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纬干凿度卷下
汉郑康成注
孔子曰:自成汤至帝乙。 帝乙,汤玄孙之孙也,帝乙则汤。 殷录质,
王者之政,一质一文,以变易从初。 殷录相次,质也。
以生日为名,顺天性也。 玄孙五世之末,外絶恩矣。 同日以乙,天之锡命,疏可同名。
仁恩已絶,则不能避,故小殷以是日同,故曰天之锡命矣。
汤以乙生,嫁妹本天地之义,顺阴阳之道,以正夫妇。 夫妇正则王教兴。
正夫妇者,乃所以兴王教于天下,非茍也。
《易》之帝乙为汤,《书》之帝乙六世王,名同不害,以明功。
《易》与《尚书》俱载帝乙,虽同名,不相害,各以明其美功也。
孔子曰:易天子三公诸侯,绂服皆同色。 困九二困于酒食,朱绂方来,九五「刽刖,困于赤茀」。
谓朱绂同为色者,其染法同,以浅深为之差也。
夫困之九二,有中和,居乱世,交于小人。 困于酒食者,困于禄也。 朱茀者,天子赐大夫之服,而有九二大人之行,将赐之朱茀。 其位在二,故以大夫言之。
困于禄者,禄少薄也。
至于九五,剗刖者,不安也。 文王在诸侯之位,上困于纣也,故曰「剗刖,困于赤茀」。 夫执中和,顺时变,所以全王徳,通至美也,乃徐有说。
赤茀,纣所赐。 文王,所以喻纣也。 以巽顺而变,故终无灾。
丘记彖曰:「困而不失其所亨,贞大人吉,以刚中也。」 文王因阴阳,定消息,立乾坤,统天地。 夫有形者生于无形,则乾坤安从生。
消息,寒温之气,而阴阳定寒温,此三微生着,而立乾坤以天地之道,则是天地先乾坤生也。 天有象可见,地有形可处,若先乾坤,则是乃天地生乾坤。 或云:有形生于无形,则为反矣。 如是则乾坤安从生焉? 若怪而问之,欲说其故。
故曰:有太易,有太初,有太始,有太素。
将说此也。 时人不知问,故先张所由以为本,使易陵犹故也。
太易者未见气,太初者气之始,太始者形之始,太素者质之始。
太易之始,漠然无气可见者。 太初者,气寒温始生也。 太始有兆始萌也,太素者质始形也。 诸所为,物皆成苞裹,元未分别。
气形质具而未相离,故曰浑沦,言万物相浑沦而未相离。
此极说太素浑沦,今人言质,率尔有能散之意。
视之不见,聴之不闻,循之不得,故曰易也。 易无形埒也。
此又说上古太易之时,始有声气曰埒。 尚未有声气,恶有形兆乎,又重明之。 《礼记. 夏小正》十二月鸡始乳也。
易变而为一,一变而为七,七变而为九,九者气变之究也。 乃复变而为一,一者形变之始。 清轻上为天,浊重下为地。
易太易也。 太易变而为一,谓变为太初也。 一变而为七,谓变为太始也。 七变而为九,谓变为太素也。 乃复变为一,一变误耳,当为二。 二变而为六,六变而为八,则与上七九意相协。 不言如是者,谓足相推明耳。 九言气变之究也,二言形之始,亦足以发之耳。 又言,乃复之一,易之变一也。 太易之变,不惟是而已,乃复变而为二,亦谓变而为太初。 二变为六,亦谓变而为太始也。 六变为八,亦谓变而为太素也。 九阳数也,言气变之终。 二阴数也,言形变之始。 则气与形相随此也。 初太始之六,见其先后耳。 《系辞》「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奇者为阳,偶者为阴。 奇者得阳而合,偶者得阴而居,言数相偶乃为道也。 孔子于易系着此天地之数,下乃言子曰,明天地之道本此者也。 一变而为七,是今阳爻之象七,变而为九,是今阳爻之变。 二变而为六,是今阴爻之变六。 变而为八,是今阴爻之象。 七在南方,象火。 九在西方,象金。 六在北方,象水。 八在东方,象木。 自太易至太素,气也,形也。 既成四象,爻备于是,清轻上而为天,重浊下而为地,于是而开阖也。 天地之与乾坤,气形之与质本,同时如表里耳,以有形生于无形,问此时之言,斯为之也。
