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系统使用过的筮法,吉凶祸福的一种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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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筮法是中国古代劳动人民在长期的生产活动过程中应用《周易》的相关理论进行占卜大衍筮法始于春秋时代的占筮方法,从而揭示命理运势,吉凶祸福的一种方法。[1]
中文名 周易筮法 应用理论 《周易》 揭 示命理运势,吉凶祸福 狭义上 指《系辞传》所谈的大衍筮法 广义上 指周易系统使用过的筮法 筮 从竹从巫
目录
1 周易筮法的所指
2 详介
3 从六象筮法到四象性大衍筮法
周易筮法的所指编辑
1、狭义上指《系辞传》所谈的大衍筮法。
周易筮法
周易筮法
2、广义上指周易系统使用过的筮法。
区别:周易是上古三易之一,区别于连山、归藏,又区别于后来的京房纳甲体系、邵雍的梅花易体系、当代人霍斐然的小成图体系等。
筮法简说
筮字有狭义与广义之分。 筮,从竹从巫。“竹”为竹条,代表草木,“巫”表占卜者,因此,筮是用草木预测 ,有草筮、枚(木)筮、竹筮、蓍筮。枚(木)筮是方便形式的,如,王家台秦简《易占》归妹卦辞说“昔者恒娥盗窃不死之药以奔月,将往而枚筮之于有黄”。筮具比较高级的是竹条,最高的是蓍(shī)草,周代贵族阶层有能力用蓍草。《说文》曰“筮,易卦用蓍也”,反映了他当时所知周代蓍筮文化的流行,其释只反映狭义筮字的一种方面。 广义的筮即起卦手段,也包括非草木类型的起卦手段,如数字、方位等,因为数字起卦或方位起卦也属于筮法类型。 筮法亦然,狭义筮法指用草木做预测的方法,广义筮法指用某种手段起卦的方法。 筮法是占法系统里的进入方法,主要是得到某个预测图式之分点的方法,不是占测系统的构成法则如纳甲法则、体用法则。
筮,易卦用蓍也。——《说文》
筮于庙门。——《仪礼·士冠礼》
筴为筮。——《礼记·曲礼》
尔卜尔筮。——《诗·卫风·氓》
卜之,不吉;筮之,吉。——《左传·僖公四年》
又如:筮卜(用蓍草及龟甲占卜吉凶);筮仕(初次出仕做官。古人将出仕必先占吉凶,后因称出来作官为出仕);筮验(占筮的证验);筮短龟长(龟卜较筮占灵验);筮人(掌卜筮的人;司占卦的人);筮问(卜问);筮决(以筮卜决定);筮宅(埋葬时,筮卜坟墓位置的适当与否);筮氏(卜筮者);筮日(行卜筮礼仪之当日)
详介编辑
《周易》《系辞传》关于筮法是这样讲的:
“天—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
“大衍之数五十,其用四十有九。分而为二以象两,挂一以象三,揲之以四以象四时,归奇于扐以象闰,五岁再闰故再扐而后挂。天数五,地数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天数二十有五,地数三十。凡天地之数五十有五,此所以成变化而行鬼神也。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坤之策百四十有四,凡三百有六十,当期之日。二篇之策万有一千五百二十,当万物之数也。是故四营而成易,十有八变而成卦,八卦而小成,引而伸之,触类而长之,天下之能事毕矣。”
“天一地二”这段话是什么意思,天地是什么意思,注疏没讲清楚,很多书都没讲清楚,朱熹《易本义》用河图、洛书解释,当然更不对。其实天地并不神秘,天地就是阴阳,也就是把自然数划分为两类,单数叫做天、叫做阳,双数表奇数,地代表偶数。一三五七九是奇数,称作天数。二四六八十是偶数,称作地数。天数地数,奇数偶数,叫法不同,实际是一回事,都是对立统一的意思。
这里从一讲到十,十是一个很重要的数字。据民族学认为,人类早期只认识二,之后认识三,认识五,然后终于认识十。每认识一个数,都是一个艰难的进步,不是容易的事情。苏联学者柯斯文著的《原始文化史纲》说:“落后部落的语方中,二仅仅间味着一件整个东西的一半”,发展到十,那就很不简单了。我们的祖先把十视作盈数。数字发展到十,好像满了似的。古人把万也视作盈数。《左传》庄公十六年:“不可使共叔无后于郑,使以十月入。曰:良月也,就盈数焉”。把十视作良数、盈数。杜注说:“数满于十”。孔疏说:“《易系辞》云,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至十而止,是数满于十也。”又《左传》闵公元年说“卜偃曰:毕万之后必大,万盈数也。”古人认为数至十已满,至万为最大,所以把十叫做小盈,把万叫做大盈。“万物”的“万”表示最多的意思。《左传》僖公四年孔疏说:“十是数之小成。”因为古人特别看重十这个小盈、小成之数,所以《系辞传》讲筮法时从十以内的天数地数说起。
