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案《乾元序制记》,《后汉书》注《七纬》名,并无其目。 马氏《经籍考》始见一卷。 陈振孙疑为后世术士附益之书。 今考此篇首简文王比隆兴始霸云云云,孔颖达《诗》疏引之,作《是类谋》。 疏又引《坤灵图》「法地之瑞」云云,今《坤灵图》亦无其文,而与此篇文义相合,又《隋书·王邵传》引《坤灵图》「泰姓商名宫」之文,亦在此篇。 至其所言风雨、寒温、消息之术,乃与《稽览图》相近。 疑本古纬所无,而后人于各纬中分析以成此书者。 晁公武谓其出于李淑,当亦唐宋间人所妄题耳。
以下上下文开始:
干:元亨利贞,道之用也。 微明所接,德由备也。
道之用者,道之所起也。 备干为天,天幽微萌明之,道之所也。 德由是故备,谓经称元亨利贞也。
文王比隆兴,始霸,
文王比德于乾之隆盛,谓其龙德,长人以善,通其嘉会,利之义,乾之以正,始霸四方,被江汉之士。
伐崇作灵台,受赤雀丹书,称王制命,示天意。
入戊午蔀二十九年,时赤雀衔丹书而命之。 按《诗·文王篇》孔颖达正义引此文作《是类谋》。 又引注称郑康成,今故据以为康成所注。 又上文「兴始霸」原本作「兴起霸」,今亦据正义文改。
序录着卦,科合谋。
序录,序王录,著卦为六十四卦,经科设王令之卦。
言道深微幽虚恢。
深微幽虚,言纯精无形。 恢,大也。
干一言糺图侯,
此一言干一守,糺犹正。 侯要终也。 按此注疑有脱误。
神烂天地塞。
塞,满。 言干之神明烂然,满天地之间也。
文王用其不倦,武发修其质素,周公用其节序,三圣首乾德,各就乾元利贞每遗,夕惕若厉,惧后戒。
言三圣俱首乾德,而所有同异,厚当为亨。 文王自朝至于日昃。 不遑暇食,是干干不倦。 武王承而行之,不敢有加,是干之质素。 周公制礼作乐,光文武之业,是干之节厚。 六,长人以善,嘉会通礼。 利,慎于义,干事能正。 六德靡悔,战战兢兢,三圣同之也。 按《节序》据注应作《节厚》。
是类摘表,甄符应,合命精克,慎不合。
甄绝三圣,俱知天命,能挺兴衰之表象及瑞之所应合。 明天命精微之道极,慎不合道也。
钩効纪录,兴亡授度。
效,验。 言天能钩验五精,记其次弟兴亡,天人皆受法度。 或为授。
天子必思易,先知万世为国着柄。
柄本要也。
察之在,失之去,每云天命在主摽操。
存在去亡操行,主王之存亡,天命要主之所行,用道兴王也。
六十四卦,各括精受节,以历纪道。
括从絬精受节,谓各用事于诸月以应。 纪明天道,谓寒□之节与藏者也。
因象着命取佐,书以州土之运。 次衡伍,
因象着命,谓叙其世数及名姓,取佐捉下□,皆以州土之运,以之卦于土,各有卦分相当,衡亭行为位之。 按此注□有脱误。
一岁十二月,三百六十五日四分度之一,
文宜言四分文宜言「四分日之一」。 一日行一度,因言度。
余二十,
余,小余,即上四分度之一分数。
四分一日,以为八十分二十为之。
四分一日以为大分,则八十,以为小分,则十二,小分四为一大分。
消息十二月,月居六日七分。 十二月居七十三日一百八十分,居四分。
消息十二月正居七十二日,通计余分八十日四分,则七十三日八十分之四也。
三公十二月,月居六日七分,十二月居七十三日一百八十分居四分。
按此下尚应有九卿一条,方合五德之数,□有脱文也。
二十七大夫,十二月,月居六日七分,十二月,居七十三日一百八十分,居四分,八百一十二诸侯十二月,月居六日七分,十二月居七十三日一百八十分,居四分。 合德之分。
五德,辟公卿大夫诸侯也。
三十日得三十五,
此则五卦之余。
分三十,尽十二月,六十卦余分,适四百二十分五日四分日一。
其法以余分来□卦,得四百二十,以八十余已,则五日四分日一矣,此则方伯不与余之也矣。
辟卦温气不效,六卦阳物不生,土功起。
六卦谓泰卦、大壮也,夬、乾、姤也。 盛阳时,温气不效,故阳物不生,土功起也。 按注「姤」下当有「遯」卦,疑脱文。
三卦阳气不至,疾伤,日蚀既。
三卦谓泰、大壮、夬。 此阳气盛息,其候决温,其气不至,故辟忧疾,日蚀既日矣。
六卦不至,震水涌。
其上三卦不效,后三卦又不效,于是阴乘其阳,故地震水涌也。
寒气不效,六卦不至,冬荣,实物不成。 夏寒伤生,冬温伤成,日月不明,四时失序,万物散去。
六卦谓否、观、剥、坤、复、临,盛阴用事,而寒气不效,万物冬荣,实物不成,其冲必有大寒,伤生物者也。
辟卦七十三日,日分之四,常风,乱先王之法度。 常风。
常风,每卦用事有暴风也。 按正文法度下「常风」二字疑衍。
寒不时,所威不得其人。
谓春夏有寒效也。
秋不霜,行春令,缓刑罚。 冬不冰,行秋令,免有罪,春冻不解。
亦谓温效于秋初也。
必有受命所亡。
谓受命之君所诛灭。
奢侈过度,刑罚妄行,百姓急不足,困饥作奢,此受命所行。
言王者虽有际会,安在其行之会。
辟杀之法,十二卦,常□三十六年杀,非受命所亡也。
