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亨,无咎,利贞。
【注】恒而亨,以济三事也。 恒之为道,亨乃无咎也,恒通无咎,乃利正也。
利有攸往。
【注】各得所恒,脩其常道,终则有始,往而无违,故利有攸往也。
《彖》曰:恒,久也。 刚上而柔下,
【注】刚尊柔卑,得其序也。
雷风相与,
【注】长阳长阴,能相成也。
巽而动,
【注】动无违也。
刚柔皆应,
【注】不孤媲也。
恒。
【注】皆可久之道。
恒,亨,无咎,利贞,久于其道也。
【注】道得所久,则常通无咎而利正也。
天地之道,恒久而不已也。
【注】得其所久,故不已也。
利有攸往,终则有始也。
【注】得其常道,故终则复始,往无穷极。
日月得天而能久照,四时变化而能久成,圣人久于其道而天下化成。
【注】言各得其所恒,故皆能长久。
观其所恒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
【注】天地万物之情,见于所恒也。
《象》曰:雷風,恒,
【注】長陽長陰,合而相與,可久之道也。
君子以立不易方。
【注】得其所久,故不易也。
初六,浚恒,貞凶,无攸利。
【注】處恒之初,最處卦底,始求深者也。求深窮底,令物无餘縕,漸以至此,物猶不堪,而況始求深者乎?以此為恒,凶正害德,无施而利也。
《象》曰:浚恒之凶,始求深也。
九二,悔亡。
【注】虽失其位,恒位于中,可以消悔也。
《象》曰:九二悔亡,能久中也。
九三,不恒其德,或承之羞,贞吝。
【注】处三阳之中,居下体之上,处上体之下。 上不全尊,下不全卑,中不在体,体在乎恒,而分无所定,无恒者也。 德行无恒,自相违错,不可致诘,故或承之羞也。 施德于斯,物莫之纳,鄙贱甚矣,故曰贞吝也。
《象》曰:不恒其德,无所容也。
九四,田无禽。
【注】恒于非位,虽劳无获也。
《象》曰:久非其位,安得禽也?
六五,恒其德贞,妇人吉,夫子凶。
【注】居得尊位,为恒之主,不能制义,而系应在二,用心专贞,从唱而已。 妇人之吉,夫子之凶也。
《象》曰:妇人贞吉,从一而终也。 夫子制义,从妇凶也。
上六,振恒凶。
【注】夫静为躁君,安为动主。 故安者上之所处也,静者可久之道也。 处卦之上,居动之极,以此为恒,无施而得也。
《象》曰:振恒在上,大无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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