“天数五,地数五大衍筮法始于春秋时代的占筮方法,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天数五”就是一三五七九这五个数。“地数五”就是二四六八十之五个数。亦即十以内的五个奇数和五个偶数。五位相得,是一与二相得,三与四相得,五与六相得,七与八相得,九与十相得。“各有合”是五个天数合到一起等于二十五,五个地数合到一起等于三十,二十五与三十相加等于五十五。这就是“凡天地之数五十有五”。《周易》的千变万化,神秘莫测,正是由五个天数与五个地数合成的五十有五的变化产生的。“五十有五”的变化产生七八九六四个数字。由七八九六的变化产生爻,由爻组成卦。所谓“成变化行鬼神”即指此而言。
《周易》筮法开始于天地之数。所谓大衍之数,就是由一至十这十个天地之数相加而来。《系辞传》讲“大衍之数五十”,其实应该是“五十有五”。这一点我们应该确切地知道。古书脱掉了“有五”二字。后人不察,做出各种解释。十三经注疏的解释,奇奇怪怪,通通错误。朱熹的解释也是错误的。总之,向来就是当“五十”来解释。实际上,汉代的《易纬·乾凿度》中也说“五十有五”,不是“五十”。我在一九三九年写的《易通》那本书里,强调了这个问题。高亨同志后来赞成并采用了我的说法。
大衍之数五十有五,其用四十有九。筮的时候用四十九根蓍草,不是用五十五根。这是为什么呢?这个问题过去京房、马融、荀爽、郑玄、姚信、董遇、王弼,通通都没讲对。朱熹说:“皆出于理势之自然,而非人之智力所能损益”,也不对。筮法用四十九,不用五十五,本没有什么奥妙。大衍之数五十有五,是自然数,筮法是人为的。用四十九根蓍草,因为用四十九能得出七八九六,得出七八九六才能形成卦。不用五十五根蓍草,因为五十五不能得出七八九六,得不出七八九六便不能形成卦。
其用四十九,是四十九根蓍草。一根蓍草不过是一个筹码。蓍、筹、码、策,是一回事,没什么神秘奥妙,是一种计算的工具。不用蓍草,用火柴棍儿、筷子,都可以。
“分而为二以象两”。筮法的第一步骤是“分而为二”。把四十九根蓍草,信手一分,分为两部分。最后得出七八九六四个数字中的哪一个数字,全在这信手一分上。也就是说,得出个阴爻还是阳爻,在信手一分的时候,已经定下来了。“以象两”,未分之前的四十九,是一个整体,是一个整体的一。它象太一,太极。古代有人说五十减去四十九等于一的一,象太一、太极。这是错误的。说五十已经不对;大衍之数是五十五,不是五十;又说五十减去四十九,剩下不用的一象太一、太极,就更加不对。因为用的(四十九)才有象,不用的(是六,不是一)没有象。不用的无须研究它。用四十九,四十九有象,我们研究四十九。
《周易》是用象表达思想的。卦有象,筮也有象。这是《周易》的一个基本特点。古人认为筮法的第一个步骤都有一定的意义,代表一定的事理,不是偶然、随便那样做的。实际上不是那样,筮法的各个环节,全是为了得出七八九六来。不按那些步骤做,得不出七八九六,得不出七八九六,就得不出卦来。古人为什么一定要说筮法的某环节象什么呢?是为了强调筮的神秘性,让人们相信它是灵验的。这当然是不科学的。这一点我们可以不管它,因为我们不想算卦。我们应研究的是它提及的“象”所反映的思想。
它从一,从太一,从太极开始谈宇宙的发展变化,根本不言太极之前,与《老子》“道生一”的观点正好相反,是唯物论的世界观。“分而为二以象两”,两是两仪,一对儿的意思,就是一分为二。这是辩证法。
“挂一以象三”。从分为两部分的蓍草中拿出一根,放在一边,于是形成三部分,古人认为这三部分也有意义,象天地人三才。先前的两部分蓍草象天地两仪,拿出一根儿来,就是天地之间产生了人。人在天地之间,人能参天地。这一点很重要,古人这时已充分认识了人的作用。人与天地参,把人看得很重要,与天地一样重要。古人说的天地,指自然界,人指人类社会。
“揲之以四以象四时”,揲的意思是数。“揲之以四”,是四个四个地数。先前共四十九根蓍草,“分而为二”,分成两部分,两只手各拿一部分。“挂一”,从一部分中拿出去一根,两部分余下来的还有四十八根。四个四个地数,一只手可能余一,则另一只手必余三;一只手余二,则另一只手必亦余二。若一只手数尽不余,则另一只手必亦不余。不余则视作余四。总之,每只手的余数不外乎一、二、三、四这几种情况。而两只手余数的合只有四与八两种情况。“以象四时”的四时是一年春夏秋冬四季。四个四个地数,才能得出七八九六,本与四时无关,古人一定要与四时联系起来,是为了表明筮法的每一环节,都有客观的依据,不是人们任意决定的。但是古人说“揲之以四”是反映一年四时变化的,这一点很不简单,它表明古人当时已有了自然界四时变化的确切观念,再加上下文提及的关于闰月的思想,说明当时已有了历法。历法与筮法有关系,没有历法就不会产生筮法。人认识天即自然界的规律是从历法开始的。《书经·尧典》说:“钦若昊天,历历象日月星辰”。即是讲历法的。历是计数,星是天上二十八宿恒星,辰是日月相会。《书经》这句话讲尧的时候人们已知道观象授时。尧以前的历法是火历。火是大火即心宿二,后来发展为太阳历。人们关于天的概念以前没有,到了尧的时代才有。人们学会“历象日月星辰,敬授人时”,才开始认识天,即自然界。古人对于天的认识是从这儿开始的。《周易》筮法中讲到四时,讲到闰月,表明当时有了历法。更重要的是表明《周易》通过自然界本身认识自然界,把自然界视作独立于人类主观世界以外的客体。《周易》的世界观是唯物论的。