物有始,有壯,有究,故三畫而成乾。乾坤相並俱生。
物於太初時如始,太始時如壯,太素時如究。而后天地開闢,乾坤卦象立焉,三畫成體,象卦亦然。
物有阴阳,因而重之,故六画而成卦。
此言人皆所及,无茍然。
卦者挂也,挂万物,视而见之,故三画已下为地,四画已上为天。 物感以动,类相应也。 阳气从下生,动于地之下,则应于天之下。 动于地之中,则应于天之中。 动于地之上,则应于天之上。 故初以四,二以五,三以上,此谓之应。 阳动而进,阴动而退,故阳以七,阴以八为彖。 易一阴一阳,合而为十五之谓道。 阳变七之九,阴变八之六,亦合于十五。 则彖变之数,若一阳动而进,变七之九,象其气之息也。 阴动而退,变八之六,象其气之消也。 故太一取其数,以行九宫,四正四维,皆合于十五。
太一者,北辰之神名也,居其所曰太一。 常行于八卦日辰之间,曰天一。 或曰:太一出入所游息于紫宫之内外,其星因以为名焉,故《星经》曰:天一太一,主气之神。 行犹待也。 四正四维,以八卦神所居,故亦名之曰宫。 天一下行,犹天子出巡狩,省方岳之事,每率则复。 太一下行八卦之宫,每四乃还于中央。 中央者,北神之所居,故因谓之九宫。 天数大分,以阳出,以阴入。 阳起于子,阴起于午,是以太一下九宫,从坎宫始,坎中男。 始亦言无适也,自此而从于坤宫,坤母也。 又自此而从震宫,震长男也。 又自此而从巽宫,巽长女也。 所行者半矣,还息于中央之宫。 既又自此而从乾宫,乾父也。 自此而从兑宫,兑少女也。 又自此从于艮宫,艮少男也。 又自此从于离宫,离中女也。 行则周矣。 上游息于太一天一之宫,而反于紫宫。 行从坎宫始,终于离宫。 数自太一行之,坎为名耳。 出从中男,入从中女,亦因阴阳男女之偶为终始云。 从自坎宫,必先之坤者,母于子养之勤劳者。 次之震,又之巽,母从异姓来,此其所以敬为生者。 从息中而复之干者,父于子,教之而已,于事逸也。 次之兑,又之艮,父或老,顺其心所爱,以为长育多少大小之行,已亦为施。 此数者合十五,言有法也。
五音,六律,七宿,由此作焉。
作,起也。 见八卦行太一之宫,则八卦各有主矣。 推此意,则又知日辰及列宿,亦有事焉,故曰由此起。 日辰及列宿,皆系八卦,是以云也。
八卦之生物也,画六爻之移气,周而从卦。
八卦生物,谓其岁之八节,毎一卦生三气,则各得十五日。 今言画六爻,是则中分之。 言太史司刻漏者,毎气两箭,犹是生焉。
八卦数二十四,以生阴阳,衍之,皆合之于度量。
数二十四者,即分八卦各为三气之数,于是复云以生阴阳,则中分为四十八也。 衍推极其数之本十二而候,气十二而候,律周焉。 衍生十二,合二十四气,与八卦爻用事之数通。 衍之如是者,三极于六十,乃大备,合于度量,推衍之数,可以知政得失,无所茍焉。 度谓用律之长短,量谓所容之多少也。
○ 按:推衍之数三句,原本讹脱,今从钱本。
阳析九,阴析六,阴阳之析,各百九十二。 以四时乘之八而周三十二,而大周三百八十四爻,万一千五百二十析也。 故卦当岁,爻当月,析当日,大衍之数必五十以成变化而行鬼神也。 故曰:日十者五音也,辰十二者六律也,星二十八者七宿也。 凡五十所以大阂物而出之者,故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戒各有所系焉。 故阳唱而阴和,男行而女随。 天道左旋,地道右迁,二卦十二爻而梜一嵗。
