剥,不利有攸往。
《彖》曰:剥,剥也,柔变刚也。 不利有攸往,小人长也。 顺而止之,观象也。 君子尚消息盈虚,天行也。
【注】坤顺而艮止也,所以顺而止之,不敢以刚止者,以观其形象也。 强亢激拂,触忤以陨身,身既倾焉,功又不就,非君子之所尚也。
《象》曰:山附于地,剥,上以厚下安宅。
【注】厚下者,牀不见剥也。 安宅者,物不失处也。 厚下安宅,治剥之道也。
初六,剥牀以足,蔑贞凶。
【注】牀者,人之所以安也。 剥牀以足,犹云削牀之足也。 蔑,犹削也。 剥牀之足,灭下之道也。 下道始灭,刚陨柔长,则正削而凶来也。
《象》曰:剥牀以足,以灭下也。
六二,剥牀以辨,蔑贞凶
【注】蔑,犹甚极之辞也。 辨者,足之上也。 剥道浸长,故剥其辨也。 稍近于牀,转欲灭物之所处,长柔而削正,以斯为德,物所弃也。
《象》曰:剥牀以辨,未有与也。
六三,剥之,无咎。
【注】与上为应,群阴剥阳,我独协焉,虽处于剥,可以无咎。
《象》曰:剥之无咎,失上下也。
【注】三上下各有二阴,而三独应于阳,则失上下也。
六四,剥牀以肤,凶。
【注】初、二剥,牀,民所以安,未剥其身也。 至四,剥道浸长,牀既剥尽,以及人身,小人遂盛,物将失身,岂唯削正? 靡所不凶。
《象》曰:剥牀以肤,切近灾也。
六五,贯鱼,以宫人宠,无不利。
【注】处剥之时,居得尊位,为剥之主者也。 剥之为害,小人得宠,以消君子者也。 若能施宠小人,于宫人而已,不害于正,则所宠虽众,终无尤也。 贯鱼,谓此众阴也。 骈头相次,似贯鱼也。
《象》曰:以宫人宠,终无尤也。
上九,硕果不食。 君子得舆,小人剥庐。
【注】处卦之终,独全不落,故果至于硕而不见食也。 君子居之,则为民覆荫; 小人用之,则剥下所庇也。
《象》曰:君子得舆,民所载也。 小人剥庐,终不可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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