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亨利贞,取女吉。
《彖》曰:咸,感也。 柔上而刚下,二气感应以相与。
【注】是以亨也。
止而说,
【注】故利贞也。
男下女,
【注】取女吉也。
是以亨利贞,取女吉也。 天地感而万物化生,
【注】二气相与,乃化生也。
圣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 观其所感,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
【注】天地万物之情见于所感也。 凡感之为道,不能感非类者也,故引取女以明同类之义也。 同类而不相感应,以其各亢所处也。 故女虽应男之物,必下之而后取女乃吉也。
《象》曰:山上有泽,咸,君子以虚受人。
【注】以虚受人,物乃感应。
初六,咸其拇。
【注】处咸之初,为感之始,所感在末,故有志而已。 如其本实,未至伤静。
《象》曰:咸其拇,志在外也。
【注】四属外卦*。
*或作四属外也。
六二,咸其腓,凶,居吉。
【注】咸道转进,离拇升腓。 腓体动躁者也,感物以躁,凶之道也。 由躁故凶,居则吉矣。 处不乘刚,故可以居而获吉。
《象》曰:雖凶居吉,順不害也。
【注】陰而為居,順之道也。不躁而居,順不害也。
九三,咸其股,執其隨,往吝。
【注】股之為物,隨足者也。進不能制動,退不能靜處,所感在股,志在隨人者也。志在隨人,所執亦以賤矣。用斯以往,吝其宜也。
《象》曰:咸其股,亦不處也。志在隨人,所執下也。
九四,貞吉,悔亡。憧憧往來,朋從爾思。
【注】處上卦之初,應下卦之始,居體之中,在股之上。二體始相交感,以通其志,心神始感者也。凡物始感而不以之於正,則至於害,故必貞然後乃吉,吉然後乃得亡其悔也。始在於感,未盡感極,不能至於无思以得其黨,故有憧憧往來然後朋從其思也。
《象》曰:貞吉悔亡,未感害也。
【注】未感於害,故可正之,得悔亡也。
憧憧往來,未光大也。
九五,咸其脢,无悔。
【注】脢者,心之上,口之下。 进不能大感,退亦不为无志,其志浅末,故无悔而已。
《象》曰:咸其脢,志末也。
上六,咸其辅颊舌。
【注】咸道转末,故在口舌言语而已。
《象》曰:咸其辅颊舌,滕口说也。
【注】辅颊舌者,所以为语之具也。 咸其辅颊舌,则滕口说也。 憧憧往来,犹未光大,况在滕口,薄可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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