从阳析九至「旱一岁」,此爻析之所由,及卦、爻、析与岁、月及日相当之意。 而其文亦错乱。 「阳析九」至「八而周」,律辞不相理,自是脱误。 「三百八十四爻」至「析当日」,是一简字,「故六十四卦」至「朞一岁」是二简字,而大衍之说杂其间,云是换脱。 此皆衍数之事,较其次序,合补其脱,正其误,复其换,得无伤于肬赘败贼。 于上言「衍之皆合之度量」因承其「大衍之数五十所以成变化而行鬼神也,故曰日十者五音也,辰十二者六律也,星二十八宿者七宿也。 凡五十所以大阂物出之者也。 阳析九,阴析六,阴阳二析合一百九十二爻,故当以阴爻乘阴析,合之以四时乘之,并合之三百八十四爻,万一千五百二十析也。 故卦当岁、爻当月、析当日。 天道左旋,地道右迁,二卦十二爻而旱一岁,三十二而大周」,如是则合之度量,而至是大周七简适盈皆合,二正亦可知之。 夫八十四戒者,十二消息爻彖之变,消息于杂卦为尊,毎月者譬一卦而位属焉,各有所缤,是谓八十四戒。 必连数之者,见四百五十变而周矣。
干,阳也。 坤,阴也。 并治而交错行。 干贞于十一月子,左行,阳时六。 坤贞于六月未,右行,阴时六。 以奉顺成其岁,岁终,次从于屯蒙。 屯蒙主岁。 屯为阳,贞于十二月丑,其爻左行,以间时而治六辰。 蒙为阴,贞于正月寅,其爻右行,亦间时而治六辰。 岁终则从其次卦。 阳卦以其辰为贞,丑与左行间辰而治六辰。 阴卦与阳卦同位者,退一辰以为贞,其爻右行,间辰而治六辰。 泰否之卦,独各贞其辰,共北辰左行相随也。 中孚为阳,贞于十一月子; 小过为阴,贞于六月未,法于乾坤。 三十二歳期而周,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万一千五百二十析,复从于贞。
贞,正也。 初爻以此为正,次爻左右者各从次数之一。 「嵗终则从其次」,屯蒙需讼也。 阴卦与阳卦其位同,谓与同日若在冲也。 阴则退一辰者,为左右交错相避。 泰否独各贞其辰,言不用卦次,泰卦当贞于戌,否当贞于亥。 戌,乾体所在,亥在坤消息之月,泰否乾坤,离体气与之相乱,故避之。 而各贞其辰,谓泰贞于正月,否贞于七月,六爻皆泰得否之乾,否得泰之坤。 北辰左行,谓泰从正月至六月皆阳爻,否从七月至十二月皆阴爻,否泰各自相从。 中孚贞于十一月,小过贞于正月,言法乾坤者,着乾坤尚然示以承余,且有改也。 余不见为图者,备列之矣。 期也,周也,皆一岁。 匝悟相避其于此月,唯岁终矣。 爻析有余也。
历以365日四分度之一为一岁,易以360析当期之日,此律历数也。 五岁再闰,故再扐而后卦,以应律历之数。
历以记时,律以候气,气率十五日一转,与律相感,则360日,粗为终也。 历之数有余者四分之一,参差不齐,故闰月,建四时,成岁令,相应也。
故乾坤气合戌亥,音受二子之节,阳生秀白之州,载钟,名太乙之精也。 其帝一世,纪录事,明期推移,不夺而消焉。
音,假借字,读如「鸮䳺」之「䳺」,包覆之意也。 音与诗「奄有九有」同音。 此言律歴参差,前却无常,故乾居西北,气合戌亥,包覆二子之莭,交余不齐,当于断焉。 阳,犹象也,人象干徳而生者。 秀白之州,字曰州,干气白,又九月之节,故谓秀白。 载,犹植也,齐人月令云:乾为金,金于钟律为商。 人象干徳而生殖之,一姓也。 商,名也,太一之精也,言太一常行乾宫,降感其母而生之耳。 其帝一也,其人为天子一世耳,若尧舜者,徳圣明逹见,能识图书,为君徳正者之多少,又知其期推移,易去之微,故不见代而自消退之,自昔之退者此帝,帝当是世,犹乾在西北,断律歴不齐也。
元历无名,推先纪,曰甲寅。
推先为历始名,言无前也。
○ 按:钱本正文「元歴十字」作「歴元名握,先纪日甲子,岁甲寅」。 注「推」字作「握」。
求卦主岁术曰:常以太岁纪岁,七十六为一纪,二十纪为一部首。 即积置部首岁数,加所入纪岁数,以三十二除之,余不足者以乾坤始数二卦而得一岁,末算即主岁之卦。
部或为蔀,于是为千五百二十岁,时人及它书之记为部首则及也。
即置一岁积日法:二十九日与八十一分日四十二除之,得一命日月,得积月十二与十九分月之七一岁。