常不清明,非受命所亡,言此君臣自相杀之候。 按「非受命所亡也」应作正文,「常不清明」以下应作注,原本以正文混作注,以注混作正文,今俱订正。
卦不至,为三年; 二卦不至,为六年; 三卦不至,为九年; 四卦不至,为十二年; 五卦不至,为十五年; 六卦不至,为十八年; 七卦不至,为二十一年; 八卦不至,为二十四年; 九卦不至,为二十七年; 十卦不至,为三十年; 十一卦不至,为三十三年; 十二卦不至为三十六年。
不至,谓温不效乃不清明也。
卦始用世,象东风雨,象施于也。
按「于」下疑有脱字。
西方至,象作威也。 南风有罪也。
按有罪上当有脱字。
北风至,熟无罪也。
按「熟」疑应作「杀」,盖以杀变煞,而误者。
东北为雨,西南为正,东南为温,西北为寒。
谓始用事也。 按此注原本混入正文,今订正。
用事:东北为雨,西南为正也。 东北南西皆风,东南温,西北为寒。
皆谓用事日也。 按东北南西二句原本混作注,皆谓句混作正文,今俱订正。
观六四知其正,此候及四位之人,非独辟之。 候卦要法,谨察卦用事日分数,当寒者寒,当暑者暑,当风者风,当雨者雨,此平法。
二为升气,五为降气,升阳为阳,升阴为寒,降阳为风,降阴为雨也。
谨司六月中寒温风雨,记其日与时,发时以验方来,万全不失一。
降効验也。
夏升降寒阴,三过度,涌水为败。 夏升阳降阳温,三过度,降雨为败。
谓六三、上六也。 当微寒,过故为败也。
坎初,冬至广莫。 震初,春分明庶。 离初,夏至景风。 兑初,秋分霜下。 卦侯到占法。
此四封者,始效分至,二十四气之主。 故候其初用事,以占之失。
复姓角名宫,赤黄色,长八尺一寸,三十六世。 临姓商名宫,黄白色,长八尺三寸一分,七十二世。 泰姓商名宫,黄白色,长七尺六寸,三十六世。
按《隋书·王劭传》称《坤灵图》云:「泰姓商名宫,黄色,长八尺,六十世。」 与此不同,疑此即引《坤灵图》原文,而传写互异者。
大壮姓商名角,苍白色,长七尺三寸九分,百三十一世。 右圣人受命,瑞应之至,圣人杀龙,圣人兴起,河图出之者。
按此与上下文不相属,当有错误。 据《隋书王劭传》马骉绎史引《坤灵图》文有「圣人受命瑞应先于河瑞应之,至圣人杀龙,龙不可杀皆盛气也。」 云云,即此文,而中有脱落耳。
姤姓角名商,苍白色,长六尺三寸,二十八世。 遯姓宫名商,黄白色,长五尺九寸八分,五十六世。 否姓宫名商,黄白色,长五尺六寸一分,七十二世。 观姓宫名角,苍白色,长五尺三寸二分,百三十世。 剥姓商名宫,黄白色,长五尺九寸九分,百二十世。 古君子,得众人所助,圣人兴起,必乾土,故大人动得中,君子受命,法地蛇。
圣人兴起必干土之中者,言必择土中,而天下也。 此在简拆,预在此章之载。 按毛诗孔疏引《坤灵图》云:「法地之瑞,黄龙中流见于洛。」 又绎史引《坤灵图》云:「君子得众人之助瑞应先。 见于陆瑞应之至,君子法地,蛇不如龙,陆不如河。」 与此文俱相合,自「古君子」以下,俱当为《坤灵图》之文,而中有脱简耳。
干姓商名商,白色,享国百二十。 坤姓商名宫,黄色,享国百二十。 震姓角名,苍色,享国七十二。
按名下脱一字。
巽姓角名角,苍色,享国六十四。 离姓征名征,赤色,享国64。 兑姓商名商,白色,享国六十四。 坎姓羽名羽,黑色,享国七十二。 艮名宫,黄色,享国七十二。
按「艮」字下脱去二字。
帝者,《洛书》居处法。
亦宜有右字疑脱耳。
复始祖受命而王,子孙入其元百六岁,当阳旱不生。
此天下故灾之常也。 王者受命皆有灾会,但言夏者,举一隅小示之也。 「不生」,物无生者也。 灾其惟以入轨年除轨数,算尽则厄也。 甲乙为饥,丙丁为旱,率如此也。 按据注则正文应有夏字疑「复」即「夏」之讹也。
贤子继世而立,有灾方来,豫畜而待之,此所谓转祸为福。 天灾虽至,万民无饥寒之色。
按以上疑亦《坤灵图》注文,而混错在此者。
冬温伤藏,日月不明,四时失序,万民散失,有受者,常寒作藏也霜。
按此处原阙一字。
深也,温赏予也。 雨,特妄赏赐也。 霜不时,杀无罪,风不时,令妄出也。 冬不冰,行春令,免有罪也。 春冻不解,行冬令,执无罪也。 西风至,作威也。 南风至,免有罪也。 北风至,执无罪。
皆谓卦之不効逆四时。
夏升阳降温,三过度,雨为败。
谓九三、上九也。 当征而过度,其败宜为风也。
坎初六冬至,广莫风,九二小寒,六三大寒,六四立春,条风,九五雨水,上六惊蛰。 震初九春分,明庶风,六二清明,六三榖雨,九四立夏温风,六五小满,上六芒种。 离初九夏至,景风,六二小暑,九三大暑,九四六秋,凉风至,六五处暑,上九白露。 兑初九秋分,阊阖风,霜下,九二寒露,六三霜降,九四立冬,始冰,不周风,九五小雪,上六大雪也。
还没有评论呢,快来抢沙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