于马之类。 至干之为物无不周遍,万物不足以尽之,故无所言焉。 要之天地之物,大而天地山川,微而草木禽虫,君臣父子之伦,毛发爪甲之细,无一不备于卦。 即无一不本于太极,无一不在于吾心。 知此可与言八卦之象矣。
右第十一章
以上说卦传十一章备言卦象卦位。 疑古者若八索之书,所载有此。 夫子因笔削之,以为传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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