置一岁积日为实,其法必通分乃成。 则实亦常通二通六三三,以千五百三十九日计,下分三百八十五,始必通,是则以十九得,乃除之,去约多余,则一岁积月分定矣。 此为计下分门时作法耳。 计下分以四十一为中,其求一岁积月,及以分直,以此记岁,除积日月,亦自得之。 今计已多积侯,故㑹稽尉刘洪,干象法已为589%/45%,而天度有外内,日月从黄道外,则即计下分,从内则下,使外内门狭岐使之然。 术家作纯,数家作数,从时而见,故言之者无常,其实一也。 一此一彼,唯圣人能正之也矣。
以76乘之,得积月940,积日27759,此一纪也。 以二十乘之,得积岁千五百二十,积月万八千八百,积日五十五万五千一百八十,此一部首。
此法三部首而一元,一元而太岁,复于甲寅。
更置一纪,以六十四乘之,得积日百七十七万六千五百七十六。
元不与卦当岁、爻当月、析当日之数相得。 生之欲求其尽余合之时,故言「更」以起之,又不与元用合,岁月晷,记月数而已也。
又以六十乘之,得积部首百九十二,得积纪三千八百四十纪。
再言纪者,又不用于所求,但纪其数而殊之。
得积岁29万1840%。 以三十二除之,得九千一百二十周,此谓卦当岁者。 得积月三百六十万九千六百月,其十万七千五百二十月者闰也。 即384日除之,得9400日之20周,此谓爻当月者。 得积日万六百五十九万四千五百六十八,万一千五百二十析除之,得九千二百五十三周,此谓析当日者。 而易一大周,律歴相得焉。
易一大周者,数备尽于此。
今入天元275万9280岁,昌以西伯受命。
受洛书,命为天子也。
入戊午部,二十九年伐崇侯,作灵台,改正朔,布王号于天下,受录应河图。
受命后五年而为此者。 《孝经援神契》所谓文王优游典部,即上所纪者,数不可改其名,而应图犹如也。 如前世圣主,河图言之,其数故应也。
0 按:钱本注「而为此者」句作「乃为改此者」。 「数不可改其名,而应图犹如也」二句作「数不可改,改其名而应犹如也」。
孔子曰:三万一千九百二十岁,录图受命,易姓三十二纪。
一本作四十二轨。
徳有七,其三法天,其四法地。 五王有三十五,半圣人君子。 消息卦纯者为帝,不纯者为王。 六子上不及帝,下有过王,故六子虽纯,不为乾坤。
易姓三十二万三千,三万一千九百二十岁。 中则干率为七百六十,此尧所为。 四十二者,消息三十六,六子在其数。 其三法天,消息中三干也。 其四法地,消息中四巛。 及六子之欲王,有三十六,消息六子也。
帝王始起,河洛龙马,皆察其首,虵亦然。 其首黒者人正,其首白者地正,其首赤者天正。 谨其叐,生之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各居应其国中,以动静逆顺,此天地神灵佐助之期,吉凶之应。
天者,即龙蛇见者,非常,故谓叐。 叐,犹异也,于众人为异知者为叐。 各居其国者,甲乙属东,于国各有所主,若甲为齐,乙为东夷,王者起于此国中。 动谓河洛之水,静谓陵陆之地,以应动静,谓之龙虵,见于此为期。 龙则用其卦日,虵则用其卦月,动谓河洛水,静谓陵陆地,各如其迹也。 顺逆者,顺之皆君泽,逆之皆扰乱也。
亦叐所生,岁三百六十五日四分日之一,以卦用事,一卦六爻,爻一日。 凡六日,初用事,一日天王诸侯也,二日大夫也,三日卿,四日三公也,五日辟,六日宗庙。 爻辞善则善,凶则凶。
辟,天子也,上既曰叐,见日之起者也,所以于国矣。 又本察叐所生,发于卦用事六日七分之中,以知起者之事,来诸侯,受其吉凶者,惟天子而已。 天子之吉凶,皆倣此者也。
一轨享国之法:阳得位以九七,九七者,四九、四七者也。 阴得位以六八,六八者,四六、四八也。 阳失位三十六,阴失位二十四。
四九为三十六,四七为二十八,合得六十四。 四六为二十四,四八为三十二,合得五十六。 此文王推爻为一世凡七百二十岁。 岁轨是其居位年数也,得位者兼彖变而已,有徳者重也。 故轨720岁。
子受父母之位,行父母之事。 年而谓之数,然自勉于轨,即位不如爻数,即不勉于轨,中厄纪。