“归奇于扐以象闰,五岁再闰,故再扐而后挂”。“五岁再闰”,五年之中置两个闰月。“再扐”,扐是余数的意思。两只手各拿一部分蓍草,经过四个四个地数,都必有一个余数,两只手有两个余数,故云“再扐”。得出两个余数,合到一起,“而后挂”,这一易宣告完毕,准备进行下一易。
这一易经过分二、挂一、揲四、归奇等四个步骤,叫做四营。“四营而成易”,经过四个步骤,完成了一易。一易就是一变,三变成一爻;一卦六爻,所以十八变才能完成一卦。
第一易完成之时,“再扐”的余数不是四就是八。余数叫过揲之数,余数之外的数是本数。四十八根蓍草若减去四,本数为四十四。经过第三易,“再扐”之余数若是八,则此时本数减少到三十六。经过第三易,“再扐”之余数若是八,则此时本数减少到二十八。二十八是经过三易之后剩下的本数。二十八除以四,得七。七是奇数,阳爻。因为蓍草的总数是四十八根,每一易之“再扐”的余数非四即八,所以经过三易之后剩下的本数,不外四种情况。第一,二十八,四十八减去两个八一个四;第二,三十二,四十八减去两个四一个八;第三,三十六,四十八减去三个四;第四大衍筮法始于春秋时代的占筮方法,二十四,四十八减去三个八。二十八、三十二、三十六、二十四,各除以四,便得出七、八、九、六四个数。奇数是阳爻,偶数是阴爻。
或得七,或得八周易系统使用过的筮法,吉凶祸福的一种方法,或得九,或得六,于是得出第一爻即下爻。用完全相同的办法,再进行五次,得出二、三、四、五、上五爻,这一卦就算完成。四营为一变,三变成一爻,十有八变成一卦。
“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坤之策百四十有四,凡三百有六十,当期之日。二篇之策万有一千五百二十,当万物之数也”。
一根蓍草或一根竹棍儿,是一个筹码。筹码就是策。策也作筮。乾卦六个阳爻周易系统使用过的筮法,吉凶祸福的一种方法,每爻三十六策,共二百一十六策;坤卦六个阴爻,每爻二十四策,共百四十四策。乾坤两卦共三百六十策。上下二篇六十四卦共三百八十四爻,阴爻与阳爻各一百九十二。一百九十二乘以三十六,得六千九百一十二策。一百九十二乘以二十四,得四千六百零八策。此二数相加,得一万一千五百二十策。三百六十策象征一周年的日数。一万一千五百二十策象征万物之数。这里边也反映易作者的唯物论思想。他的认识对象主要是万物。在他看来,“盈天地之间者唯万物”。
以上讲的是筮法。筮法与卦同样重要。学《周易》,首先要研究筮法。研究筮法不是为了算卦,是为了了解其中蕴含着的思想。在筮法中,所有的环节都用数表现出来。十个天地之数,大衍之数,分二、挂一、揲四、归奇以及七八九六,乃至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坤之策一百四十有四,二篇之策万有一千五百二十等等,都是数。筮法的本质特点是数。
从六象筮法到四象性大衍筮法编辑
战国时期写作的《系辞传》只谈了大衍筮法,大衍筮法的用数是六、七、八、九,可是张政烺《试释周初青铜器铭文中的易卦》谈了一个现象,西周时期的筮数卦里还有数字五,东周时期的才不见了五。
可见,周易在长时期里用过的筮法,不是只有大衍筮法,大衍筮法解释不了西周时期的现象。
刘林鹰《商周数字卦之用六象筮法考》,论证:上古数字卦是用六象筮法,是阴阳六象(他认为就是六卦)生八卦,后来演进出四象筮法,是四象生八卦。六象筮法发展为四象筮法,是漫长探索的结果。远古前期的六象筮法,在变爻上皆用三用六;远古后期的六象筮法与四象性大衍筮法,在变爻上皆用六用九。
远古六象筮法发展为周易个性化时期的四象筮法,说明:阴阳生八卦是三易的一种本质,抽象阴阳观是易的基础;生的新方式使得在世界观上周易成熟时期的超越了连山(连山易)、归藏的。
总结地说,在周代,周易的筮法经历了两个时期:西周时期的六象筮法(应该是与新筮法并存),到东周时期据统治地位的四象性大衍筮法(应该还残存旧筮法,用于不重要场合或民间)。即是说,周易筮法经历了普通时期与个性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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