此谓受命之君,享国之时,当其轨年之初,其子孙亦相承位,六爻之初,位次数然,有功徳之继体守文君,则厄于轨,谓竟之。 其受命之君,享国之时,不当其轨年之初,其子孙承君值后不如爻之数,则有不能之政,则不厄于轨,谓不能竟之。 此不能之下当复有不字,既脱耳。 中,犹遭也,不能之君遭厄,则絶死不嗣也。 帝王享年国,其轨相承,各有定年,有徳延期。 不若有徳,虽有,然至其元末时,则有继体守文之君,虽非真轨,犹自竟其轨。 不能之君,值厄则絶矣。 延期或絶,作此三与之则。
孔子曰:洛书摘六辟日:建纪者,岁也。 成姬仓有命在河圣,孔表雄徳,庶人受命,握麟徴。 易歴曰:阳纪天心。
建纪者,谓大易爻六七八九之数。 此道成于文王,圣也。 孔表雄,着汉当兴,以庶人之有仁徳,受命为天子。 此谓使以获麟为应。 易,犹象也。 孔子以歴说易,名曰象也。 今易象四萹,是纪古说,假借字耳。
别序圣人,题录兴亡,州土名号,姓辅叐符。
言孔子将此应之,而作《䜟》三十六卷。
亡殷者纣,黒期火代,仓精受命,女正昌,効纪承余,以着当。
火,戊午部也。 午为火,必言火代者。 木精将生,为之将粗代土也。 又当为火子,又使其子为木塞水,是助仓精絶殷之象。 字或作之㓕动。 効承余以着所当,文王所出,云今入元者是也。
0 按:正文「火代」二字钱本作「火戊」。 注「木精将生,为之将粗代土也」二句钱本「生」字作「王」,「粗」字作「相」,「代」字作「戊」。 「又使其子为木塞水,是助仓精絶殷之象」二句钱本作「又火使其子为己塞水,是明仓精絶殷之象」。
孔子曰:推即位之术,乾坤三,上中下。 坤变初六,复曰正阳在下,为圣人。 故一圣、二庸、三君子、四庸、五圣、六庸、七小人、八君子、九小人、十君子、十一小人、十二君子、十三圣人、十四庸人、十五君子、十六庸人、十七圣人、十八庸人、十九小人、二 十君子、二十一小人、二十二君子、二十三小人、二十四君子、二十五圣人、二十六庸人、二十七君子、二十八庸人、二十九圣人、三十庸人、三十一小人、三十二君子、三十三小人、 三十四君子、三十五小人、三十六君子、三十七圣人、三十八庸人、三十九君子、四十小人、四十一圣人、四十二庸人。
三已上者三变,乾坤之体,上极三,从下起如是。 至有消息卦三十,六子坎、离、震、巽、艮、兑,以次承之,故录图受命,易姓者三十二,而一终也。 六子之坤坎灵图也。
孔子曰:极至徳之世不过此,乾三十二世消,坤三十六世消。
乾坤之君,徳之至盛。 为其子孙相承之世,如此而已,数之已消也。
代圣人者仁,继之者庸人,仁世淫,庸世貇。
三十二君之率,阳得正为圣人,失正为庸人。 阴失正为小人,得正为君子。 今此之言似误,三十二君子,又无仁人,此宜言小人。 上云继圣人者庸,言仁者是相发耳。 既其字非小辟字,又易若代圣人者庸,继之者小人相协,其然乎,小人之世淫,庸则其世貇,㑹其性矣。
二阴之精射三阳,当卦自扫。
二阴,金、水也。 三阳,火、土、木。 其王也,末也,皆失其徳,阴则起,大而强,阳则柔,劣而弱,当各以所宜八卦之徳。 扫,更正其正也。
知命守录,其可防钩铃,解命图兴。 孔子曰:丘文以候,授明之出,莫能雍。
钏、铃二星近防上,将去疎阔,为解之者,遇除祸之图,更兴之也。
孔子曰:复十八世消,以三六也。 临十二世消,以二六也。 泰三十世消,以二九、二六也。 大壮二十四世消,以二九、一五也。 夬三十二世消,以三九、一四也。
皆以爻正为之世数也。 复反临,不以一九数者,复初九无据。 二正,正数中自泰以上卦数则壮矣。 《坤灵图》云:孔子以位三不正,是谓兴也。
孔子曰:姤一世消,无所据也。 遯一世消,据不正也。 否十世消,以二五也。 观二十世消,以二五、四六也。 剥十二世消,以三四也。
复,变数也。 更以爻位变相发始。 遯变一爻世二爻世,阴少故也。
孔子轨:以760为世轨者尧,以甲子受天元,为推衍。
甲子为部起十一月朔日,毎一部者七十六岁。 如是世积1520岁后复。 然则七十六岁之时,十一月朔旦甲子,尧既以此为一阴一阳而中分,推以为轨度也。
以往六来八、往九来七为世轨者文王,推爻四,乃术数。
易有四象,文王用之焉。 往布六于北方以象水,布八于东方以象木,布九于西方以象金,布七于南方以象火,如是备为一爻而正,为四营而成。 由是故生四八、四九、四七、四六之数,爻倍之,则毎卦率得七百二十歳。 言往来者,外阳内阴也。
孔子曰:以爻正月,为享国数。 存六期者天子。
「正月」误字,当「正云一轨」,国之法,其术意如此。 乃终。 存六期者,谓与符厄所遭者。 言天子者,不为四位之人也。
欲求水旱之厄,以位入轨年数,除轨笇尽,则厄所遭也。 甲乙为饥,丙丁为旱,戊己为中兴,庚辛为兵,壬癸为水。 卧算为年,立算为日。
此术谓之意,先置今所复值轨卦消息。 君六,天子之轨数。 干也,则768。 复也,六百八十八。 坎则七百。 以作入轨年数,除之者,阳爻则除其十四,阴爻则除五十六。 从初至上,如是再如轨意矣。 毎除识其数于侧,至于求时,而上则厄之所遭耳。 笇者为轨,余年不足,复除所识。 卧笇与立皆年数也。 今所求者主于日不用,故分别之。
必除先入轨年数,水旱兵饥得矣。
先入轨数,前代值之。 轨除其入年数者720岁,42岁者大周,万340岁。 以除㓕上九,上九咸自处,其余一。 欲得除一帝卦者,以次除之,数有多少。 欲得除日,求之也。
如是乃救灾度厄矣,阳之法。
言阳,推法术之将有,求厄而为之备也。
孔子曰:天之将降嘉瑞应,河水清三日,青四日,青变为赤,赤变为黒,黒变为黄,各各三日。 河中水安井,天乃清明,图乃见,见必南向,仰天言。
嘉,善美也。 应者,圣王为政治平之所致。 水色毎变,其为所长一明时治平,无相胜害之者。 干为水为寒,河图将出,故先清。 南之向天者,龙也。 图有受而言,谓乎兴者也。
见三日以三日,见六日以六日,见九日以九日,见12日以12日,见15日以15日,见皆言其余日。
误「余」字也,当为陵之。 圣王闻河,如天必下美徳于己前,齐往受焉,龙乃以图授之。 其时不闻则不知往期,龙则至陵而授焉。 陵,平地,河水变日以备龙图。 当以月三日,时无受之,则后三日龙至陵。 当以一月六日,龙见日,无受之者,则后六日龙至陵。 自此为期,验,故着之。 云「陵日」,皆言就者于陵受之时,亦服同。
孔子曰:帝徳之应,洛水先温九日,后五日变为五色。 元黄天地之静,书见矣。 负图出午,圣人。
坤主处置之气,洛水出焉,后寒俱降嘉应,効乾也。 安静由安井。 午者,龟畏人,今而一人,故以午言。
见五日以五日,见十日以十日,见十五日以十五日,见二十日以二十日,见二十五日以二十五日,见三十日以三十日。
亦谓洛水辛日,以备而无受之者,龟六口见,就龙陵而受焉。 期之意,与上同也。
孔子曰:君子亦于静,若龙而无角,河二日清,二日白,二日赤,二日黒,二日黄。
君子,次圣徳者,又降嘉瑞,应河水,亦为变其日,从其应之与见于清静。 若龙无角,神虵也。
虵见水中,用日也。 一日辰为法,以一辰二辰,以三辰,以四五辰,以六七辰,以八九辰,以十辰,以十一辰,以十二辰。
以言河水为虵,将出而变,变而已备,而无受之者。 虵不出水,就陵而受之。 君子之徳,不能不致于此期,从不用日十二为数者,不累日也。 而当见而无受者,以一日辰为法,谓用其明日期也。 辰当为期也,一日十二辰,为一丑辰,而无受者,期日丑辰见,虵亦见水中,此有其期,明验也。
夜不可见,水中赤煌煌,如火英,图书、虵皆然也。
英,犹华也。 光、龟之见水中同耳。 于是水中言之者二,皆应且便也。
孔子曰:复,表日角。
表者,人形体之章诚也。 名复者,初震爻也。 震之体在卯,日于出焉。 又初应在六四,于辰在丑为牛,牛有角,复,人表象。
临,表龙颜色。
名临者,二爻而互体震,震为龙,应在六五,六五离爻也,体南方为上,故临人表在颜色。
泰,表载干。
干,楯也。 名泰者,三爻也,而体艮,艮为山,山为石体,有以行惧难之器云,应在上六,于人体俱须参人表,载于干土也。
○ 按:「于人体俱须参人表」句,钱本作「于人体俱须泰人之表」。
大壮,表握诉,龙角大辰。
艮卦至大壮而立体,此为乾,其四则艮爻,井艮为手,握诉者艮也。 井二则坎,为水,有胱。 《诗》云:置之河之胱。 四名卦而震为龙,故大壮人之表其象也。
夬,表升骨履文。
名夬者,五立于辰,在斗魁所指者。 又五于人体当艮卦,于夬亦手,体成其四,则震爻也。 为足,其三犹艮爻,于十十次,值本于析,七耀之行起焉。 七者属文,北斗在骨,足履文,夬人之表象明也。
姤,表耳参漏,足履王,知多权。
姤初爻在巽,巽为风,风有声而无形也。 九窍之分,目视形,耳聼声,八卦属坎,坎为水,水为孔穴象,消卦,其道五事,曰聴耳而三漏,听之至。 巽为股,初爻最在下,足象,消卦。 其姤,离为明,人君南面而治焉,足行于其上。 姤,人表覆王是由然。 王,人君最尊者。 离又为火,火者土寄位焉,土数五,当如姤气于其上,故八,兼更得性耳。 巽为进退,又为近利,有知而以进退求利。 此谓之姤焉者,阴气之始,故因其逐表见其情。
遯,表日角连理。
名遯者,以离爻也。 离为日,消卦,遯主六月,于辰未,未为羊,有角。 离,南方之卦也,五均南方,为衡。 人之眉上曰衡。 衡者,平地。 连理,或谓连珠者,其骨起。 衡之遯人表亦少少,然《诗含神雾》云:四角主张,荧惑司过也。
否,表二好文。
细或为之时,名否卦者三也。 三在五体艮之中,艮为木多节。 否人之表,二时象之,与三艮卦体五坤,坤为文,故性亦好文也。
观,表出凖虎。
名观者,亦在五艮之中,而位上。 艮为山,泽山通气,其于人体则鼻也。 艮又门阙,观谓之阙,凖在鼻上而髙显,观人表出之象。 艮为禽喙之属,而当兑之上,兑为口,虎唇又象焉。
剥,表重童明歴元。
名剥者,五色也。 五,离爻,离为日,童,目子,六五于辰又在卯,卯,酉属也。 剥离人表重焉,五月卦,体在艮,终万物、始万物莫盛乎艮。 歴数以有终始,剥人兼之,性自然表象参差,神实为之,难得缕耳,所闰差也。
此皆律歴运期相,一匡之神也,欲所按合诚。
主正月不三者,此人心之合诚,《春秋懴》卷名也。
洛书灵准听曰:气五,机七,八合提,九爻结,八九七十二,录图起。
气五,禺之五行。 机七,二十七里也,二十八宿以存焉。 二者用事,以卦相提,得一岁俱终。 而太一行九宫,及位游相结,每宫如卦之日,则参差矣。 八九相乘七十二岁,而七百二十岁,复于冬至甲子生,象其数以为轨焉,故曰录图起之。
初世者,戏也。 姬通纪,河图龙出,洛书龟予,演亦八者,七九也。
初世也,《周礼》曰:凡日行水逆,地功为之不行,或勒伏羲初遗,十言之教,而画八卦。 至文王乃通其教,演着阴阳人彖之言者也。
始仓甄节,五七受命。
伏羲、文王,皆仓精也。 始次言易之法度,而五七三十五,君位在后,爻受文,始甄纪也。
徳。
按:钱本无徳字。
数运不俗,守录以次第。 相改七九度,变命失寳。
俗,犹从也,顺之。 后世之君子不顺行易道,次第有名录也者,将起代变,满七九六千三百,则其王命也。
合七八,八名毕升,渐喜,六十四,精圣性象,有录第,以所变,承动动。
毕,犹悉,令也。 八八六十四之人,于有天命也者,即悉喜于将升进也。 其性各有象,谓若复表日角之属,录次以象所变,如其世数。 姤复去,遯临起,此谓君臣,则不然,王命臣位俱列也。
日者提,不者殆易物之慎命不在。
殆于正也,此言卦也。 虽有录图,所当王,必待日旁有炁提之者,乃复可起也。 无此炁者,且当止。 虽有录图,第且勿顺,天命在今。 《春秋元命包》曰:精出于天,提日而西北之也。
仵者霸,横者距命,歴掘执并。 投者上,契辅摘,推失排绌者,咸名纪,所错中,与用材毁苴。
仵乃横与错者,三皆旁气名。 投摘亡排绌,盖为叐气,投夭伇力之属。 摘亡,微也,排绌,纳也。 伯者,齐桓、晋文者,距之若秦始皇者。 契辅,推契而辅之也。 若夏太康之昆弟。 苴始毁者,当任用贤才之臣。 毁者,八风之时,所行之见异,皆有云为,下行则此毁。 「直」或改作「苴」也。
五行旋代出,辅运相拒,与更用事,终始相讨,期有从至,有余运,有托除,要有知衙,合七八,以视旋机审矣。
接,距,相错之言也,或作拒讫。 除衙,言命长短在改之也。
孔子曰:至徳之数,先立木、金、水、火、土徳,合三百四岁,五徳备。 凡1520岁,大终复初。 其求金、木、水、火、土徳日名之法,道一纪七十六岁,因而四之,为三百四岁。 以1岁365日4分乘之,凡为11116,以甲为法除之,余36。
按:钱本「三十六」下有「以三十六」四字。
甲子始数立,立算皆为甲,旁算亦为甲,以日次次之,母算者,乃木、金、火、水、土徳之日也。 徳益三十六,五徳而止。 六日名甲子,木徳,主春春生,三百四岁。 庚子,金徳,主秋成收,三百四岁。 丙子,火徳,主夏长,三百四岁。 壬子,水徳,主冬蔵,三百四岁。 戊子,土徳,主季夏至养,三百四岁。 六子徳四正。 四正,子、午、卯、酉也,而期四时,凡一千五百二十岁,终一纪。 五徳者,所以立尊号论天弗志长久。
六日名甲子,谓五徳,竟至于六,其号名为甲子,故林徳后是六甲子。 「故弗」误字,当作「常」。 「志」,古字与「识」同,今时受作职者也。
孔子曰:按录䜟论国定符,以春秋西狩,题钊表命,予亦握嬉,帝之十二,当兴平嗣,出妃妾,妾得乱。
十世,孝明字也。
不勤竭承,维表循符,当至者塞。 政在枢,害时失命夀,以符瑞伏代灾,七录握藉,成年剟裒。
当至寒林微之应,闭不来也。 为政如此,塞必在枢,谓不用七政则害四时之气,既元年命以当致瑞,反代,或为佐之也。
上以至深道之,故以此言劝协掖之,言圣人承天意也。 殷勤然练,犹泽邮过也。 兑,或为「说」也。
自然之䜟,推引相拘,沮思愈知命不或世,帝思图也。 夫天道三微而成一着,三着而体成。
三微而成一着,自冬至至正月中为泰卦。 三着成体,则四月为乾卦,以三微一着之义则与三着成体不协,盖写之误也。 原经之义,三而成一着,一爻也。 三着成体乃泰卦也,是则十日为微,一月为着矣。 十有八变而成卦之数,恐未尽注意,故不改。 随上六「拘系之,乃从维之」,言六二欲九五拘之,推六既为正应,又非其事,六二盖当作上六,先师不改,故亦不改。 主岁之卦,注以为泰否之卦,宜贞戌亥,盖据屯蒙推之也。 为其图者,以为贞戊酉,按注则违图,按图违经,则失图之矣。 而注亦又错,今以经义推之,同位阴阳,退一辰相避也。 按图位无同时,又何避焉,不合一也。 又屯蒙之贞违经失义,不合二也,否泰不比及月,不合三也。 经曰:乾贞于子,坤贞于未,乾坤,阴阳之主也。 阴退一辰,故贞于未。 至于屯䝉,则各贞其日。 言岁终则各从卦次是也。 且屯蒙为法也,泰否言独各贞于辰,中孚、小过,言法乾坤。 盖诸异者,否泰于卦位属为衡,法宜相避,故言独贞辰也。 北辰共者,否贞申,右行则三阴在西,三阳在比。 泰贞寅,左行则三阳在东,三阴在南。 是则阴阳相比,共复乾坤之体也。 中孚贞于十一月,子。 小过,正月之卦也,宜贞于母二月卯,而贞于六月,非其次,故言象法乾坤。 其余众卦则自贞于其同位,仍相避可知也。 谨撰所闻,其余君子为肬赘而非之,问其余君子、庸人求乎免也。
○ 按:注「六二盖当作上六」,原本误作「六二盖亦当六二」,今据钱本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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